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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事故·文化事故

作者:张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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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家与道理家(自序)
  
  语言有两种基本用途,讲故事和讲道理。这是语言的两只脚,语言靠两只脚走路。但走路的时候,重心总在一只脚上。故事讲得好,是故事家。道理讲得好,是道理家。但是,重心在左脚时,右脚向前;重心在右脚时,左脚向前。所以故事家也可能讲道理,道理家也可能讲故事。因此有四种人,一、讲道理的故事家,二、不讲道理的故事家,三、讲故事的道理家,四、不讲故事的道理家。
  最好的故事家,不把道理讲出来,道理在故事之中。这样的故事家,是小说家。最好的道理家,不把故事讲出来,故事在道理之中。这样的道理家,是思想家。最好的小说家,讲的故事令人百听不厌,他的故事是独创性的。最好的思想家,讲的道理万古常新,他的思想是独创性的。戏剧家兼有故事家和道理家的长处,但他的重心落在故事这只脚上,他不讲道理,但他对道理提出疑问。伟大的戏剧,是伟大的提问。连最伟大的思想家,也往往被最伟大的戏剧家问得哑口结舌,只好顾左右而言他。
  讲道理的故事家和讲故事的道理家比较容易混起来,但只要明白了他们的立足点,以及思维方式的不同,就不会搞混。但问题在于,也许他们自己也没弄明白,自己究竟想干什么。所以,讲道理的故事家,往往故事没讲好,不得不用道理来救故事之穷;但是来救故事之穷的道理,一定不是独创性思想,而是老生常谈。讲故事的道理家,往往道理没讲透,不得不用故事来救道理之穷;但是来救道理之穷的故事,一定不是独创性故事,而是老掉牙的故事。老生常谈的道理,和老掉牙的故事,谓之俗套。他们想走路,但不仅没有向前,反而往后了。倒走也许是锻炼身体的好方法,但肯定不是走路的好方法。于是需要幽默家,对各种背道而驰的行为进行嘲讽,让过于紧张的故事家和过于僵硬的道理家——稍息。
  幽默家还让人明白一个重要真理:语言的两条腿不应只顾赶路,而更应该舞蹈,语言的舞蹈是诗。幽默本身不是诗,但幽默消解不是诗的一切语言。幽默家从来不拿诗人开玩笑,因此幽默家是诗人的朋友。诗人不讲故事,也不讲道理,诗只是语言的狂欢。赶路的故事家和道理家都想超越前辈与同行,想把故事讲得更有趣,想把道理讲得更透彻。这种进取心当然值得赞赏,不过长远来看,没有无法超越的故事,也没有无法超越的道理。只有真正的诗,才是无法超越的。因为舞蹈的诗人根本不以超越任何人为目的,诗人发现美,诗人创造美,真正的美无法被超越。不同的美可以共存,当越来越多的不同形态的美共存于世之时,世界就越来越接近于天堂。目的性太强的故事家与道理家,常常与诗人话不投机。作为赶路的人,他们太在乎“进步”了,至少要竭力跟上“时代的步伐”。所以道理家要驱逐诗人,而故事家则奚落诗人。但舞蹈是不以“进步”为目的的。人类走路的目的,最终不是为了赶到某个地方去,而是为了在某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停下来,驻足凝望,吟诗唱歌,聆听天籁人籁,欣赏美丽的画卷,与天地万物一起舞蹈。
  散步介于赶路与舞蹈之间,所以散着步看着沿途风景的语言,叫做散文。越来越匆忙的现代人,已经只顾赶路,忘了看沿途的风景了,更不必说停下来自由舞蹈。连本该舞蹈的诗人,现在也在急匆匆地散步了。然而人生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走路,而是为了在大自然的风花雪月中自由舞蹈。
  
