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2年第3期

也说剪辫

作者:陈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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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来,读朱正先生的文章,是一种享受。花城出版社最近出版的《思想者文库》第一辑收有朱先生新作《辫子、小脚及其他》,先睹为快,一口气读完了。翻回来又读《剪辫的风波……》,忽然忆及过去看到的一些史料,想对朱先生的文章作一些补充。
  朱先生说:“凡是用暴力强加给人的东西,当暴力消失之后就不易维持了。辫子就是这样,可以说是跟清王朝的国祚相始终。”历史事实基本如此,但并不完全如此。这不仅是指辜鸿铭那样的遗老遗少,而且指民国初年数以千万甚至万万计的愚民群众,其中不乏大腕能人。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读到《山东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载有“昌邑县剪辫惨案”,惊心动魄。摘要如下:
  武昌起义之后,风气开放的东南各省民众纷纷起来自动剪除辫子。特别是许多文化人(如邹容、章太炎、周树人等)早就冒着危险毅然剪除辫子,投入自由民主运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文各地,要求“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然而北方各省,几乎处处受到愚民的抵制,甚至酿成“剪辫血案”。
  山东是孔孟故土,儒家文化之发祥地;鲁督(山东都督)周自齐〔1〕特派宣传员于中华民国元年农历五月十七日(1912年7月1日)到所辖昌邑县宣传新政,劝导民众剪辫。第二天清晨即闻城隍庙钟声大震,群情激昂,有人鸣锣呼叫,有人喊“打”喊“杀”,而打杀的对象,竟然是“无辫之人”!从特派宣传员以下,殉难者二十七名。暴尸弃市,惨不忍睹。
  打人杀人者为谁?是一群辫子痞子。虽然事后惩办了几个痞棍凶手,但是愚民群众的辫子却赖以长久保存下来。
  试想,做成这样的业绩,该是怎样的能人大腕啊。
  难道仅限于山东昌邑一地吗?非也。黄河流域、华北中原,从穷乡僻壤到名都大邑,“抗剪辫”之风比比皆是。
  《中华全国风俗志·济南人之特性观》载:
  至论济南人之保守特性,则入其境,即见沿途诸苦力,大抵蓄发为辫;及履衢市、入餐馆,目之所接,无往不遇垂辫广袖之徒。于此见济南人固守旧习。(《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二,第15页)
  又如河北,以尚武精神世代相传的燕赵慷慨悲歌之地,又是如何呢?查阅野史,有如下记载:
  保定居民,辫发未薙(陈按:同“剃”字)者,十居五六。乡愚下流等,固无论矣。即衣冠楚楚之店主店伙,亦多豚尾后垂。警察亦不加劝告。(引自《保阳风俗详载》,《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一,第93页)
  为什么连民国警察也不敢“劝告”?因为有些辫子往往同时就是痞子。就连北方最大的通商口岸天津一带,也是如此:
  津地中外辐辏,开通最早,而蓄辫之恶俗,反较他埠为独甚。无论上中下三等人,剪发者殆居最少数。而租界华捕,亦皆脑拖长辫。理发店之生意,尚不及剃头店之盛。此亦可以觇民俗矣!(引自《天津之社会观察谈》,载《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一,第75页)
  直到现代,仍然有长篇巨著、电影电视绘形绘色不厌其烦津津乐道地描述,“神辫神鞭”真是了不起惹不起……
  我跟先师宗白华先生在未名湖畔散步的时候,探讨过这种历史现象的本质原因。这是一个典型的“国民性’课题。
