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的腐败通道:以人情行贿赂


  在中国,红色代表吉利。送人的礼金都会放在一个红纸包内,以示祝贺。份子钱只是其中一种,其他人情也都喜欢用红包,比如寿礼、压岁钱……甚至贿赂。所以,红包是礼金代名词,但凡小额礼金送人情,都叫做“送红包”。

  但是现在,红包的主流语义发生变迁,现在“红包”特指小额现金行贿。譬如,病人向医生送红包,家长向老师送红包,店主向税员送红包,旅客向列车长送红包,商人向官员送红包……这样的“红包”当然不是合法报酬、正常馈赠或贺礼,而是另有所图,属于权力寻租。但是文化语义的双关性在于,只要他们之间是熟人,那么红包也属于人情,必须以人情规矩操作。所以,形成红包是贿赂和人情的混合型态。

  人情本身当然不是贿赂,而是一种江湖习俗文化,但是现今的中国贿赂已经融入人情。红包演变成行贿,具有社会学上的微妙的含义。换言之,有些贿赂被包装成人情往来的传统形式,被钱权交易借用。以人情之名,行贿赂之实。这是中国腐败现象在形式上的特色。作为对比,我们看到西方人行贿通常不用红包,常见方式是向指定账户打款或支付现钞,然后受贿者做该做的事情。因此遵循生意方式,先付定金,事毕付讫。就过程而言,付款与做事大体上同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换句话说,西方贿赂主要是一种经济交易。贿赂,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学名叫“权力寻租”,这是一种理论总结,寻租理论以西方式贿赂交易为背景,贿赂现象在经济上相当于权力租赁交易,用金钱购买权力使用权,譬如项目审批和文件签署。

  中国社会也存在这种市场式贿赂,但不是主流。大部分中国贿赂者不会这样“薄情寡义”、“不懂做人”,而是竭力把贿赂包装进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在中国,小额贿赂遵循的法则在形式上是人情交换。这样的贿赂看上去不大像贿赂,与其说像租赁不如说更像是人情往来,与“七大姑八大姨”交际不同的只是数额不同。对于熟人圈子构成的中小城市权力层,贿赂更多是“权力作人情”,尤其是不断的小贿赂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悄悄地融入了传统人情往来,变成关系网运作的部分机制。当然,这种贿赂绝非不图回报,贿赂不图回报是自相矛盾,只是回报不要搞得像买卖那么难堪。最好遵循人情方式,没有明细结算,嘻嘻哈哈,大家心知肚明。

  贿赂怎样包装成“正常”人情往来呢?

  每逢春节,某些地方官员住宅区交通极为堵塞,四乡送礼车辆水泄不通,几成一道景观。年礼多是洋酒、香烟之类,当中也有红包塞在烟盒、酒盒内。红包大小,依对象官阶及其与行贿者交情而定,但各年行情不同。一般巴结孝敬的大概数百数千,有大事相求价码另计。官员依自己职权大小,获得礼金的单价和累计总数各不相同。位高权重者,每数分钟就接待一位,拜年者川流不息,一晚收入颇丰。由于来人多,接待时间也短,来客识趣地把礼物放在不显眼处,寒暄几句喝口水,也就告辞了。此时,往往门铃再响起,下一位在楼下候着。这种人情,一晚上数十万很常见,说它是寻租,却没有明确的回报契约,只是惯例而已。

  通过年礼腐败,是中国腐败特有的方式,原因与人情惯例制度有关,与关系网组织模式有关。中国的行贿者总在主观上避免将贿赂当成冷漠交易,极力把它打扮成熟人间人情往来。与此同时,任何人都知道这是一层不经捅的薄面纱,但是又必须维持,因为这是一种面具制度。

  人情贿赂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行贿者和受贿者都希望加深双方利益同盟关系,建立持久战略联盟。如果用经济交易方式作贿赂,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就只有交换功能,不具结盟功能。用人情行贿,不仅具有交换功能,还具有结盟功能,提供长期合作空间,提高交易安全,不轻易败露。

  (2)除非避嫌,否则行贿者和受贿者在多数情况下喜欢以朋友名义交往,加强合作互助。这是由小城市社区的熟人特性决定的规律,生活在小城市关系网络社会,各色居民相互依存,不仅别人求自己,自己也求别人,平民求官员,官员也求教师和医生。如果对方有交换资源,受贿者也可能免收贿金,而将特权当人情放出,将来再求收租。其诉求并非金钱,而在交易合作。因而,人情贿赂比商业贿赂更加具有可塑性,外延形态更丰富。

  (3)人情可以调和利益与义气,熔于一炉。在一个熟人圈,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相互合作是难免的,俗语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在双方有意做哥们的背景下,又要得利又要做哥们,二者在做法上有冲突。光做朋友不得利,谁那么傻啊?光得利不讲哥们,也很难混。在江湖传统中,做朋友讲义气,帮人不计酬报。受贿的本质是寻求回报,不能白帮人。以博弈论解读,这是一种典型的“囚徒困境”,它的均衡解就是把讲义气纳入讲人情,也把贿赂纳入讲人情,这样就找到人情这个恰当的均衡点。有了这个均衡点,交情、利益各得其所。盖因人情中有讲义气和偿还,偿还可得眼前利益,义气是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