  一传统的事故
  
  有一回上课,教授讲述的是人类文明的悠久传统。
  我悄悄问我的同桌:“什么是传统?”他一愣,仿佛被我问住了。略一沉吟,他顺手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折成一个小纸包。纸包里面什么也没有,我不知道他又要弄什么玄虚。他在纸包外面写上“传下去”三个字,递给我,努努嘴,示意我传给后排的人。我莫明其妙地照办了。后面的人打开一看,吃吃地笑了,以为是个恶作剧。于是后面的人又包好,再传给另一个人;另一个人打开看了,也忍不住咯咯笑了,但依然小心翼翼地照原样包好,再传下去。就这样,这个空空如也的纸包传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手里。每个人看了都捂着嘴偷笑,但又都原封不动地包好,再传给下一个人……
  传递活动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好奇,除了教授,每个人都已经知道有一个神秘的东西在传来传去。处在传递链越靠后的人好奇心越大,期望值也就越高。期望值越高,当他面对空空如也的时候,被愚弄的感觉也就越强烈,就越是会无法控制地觉得好笑。传到后来,根本没有人弄得清楚这个该死的东西究竟是从谁的手里传出来的。我正在奇怪,这个空空如也的东西为什么会给人们带来如此巨大的欢乐?这时,竟有人故作神秘地又把它传到了我的手里。
  我刚想自作聪明地嘲笑那个传给我的人,突然醒悟了。我在一刹那间明白了人们欢笑的原因,肯定——我敢跟上帝打赌——肯定有人在里面写了什么有趣的东西。我也充满好奇满怀期望地把它打开,谁知还是空空如也,只有包裹着空空如也的那个绝对命令:“传下去!”“传下去!”“传下去!”可笑的不是空空如也,可悲的是竟没有人能抗拒这个至高无上的空洞命令。我顿时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起来。霎时,所有的人,包括那些还没有加入传递链的人,都跟着我一齐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起来。在笑声中,我把这个该死的纸包收起来,藏好。
  下课后,我听到同学们在纷纷猜测那个纸包是谁传出来的,又为什么会突然失踪。大家又一齐莫名其妙地大笑。教授问我们笑什么,一个同学把空纸包的传递游戏告诉教授,教授也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教授又把这件事讲给其他教授听,所有的教授都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整个校园里,到处在莫名其妙地大笑。但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人没有笑:我的同桌没有笑。我发现,笑的人是疯子,不笑的人更是疯子。笑的人莫名其妙,不笑的人更莫名其妙。
  
  二天道的事故
  
  很多年前,我在一本古书里读到这样一句话:“天道好还。”意思不大好懂。后来阅历渐多,似乎有些明白了,那是善良者的自我安慰,以为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而且是现世报。每当有人做了缺德事,预言家就会说:“天道好还——走着瞧吧!”但是马后炮必须等到缺德者真的遭了报应,才会幸灾乐祸地说:“果然不出我所料——天道好还嘛!”马后炮的事后总结永远正确,预言家的事先预言却常常落空。被预言家料到的“天道好还”,大多在通俗小说里才有,现实生活中却极少见。“天道好还”属于虚构的好故事,而现实生活中常常恶有善报、善有恶报,上演“天道不还”的事故。
  “天道好还”论,鼓励人们做积德事。为什么要积德呢?因为积德就像积累资金,积德积累到一定程度,积德者就有了做缺德事的资本,于是缺德与恶道就会“天道好还”地重新上演——只是角色关系互换了。
  媳妇受恶婆婆虐待,始终逆来顺受,做个好媳妇。苦熬二十年,好媳妇终于熬成了婆婆,但好媳妇却不肯做好婆婆,而是也做恶婆婆,把二十年来的尊严损失和利益亏空恶补回来。
  下属受恶上司百般欺凌,始终逆来顺受,做个好下属。但是好下属每天想着“有朝一日……”等到“有朝一日”终于盼到了,好下属却不肯做好上司,而是也做恶上司,把在恶上司那里受的一肚子恶气,全都发泄在自己的好下属身上。
  总之,受欺凌者在被欺凌时,始终隐忍不发,一旦时来运转,就以更大的狂热欺凌其他弱小者,视为正义的报复和公道的补偿,于是恶道乃得以发扬光大。
  简而言之,“天道好还”的公式如下:
  ……A对B的缺德,B必须忍受。忍受就是积德。积德的人,总有一天也有资格做缺德事,但B不是对A缺德,而是对C缺德。C也必须忍受、积德,以便有朝一日对D做缺德事......
  就这样,“天道好还”成了恶的多米诺。在强力、权力、恶势力面前,信奉“天道好还”的人们永远采取不抵抗策略,顺着强力、权力、恶势力所希望的方向倒下,但他的倒下并非为了善道的最终胜利而做出暂时牺牲,他的倒下更不是为了让恶终止,而是为了让恶向下属、向弱者、向下一代传递。为了保存自己,他运用借力打力的乾坤大挪移心法,使自己成了恶的理想导体,成了恶的无阻力中介。在这种恶的永恒轮回中,由于每个人都坚信自己只是恶的中介,而非恶的源头,所以每个人都坚信自己是善良的。在每时每地的事故中,没有两个人是平等的。但在一生的总和中,每个人似乎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先被别人欺凌,以后再欺凌别人;在此时此地吃亏,到彼时彼地找补回来——所有的人,一生都收支平衡。即便事实上收支不平衡,但阿Q们能够在精神上想象成平衡。因此多米诺事故在继续,但每个人都给自己编了一个好故事。
  那本古书后来被一个朋友借去,一直不还。我想这大概也属于“天道不还”,只好又去买了一本。翻开重读,我大吃一惊,原先印着“天道好还”的地方,现在居然印成了:
  “天道还好。”
  
