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6期

是家务事,是大历史

作者:朱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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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越来越深的感觉: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里,几乎每个知识分子都是一个典型。他的经历,他的遭遇,他的作为,都从一个角度反映出了这一页历史。读了李南央的《我有这样一个母亲》,更印证了我的这个感觉。
  这篇文章,作者是写她母亲的,同时也不能不写到她的父亲,写到她自己,还写到她女儿,写到了某某某。这里的每一个人,无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时代。
  作者的父亲李锐和母亲范元甄,是在“一二·九”运动中,因为一同参加武汉秘密学联的活动而相识、相爱的,又一同上了延安,属于“一二·九”那一代的革命家。当初,他们是有着相同的信念、相同的抱负,才走到一起来的。日本的侵略加紧,国民党的不抵抗,大多数中国的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学生,都为一种忧时爱国之心所驱使,决心起来担负起天下的兴亡。其中的左翼走得更远,他们接受了共产党的宣传,不但看到了眼前的国难,还看到了未来的理想社会,于是成了马列主义和第三国际的信徒。许多“一二·九”运动的参加者,就是怀着这样的信念奔赴延安的。李锐和范元甄就是这中间的两人。
  马列主义的真诠就是阶级斗争,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更概括地说,就是一个“左”字。这并不是我概括出来的。毛泽东就说过,他早年读《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史》这些书,“我只取了它四个字:‘阶级斗争’”(《毛泽东文集》第二卷,第379页)。李南央在《答读者问》中说的:“夫妻可以为政治离异,子女与父母可以为政治反目,维系家庭的亲情可如粪土般随便抛弃,阶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惟一‘健康’的纽带。”她认为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却不知道这正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题中应有之义。这并不是后来李南央看到她母亲待人处世的时候才有的。更早的不说,只说当年的延安,就已经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实验区,阶级斗争的实验区了。
  李锐和范元甄到了延安,就是到了阶级斗争的实验区。在这里,他们经历了整顿“三风”,经历了抢救运动。正是抢救运动,导致了这对年轻夫妇的婚变。这婚变,有个人感情和性格上的原因,有第三者介入的影响,但我想,这中间恐怕也包含有政治思想方面的原因。从他们两次离婚,特别是第二次离婚的情况来看,两人在政治思想方面的差异更是不能忽视的原因。
  范元甄的思想,从李南央的文章看,至少从她公开表现出来的看,她自始自终服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服膺党的理论和党的教育,服膺阶级斗争学说,和主流思想完全合拍。如果不是因为丈夫出了问题的连累,她也许不会受到什么冲击。这就更增加了对丈夫的恼恨。李南央的文章说:“妈妈后来告诉我,史良曾为她婉惜:‘结婚太早了!’在我懂事后,母亲曾反复多次地向我提到此话,永远地后悔自己年轻时的选择,好像毁了她的一生。”她告诉女儿,是因为“觉得他思想太右,两人极合不来,才分手的”。
  范元甄自己当然是一点也不右。如果说,是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把阶级斗争引进党内,那么范元甄就是把阶级斗争引进家中的突出代表。在家里,和丈夫斗争,和女儿斗争,和雇请的老阿姨斗争。娘家也被她开辟为阶级斗争的战场:和大弟弟斗争,和小弟弟斗争,和大妹妹斗争,和小妹妹斗争。正像那些年接连不断的审干之类的运动,要把所有干部审得个个都有问题人人自惭形秽一样,大弟弟被她拿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告了一个黑状,弄得抄家、降级。小弟弟本来已经选拔去苏联留学深造的,可是她一句“小资产阶级意识较浓,不适于出国学习”,就给断送了。大妹妹本来是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以前参加工作,范元甄不甘心让她享受离休老干部的待遇,就硬说是十月一日以后,幸好她所在单位还保存了原始档案,管这事的干部说:“这回她可害不了你了!”本来,极左路线,就是害人的路线嘛。
  范元甄说李锐思想太右,这要看怎么说法。当年在武汉大学的学生运动中,用后来的词句,他真可说是“响当当的左派”,不左,他会同学校里的复兴社作斗争吗?他会一片痴情地去找党吗?他会上延安吗?不左,那时你范元甄能够看上他愿意同他结婚吗?问题是,李锐跟范元甄不同的是,他是个喜欢独立思考的人,是个凡事都要问一个为什么、问一个对不对的人。到了延安这个阶级斗争的实验区,他既看见了积极的东西,也看见了消极的东西。对积极的,他当然是拥护,欢迎;对消极的,他就很难随声附和地加以赞颂了。这种对于左倾的东西有所保留的态度,大约就是他在抢救运动中被关进保安处的远因(当然还有诬陷材料这个近因)。如果范元甄说李锐的“思想太右”,只是不肯盲目追随左倾错误的意思,那她并没有冤枉他,何况他自己也并不讳言这一点。他八十岁时,回顾过去自己走过的道路,在《八十自寿》这诗中颇为自负的说:“早知世事多波折,堪慰平生未左偏。”好一个“平生未左偏”!可是,这得要付出代价的。延安保安处是一回。后来,从一个正受到毛泽东眷顾的秀才一夜之间变成了彭德怀反党集团的追随者,从峰颠坠入了深谷,而且还要继续坠落下去,到了风雪迷漫的北大荒,一直到了叫人听了都毛骨耸然的秦城监狱。当然,这里面也有贤内助所助的一臂之力,有她的落井下石。
