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0年第7期

遗传:优生和种族灭绝

作者:余凤高

字体: 【


  大量的观察表明,不仅人的身材、皮肤、发色、相貌可以遗传,某些味觉、嗅觉的特点都会从祖先遗传继承下来,甚至人的智力、个性和某些特殊技能也能遗传。有人使同卵双生儿分在两个家庭教养,而让异卵双生儿处在同一个家庭教养,结果发现,两对人的智力,前者比后者更为相似,说明智力的高低主要受遗传的影响,尤其像语言能力、数学能力等智力行为,特别依赖遗传素质,其影响的程度,高达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甚至更多,环境所起的作用比较小。遗传对个性也有影响,内倾型或是外倾型的个性,是受遗传影响的最明显的例子。同样,祖先的疾病也会为后代遗传继承,英国维多利亚女皇的血友病通过她的女儿们传遍了全欧洲,就是历史上最著名的事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美国著名作家厄内斯特·海明威是自杀的,他的父亲死于自杀,而他的做模特儿的女儿玛戈·海明威也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四十一岁时自杀,原因都是他们所共有的潜在的精神病气质。其它如色盲、糖尿病也会遗传。
  只是,一个生物学家不可能以自己短促的生命来研究几代人的遗传状况,更主要的是,科学 家的人道主义精神不允许他以他人来作可能损及他的肉体或心灵的实验。于是,以统计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的遗传,就比较为遗传学所广泛应用。在这个方面,高尔顿作出了划时代的贡献。
  弗朗西斯·高尔顿(1822-1911)出身于英国伯明翰一个富裕世家,是大银行家的父亲九个孩子中的一个;他是查尔斯·达尔文的祖父伊拉斯默斯·达尔文的外孙。
  受表兄达尔文和医院里的同事威廉·鲍曼的影响,高尔顿对数学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以优等的数学成绩考进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
  一八五三年八月,高尔顿与路易丝·巴特勒结婚。路易丝的父亲乔治·巴特勒原是剑桥大学高年级数学考试一等奖获得者,后来还担任了创建于一五七一年的著名学府哈罗公学的校长,最后又是彼得保罗大学校长,作为他的子女,路易丝聪明伶俐,她的四个兄弟无一不是富有才智的人,他们都曾获得第一等的学位,而且个个都成为公立学校的校长或律师。这一状况加深了高尔顿对自己以前曾经思考过的把动植物的遗传应用到人的研究的设想。他重新开始思考智力遗传、双生、优生这些方面的问题,并在以后的四十年里,认真地从事人类属性的统计和研究遗传的法则,写出了《遗传的天赋》(1869)、《人类能力的研究》(1883)等重要著作。他在这一领域作出的努力,使他赢得了巨大的名声。
  高尔顿是最早试图把大量不相容的观察归类为某一体系的第一人,并以此确立了一些原理。他用量的方法研究精心挑选了具有出众的智力、艺术才能和身材、眼睛的颜色以及疾病等方面都富有特征的家庭。高尔顿调查的著名人物包括贵族、军人、诗人、作家、画家、牧师、音乐家、裁判官、政治家、科学家,还有划桨能手和摔角运动员等。他曾深入研究了二百八十六名裁判官的亲密家系,发现这些人,九人当中就有一人是另一个裁判官的父亲、儿子或兄弟,而且都是些“精力旺盛、机敏伶俐、注重实际、乐于助人的人”;而且同是这些裁判官的另一些近亲,也都是医生、主教、诗人、小说家或最高级的陆军军官。比较间接的亲属,有卓越成就的比例就比较低。他对一百名皇家学会会员所作的类似研究,也获得同样的发现。根据这样的研究,特别是这些统计学材料,高尔顿得出结论,肯定了聪明才智的遗传作用,相信在每一个例证中,那些人物不仅继承了天才,像他们一长串的先辈人物所显示的那样,而且还继承了先辈的才华的特定形态,认为优越的智力才能往往以一种特别的形式,例如在科学、法律、艺术或者实业方面重现于家庭中,后裔智力才干在家庭中的比率超过以数学或然率所计算的比率。例如,他说,优秀的人常比任意挑取同数量的一般人有更多的优秀亲属,而且一位杰出的法学家或者律师往往出身于一个不仅是一般的显赫家庭,尤其是法律方面的显赫家庭。他举出数据说,在一百万人或一百多万人中,大约只有二百五十人的智力称得上“优秀”,而只有一人称得上“杰出”,另一方面则大约有二百五十人是属于毫无希望的低能或白痴。他举例说,一个能干的裁判官,他的儿子比普通的人成功的机会要大五百倍……考虑到可能有人会不同意他的这个结论,高尔顿提出的反驳是,他的统计材料还表明,正如裁判官有一个能干的儿子一样,他也常有一个能干的父亲,可是儿子显然不会有很多机会去教育和栽培他的父亲。这样就把反对者的口封住了。
  根据这样长期而广泛的调查和研究,高尔顿推论出子女退化律和祖先遗传律这么两个原理:优秀的父母对后代的遗传,在比例上趋于向平庸的人方面退化,因为对子女的遗传,除了双亲,还来自于各代祖先的因子:
  