  三先驱的事故
  
  当先驱走在大众前面五步时,先驱有很多崇拜者,更有无数的追随者。
  先驱看见有那么多追随者,感到极大的满足。然而满足只是一瞬间的感受,先驱很快就开始对自己不满,他觉得自己走得太慢了,太迁就大众的惰性了。为了赢得更大的历史荣耀,他加快了步伐。
  渐渐地,先驱拉开了与广大追随者的距离。
  当先驱走到大众前面五十步时,大部分追随者已经累垮了,他们不得不恢复到原来的行进速度,重新蹒跚而行,如同先驱根本没有出现过。但是少数热烈崇拜者依然紧跟着先驱,尽管都已气喘吁吁。
  先驱对愚昧的大众开始不满,他回头怒斥缺乏远见的大众,命令崇拜者用鞭子驱赶他们。
  先驱只对极少数最狂热的崇拜者是满意的。但是这些狂热的崇拜者却对先驱的某一点越来越不满意,他们认为先驱不该过于迁就那些落伍的大众,因为真理是只有少数人能够领悟的,幸福是只有少数人才能享有的,拯救是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的。
  于是先驱在极少数狂热崇拜者的颂歌声和催促声中,不得不一再加快步伐,他终于决定不顾一切地去赢得有史以来的最大荣耀,像上帝一样的荣耀。于是崇拜者中的大多数,也成了落伍者,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竭尽全力想紧跟的先驱渐行渐远。只有极少数最狂热的崇拜者,还在先驱的影子中亦步亦趋。
  终于,先驱走到了大众前面五百步。
  那些保持原有步速的大众,因再也看不见先驱的身影,终于绝望地回家睡觉去了。时代的进步,没有在他们的生命中留下任何印迹。由于看不见先驱的身影,大众根本不再相信先驱走在他们前面。由于不知道先驱在哪里,大众根本不承认先驱曾经存在过。健忘的人们一觉醒来,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曾经是先驱的崇拜者和追随者。他们打着哈欠,伸着懒腰,无可奈何地过着像祖先一样充满烦恼和无聊的痛苦生活。大众中的疑神疑鬼者,甚至疑心原来的先驱不过是伪先驱。他们猜想,没准“先驱”已经远远落在了大众的后面。但是由于看不见“先驱”的身影,怀疑者们毫无把握,私下里腹诽不已,小范围争论不休。
  这时,大部分崇拜者也已被先驱远远地甩在了身后,所有的人都已经累垮了,连大部分最狂热的崇拜者也已经精疲力竭地倒毙在路上——那些承认自己平庸愚钝,早已不再紧跟的大众,倒没有遭到这样的厄运。极少数勉强苦撑的狂热分子,也已经超过身心透支的极限,接近最后的崩溃。尤其让这些狂热分子始料不及的痛苦是,现在连他们也已经看不见先驱的身影了,他们失去了紧跟的目标。但他们已经深入不毛之地太远了,他们深陷在迷雾茫茫的沼泽之中。他们回头望去,大众也已不见踪影,他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大众那里去。他们穿上了永不停止的红舞鞋,已经没有任何退路,只能盲人瞎马地一条道走到黑。所以虽然信念已经动摇,但他们不得不自欺欺人地坚信:先驱一定还在前面。他们不得不自欺欺人地坚信,自己连老本都已全部押上的紧跟,决不会错,决不应该错,更决不能错。因为一切已经太晚了,他们已经错不起,他们只能等待最后的灭顶。
  当先驱离追随者和崇拜者越来越远时,他的高大身影却越来越小,最后终于在所有人的视线中彻底消失。先驱不知道,走得太快的人,不仅不会被历史永远记住,反而会被历史永远忘记。
  人类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先驱。有些伟大的先驱带领人类走向了光明,有些邪恶的先驱带领人类走向了灾难,而更多的先驱因为过于陶醉在自己的领先优势中,而根本没有发生任何历史作用,仅仅被作为疯子而留下笑柄。
  历史老人是迂缓的,文明进步是迂缓的,人性迁善是迂缓的。想改变这种本性、加速这种步伐的人,并非真正的先驱,而仅仅是逆天而行的愚人。历史对这种愚人的唯一教诲,是一句心平气和的老生常谈:欲速则不达。只有顺从历史的自然本性的人,才能推动历史前进,或者阻止历史倒退。耶稣说:在前的将会在后,在后的将会在前。先驱们,悠着点!
  
