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9期

毛毛雨飘在没有记忆的地方(短篇小说)

作者:须一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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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片的狗尾巴草,高高低低地摇摆在城乡边缘的土地上,毛毛细雨中,草群和天空一样辽阔而迷蒙,像狗尾巴一样的草穗子的细针上,都挑着细小的水珠子,慢慢慢慢它们会变大,然后倏地消失了,看不出是滴落的,好像是顺着毛毛雨中的秘密通道,忽然消失在红土地上。
  警察郑静就在狗尾巴草的汪洋中,看着天,他用看天的姿势在接手机。有一些狗尾巴草仗着地势,比他高了很多,狗尾巴都弯到他头上。毛毛细雨飘潮了他的脸,他在听对方讲话的时候,把舌头平展地伸了出来,接雨似的。
  天上和地上,都是灰灰蒙蒙的,但是,放眼极目天边,靠狗尾巴头上的那一窄长部分的天色却是灰得发亮。整个苍穹,只有那~条狭窄的天际发亮。郑静把凉凉的舌头收回口腔,眼神忽然就愁苦起来。
  妈的,他对电话那边说,我就知道她还要干的。杀、杀、杀。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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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郑静就分配在这开发区警所。当时报纸上说这是一片热土呢,几个跨国公司要在这里落户,后来不知为什么,土地拆迁安置都好了,可是还不是很热,盖了十几幢灰灰的通用产房,前面有旗杆的那些厂房晚上会亮起雪白的灯,其他到处就长草了。几年来,革,主要是狗尾巴草就覆盖了这里发红的土地,还有农田。新警所编制的人员还没到齐,好多个警察就调回市区了,郑静就成了开发区资深警察之一。
  郑静骑着警用摩托回到所里,在天井里就听到那女人醉醺醺的声音:叫郑警官来!我说过我说话算数的!
  天井里面也飘着毛毛雨。郑静停好车,就快步穿过走廊。一个警察过来,郑静说,她那该死的情人电话又打不通吗?对方说,又打不通。也许和上次一样,她又是等他回台湾的时候谎报警。郑静说,妈的。
  审讯室里,那女人穿着爆米花图案的睡衣睡裤,满脸通红地端坐在椅子上,门口就能闻到酒气。值班警察根本不拿她当一回事,一个在看报,一个对着铝合金窗框,在专心地挤青春痘。她因为自己杀了人被别人不当一回事而生气。
  郑警官你好。
  郑静非常讨厌穿着睡衣睡裤逛街的女人。穿着花睡衣睡裤来警所自首的女人更是平生第一次见到。所以,他觉得自己更不高兴了。
  郑警官你好。那女人又说。
  你也好。郑静一屁股在值班室床上坐下。
  我还是在你辖区杀了他。对不起,我就是喜欢在你辖区干这事。
  那说吧,这次是怎么杀的?
  你不拿本子记录,我怎么说啊?我们不要互相浪费时间好吗?
  看报的警察和挤青春痘的警察分别发出吃吃笑声,但都没有影响手中工作。没有人看那女人一眼。
  郑静随便找过一张纸,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这次又是怎么杀的?
  女人说,你要先问名字,上次就是这样。章利璇,女,二十七岁,汉族,未婚,暂住在开发区东段南路一百二十四号三零三室。独居。职业:家教。你不是家教。郑静说。
  是家教。
  现在不是了。
  还是!我以我的方式,教育大家珍惜家庭、尊重爱情、尊重人。
  狗屁。
  你骂粗话。你骂粗话!
  忘了。对不起。说吧,这次又是怎么杀的?用什么工具?
  这次他死得很惨。女人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我用了绳子、冻肉锯齿刀、高度白酒。我还把他内脏掏空了,我把电器泡沫都填进去了。这样他就不会腐烂。我不喜欢他的内脏,很臭。外壳还不错。唔,有点像你。你多高?
  尸体放哪啦?
  我说你多高?郑警官。
  跟他差不多吧。尸体在哪里呢?
  奇怪,你们像啊。我警告你,别这么不认真地跟我说话,这是一级凶杀案,中央电视台新闻都可以播的!
  好吧。这一级凶杀案的尸体在哪儿呢,噢,掏出来的内脏呢?
