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打火机

作者:乔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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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真家所在胡同的名字叫老柳巷。老柳巷很长,如果站在一所高屋的房顶往下看,就会发现老柳巷的轮廓真的活像一棵歪歪扭扭的老柳。余真的家就是一片小小的柳叶,窝藏在老柳枝干的一角疙瘩里。门牌号是七十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儿女眼里一根刺。”在民谚里,七十三就是一道坎。都觉得这个门牌号不吉利,可门牌号码不是垃圾袋,想换就换。对此大家心思尽有,却只是谁都不说,怕或许本来没有,一说反而招了来,成了乌鸦嘴。也仿佛是不说就可以躲过去似的,有点儿掩耳盗铃的意思。多年之后,一次,余真回娘家和母亲一起包饺子,闲话聊起单位的新房,说三楼四楼因为贵没人要。母亲说要是她她就挑四楼,虽然贵些,可光线好,七层住宅楼里正属于不上不下的位置,也安全。余真说我决不要四楼。母亲问是不是嫌四不好听,余真不语。母亲得意道:“其实有些讲究也是没道理。像我们家七十三号怎么了?你们几个平平安安成家立业,不是也没什么糟心事?一条巷子比起来,也算好的了。”
  余真放下饺子,走到卫生间,眼泪已经掉了下来。她伸手去抹,从化妆镜里她看见,她的脸被沾了面粉的手抹出了一片淡淡的云白,如扑粉一般。
  十六岁那年,余真被强暴了。
  那一年,她正读高二。看着是爬坡爬到了半中间,其实她一点儿都不费力。因为根本就不想爬,只是被推着,不得不走。之所以于百忙之中腾出了点儿精力勉强把学习成绩挂在中游,是不想在同学中间太没面子,也是让父母不至于对自己太绝望,从而比较容易地套点儿零花钱。她的主要兴趣就放在玩上。二老是双职工,为了俩工资整天忙得屁都不能站着放一个,从小就对她粗养粗放,胡同里的男孩子又极多,长着长着,她就把自己调教了出来,成了有名的坏孩子。
  坏似乎是从幼儿园就开始的。起初也不坏,人之初性本善嘛。后来就不行了。一个小朋友向她要糖吃,她不给,他来抢,她推了他,结果她被老师罚了站。余真明白了其中的规律。第二天,她把程序颠倒了过来:抢别人的糖,他推她,最后罚他站。老师要求大家把太阳画成圆圆的,余真画成方方的。老师问为什么,余真说我把太阳裁了边儿。于是又被罚站。下一节课她就不再画太阳。老师问,她说今儿阴天。小学,老师教大家右手写字,余真用左手,结果小学期间她没有同桌,一个人宽宽展展。也很少有老师提问她,因为老师一张口,往往就会被余真反追得瞠目结舌。
  “余真,请谈谈你未来的理想。”
  “老师,理想本来就属于未来吧?”
  “可以这么说。”
  “那您为什么还要说未来的理想呢?”
  “哦。那,谈谈你的理想吧。”
  “什么是理想?”
  “就是你十年后、二十年后想要的那种生活。”
  “您十年前、二十年前也有过理想吗?”
  “当然。”
  “是您目前的生活吗?”
  “……不是。”
  “为什么没有实现?”
  “呵呵,很多原因。其实大多数人的理想都实现不了。哦,还是,谈谈你的理想吧。 ”
  “既然这样,谈一个很可能并不能实现的东西又有什么意思呢?”
