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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与不变——中国历史之宿命

作者:王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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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中国三千年文明史,可以发现,中国历史是沿着变与不变这样两个轨迹展开的。变与不变,蛇走蛇路,龟走龟路,各行其道,形成了举世不可匹敌的中国历史一身而兼两种相反性格的奇迹。中国人好变而又好不变,常常在变中保守着什么,同时在不变中丢失着什么;常常在该变的场合不变,在不该变的场合变。说中国人爱变的与说中国人不爱变的几乎可以形成同样强大的两个阵营,并且难分伯仲。中国历史的这一宿命把现代化大潮引入到了“单行道”上,——现代化只是激扬了中国固有的“变”的性格,几乎丝毫没有触及“不变”的性格,并且不变的性格因现代化浪潮的冲击、洗礼而变得更加固执了。
  放眼寰宇,每一个国家都有其鲜明性格:英国人保守,法国人激进,日本以善于吸收外来文明著称,美国以善于创新发展出奇,德国人崇尚哲学理性,印度人敬畏神灵……凡此种种,都是其来有自,一以贯之。意大利人喜欢古代建筑的传统,连法西斯墨索里尼也未能改变之。反观中国却不然。漫长的历史似乎梳理不出一条主线,人们不能像梳理英国、法国、日本、美国、德国、印度历史那样,简练概括出中国历史以及由其所产生的中国人的性格。每一代人,不是毫不吝惜地解构前人创造的文明,就是随前人而俯仰,把变易的可能性压缩至零。
  比如,春秋战国时代的灿烂文明,并没有在多大程度上遗泽后人。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迅速地把其前一千多年的有明确记载的文明以及脱文字文明狠狠地甩出了历史的战车,只残留下一些玄妙高雅的文字。秦皇嬴政书写了新的历史篇章,中国同时也陷入了无穷尽的乏味的怪圈循环之中。汉朝真正奠定了中国人的性格,把中国人称作“汉人”倒是名至实归。自汉起,江山姓氏之变成为百变之首。这个“变”虽然被罩上了“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光环,但却以千百万人的牺牲为代价。一次“变”即一场灾难,大兵如市,人死如林,白骨露野,血流漂杵,每次都要形成“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的惨状。成功的“王”与失败的“贼”,哪一个不是杀人不眨眼?项羽坑降卒数十万而脸不变色(对项羽的全面评价是另一个问题);黄巢不问青红皂白逢人便杀,见人便砍;朱元璋炮打庆功楼,把功臣一网打尽;张献忠杀人塞河,血染江水;洪秀全为杀东王杨秀清一人而让两万人血染萧墙……中国人一茬茬被灭绝着,又一茬茬再生着。东汉末年黄巾起义时,中国人口约五千万,经过近百年战争,到司马炎建晋时只剩下了九百万。太平天国运动致使大清人口减少近一亿,差不多为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一。哪一次争夺江山不是让百姓“析骨为爨,易子为食”?谁曾过问:白骨成丘山,苍生竟何罪,战祸连战祸,何年是终时?谁曾认真思考过:改变江山姓氏之举,除了为一个人提供了政治游戏的极品享受而外,对芸芸众生究竟有何裨益?学者文人都在进行“天有耳乎?”“天有姓乎?”“人性恶乎?”“人性善乎?”“生而知之乎?”“习而知之乎?”之类的无谓争论,却没有人认真研究过如何能让战争少些(只有杨朱、墨子等少数人研究过,但并未引起后人足够重视)。战争还不过是皮相。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走马灯似的江山易主的表象背后,蹲踞着一个“虽千军万马吾往矣”的不变之理。这个不变就是治国的道统与治人的礼教。千百万人头在天平的一端,“不变”则在天平的另一端,人头一端被高高地翘在了空中,向人昭示着它们对历史走向与格局的无足轻重。