  四媚俗的事故
  
  俄国有个作家叫高尔基,他赞成十月革命,是举世闻名的红色文豪。高尔基有个弟弟高尔础,他害怕革命,十月革命后流亡到中国,住在上海的租界里,做了白俄。在上海的租界里,有一个革命作家,他的笔名叫高尔雅。
  俄国的反革命分子高尔础,与中国的革命作家高尔雅,互相并不认识。
  俄国人高尔础认为,自己是个高雅的人,是社会的基础,文化的栋梁。而高尔基是个媚俗者,他高尔础要批判所有的媚俗者。
  中国人高尔雅认为,自己是个真正高雅的人,是社会的真正基础,文化的真正栋梁。而所有批判媚俗的人也是媚俗者,他要批判所有的批判媚俗者。
  江南的梅雨季节,上海的天气是很雾数的。雾数到什么程度?你必须天天带着伞出门。但是否会下雨,你根本无法判断。太阳当头,转眼就会下雨。乌云密布,偏偏整天没雨。所以常常会这样,两个人同时在同一条路上走路,却有人认为正在下雨,有人认为根本没有下雨。周末那天,高尔础和高尔雅都带着伞出了门,两个人都走在霞飞路上。只不过他们走的方向相反,而且高尔础认定正在下雨,所以他打着伞。高尔雅却认定没有下雨,所以他不打伞。高尔础和高尔雅越走越近,打伞的高尔础发现高尔雅没打伞,感到自己非常落伍。没打伞的高尔雅发现高尔础打着伞,暗暗羞愧自己老土。两人佯装镇定地用目力的余光悄悄打量对方,擦肩而过。
  奇迹立刻发生了——打着伞的高尔础,收起了伞。没打伞的高尔雅,打起了伞。
  媚俗就这样产生了。媚俗是超越民族的,不论是俄国人,还是中国人;媚俗也是超越政治的,不论是革命者,还是反革命者。
  媚俗与打伞无关,也与不打伞无关。媚俗就是媚俗。
  