  上了初中,老师让交日记,每篇日记都要求有主题。一天,学校请了一名解放军来作讲座,日记主题便是军人。余真闭着眼睛都可以想象出同学们会怎么表达对军人的崇拜和敬佩。她也写了,写的是自己对军人的羡慕,原因是军人穿衣服吃饭都不掏钱,还有枪,威风。日记交了,老师批注:你这素质成不了军人。她在老师的批注下继续批注:成不了军人我也要成为军嫂,成不了军嫂我也要成为军妈,军奶奶!。从此她就有了不用再交日记的特权。她整日里瞒天过海地说谎,无事生非地找茬,小桥流水般地花钱,被爸妈像伺候男孩子那样狠揍——或许,大家都认为她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她不像个女孩子。
  她确实不像个女孩子,也不想像个女孩子。她不会跳皮筋,不会踢鸡毛毽子,翻墙爬树是个高手,弹玻璃球水平也不错。在不知道导尿管为何物的时候,她就发明了类似于导尿管的东西,想让自己像男孩子一样站着尿出来。和父母吵架一砖头一砖头地撂句子,把妈妈的胸罩带子剪断当鞋绳,十二三岁还不喜欢穿内裤,夜晚;她关好门,就裸睡。梦中明明感觉到例假来了也懒得起床,把床单和被子弄得血迹斑斑,第二天让妈妈给她洗红旗。最有名也最神气的是和八个男同学勾肩搭背组成了一个“九英帮”,张口他妈的,闭口他妈的。哪个同学骑了新自行车一定要抢过来挨着遛一圈,向谁借钱或者讨要零食不得逞,晚上必定偷偷地砸他们家后窗玻璃。义务劳动的时候,他们跟在看不惯的人后面轮番丢蒜皮。有腼腆点儿的孩子穿件衣服时髦得让他们硌眼,就山呼海啸地朝他打口哨,吓得人家绕着走。总而言之,就是淘,活脱脱一个小太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坏公安,难坏法院”就是她那时候的生动写照。
  谁都拿她这淘没办法。等二老缓过神来想要管教她的时候,她已经是没脸没皮,油盐不浸。母亲为此哭过无数次,最大的恐惧无非是怕她将来嫁不出去。就这德行,谁敢要啊。一天,她放学回家,听见一位街坊大妈正娓娓道来地安慰着母亲:“……好葫芦开好瓢,好桃树结好桃,你好人有好报,好饭迟起灶。再怎么说,真真她还是个孩子呢。”余真咣的一声撞进门去,蹲到妈妈面前,一丝不苟地重复道:“是啊,真真她还是个孩子呢。”母亲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十六岁那年,余真学会了喝酒,当然是白的。酒多半是董克搞来的。董克是“九英帮”成员之一,长得又瘦又小。余真他们本来是看不上他的,可自从他哥哥犯了抢劫罪进了监狱他妈妈又病死之后,他们就把董克吸纳了进来。从此董克在校园里不再受任何人欺负。家门不幸,无以解忧,董克的老爸就特别爱喝酒,每天都要呷二两。董克就每天从他瓶子里匀一点儿出来,存在一个瓶子里,放在床底。大约十天半个月就能攒出一瓶子来,拿到学校,他们几个分喝。酒其实是真不好喝,余真喝只是因为:一,它不好喝;二,他们同学,尤其是女同学都没喝过;三,学校和家里都不让喝。
  那天晚上,她也是喝了酒,喝酒的由头是“九英”要庆祝期末考试胜利结束。按惯例,考试结束后放假三天,等老师改卷登分,之后还要再上大约两周的新课才会放暑假。炎热的六月,余真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套着一条自剪了腿的八分牛仔裤,和那几个男孩子偷偷地钻到一个背街小巷的酒馆里。他们中有五个人都从自家偷了白酒,什么“桃杏沟”、“双清渠”、“五家村”,都是当地的杂牌子,什么度数的都有。他们要了几个两块钱一份的小素菜:花生米、拌粉丝、拍黄瓜、海带卷什么的,一边喝一边讨论着三天假期的安排。照着以往的作风,他们决不会浪费这宝贵的三天假期。
  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白酒,而且还是如此庞杂的白酒,余真自然而然地喝多了。不知道喝了多长时间,透过小酒馆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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