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2年第12期

性格卡片(之六)

作者:周泽雄

字体: 【


  
  51.撒谎
  
  天下父母都一样,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孩子的撒谎。面对儿子的撒谎,再有涵养的父亲,都可能一巴掌打过去。虽然,为了向太太解释近来为什么频频出差,他找起借口来,也是一捏一个准的。
  我觉得,撒谎不是魔鬼的本性,而是人的天性。人之所以撒谎,总有若干趋利避害的因素。撒谎的诱惑性实在太大了,它赋予凡人“四两拨千斤”的能耐。所有生活中不值得计较或懒得解释的难题难局,都不妨交给谎言对付,而且通常情况下,谎言总是对付得轻巧且富有成效。人们不能容忍的,是那种不怀好意的撒谎,亦即邪恶的欺骗(这类邪恶的欺骗,本卡片暂不涉及)。但公正地说,在庞大的撒谎家族中,在普通百姓之间,邪恶所占的比例并不高,人们生活中做得更多的,往往是防守性的撒谎。我以为,出于对谎言的天生恐惧,导致此类防守性谎言的有益之处,一直没有得到积极评价。
  显然,生活中有大量不值得如实相告的内容,交给谎言去对付,就显得既经济又有效。比如,面对那些专喜刺探别人隐情的“包打听”,你依旧本着有问必答、实话实说的态度,不是反而有“与蝇共舞”之嫌吗?你不愿去应付饭局,又不想让别人觉得受到冷落,顺口诌一句“对不起,今天我有点感冒”,较之“你们也可以少吃一点啦,晚上为什么不读点书”的肺腑之言,不也更能维持人际情感?
  撒谎,其实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如果不是事关重大,人们撒谎时通常都充满自信,甚至很少担心谎言有可能被戳穿。嘴角一撇,诸事搞掂,好处如此明显,花费却可以不计,人们有什么理由不多说谎话呢?——撒谎真正的弊端,正在此处。
  撒谎会上瘾,撒谎会让人轻易获得成功感,两个谎言自身也会生成某种互相激励的机制,鼓励人们把谎话继续下去。此外,若非有十二分充足的理由,人们在有可能戳穿谎言之时,又总是选择放弃的居多,这份好意于是也就遗憾地对撒谎者构成了怂恿。结果,有些人甚至会在无甚必要的情况下继续撒谎。据我愚见,撒谎一旦进入无意识境界,通常也就意味着诚信的末日。
  一次性或下不为例的撒谎,通常很难识破。一个精心编织的谎言,也较难识破,因为撒谎者会认真对待,时刻注意圆谎。圆谎是一门很高的技艺,像一次不谨慎的投资,为了确保成果,撒谎者甚至无法通过撤资的方式来止损,而只能宿命地不断追加投资,滚动雪球。可以想象,一位不想离婚却又向妻子隐瞒婚外恋事实的男人,就不得不天天忙着为自己圆谎。天天圆谎,谎言的直径不缩反增,最终就可能达到骇人的规模,让人圆不胜圆。——撒谎固然容易,圆谎却谈何容易。更可悲的是,正因撒谎的轻而易举,又会使撒谎者可笑地高估自己的圆谎能力。
  本人之极少撒谎,原因在此。我不认为自己具有那么大的能力,可以在任何时候回忆起自己在任何地点说过的任何一个谎言,再从容修补它。类似向妻子隐瞒婚外恋这种级别的谎言,我以为即使奸诈如曹操之流,充其量也只能对付三个,再多几个,就是智慧女神也会思虑瘫痪。所以,即使单纯从撒谎技术上考虑,我们也得注意少撒谎,尤其不要在小事情上撒谎,以便在确实需要谎言相助之时,能够全力以赴地投入战斗。要知道,越是无关紧要的谎言,越容易露出破绽。露出一次破绽不打紧,但人的怪癖在于,只要你被他识破过一次,他就会认为你撒谎成精,从此再无诚信可言。——可见,撒谎虽然方便,最终却无成算。
  现在社会上呼唤诚信,我非常赞同。我觉得中国人对待谎言,态度也有暧昧之处。举例来说,在某人被查出突患恶疾时,中国人总会本能地选择向病人隐瞒病情,而且坚信,让亲人蒙在鼓里,是一件天大的善事,根本无需征求亲人的意见。——对此我坚决持不同意见。
  