  治国之道统,简言之即人治之倚偎。规范行为的礼教,简言之即精神之枷锁。儒家也好,法家也罢,都是为这个道统与礼教服务的,只是操作上各有不同而已。人治不变,人权与民主无从生焉。人治及其为之服务的礼教之“不变”引发了一系列恶习、恶俗的“不变”。比如草菅人命、漠视人权自古如斯,沿袭了几千年,没有变易,直到二十世纪仍是“天子一跬步,皆关性命”的人治模式。荆轲为了刺秦王的需要,连商量都没有,就取下了樊於期的头颅。秦始皇修陵寝,成千上万的劳工被活活封死在陵寝中,成为陪葬品。公元86年,六十八岁的汉武帝决定立六岁太子刘弗陵继其大统。为防止大权旁落,遂将其母钩弋送入监牢,随后赐死。被誉为贤明帝王的李世民为了皇位也残忍地杀死了胞兄胞弟。明初,巨商沈万三斥巨资赞助朝廷修城墙,却无缘无故被满门抄斩。康乾盛世仅仅限于经济的繁荣,道统上仍然是“黑云压城城欲摧”。乾隆一面称“朕从不以文字罪人”,一面大兴文字狱。一场文字狱足以断送文人士子的性命,重者还要株连到家族。民国替代大清,可谓天翻地覆,然而也未能打开“不变”之锁。民国打出共和的旗幡,生命并未因此而受到应有的重视。继宋教仁被袁世凯刺杀之后,生命一次次在没有阻力的情况下被草菅,被蹂躏,被涂炭。
  从某种意义上说,“文革”非什么新鲜货色,乃不变的人治礼教的翻版而已,但凡人治发生些变动——哪怕微小变动,“文革”也不会如此毫无阻碍地展开。从造反有理到革命无罪,从喊万岁到个人崇拜,从语录到最高指示,从大批判到牛棚,从文字狱到政治帽子,从破“四旧”到全国八个戏、一个作家,从活人取肾到割断喉管,从斗批改到白卷先生……所作所为几乎没有一样带有创造性,都是“不变”的历史宿命的写照。“文革”什么也没有“革”,只是顽固地守卫着“不变”而已。然而,我们不变,周围的世界却在日新月异地变。就在我们牺牲着人的性命与尊严时,世界却做着相反的运动——权威由一个人渐渐分散转移到众人那里,人的尊严与价值日益被凸显出来。“二战”时,名将巴顿将军巡视伤兵医院,他发现一个伤兵根本没伤。巴顿问:“你怎么了?”“伤兵”回答:“我得了战争疲劳症。”巴顿听罢大怒,打了小兵一耳光:“你这懦夫,怎配和受伤的英雄住在一起!”没有想到,这一巴掌打出了麻烦,媒体把矛头对准了巴顿,群起而攻之,使他难以招架。事后巴顿愤愤地说:“当时我真该亲吻那个小兵才对。”巴顿也气不得,在尊严和权利上,巴顿与小兵是平等的,事情演变的结局就是如此。在人格面前,将军的权威受到削弱,小兵的尊严得到提升。
  “不变”的训谕最晚也始于《诗经》:“匪今斯今,振古如兹。”(不是今天才如此,自古以来就如此啊)千年不变的人治礼教数不胜数,举其荦荦大端者,如“以吏为师”、“法先王”、“唯上智与下愚不移”、“见贤思齐”、“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矣”、“国之所以治者,君明也;其所以乱者,君暗也”、“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内圣外王”、“发号出令,云行雨施”、“易俗去猛虎,化人似驯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臣事君以忠”、“天不变道亦不变”……
  朱熹说,孔子的儒学未尝一日得行于天下,这是事实。儒学确实在不断地变着,经董仲舒、“二程”、朱熹、王阳明等人之手,两千年过后,已经面目全非。但是就在儒学不断变化的同时,人们仍然“论必据迹”,万变不离其宗,因此上述的人治理论精髓虽千年而丝毫未易。
  “以吏为师。”两千年来,官吏一直充当着民之师、官吏是“为师”的充分必要条件,未取得“吏”的资格,是不能说三道四的。至于普通意义的“老师”,所要做的不过是重复“吏”的话而已。
  “法先王。”尊崇先圣的做法,并非为中国所特有,柏拉图也尊崇远古的社会。但中国几千年一直坚持此道,这点确实是举世无双的。先王被神化,被圣化,被作为一种权威的政治范式。每一个朝代都把开朝皇帝谥为“高祖”、“太祖”(意为最高权威),把“祖宗之制不可改”奉为定规。
  “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主要表现在:布衣庶民没有发言权,需要由“吏”来教化;上层劳心者不仅占据权力,而且占据真理与尊严;血统论(“文革”中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是也)。这句话中“唯”字有问题,“不移”的何止“上智下愚”哉?