  父母两人对后代的遗传是按比例二分之一或继承总数的(0.5);祖父母是四分之一,或(0.5)2;曾祖父母是八分之一,或(0.5)3,依次类推。因而祖先遗传的总和,是{(0.5)+(0.5)2+(0.5)3等等}的级数表示,总体为1。
  
  基于这一信念,高尔顿创造了“eugenics”(优生学)这个术语。高尔顿对“ 优生学”一词的解释是“优生的科学”,并把它定义为“在社会控制下对于在体力或智力上有可能改善或损害后一代的种族素质的动因的研究”。高尔顿在说明这一点时明确指出:“优生的目的就是以最优异的范例来再现各个阶层的人物,……由他们自己来产生他们普遍的文明。”由此,高尔顿所制定的优生学的宗旨,一方面是要排除不适宜者,同时还希求通过生物学法则的研究和运用,导致人种的普遍而系统的改善。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高尔顿不是仰仗于自然进化,而是寄希望于优生措施。根据他的意志,创办了优生学学会,建立了优生学实验室,设立了优生学讲座基金;他并主张采用强有力的手段,行使“合理的行政作用”,即通过社会行政措施,促使体力和智力优秀的个体繁衍,阻止才能低劣、有严重遗传疾病的个体出生。高尔顿从理想主义出发,他的动机是积极的,他相信,人类是生来就有所作为的,不论从家畜的历史看,还是从进化的历史看,即使“现在有才能的人种非常稀少,也是会越来越多的”;“没有什么可使我们怀疑会形成心智健全的人种,他们在精神和道德上都要比现代的欧洲人优越得多,就像现代的欧洲人比黑人人种中最低等的人优越那样。”
  高尔顿的优生学是以遗传学、医学、社会学和人口统计学为基础的,涉及遗传过程的实质,遗传的缺陷和疾病的易感性,以及人群的出生率、死亡率、婚姻习惯以及各种形状在人群中消长的情况。他的这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在科学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优生学比较专注于基因的作用,而低估了环境的影响,以致他的创始人的“积极优生” 的原始主旨很快被“消极优生”所取代,甚至被种族主义者所利用。
  二十世纪初,在欧洲、美国,正是阶级偏见和种族偏见盛行的时期,趁着优生学的兴起,许多人都相信通过“智力测验”即可测试出一个人的抽象能力、学习能力和对情况的适应,来确定此人的先天智能。某些阶级和种族的人在这一测验中成绩较低,就被解释为“低能”甚至有犯罪倾向。于是有些国家就制定出一些政策,如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限制结婚,美国的限制移民,欧洲一些国家的强制低能、精神病人和惯犯绝育的一系列措施,有些强制做法令人震惊。
  瑞典是每年诺贝尔科学奖的颁奖地,可是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这个国家,在世界上最先实施消极优生的反科学政策。一九二二年,经议会批准,瑞典的乌普萨拉大学建立了世界第一个研究消极优生的种族生物研究所。十一年后,一九三三年,议会鼓掌通过了“强迫绝育法”,其中规定说,为了建立一个“由净化提纯的瑞典人”组成的“健康社会”,同时也考虑到经济利益,社会需要限制“弱智者”、“精神上有障碍的人”、残疾者乃至社会下等阶层的人繁殖后代。政府甚至坚持,对这些人,如果一切劝说无效,可以“强行执法”,不必征求其本人的同意。据统计,从一九三五年开始,瑞典这个仅八百万人口的小国,至一九九六年,被强制绝育的人数高达六万二千多,光四十年代的最后几年,每年被强迫绝育的都在千人以上,大多是妇女。与瑞典一样,从一九三四年到一九三八年,芬兰、冰岛、挪威也先后通过类似的法律,芬兰从一九三五年到一九七○年,有一万七千妇女被强迫绝育;丹麦在此之前的一九二九年立法,至一九六七年有一万一千人被强制绝育。