  清初动乱,“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暴力强加愚民,顺者生、逆者亡,辫子不仅是满族在旗者愚、顺、奴的象征,而且上升为一种遍及全国的生存方式的象征,“混混”生存方式的象征,痞子无赖生存方式的象征。辫子为奴隶的徽号,痞子为奴隶中的才器突出者,即奴才。在文为文痞,在武为武痞,在官为官痞。我并非说凡辫子都为痞子,愚民中的良民蓄辫者多数还没有这样大的能耐。
  在暴力消失后,表面上的奴者消失了,然而思想上的奴者依然存在,死死抱着“混混”的象征不放。于是辫子成为文学上不朽的形象,也就是鲁迅笔下“阿Q”的形象。宗老师一语点破:“你要研究辫子,还必须研究痞子。辫子是有形的痞,痞子是无形的辫。辫有等级,痞有高低。”
  难怪1917年7月“辫帅”张勋复辟,登高一呼,辫者、痞者云集,自有他的社会群众基础,决非偶然。“辫子军”实际上是“痞子军”。辫子其形、痞子其实也。辫帅其人,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痞子。有史为证。
  身为汉族军阀的张勋,难道是真心拥戴满清贵族“中兴”么?非也。史载,当年张勋率领三千“辫子军”进入北京,拥逊清皇帝溥仪重登帝位,满族亲贵一度欣喜若狂、弹冠相庆。但张勋挟天子以令诸侯,借口“懔遵本朝祖制,亲贵不得干预政事”,把满族亲贵一律排斥在权位之外。这就给八旗王公兜头浇了一盆冷水,激起他们极大的愤怒,背地里痛骂张勋拉黄龙旗做虎皮、假辫子而谋私利了。据《复辟之黑幕》一书记载:
  恭亲王溥伟恨张勋事未先告己,大怒,乃专程进京。赴宫门请安毕,往见张勋,责其专擅之罪。张勋反唇相讥曰:“古来建大功立大业者,捷足先登。谁叫汝直至今日才来,还想得个好位置,世间没有这样便宜的事。”恭王大骂张勋忘本!张连批其颊数下。恭王曰:“汝敢殴亲贵么?”张叱曰:“除掉皇帝我为大,便打了你也没什么稀罕!”(引自《近代稗海》四,第276页)
  这种痞子口才,真令人拍案叫绝!果然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莫道是秀才,就连落拓王公遇见大兵、有理也说不清。辫子的嫡系亲贵们手中没有军队,腰杆子就硬不起来,面对昔日奴才张勋之流的痞子跋扈,除了忍气吞声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呢?所谓“忘本”,应是忘其辫子之本,而返其痞子之本也!
  辫者痞下之奴隶,痞者辫上之奴才。愚顽的辫子消失后,多才多艺(包括文艺和武艺)的痞子们却顺应时势而得到壮大,一茬未平、一茬又起。
  不妨引用一个比喻:长期保存的僵尸,虽然久已腐朽,却依旧散发着巨大的臭味,让人们依旧感到它的存在,感到惧怕和敬畏。这样的国民性作为一种集体潜意识而支配人们的思想行为,尤其非理性的思想行为。“辫”是这种潜意识的一种外观,“痞”是这种潜意识的内涵和发展。
  近几年来,电视屏幕上愚辫才痞蔚然成风,新编史剧的“戏说”层出不穷。难怪某某从红小兵青云直上的“亿万富叉”,津津乐道自己过去痛打老师的“革命行动”完全是出于“三忠于四无限”无可非议;难怪某某以“痞气”闻名的大腕,慷慨激昂地表白自己坚持“个人崇拜”……
  “愚辫”潜意识已经上升为“才痞”潜意识了,他们共同的符号是同一个Q字。略有不同的是,世纪初的“辫子”公认为守旧,而世纪末的“痞子”竟然自命为“革命先锋”甚至“历史的创造者”了!
  他们“创造历史”也不过就是“戏说”罢,因为他们毕竟多才多艺。请看化了装的现代辫子爷们多么风度翩翩。一笑。
  又回到本文开头。还是朱先生说得对:“凡是用暴力强加给人的东西,当暴力消失之后就不易维持了。”张勋复辟,固然传为笑谈;而愚辫之痞,又能维持多久呢?
  
  注释:
  〔1〕有文章称周自齐为“山东总督”。按“总督”为清朝二品官(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总管一省或二、三省的军政大权。中华民国成立后,即不再有“总督”之称。辛亥革命时,各省设立“都督”,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周自齐于民国元年、二年之间任山东都督,简称“鲁督”,非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