  五装疯卖傻的事故
  
  “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傻子。”这恐怕是中国人最通俗的戏剧理论了。通俗虽然难登大雅,贻笑大方,但却比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投入说”和布莱希特的“间离说”更深入人心,不妨称之为“疯傻说”。
  不过中国人历来是藐视理论的,顺口溜式的理论只是在用得着的时候才会有口无心地在嘴上溜它一溜,所以演戏的没有因此而停演,看戏的也没有因此而罢看。因为老于世故的人心底雪亮:疯的并非真疯,傻的未必真傻——不过是装疯卖傻而已。
  装疯也就是“佯狂”,佯狂是国人避害远祸的祖传法宝。但佯狂有高人气,有道长气,并非每个人能学得来的,正如不是每个人都精于演戏一样。况且佯狂难免有些狂气,即孔子所说的“狂者进取”。不过佯狂者决非有进无退,他必须进则狂,退则奴。进退之际的分寸极难把握:一味冒进狂放,就会惹来杀身之祸,如孔融、嵇康、李卓吾、金圣叹之类。金圣叹自称曾听到孔圣人赞叹他的才气,依我看圣人是悲叹他的奴气不足,已去死不远。但一味自轻自贱,又不成其为佯狂,只是十足的小丑、弄臣和奴才。要对上则奴体投地,对下则狂气冲天,如东方朔然,才是分寸拿捏到家的佯狂。但东方朔是“半仙”,狂气之外兼有仙气,更不是凡夫贱胎学得来的。何况即便得其真传,也不过一介狂奴而已。
  装疯既然高不可攀,只好卖傻。幸亏卖傻相当简便易学。时下常能在街头见一些男女,喜滋滋地把“难得糊涂”的徽章别在以前佩戴宝像的地方,足证卖傻之风行。但我疑心,只有具绝顶聪明、号称“诗书画三绝”的郑板桥那号人,才配说这句话。而业已糊涂透顶之我辈,实在没有资格以此作为座右铭,除非故施空城之计,借此藏拙遮丑,冒充机灵。可惜这种伎俩在明眼人看来,依然活脱脱一个大傻帽。
  但真疯的装不了疯,真傻倒比假傻更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算不得伪劣产品,于是如今大大小小、专业的业余的戏子们卖傻卖出了好价钱,东方朔的朔风吹到现在,居然也有了王者气象。时不时地端一筐不咸不酸的俏皮话,扯个淡,一哄而笑,一哄而散也么哥。
  天道轮回,卖傻让演戏的占了去,看戏的倒有些无所措手足了,但中国独多的是看客,哪怕看杀头也一样的兴高采烈。曾有一个矮子站在人群背后跟着笑,有人问他:“大郎,你笑什么?”矮子说:“众人所笑,定然不差!”
  
  六操作的事故
  
  昨天拜访批评家刘先生,他劈头问我:“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代吗?”刘先生素以刁钻刻薄著称文坛,我唯恐他诱我上当后再狠狠地嘲笑我的落伍,所以不敢贸然回答,仔细想了想后,我自以为非常周全地试探道:“国际文化是后现代主义时代,国际政治格局是后冷战时代,国内文化是后五四时代,国内政治形势是后新时期时代。不知你指的是哪一个?”刘先生大笑:“士别三日,连你这老实人也变滑头了。但你滑来滑去,总算还在点子上,突出了一个‘后’字,可谓深得吾心。但我们先不说这个。喝茶喝茶!”
  润了润喉,刘先生又说:“我再问你,男人干‘那个’用哪个字?”我被他弄得莫明其妙:“什么这个那个,刘先生你跟我打什么官腔?”“谁跟你打官腔?”刘先生突然用中指做了个手势,“我说的是那个。”我顿时胀红了脸,以为刘先生又在戏弄我了。但刘先生竟极为认真地紧追不舍:“你说,男人干这个用哪个字?你别怕,就咱俩私下讨论讨论,你也结过婚了,有什么可害臊的?现在没结过婚的都不害臊。咱俩今天要是讨论出什么学术成果,你也享有这个新术语的发明权。”我一听就乱了方寸,我找刘先生正是为了请他提携提携,帮我鼓捣个新名词出来,也在批评界露露脸。我心想不能辜负了刘先生的好意,要是他成心戏弄我,我只好以被戏弄为代价来争取他的下一次好意了。于是我横下心来,咬咬牙道:“是不是‘我操’的‘操’?”刘先生大喜道:“哈,我操的操!忒对了。老弟你真是可造之材。这个字是标准答案,该得满分。这问题我已问过不少人了,都答得似是而非。第一个问题都答不利索,我就不必再问第二个问题了。但可以问你,也只有问你。”我被刘先生夸得飘飘然又没着落,深怕回答不出下一个问题让刘先生失望。
  刘先生见我心神略定,喝了口茶又问道:“你知道女人干这个用哪个字?”我想了想答道:“这个字在汉语里没有。咱中国几千年来一向是老少爷们乾纲独振,所以只有男人用的字,没有女人用的字。虽然有个‘奸’字是女旁,但汉字在古代是从右到左书写,所以‘奸’字是‘干女’而非‘女干’,强奸是‘强干女’,而非‘强女干’。”刘先生笑得把一口茶喷了出来:“果然孺子可教,比我的见解精辟。但你要知道,现代人写字已经改革为从左到右,所以已经可以‘女干’了。我问你,‘女干’到底用哪个字?”我说:“改革后的汉字里依然没有,但如今女人也在口语和文章里大胆谈论那档子事儿了,甚至比男人还津津乐道。她们当然不能用男人专用的那个‘操’字,她们借了个洋词,叫‘作爱’。”刘先生一拍大腿:“太对啦!男人操女人作,如今是操作主义时代。这就是咱们今天的讨论结果。当然,这个新名词的专利权完全属于你,我决不掠美。恭喜恭喜!”我心想靠这个成名不是欺世盗名吗?于是我忿然道:“不不不,刘先生,这场专题讨论会完全是由您一手把舵的,还是您自己享用这个专利权吧。我可不敢领教!不管男干女干,要我靠这个那个混饭我可不干。”刘先生正色道:“老弟,你不必跟我客气。其实我也不肯完全出让这个新名词的。我把‘操作’的专利权让给你,自己并不吃亏,我只要用老办法,在操作前面加个‘后’字就照样能在学术界领先一步了:即将到来的时代,是‘后操作主义时代’。”
  