  种族主义是一种把人们在遗传上的体质特征与他的个性、智力和文化作必然的因果联系,从而肯定某些种族天生要比另一些种族优越的理论。早在中世纪时,就普遍把贵族的血统看成是最高贵的(蓝血),可说是这一理论的萌芽;十八世纪开始,出现有系统的研究,如法国博物学家乔治·路易·布丰认为白人是最健全的人种,是“世界的国王”,有色人种则是最退化、最低劣的人种。后来,德国哲学家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提出,德国民族是欧洲最早出现的民族,是欧洲的“根”之后,得到欧洲一些学者的赞同,渐渐地,使德国人被看成是欧洲最纯的种族,是日尔曼人的代表。于是,种族主义得以形成,最后经由约瑟夫—阿尔蒂尔·戈宾诺和豪斯顿·斯图尔特·张伯伦将此理论推向极端。
  实际上,戈宾诺和张伯伦的理论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已经为人类学家们所摈弃,但是正好符合具有久远历史的排犹运动的需要,德国纳粹原来一直是以他们的理论作为自己迫害犹太人的依据的,现在,优生学使他们又获得了一项可以用作反犹的新武器。
  在被称为他的“政治宣言”的《我的奋斗》一书中,希特勒宣称人类一切的文化、艺术、科学和技术果实,几乎完全是雅利安人创造的,只有雅利安人才是一切高级人类的创造者;血统的混杂是旧文化衰亡的唯一原因。因此,雅利安人“最终只有自保的要求才能得胜”。于是,希特勒制定出一系列的政策,确定犹太人和斯拉夫人是“劣等民族”,命令政府和人民要竭全力执行种族法律,“无情地打击一切民族的毒害者国际犹太人”。很快,他的意志就成了整个纳粹党人的意志,如他手下的一个官员就说,允许这些犹太人“繁殖是不需要的”,最好是“可以让他们死去”。为此,他们在各地建造起一个个死亡集中营,作为最后解决的手段。
  奥斯威辛死亡营的头子鲁道夫·赫斯在纽伦堡法庭上供认说:“我管理奥斯威辛直到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我估计,在这一年里用毒气和火刑至少处死了二百五十万人,还有五十万人死于饥饿或疾病。总计死亡人数可达三百万左右。除去国防军送来的两万名俄国战俘以外,其余的牺牲者都是从荷兰、比利时、法国、波兰、匈牙利、捷克、希腊以及其它国家押送来的犹 太人。一九四四年夏天,我们仅在奥斯威辛一地就处死了约四十万匈牙利犹太人。”“最后解决”一直继续到战争结束时为止。它究竟屠杀了多少犹太人?据两个党卫队中的目击者在纽伦堡法庭上供述,仅仅秘密警察犹太处处长卡尔·艾克曼就杀死了五六万人。纽伦堡起诉书的数字和世界犹太人大会的估计都是五百万;有人作过详细调查,这个数字至少也在四百九十万四千二百到四百五十八万一千二百人之间。
  据卡尔·艾克曼的一个部下说,在纳粹德国即将崩溃的前夕,这个纳粹小头目无耻地说:“他将含笑跳进坟墓,因为在他的心上有五百万条人命,而这将使他感到心满意足。”这说明什么呢?这只说明,任何科学的理想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科学,如优生学的理想,只有为人道主义所掌握,才有可能产生和促进民族的幸福,如果被反人道的人利用,带给人类的就只有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