  “见贤思齐。”这是一种古老的统治术,最早见于《论语》“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也”。目的是通过“贤”的示范,齐一人的行为,确立道德范式。寻求参照与选贤成为中国的一个传统惯例,离开这两个东西便无所措手足。道德可比乎?钱穆先生一语中的:道德是不可比的。既然不可比,“见贤思齐”的范式效应自然也就“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不愆不忘,率由旧章。”这是赤裸裸地鼓吹人治礼教之永恒。中国两千年大一统皇权专制社会,一切“变”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祖宗之法”“不变”的。虽然“祖宗”的姓氏走马灯似的变化着,但无论何姓氏,一律按照“旧章”办事却是铁则。切不要以为“旧章”仅仅是“高祖”、“太祖”之类留下的遗产,更有千年不易的“成制”与惯例。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即通常所说的愚民政策,乃人治之需要。日本明治维新成功、中国戊戌变法失败,首要原因就是日本的教育经费投入多,民众素质高,中国则教育经费投入少,民众素质低。“文革”中就有“知识越多越反动”的说法。个人统治与社会文明,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矣。”“万机决于君”与“万机决于民意”的现代政治准则大相径庭。孔子也好,韩非子也罢,其理论都是为了提醒统治者“君为正”的。但世间并不存在保证执政者“正”的机制。民不议政,政是“正”不了的,所以现代政治要把治国者置于能够保证其“正”的机制之下。
  “国之所以治者,君明也;其所以乱者,君暗也。”这句话是实,孟子的“民贵君轻”是虚。客观上确实如此,所以才有“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的奇谈,“文革”中也才有一千年出一个“天才”的怪论。
  “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这是人治的标准诠释。政治的“举”与“息”随人的存亡而存亡。这一宿命一直延续到现代。1925年孙文一死,他的政治理念就逐渐暗弱了,政治格局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内圣外王。”这是衮衮圣崽们为帝王设计的标准人格范式。柏拉图有过“哲学王”的构想,与中国的衮衮圣崽的主张不谋而合。所不同的是,在欧洲,哲学王早已没有市场了,许多走马上任的政治家是以精通法学或经济学而著称的。
  “发号出令,云行雨施。”这句话本身不错,问题出在“号令”是由谁而来。号令何来的问题一直被有意掩盖起来了。一人言出法随,万人唯唯诺诺,这样的“云行雨施”实在没有什么意义。如何让号令尽可能代表公意,是根本不考虑的。
  “易俗去猛虎,化人似驯鸥。”两千年前即有“移风易俗”之说。在中国不仅“一朝天子一朝臣”,更是“一朝天子一朝俗”。风俗是剧烈变动的,这种“变”的传统是不变的。纯粹的民俗少而又少,多为“官俗”。民不成“俗”——这是千年不变的传统。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读此句再读《吕氏春秋》的“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有一种道不出来的尴尬与苦涩。中国的每一个理念,都可以找出一个意思与之对立的另一种版本,那不过是装饰性的符号而已,总有一个表述是实质性的。
  “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道”本应是个不明确的概念,以其之玄,争论几千年不足为奇。然而中国缺乏这种争论,结果是谁掌握权力谁就同时掌握了“道”的阐释权,而且是“一言而可以兴邦”、“一言而为天下法”。“道”成为了可以任人蹂躏的弱女子。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光“庶人不议”还不够,还要防庶民的悠悠之口。如果防线失守,“庶人不议”的规矩就要被打破了。文字狱就是“防”的一种手段。中国文字狱自“乌台诗案”始,几首直抒胸臆的诗(“门前恶语谁传去,醉后狂歌自不知。刺舌君今犹未戒,炙眉吾亦更何辞”、“我本麋鹿性,谅非伏辕姿。闻声自觉聚,那复受絷维”等)把苏轼送进了乌台(相当于现在的监察机关)阶下。朱元璋这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帝王居然要教士大夫写文章。而演绎到“文革”,遇罗克因写一篇文章竟被枪决。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国家管理的事务与具体的官职对号入座,百姓不得议政。唐宪宗元和十年,宰相被暗杀。白居易上书坚请捕捉刺客,权贵以其越职言事为由,贬他为江州司马,从此,白居易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而苏轼也是因干预“王安石变法”开始倒霉的。
  “臣事君以忠。”儒学中有许多关于君臣关系的论述,惟“臣事君以忠”最重要、最本质。由于这一训谕的流布持之日久,已经深入人心,“文革”时自然而然就演绎为唱忠字歌、跳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愚忠的诸葛孔明至今仍被视为人格的楷模。
