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1年第11期

两个女名人和同一个构想

作者:刘川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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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有个著名的女记者,叫范春歌,她曾获得过中国新闻界的最高奖——范长江奖。
  湖北有个著名的女作家,叫池莉,她曾获得过中国文学的最高奖——鲁迅文学奖。
  两位女性同处一个城市,工作性质有所不同。
  她们都写过关于西藏的作品。
  范春歌写的是一组通讯。
  池莉写了一个短篇小说。
  范春歌的作品发表在前。1992年的《武汉晚报》、《拉萨晚报》陆续刊载她的采访。 1994年7月25日的《北京晚报》上还登有一篇文学味很浓的文章《白玛·多尔吉》,记的是她此行中与一个藏族小伙子相识的趣事和友情。1995年下半年,在调任《武汉晚报》上海记者站期间,作者又把这些通讯作了一些修改,增强了文学性,结集为游记散文集《天歌难再——独身中国陆疆万里行》,由武汉出版社1996年出版。
  池莉的小说刊载在后。1994年9月30日写于武汉,刊载于《百花洲》1995年第1期,题为《心比身先老》,就是这篇获得了1995~1996年度鲁迅文学奖的短篇小说奖。收入《池莉文集》时改名为《让梦穿越你的心》。
  1992年9月2 8日的《武汉晚报》上有这样一条消息:
  带着高原的风尘,本报女记者范春歌结束赴藏采访,今日凌晨3时返汉。
  在西藏采访的70多天中,范春歌克服高山反应、交通不便等困难,深入到林芝、日喀则、那曲、山南4个地区,有时乘长途客车,有时搭货车、军车,行程5千余公里,对西藏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及风土人情进行了生动、活泼的报道。她边走边采访边写的一部分新闻作品在本报和《拉萨晚报》刊载后,受到读者好评。
  在采写的数十篇通讯中,上面提到的那篇发表在《北京晚报》上的题为《白玛·多尔吉》(以下简称《多尔吉》)的文章,引起了我这个因写作《小市民名作家——池莉论》而“饱读” 池莉作品的读者的特别注意——它跟《心比身先老》(以下简称《先老》)有多处相似。
  两篇都以女性的“我”作为叙述人,都以“我”与藏族小伙的交往及友情为主线、为主题。好几处细节描写也颇有几分类似。《天歌难再》中有一篇《那一夜红月黑马》(以下简称《黑马》)中的不少段落也是《多尔吉》的改写和扩展,其主人公就是多尔吉,马术队队员。现在把这三个文本的某些相似处一一对照排列:
  
  A 风景
  
  《多尔吉》一文中谈到,在拉萨的日子里,“我”很长的时间住在一个藏式旅馆,这个旅馆——
  
  宽大的窗口“嵌”着拉萨河对岸的重重群峰。……我从来不关窗帘。早晨一睁眼就能看见这幅绝妙的风景。
  
  在《先老》中,作者写道:花了百元大钞从藏族姑娘那里买了一条披肩遭到同行者耻笑又患了低烧的“我”——
  
  从昏沉的午睡中挣扎着坐起来,揉半天眼睛,然后轻轻摇摆着低烧之中欲醉欲仙的身体,靠右窗前远眺晶莹的蓝天和布达拉宫。
  
  B 相识
  
  《多尔吉》写“我”与白玛·多尔吉相识:
  
  有一天,我正习惯地趴在桌上写稿时,有人在背后说话:“嗨,你可以去对面体育场看足球赛。”
  我回过身。那人继续说:“看人们是怎样在高原上踢球的。”
  他站在门口,一位很典型的藏族青年,戴一顶黑呢阔檐礼帽,友好地朝我微笑着。青铜色的脸闪烁釉彩的光泽。
  就这样认识了。知道他叫多尔吉,住在我隔壁,正给对面体育场举行的西藏“珠峰杯”足球赛担任裁判。
  