  七制服的事故
  
  “制服”这个词,不说词性,不在有上下文的具体语境里,你就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因为用做名词和用做动词,意思很不一样。比如说,“他穿着制服”和“他被制服了”,意思就大相径庭。
  如果是名词,大家都会肃然起敬。因为穿制服的人,代表某种制度,以及这种制度所代表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制服是制度的象征,更是这种制度的力量的象征。所以警察穿警服,士兵穿军装,法院、海关、税务局的人都有制服,都很神气。穿上警服,表示在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穿上军装,表示在保卫祖国;穿上法官制服,表示在秉公执法;穿上海关制服,表示不许毒品走入和文物流出;穿上税务局制服,表示不许偷税漏税。就此而言,名词“制服”与动词“制服”并非毫不相关:穿制服的人都具有某种力量,穿制服的人可以运用这种力量去制服不尊重甚至藐视这种力量的人。
  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如果穿警服的人知法犯法,穿法官服的人贪赃枉法,穿海关制服的人与走私贩毒者勾结,穿税务局制服的人对偷税漏税者眼开眼闭,那就说明,穿制服者虽然有权制服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力量的人,但他们自己首先就不尊重自己穿着的制服,他们自己就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制度及其力量。总之一句话,穿制服者本身还没有被制服所代表的力量制服。因此,要穿制服的人去制服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力量的人,首先必须制服穿制服的人;否则制服所代表的力量就非常虚弱,制服所代表的制度也十分脆弱。
  由此可见,穿制服的人是否被制服,是一种制度是否完善的首要标志。一种制度要证明自己的生命力,首先必须制服的,不是不穿制服的藐视制度者,而是穿制服的藐视制度者。如果连穿制服的人都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制度及其力量,那么这种制度就非常危险。
  实际上,上述道理在不代表国家制度的其他制服上体现得更充分。比如,医生穿白大褂,宾馆侍者穿礼服,小学生穿校服,都说明他们已经被身上所穿的制服所代表的制度所制服。穿上白大褂的医生,被救死扶伤的医德所制服,否则他就不配当医生;穿上礼服的宾馆侍者,被为人服务的职业道德所制服,否则他就要被炒鱿鱼;穿上校服的学生,被“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目标以及种种校纪校规所制服,否则不是留级,就是被开除学籍。由此可见,穿制服者,首先不是去制服别人,而是自己被某种正义法则所制服。只有自己已经成为被制度所制服的人,他才能获得制服所代表的制度的力量,否则他就是窃取权力者,是穿着制服的制度破坏者,是披着羊皮的狼。
  当然,人不是奴隶,人不能仅仅满足于被制服,任何一种代表正义的社会制度,都是为了遏制在人类社会中推行狼吃羊的丛林原则。制服所代表的制度,是为了保证每个人在获得自由发展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同等权利。也就是说,在不违反制服所代表的制度、不藐视制服所代表的制度的力量的前提下,每个人都有权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比如警察下了班,可以去钓鱼;医生下了班,可以去写作;侍者下了班,也可以去另一个宾馆享受;学生放了学,可以在家里无法无天——比如我女儿在我写这篇文章时就不断来跟我捣蛋,非要我给她讲大灰狼的故事不可。
  