  “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是中国人不变价值观的标准表述。天不变,从“天不为一物枉其时”的角度看,还说得过去;“道亦不变”就纯属一厢情愿了。然而,千百年来中国就是按照这个训谕去做的,而且居然做到了使“道”数千年不变,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
  中国人就是这样抱残守缺、以不变应万变的。当然,揆古察今,综观历史,也有些例外。用人制度就留下了一个明晰的流变的轨迹。汉朝曾通过“举孝廉”选拔贤良。“举孝廉”的过程即“道德评比”的过程,谁管你“大木为杗,细木为桷”,将谁定为孝廉全凭主事者的“冲口一言”。由于“举孝廉”弊端彰显,故魏晋改为“九品中正制”,此制以族望血统取士,同样缺失了然。至隋唐始行科举。这本是好事情,但不料二十世纪初风云突变,科举制戛然而止,重新采用了大官孵化小官的近亲繁衍法。当权者的“冲口一言”足以决定渴望仕途的后生们的前途。在用人制度的“变”与“不变”的较量中,“变”还是依然故我地向不变回归了。
  中国人为这一系列“不变”付出了巨大代价。司马迁说:“天下纷纷,何时定乎”;欧阳修说:“自古治时少而乱时多”;苏轼说:“自古在昔,治少乱多”、“天下大治,千载一时”;罗贯中说:“天下动之至易,安之至难”……现代的每一场灾难几乎都可以从历史中找出其宿因,每一个愚蠢的举动都从“不变”的惯性中汲取了足够的力量,每一次大屠杀都被冠以“好人杀坏人”的名义,然而过后往往会发现“好人”并不那么好,坏人自然也并不那么坏。葡萄牙一传教士曾向康熙建议用火枪取代冷兵器,被康熙婉拒了。他可能在想:狄夷蛮貘也要在我中原正统的国君面前说三道四。一百多年后,中国的冷兵器抵挡不住洋人的火枪,不得不忍受城下之辱。戊戌变法给中国带来一线曙光,但在西太后阻挠下仅历百日,希望便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1958年共产风,其实就是中国式乌托邦理念在现代社会的沉渣泛起。中国人“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维方式从孔子一直传到陈伯达(此人提出过取消货币的建议),没有些微改变。不考虑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其基本冲动就是最大限度地复制自我(这一点现在已被科学证实),无论构筑什么制度都必须尊重这一现实,否则就属于“在地上硬造天堂”(顾准语)。1958年,中国几乎全民都在造这个天堂,结果把数千万无辜者赶进了地狱。
  中国人的种族基因,第一是黄皮肤,第二是“不变”。“不变”把亘古的野蛮带到了现代。以“吃人”与“贪污”为例,仅汉朝就发生过数不清的吃人事件: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人相食,死者过半。”“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河南……父子相食。”汉武帝鼎元三年(公元前114年):“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汉王莽天凤元年(公元14年):“缘边大饥,人相食。”汉王莽地皇三年(公元22年):“关东,人相食。”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民饥饿,相食。”汉光武帝建武二年(公元26年):“三辅大饥,人相食。”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
  历代都有吃人的记录,明末犹甚。而且某些场合,并非因饥饿而食人,吃人完全出于癖好。癖好当然是不变的。
  贪污是中国官场上永恒的“风景线”,原因就在于鼓励、刺激贪污的吏制是千古不变的。贪污是维持大一统中央集权的一种必要机制。对于统治者来说,它的作用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让所有的官吏都有把柄可抓,促其服服帖帖、惟命是从;转移老百姓对最高统治者的怨恨,让老百姓把怨气撒在“贪官污吏”身上;让所有的官吏都死心塌地地踏上最高统治者的战船,同舟共济,共赴国难。具体的鼓励、刺激贪污的方法就是低薪、宽刑与纵容。大贪官严嵩与和珅所贪款项足抵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国库收入,这种现象在世界上绝无仅有。后魏根本没有官禄俸银,官吏的生活费“自谋出路”,不贪则被饿死。清朝的总督年俸不过区区一百八十两白银,巡抚不过一百五十两白银,下层官吏更少,仅凭俸禄,生活无以为继。这成为“无官不贪”的社会基础。这种咄咄怪事竟然一延续就是数千年,没有改变,也没有人提出过要改变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悲哀。
  “不变”像个幽灵,回荡在我们的上空。我们无法把它驱散,就像我们无法改变自己皮肤的颜色。然而皮肤颜色与“不变”终究是两回事情,前者并不需要变,而迂腐的传统,实在是太需要变易了。
  除去不变,还有变,“变”同样是个讨厌的家伙。
