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我与茅台酒的故事”征文启事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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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一生中总有许多难以忘怀的时刻,家国风云,命运沧桑,这些喜与忧、乐与愁的时刻,标记着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的清晰脉络。
  喜乐忧愁均不可无酒,酒常有,茅台不常有。茅台酒是中国之酒,它属于巨人们,它曾激发多少时代英雄的壮志豪情,见证了中国现代和当代历史的多少传奇。茅台酒也属于百姓,它陪伴无数的普通中国人度过他们一生最重要的时刻,它是擦亮中国人日常生活的酒。
  为了见证世道人情,为了记录普通人生命中的重要时刻,为了存留历史和人生的印迹,为了呈现中国人生活的丰富经验,人民文学杂志社、人民网(文化频道)与贵州茅台集团合作举办“我与茅台酒的故事”征文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征文内容
  凡个人亲身经历的与茅台酒有关的事与情,无论大小,皆可提笔为文,发给我们。
  2,征文体裁
  字数在千字左右,散文、杂文、故事均可。
  3,征文起止时间
  自本启事在各媒体刊出之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4,征文接受方式
  (1)可登录人民网(文化频道)、新浪网、人民文学博客、中国作家网和人民文学网站(www,rmwx,net),在《我与茅台酒的故事》栏目下投稿。
  (2)可向人民文学电子邮箱投稿,请注明“我与茅台酒的故事征文”。
  电子邮箱为:rmwxmt@126,eom
  (3)可向人民文学杂志社直接投稿,请注明“我与茅台酒的故事征文”。
  地址为: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楼人民文学杂志社商震朱零赵智收
  邮政编码:100026
  5,征文评选
  (1)《人民文学》杂志、人民网(文化频道)和贵州茅台集团将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定。
  (2)将在所有来稿中选出99篇入选作品。
  6,征文奖励方式
  (1)《人民文学》将在入选作品中择优选发一组文章。
  (2)全部99篇入选作品将结集公开出版。
  (3)将向人选作品作者支付稿酬及纪念品。
  (4)将在北京举行《我与茅台酒的故事》一书的出版首发式。
  7,未尽事宜请向人民文学杂志社查询
  电话:010-65389209联系人:商震 朱零 赵智
  人民文学杂志社、人民网(文化频道)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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