  在一个你们不知道的地方。我不告诉你。
  你不是来自首的吗?自首就要说这个。
  我就不告诉你这个。我记不住了。你先问我凶杀经过吧。
  凶杀经过是怎样的?
  我约他,他就是不肯来。后来来了。我打扮得非常性感——你笑什么!你们都笑了!
  往下说。
  你笑什么?你不相信我性感是吗?
  相信。往下说吧。快点,我累了。
  不对!你!还有你!你!你们一个个都不相信我敢杀人!是不是?可是,我就是杀了!我上次是没有杀成,但是,并不表示我不敢杀他,我就是杀了,我很性感地杀了他!
  好了!经——过——
  你小心点郑警官。我是一级凶杀案女案主!
  我没有说你不是。唉,不然明天再审好了,我要吃点东西。
  章利璇不动,然后木偶一样,把脑袋向左、向右生生硬硬地各扭了一下,郑静还在想她是不是酒精动作,章利璇猛然就像猎豹一样,一头撞了上来。郑静一下被撞倒翻在床上。两个警察看着哈哈大笑。
  章利璇勃然大怒:为什么不相信我!手铐!凶犯应该戴上手铐!给我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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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该死的台湾佬电话还是打不通。你还真是不能确定章利璇这次是不是真的把他宰掉了。窗外的毛毛雨丝软绵绵地飘进来,看着迷迷蒙蒙的远方,郑静终于放弃了拨通电话的努力。那个该死的台湾佬,也许正在海峡对面跟老婆情人厮混呢。
  半年前也下着毛毛雨,搞得人孤孤单单地有点想哭。郑静最后一套干净警服,忘了收,被毛毛雨飘了半天,基本潮透了。郑静站在警所顶楼的天台上,踌躇着判断那最后一套警服收回去能不能穿。
  章利璇是打电话报警的。她在电话里哭喊着说,快来人呀,我把我情人杀掉啦!
  郑静就套上潮湿的警服和驻所中队的刑警一起赶了过去。
  章利璇租住的是个卖水产富裕起来的私人楼房。楼房前面有两个石狮子。院门柱上匍匐的三角梅不知有多少棵,非常茂盛,像榕树一样地披垂下来,浓密的树叶间,钻石一样缀着粉白和深红的花朵。
  奔上三楼,一地剪碎的照片和碎酒杯片,酒味浓得呛人。章利璇抱着一个半人高的狗熊玩具,呜呜地哭泣。一张脸红得发出紫灰色。郑静怕她会不会服了毒,但是,中队刑警把章利璇拉近研究了几秒钟,推开说,没事。
  警察说,尸体在哪?
  章利璇说,丢到星光大桥下面啦。
  怎么杀的?章利璇抬起两只手,做了一个勒脖子的动作,把舌头吐得又尖又长,并保持不动,定格似的。几个警察交换了一下眼色。
  为什么杀他?死者是什么人?
  我不是说过是我情人吗?杀他,就是因为他该死呗。我不想杀他,可是,不杀不行。他该死!
  用什么勒的脖子?
  用这个。章利璇从狗熊脖子上取下一根编织带尼龙绳,苹果绿色的。我非常用力,你看,章利璇摊开她的两只手掌,果然上面有深红色的勒痕。他就死了。章利璇说着,又吐出尖尖的舌头。
  这是那根绳子?
  不是。那根还在他脖子上。一起到海里去啦。
  郑静说,他那么壮,你不可能把他弄下大桥。
  我就是丢下去了。海水把他冲走了。我开车到大桥,就把他丢下去了!