  八问题的事故
  
  二十世纪初,是个“问题与主义”的时代,到了世纪中叶,“主义”获得了胜利,于是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我出生于六十年代初,于是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个信仰“主义”的少年,但我却碰到了问题。“问题”有三:一曰“生活问题”,一曰“组织问题”,一曰“经济问题”。我小时候听不懂大人嘴里的这三个问题,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个年轻人,常常受到长辈或领导的关心:生活问题解决了吗?回答照例是:没有。于是受到赞许和鼓励:不要着急,先把工作做好,以后再慢慢解决生活问题。但一个直奔大龄而去的老青年却要受到责备:怎么可以只顾工作而忘了解决生活问题?中国人是重视人伦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即便在主义时代也是如此,虽然主义时代清教得很,不能谈婚论嫁,而只能讳言之为“生活问题”。当时的清教程度是现在的年轻人无法想象的,甚至提及“女人”也属下流,只能称之为“女同志”。但既然已经明确归入“大龄”,与“女同志”的问题就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同样,这个年轻人也常常会受到组织上的关心,组织上要问的问题,当然就是“组织问题”,但问法与“生活问题”相似:组织问题解决了吗?回答照例是:没有。这是不可能得到赞许和鼓励的,而要受到责备:年轻人,要有点朝气,有点上进心,什么事情都可以慢慢来,组织问题要尽快解决。这是组织上的暗示,就像明明是姑娘自己爱上了小伙子,但却一定要暗示和撩拨小伙子倒过来向她求爱一样——尽管这属于“生活问题”的范围,但原理是一样的。正如在生活问题上,小伙子一旦被姑娘相中很少能全身而退,最后只好与姑娘一起解决生活问题,建立一个“生活组织”一样。在组织问题上,年轻人一旦被相中,也同样难以抗拒,最后当然是解决了组织问题,过起了“组织生活”。
  解决了这两大问题,一个人的全部问题就都解决了。一个解决了生活问题的小伙子,与一个没有解决生活问题的小伙子相比,会格外受到尊重。同样,一个解决了组织问题的人,与一个没有解决组织问题的人相比,会格外受到器重。可见,解决问题比不解决问题要好。但区别也并非没有,比如说生活问题要解决得正当其时,解决得太早和太晚,就是有了“生活问题”。生活问题已经解决后,在生活组织之外另有秘密生活,就是出了“生活问题”。出问题总是不好的,但会出“生活问题”,决不会出“组织问题”,因为组织本身是十全十美的,决不会出问题。
  与解决生活问题宁晚勿早相反,解决组织问题是宁早勿晚。因为这往往涉及待遇,常常要排年份,是哪一年解决组织问题的,就有哪一年的待遇。“待遇”一如“黛玉”,是不可不争的。而且一旦争起来,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如果在组织内没有争到满意的“待遇”,而要到组织外捞取待遇,那就是出了“经济问题”。而出经济问题的原因,大概也不外乎是为了某个“黛玉”。所以我常常听说,某人出问题了。问曰:什么问题?答曰:生活问题。或曰:经济问题。不过,经济问题大抵与生活问题有关。这就是我们的由“组织”全面控制起来的,“组织”起来的“经济”下的“组织”起来的“生活”。
  现在是淡化“主义”,重新研究“问题”的时候了,因为新世纪已经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