  范元甄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那些最致命的‘攻击’毛主席的话都是我妈妈揭发的”呢?李南央所作的解释是极有意思的。她说了:“她已经不是迫不得已,不能不干揭发。她就像魔鬼附身,谁反对毛主席,就坚决打倒谁。”这就是说,她一直保留着对从青年时代开始的信仰的忠诚。假如真是这样,总还有点可敬之处。可是李南央又说:“她和我爸离婚,揭发我爸根本不是因为他们思想不一致,而是她胆小,为保护自己出卖了丈夫……我的小舅,大姨,还有妈妈的好朋友都反对过我的看法。他们说,我妈妈那时没有办法,为了孩子,只有那么做。我至今不能同意。也许离婚是可以理解和原谅的但是把我爸爸置之死地的揭发,却是用保护孩子无法说通的。”我们不要说作者自相矛盾。我看这两个解释都是对的,这正好反映了人的思想的复杂性。范元甄要坚持“左”的那一套,当然看李锐太右,两人的思想当然是不一致。可是她也是生活在现实之中,对那些极左的东西造成的后果也不能毫无感触。李南央讲了一件这样的事情:“‘大跃进’时,我爸在外地出差,我妈给他写信,询问外地的真实情况,对报纸上放卫星的报道提出了质疑。我爸被隔离审查后,秘书清理他办公室的东西,在爸爸的抽屉深处发现了这封信,把它交给了当时三机部的党组。这位秘书对我爸一个字也没揭发过,之所以对我妈这么干,实在是对她气不过。我爸一出事,我妈就开始揭发他。秘书原以为我妈跟我爸观点完全不一样,没想到我妈也有‘反党’思想。既然观点一致,怎么可以这么揭发呢?”你看她,感觉到了这里有问题,却不能像李锐那样由此深入想下去,弄明白其是非,更不敢像李锐那样把自己想到的公开说出来,她是多么可悲。不但如此,分明她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却不说,还要去揭发李锐,把他往死里整,她又是多么可恶、可怕。
  李南央的文章说,她这样做,是因为“她胆小,为保自己”。我看这还把她的动机说得消极了一点,她还有更积极的动机,就是希望以此获利。在共产党内,是有左比右好的传统的。《毛选》里说得明明白白,左,大都是忠心耿耿,为党为国的,就是看问题的方法有点片面性;而右呢,那就是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了(第五卷,第423页)。因此,搞极左那一套的人,也确实有不少获利。比如李南央写到的某某某吧,也不过是参加过“一二·九”运动的中学生罢了;至于人品嘛,人们从李南央的文章里已经窥见一斑,用不着多说了。可是他为什么能够官运亨通、飞黄腾达呢?还不就靠了一个左字吗。左,确实是有利可图的。范元甄是从心里敬佩、崇拜某某某的。她一心以他为楷模,学他的左,学他的整人、害人,结果却为什么不能跟某某某一样获利呢?这是因为,在这害人、整人的左倾路线里,株连九族是运动的常规,你既然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反党分子的臭婆娘,自然也就在必须打击之列了。因此,她揭发得越彻底,在李锐罪状上钉的钉子越牢靠,最终转过来也就越加重了她自己肩上枷锁的重量,这不能不说是她失算的地方。这样说来,李锐是为他的“平生不左偏”付出代价,范元甄却是为她的努力去揭发付出代价了。这也是她悔恨终身的地方,不是悔不该揭发李锐,而是悔当初不该嫁给李锐。
  李锐付出了吃二十年苦头的代价。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新的历史决议宣布,在庐山的那一场斗争中,错的不是彭、黄、张、周和李锐,而是整他们的人;李锐获得了比过去更高的地位。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正如马克思说的,思考使人受难,受难使人思考。正是二十年的受难带来的二十年的思考,使他对这一段历史有了深入的理解,能够写出像《庐山会议实录》这样传世的杰作,和其他一些清理极左路线很有深度的文章,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李锐和范元甄是典型人物。写了他们的李南央,也是典型人物。她已经很少有父母那一辈观念上的羁绊。特别是,这篇文章是她旅居美国十年之后写的,明显地流露出美国价值观的影响。别的不说,只说她对她母亲同某某某的关系这件事的看法,她说:“平心而论,我觉得我妈和某某某确实般配。我妈一生从来没有服过什么人,但是对某某某确实是信服的……我真是觉得组织上多管闲事,剥夺了两人的婚姻自由,造成了我妈一生的悔恨……甭用管好人坏人,两个人在一起彼此觉得合适幸福,别人管得着吗?”在以三从四德为准则的传统观念看来,这当然是荒谬绝伦。李锐也不能接受这观点,并不是说要遵守三从四德,而是说“这样乱搞不是生活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党当然要干涉”。如果问一声:这为什么是政治问题呢?答案也许是因为这损害了党的形象、党的声誉。再问:为什么这事会损害党的形象、党的声誉呢?答案也许是因为这违反了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伦理观,从来就认为这是坏事、丑事嘛,于是,绕一个圈,还是回到三从四德去了。
  李南央在美国忙于自己的专业,我想未必有多少时间去读马列的。现在我想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帮她找出一点根据来。恩格斯的《共产主义原理》的第二十一个问题:共产主义制度对家庭将产生什么影响?他的回答一开头就说了这样一句:“两性间的关系将成为仅仅和当事人有关而社会无须干涉的私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972年版,第224页)恩格斯这里说的,岂不是和李南央说的意思差不多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外交往的增多,三从四德那些观念,在年轻一代的头脑中将逐渐淡化吧。
  李南央说,她写这一篇,“不光为我的妈妈,也为我舍弃不掉的‘使命情结’。发生在我家的事是有悖人性的,是永远不该再在中国发生了”。这是一个崇高的愿望,一个崇高的使命。我作为一个也有一点历史癖的读者,感谢她写了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