  这一个晚上,警所全体警员都没有睡觉,有的在现场收集物证,有的在外围调查,有的在查电讯信息。章利璇被带到警所留置室,她开始还哭了哭,后来就睡着了。直到次日中午,醒来她大吐了一场,吐得留置室酸臭冲天。这个时候,她开始沉默,不哭也不再饶舌。问她什么,只说一句,我杀了他。
  警察连着忙了三天两夜。辖区警察郑静少说打了起码一百个电话,他认识那个台湾人。他狂打那台湾人的电话,打台湾人朋友的电话,打他业务伙伴的电话,打村委会综治办负责人的电话。所有的人都说,不知道他在哪里,只有一个台湾人说,曾经听说他要回趟台湾。但是,他没有他台湾家里的电话。那人提供了两个知道他台湾电话的生意人,可是,那两个人据说是一个到马来西亚,一个回了台湾。
  所长说,我操!你给我把电话不停地打下去。
  最后,郑静打到一看到电话就耳朵骨头疼,还头晕。
  第四天下午,一个和那个台湾人喝过花酒的本地人,给郑静打来电话,说送客时在机场看到那台湾人下了飞机。等郑静最后打通那台湾人电话,台湾人明确地说,我好好的呀,什么事?郑静觉得耳朵疼得再也受不了,马上就摔了电话。
  所有的办案警察都想暴打章利璇一顿。警察们一个个冷着脸,捏着手指骨,看着郑静把她押上警车,送看守所。章利璇因谎报案情,处治安拘留十日。
  在看守所办好移交手续,章利璇叫住了转身走的郑静。郑警官,章利璇笑了一下说,不好意思,这次让你们白忙了。我下次一定能杀成。
  郑静愣了一下,才把嘴里的口香糖狠狠地吐了出去。
  
  4
  
  这次,没有一个警察想提审章利璇。驻所中队刑警过来看了她一眼,说他妈的。然后说,等她酒醒再说,就溜走了。可是,章利璇把留置室的铁皮门踢得哐哐哐哐响,还不断高喊我要交待案情,交待案情!
  值110班的警察按着太阳穴对郑静说,你提她玩玩还不成吗?
  郑静也被那个哐哐响的铁门吵得耳朵生疼。提吧提吧。我操。郑静又说,谁敢揍她一顿,我请他吃饭。
  值班警察轻蔑地说,你都不敢给她戴紧点的手铐。
  你真还以为她杀了情人?郑静说,她敢杀人我把头给你!这种女人我见多了。 两个联防队员把章利璇提到问讯室。她的脸和手心没那么红了。但是,酒气依然冲天。郑静说,他们说我给你戴的手铐太松啦,该用小号的。
  章利璇把手臂平伸到郑静面前,你锁紧好了。我是一级凶杀案案主。还有脚铐!脚铐藏哪了?为什么不给我戴上?
  郑静拿起她戴手铐的胳膊,用劲绞扭,手铐的牙齿马上越咬越紧。章利璇顿时歪了脸,直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掌被卡得血管暴起,青肿起来。她说,痛!痛啦!
  郑静说,当然。现在先说杀没杀人?
  杀了。把内脏都掏空了。
  尸体和内脏呢?
  想不起来了。反正杀掉了。
  怎么杀的?讲详细点,时间、地点,第一刀位置,过程,尸体位置。
  章利璇在看自己瞬间变成紫萝卜的一根根指头。说,我的手指会不会断掉?痛啦。难受。
  对。到底杀没杀人?
  章利璇忽然尖叫起来,你是刑讯逼供!你想让我说假话,让我承认没有杀人?你妄想!我就是杀人了!手可断、血可流,杀人的信念不可改!我章利璇行不改姓、坐不更名,我就是杀人了!我把我情人内脏掏空,他彻底死掉啦!
  那好,说经过吧。讲真话,还要快一点,不然你的手指真会坏死,像烂萝卜那样一根根掉下来。
  不能动啊,我痛。
  那你好好说。你看,郑静指着天井上楼梯的铁扶栏,我一般是把人用手铐吊在那里,你只能像跳芭蕾舞那样踮着脚,那样,你的手才真正是疼极了。
  章利璇把手放到嘴边亲吻着,说,昨天是他生日,我知道他没回台湾。我给他打电话,可是,他又说他有应酬。我问了地点,我就开车到“印第安人”门口等他。一直等到半夜四点多,他和几个朋友出来,他搂着一个穿绿色紧身服的金发女人。我就请他上车。他不肯,说算了。我就说,最后一次陪你过生日了。他就哈哈大笑,拉着那个绿女人一起上了车。开车的时候,他一直把手放在那女人的胸衣里。我不生气。后来,我听到拉链的声音。我回头看,那女人把头伏在他的腿之问了。我一回头,他抽筋似的大笑,那个女的也疯笑。他们是故意气我。我那时候更想杀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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