  《黑马》——
  有一天,一声“嗨,阿佳拉!”(藏语:大姐)
  宁静从此破了。
  那声音是从我身后敞开的门外射进来的。我回过头,看见一位俊秀的藏族青年站在门中央。
  “你其实可以去对面的体育场看足球。”他笑着,黑釉般的脸,洁白的齿,浓密的黑发好看地卷曲着微波。
  我听这话很惊诧,他一定早就注意我了。不是一天。
  …………
  可我还是和他交谈起来。知道了他叫多尔吉,西藏马术队的一名骑手,这些天正在体育场举行的西藏“珠峰杯”足球比赛中担任裁判……
  《先老》这样写“我”与康巴汉加木措相识:
  敲门声。
  我转过脸,看着房门。在低烧的昏沉中我拿不准是否我的房间被敲响。我在拉萨没有一个熟人。我的伙伴们都呆在他们向往的地方。我的房门十天来无人敲响。
  敲门声又响起,是我的门。
  我站在窗边没动,说:请进。
  骑手加木措就这样走进了我在拉萨的一段生活。
  加木措就是马术队那个骑黄褐色马的小伙子。我们已经有十天的默然对视的经历。
  加木措显然有康巴汉的血统,但他穿的是汉族的运动衫。他手里拎根马鞭,热气腾腾,汗水津津地站在我的门口说:你好!我叫加木措。
  
  C 打赌
  
  这两个男人为何都要主动与不同的“我” 认识,原来这是男人们的赌:
  《多尔吉》——
  后来,他还告诉我一个小秘密:足球比赛期间,运动员们每天走过我的门,就看见我老坐在桌前写东西,像给粘住似的。于是他们和多尔吉打赌,“如果把这个女人从那张桌子引出门,就赢五瓶啤酒。”当然,自告奋勇的多尔吉输了。他笑道,好几次走到门口见你写字很认真,便不好意思打扰你了。停了一会,又说,“你不是那种为生活奔忙的人。”
  《黑马》——
  多尔吉停顿了一下,“还有件事没有告许你。我第一次在哈达旅馆叫你时,正和他们打赌那几天经过你的门,老见你在桌上写字,像给粘住似的。我们从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女人。就赌了五瓶啤酒,看谁能把你引出这个门。当然,我输了。”
  《先老》——
  得知“我”生病之后,加木措要带我去拜佛。但提了一个并不让“我” 去真做的条件,就是要先带我去见他的队友们。
  原来加木措在和他的队友们打赌。他们说如果加木措能到饭店来带我到训练场,加木措就赢了,反之,他们就输了。赌注是啤酒。这是典型的男孩子们的闹剧。冲着加木措对我的关心,我很愿意给加木措这个面子,但加木措不让我到那烈日炎炎的训练场去。他十分严肃认真他指出一个人应该说话算话,我既答应他不下去就应该不下去。
  加木措说:你保证?
  我说:好,我保证。
  我没想到马术队的年轻人会如此看重他们的胜利。他们冲着加木措欢呼,吹口哨。加木措输给每个人的啤酒不是我以为的一瓶两瓶,而是每人一箱。
  