  “变”,中国历史的又一宿命,是中国人的第三“基因”。它与“不变”工工整整地对应了数千年。中国的历史既有守旧如山的一面,又有俯仰百变的一面。中国最早最权威的经典《易经》就是讲变的:“《易经》者,变易也。”(《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当然,《易经》讲的主要是客观事物变化规律,与我们所要讨论的主观上的“变”不完全是一回事。
  由于有了变,江山频频易主与道统的万世一系形成鲜明的比照;变与不变形成了强大的二律背反。千百年来我们被这样两种截然相反的力拉扯着、撕拽着。在该变的领域,中国盼望“变”,犹如大旱之望云霓;在不该变的领域,中国盼望“固守”,犹如游子盼望一个稳定的避风港。
  变与不变有规律可循:前者多发生在质文化场合,后者多发生在形文化场合。我把实质的、载有明确信息指令的、代表个人意志的文化称之为质文化;把形式的、没有载有明确新信息指令的、代表公意的文化,称之为形文化。道统、礼教、帝王等少数人的价值观,衮衮圣崽们为其主子提供的理论等属于质文化;礼仪、礼节、节日等为全体服务的文化属于形文化。按道理,质文化应该不断变化,形文化应该相对稳定。但是中国历史的事实恰恰相反。在这个问题上,两千年来中国人是倒立着走过来的。上面所例举的不变,大都是质文化。对于质文化,“可则因,否则革”(扬雄《法言·问道》),才不失为正确态度,可惜我们并没有这样做。
  中国历史上频频变化着的多是形文化。形文化激变造成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后果:它在日益被现代化异化着,已经岌岌可危。我们正在失去抵御异化的最有力的武器。经常处于激变的形文化包括:语言文字、姓名称呼、民俗民风、节日文化、礼仪礼节、民宅建筑、生活习惯、诗歌艺术、价值观。兹逐一叙述之。
  
  语言文字
  
  汉字由甲骨文演化到今天工整的楷书,基本完成了演化的使命。然而好变的中国人在本无可变的情况下,于二十世纪中叶开始大规模推广简化字。由于被简化的字占的比例过大,笔画删简得过猛,几乎等同于另立了一套新文字体系。本是一种可以为世世代代的人服务的工具——文字,突然被拦腰斩断,变得只能为一部分人服务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出生的人不认识繁体字,而周边汉字圈的国家或地区的人不认识简体字。最糟糕的是,这种负面影响将一直延续给子孙后代。据伍立杨先生提供的数字可知,中国共有典籍约二十四万种,毁于水火、兵燹的约十四万种,现在存留约十万种。越往后,人们对繁体字将陌生,显然,能读懂这些繁体字典籍的人将越来越少。文字传承将因无谓的“变”而深受影响已成定局。简化汉字的初衷是为了书写方便,其实古人已经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发明了草书等速写字体。在民间,书写汉字时使用草体已经约定俗成。实际上,汉字印刷体是一个体系,手写体又是一个体系。所谓简化,不过是把两个体系合而为一,印刷体什么样,就写成什么样。这不符合文字自身的规律,英语、俄语等语种都是两个体系并用的。当然,适当简化一些过繁的汉字是必要的,但完全没有必要给文字做大手术,伤它的元气。
  二十世纪还有一个大变革——“白话文”替代“文言文”。应该说这一变革有其必然性。白话文容易阅读,有利于百姓取得发言权,应该推广。但是万事有度,白话文太“白”了,就要产生副作用:白话文产生了与简化字同样的问题,两种语法体系形同天壤,文言文绝非是靠课本里安排几篇古文就能掌握的。语言是一种“训练”,没有“训练”环境,掌握起来将十分困难。试想再过若干年,十万种典籍岂不成为仅供摆放的古董?那时,靠什么传承历史呢?此为一不妥。文言文文法体系在短时间内激进地变动,非常容易引发审美观的巨变,寓于旧文言文文体中的精华很容易丢失。一些文学素养不高的作家恰好找到自我辩解的口实:什么是好文章?口语化的文章就是好文章(某作家语);怎样提高作文水平?把形容词去掉就是好文章(某著名作家语);何为美文?通俗的文章即美文(某评论家语);怎样写文章?怎么说就怎么写(某作家语)……奇谈怪论,不一而足。白话文让一些本不会作文的人坐到了权威的位置上,此为二不妥。如果某代人有权改变属于民族整体的语言文化体系,谁能保证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有一天语法规则被取缔了,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无所谓对也无所谓错,这才是真正可怕的事情,此为三不妥。文言文重简约,白话文重明了,简约与明了本就是文章两要素,缺其一文将不文。文言文句式具有“片言明百意,坐驰役万景”之功效,以它画龙点睛,文章立即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君不妨一试:取消文中的一切文言句式,文章立即变为乏味的豆腐渣。此为四不妥。文言文被白话文取代固然是一个胜利,但这种胜利很容易使人想起一个古老的故事:公元前280年,古希腊国王皮洛士率兵在赫莱克莱亚与罗马军队作战,虽取胜但伤亡巨大,以至于皮洛士总结说:“再有一次这样的胜利,我们势必全军覆没。”难道白话文的胜利不像这样的胜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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