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与去年一致的有哪些?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与去年相比总体稳定。
1.坚持以中考成绩作为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
2.坚持志愿录取与市场招生相结合的办法。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和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继续采取填报志愿方式录取,其他学校采取市场招生方式录取。
3. 坚持热点普通高中学校定向指标招生办法。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3所四星级普通高中划拨50%的统招指标定向给初中划区就近入学的市区公办学校,定向指标内的学生加25分投档。
4. 坚持遵循“高分优先、尊重志愿”的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分志愿录取和市场招生两个阶段进行,志愿录取时,按考生中考成绩逐个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市场招生时,学生按中考成绩分批进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现场录取。
5. 坚持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今年在全市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录取市定生源地控制线下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
6. 坚持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学生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
二、今年普通高中招生有什么政策变化?
1.政策性加分项目有所调整。今年,军人子女录取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2012年7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所有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考实考成绩必须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才能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加分依据今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来测算。符合要求的军人子女享受中考升学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将在扬州教育网公示。
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不变,仍加1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市相关部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除烈士子女由双拥办出具材料外,其余相关条目需要由军人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审核确认后,由毕业学校统一于5月31日前将有关审核表格报市中招办。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合并加分。所有享受中考升学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将在扬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正式取得加分资格。
2.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