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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巷中学图书室、阅览室使用规则
2012-09-04 17:24:13 来源:唐老师网站 作者: 【 】 浏览:1657次 吐槽: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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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巷中学图书室、阅览室使用规则

1. 按图书管理规定的时间借阅图书。

2. 学生出示学生证或凭借书证借书,由本人办理借书手续,不得代借。学校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

3. 借书时查索引、报编号、讲书名,每次借书一本。

4. 借书时要排队、守纪律、有秩序,不能进入藏书室。

5. 学生借书后十天内归还,超期一天罚款伍角钱。

6. 教职工借阅小说、杂志在一个月内归还,借用教学参考书在期末归还,如需继续使用,要办续借手续。若工作调动的要在调出前归还。若有遗失或损坏的按有

关规定处理。

7. 如有遗失图书,给予按价赔偿,贵重图书,按三倍书价赔偿。

8.不准在图书上批注或乱写乱画及折叠,违者视情况轻重处以一倍至三倍赔偿。

9.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遗失要及时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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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方巷 中学 图书室 阅览室 使用 规则 分享网友: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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