  D 分别
  
  《多尔吉》——
  就在这次回拉萨不久,我要回内地了。当我拿着朋友的代我提前订好的飞机票,匆匆赶往赛事仍酣的体育场时,我明白,这个消息无论如何也穿不过观众海啸般的狂喊。
  载我去贡噶机场的车就停在场外。
  扯下花头巾我使劲儿摇了又摇,尽管我知道奔跑中的他根本看不见。
  几个小时后,当我从高空俯瞰这块神奇的土地,耳畔还响着那个八廊街之夜最后的对话:
  “多尔吉,你的全名叫什么?”
  “白马·多尔吉。”
  “译成我们汉语怎么讲?”
  “白玛,是我们藏北的一种野花。多尔吉是钻石的意思。”
  后来,我还知道了,其实,拉萨的每张窗子都是可以看见雪山的。
  《黑马》与上段基本相同。
  《先老》——
  分别时打通了电话,加木措策马奔机场。天空中的“我”想到的不是过去的一段对话,而是过去读过的诗——
  我说:别说了,那就打个电话吧。
  我将电话打到体委,很顺利地找到了加木措。我说:加木措,我要走了。非常遗憾的是昨晚上拿到机票,来不及向你告别。
  飞机升空了。我要求紧挨机窗坐。我把脸贴在机窗玻璃上。我看到了西藏的千山万壑,草原牧场和寺庙红墙,看到了山谷中的一条公路。看到了公路旁边的那片草原和山坡。山顶上,有个骑着黄褐色骏马的骑手一动不动地立在那儿,那是加木措!
  骑手加木措啊!
  我望着他,直到白云覆盖了大地。
  一首我在拉萨闲居的日子里偶然读到的诗句悄然浮现在我眼前:
  如海洋如星空的草原啊
  如牧歌如情人的草原啊
  我永生永世的爱恋
  深入并且辽远
  曾幻想能在最为动人心的那刻死去
  ……但为了什么终于不能
  面对如此相同的构思和细节,而各自孤立地看都是很优秀的新闻作品和文学作品,我不由得感慨:到底是名记者、名作家,出手不凡,异曲同工。
  但转而思之,又有些疑惑。世界上竟有两个如此相同的大脑?
  我非新闻界、文学圈中人,不知范春歌与池莉是否相识?据我的推测,一个身为名记者,一个身为名作家,同在一个城市,又都从事着文字工作,两人相识的可能性非常大。
  池莉小说中的“我”是个女“烟鬼”,
  我一支接一支地抽烟。
  ……牟林森在我抽第十颗香烟时夺走了我的唇上的烟。他说:康珠!你他妈在干什么?抽得像个男流氓!
  没人劝我不抽烟,我无法停下来。我在兰叶一发而不可收拾的歌声中不住气地抽烟,把嘴唇都抽得风干了一般,从心里感到肺里到肚里到口里全是苦味。
  我坐在我的行李上,又燃起一颗烟。我把香烟对着远山吹去,对着草原吹去。
  范春歌是我们烟民中的一个,池莉在写小说时会不会唤起范春歌的影子?
  假若第一个推测成立,我忍不住有第二个推测:如果张三和李四认识,如果在一起聊起过同一题材及素材?或者李四看过张三的有关文字,就有可能张三“启发”了李四,李四“借用”了张三。
  那么这个张三是范春歌,李四是池莉。理由如下:
  1. 范春歌比池莉更熟悉西藏。她从1992年7月8日到9月28日,在西藏采访了70多天。且前后三次进藏。而据我所知,池莉仅随一个作家代表团在西藏走马观花了几天。按常识,总是经验少的向经验多的求教求助,而不会相反。哪怕是再会凭空虚构的作家,也不能没有生活的源泉。不信,你虚构一个埃及故事、南极艳情试试?
  2. 范春歌的作品发表在前,池莉在后。只会有后“偷”先,总不会有先“偷”后的事吧?
  3. 范春歌的作品是写实,池莉的作品是虚构。只听说有虚构者“借鉴”“受启发”于写实者,从未有相反的情形。
  4. 池莉擅长对市民细琐平实的记录和都市金钱传奇,而这一篇作品在题材和风格上较特别,“我”和加木措的故事带有几份浪漫性,还以诗作结,留下余绪,这在其创作中是少见的。以摧毁诗意自况的池莉给这篇作品以如此诗意,很可能得到了某种特殊的点拨或灵感。
  5. 池莉好把旧作改名后收入文集。但这篇获大奖的作品也改名,如果不是有什么特殊考虑,岂不是愧对评委、愧对读者、愧对作品已有的声名?
  如此推测,我不再相信这是两人的不约而同、异“脑”同“构”,而初步判定范春歌当了冤张三,池莉充当了不光彩、不名誉的臭李四。
  如此一想,吓了我一大跳。这可是名誉关天的大事呀!鲁迅文学奖作为全国除长篇小说外最高的官方大奖,竟有一篇在构思和细节上明显(“来自于”?“得益于”?“抄袭于” ?“剽窃于” ?)他人之作的作品!
  这可不是儿戏,可不是我的推测就算数的。
  去年底在深圳大学召开的一次当代文学研讨会上,一位茅盾文学奖评选负责人介绍道,一部艺术功夫很厚且深得读者喜爱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因个别官职不合史实个别诗句不合格律而被拿下、一部反响很大的当代题材小说只因有几百字的“借鉴”也被拿下。因为评委们容不得一点硬伤。
  我想,如果《心比身先老》的评委们在审读时也看到了范春歌的同题材作品(这可是比上述两例更严重的硬伤!),他们是否还会投池莉的票?那么1995~1996年度的鲁迅文学奖的最后一名就另有其主了。
  但愿范春歌与池莉从不相识,但愿池莉根本不知道范春歌的西藏纪行。但愿这种“雷同”只是巧合,只是两个聪慧女人的互不相干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