  52.勤奋
  
  一度,人们都喜欢引用托尔斯泰的格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自以为能理解托翁的本意,但就这句话本身,我发现没有比它更荒谬的了。揣测托翁的意思,他无非是本着一颗俄罗斯民族的善良灵魂,试图向潜在的对手或读者表明:“我没什么了不起,我只是比你更勤奋一些而已。”我们的鲁迅先生出于同样的善良,也说过差不多意思的话,尽管我们结合先生的日记,发现他的表白未尽属实。鲁迅先生固然不常去咖啡馆,饭馆、电影院倒是经常光顾的,而且排场通常也不能算小。
  这句话的不正确之处在于,它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勤奋较之灵感,是一种更加难得的天赋。说得更深一点,一个人偶尔获得一点所谓的创作灵感,并不是件多大的难事(再笨的人偶尔也会说句俏皮话),倒是让自己持之以恒地进入创作状态,要困难百倍不止。欲写作一部《战争与和平》,灵感没有多大用处,勤奋才至关重要。何况,创造心理学的研究证明,灵感不太容易催生勤奋,勤奋倒可能成为灵感的助产士。通常,一个越能体验创作之艰难的人,反而越容易笔下生花。
  但凡伟大的人,无不或多或少地具有一种名叫“勤奋”的天赋,该天赋是一切其他天赋的前提。人们的失败,往往不是智商太低或缺乏灵感,而仅仅是因为,他就是勤奋不起来。勤奋是变态家族中最伟大的一种。——不必说,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是,越来越习惯于将种种变态视为常态,以至“变态”完全不成其为贬义词。勤奋是一种最接近升华的变态,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勤奋者,都是当代社会的苦行僧,只是没有那身打扮而已,且不会敲开你的门,向你乞讨一碗稀粥。
  生命是尊奉快乐原则的,我们在动物界中知道的勤奋例子,都是由工蜂或蚂蚁之类小玩意提供的。在灵长类动物中,却罕有听闻,丛林之王狮子,最为人知晓的性格,恰恰是懒惰成性。我想,有尊严的人类应该不好意思拿自己与蚂蚁进行比附,何况,蚂蚁固然勤奋,却没有听说干出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它的勤奋与驴子推磨有点相似,都带有周而复始的特性。如果一定要与蚂蚁比较,则精神病院里那些将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的人,无疑更加合适。托尔斯泰的勤奋,可不能这样理解。
  勤奋既然是一种天赋,那么具此天赋的人与不具此天赋的人,都会觉得对方不可理解。我想,爱因斯坦见到中国人能够把海量时间消耗在麻将桌上,肯定觉得不可理喻,虽然,他也未必认为自己非常勤奋。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喜欢睡觉。这附带引出勤奋者另一个特征:凡是在别人眼里非常勤奋的人,自己往往不这么认为。除非他像精通世故又心存仁厚的托尔斯泰那样,就想着多给别人一点面子。
  我们所说的勤奋,既然不是驴子推磨,就表明这种勤奋里,肯定有着让勤奋者心潮激荡的内涵。若试着进入勤奋者的内心,我们也许会意外地发现,世界上本无苦行僧,苦行僧之苦,只是局外人的错觉。说不定,当你觉得实验室里的科学家不懂得享受之时,他同样认为麻将桌上的你,已经被麻将囚禁住了,焉有快乐可言。
  勤奋源自执著,执著来自信念。信念不等于理想,因为理想与幻想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树立某种远大的理想,从来不能确保一个人成为伟大的人。如果理想更像是一种小资情调的话,信念则具有中产阶级般的殷实。理想是想想也不坏的,信念则除非付诸实施,不然分文不值。一个有信念的人,必然会伴生一种成就它的渴望,于是,勤奋则成了成就信念的最佳方式。一个为了信念而勤奋的人,几乎必然是快乐的。
  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篇幅惊人地浩繁,这需要何等的勤奋。妙的是,我们发现其中几乎没有冗词赘句,无论整体还是局部,都无一不体现出一种对完美事物的旺盛追求。他对每个字的负责态度,依我看只有钟表大师用锉刀打磨一个个小齿轮时,才可比拟。这种勤奋,只有结合了身心的陶醉,才能理解。所以,如此勤奋的人,必然是快乐的。
  
  53.勇敢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够得上勇敢。我发现,作为一种标准或评价体系的勇敢,目前正处于混乱和消失之中,以致我同样无法判断,自己是否过于怯懦了。
  在地球的某些地方,由于自然条件或战争的因素,人们或许依旧需要一种古典的好汉型勇敢。但在地球的大部分地区,包括本人生活的城市里,一个所谓的成功之士,可以无需多少英雄气概就可以赚很多的钱。我们的文明对一个人是否勇敢,现在似乎已放弃要求。在今天,不乏死皮赖脸气质的推销技能,较之好汉武松英武的气质,都更能让人赢得尊敬,更能让人体会成功人士的甜蜜感觉。比如,在比尔·盖茨肯定无比优异的素质谱系里,我就从未听人提及他的勇敢。这不等于盖茨先生不够勇敢,而只是说明,即使他非常勇敢,也与他创立的微软帝国无甚关系。
  拜托和平与时代进步之赐,作为男子汉基石的勇敢,开始松动了。
  勇敢,至少那种我们习以为常的好汉型勇敢,在时代的名利场上,已经成了某种可有可无的东西,甚至是一种讨嫌的素质。我们出游时不必提着三尺剑,偶尔遇到危险,也只要记得拨打110报警电话就行。随着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和法制的日益完善,警察理应维持一切不合理的社会秩序,甚至个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行为,都会冒触犯法律的危险。在舒适写字楼里办公的白领职员,即使工作压力很重,每年的业务指标都高得吓人,他也不觉得有“野蛮其体魄”的要求。
  如果只想着好好地生活,那么,除非撞上不期而遇的大霉,不然,我们无需勇敢也能过好日子。今天,只有那些天性不安分的人,如战地记者或探险家,才可能需要古典的好汉型勇敢。那些喜欢竞技体育的人,偶尔也会遇到古典好汉的考验,如足球运动员在对方罚任意球时充当人墙,就需要借助勇敢。他必须勇敢地站着,他知道对方下脚肯定不会留情,自己是否会因此站不起来,也只有天晓得。与此同时,他仍然无畏地站着,充当人体盾牌。——但是,这种情况一般只有那些薪水丰厚的球员才可能遇到,如果你只是一个电视机前的球迷,或一个热衷于在手提电脑上玩玩足球游戏的青年,你完全不必用手捂住腹部。你只要施展技能就行了。衡量你是否优秀的标准,不是勇敢,而是技艺,与勇敢无关的技艺。
  今天,勇敢似乎成了一种观赏性的东西,它更多地由演员们加以体现。勇敢也可以时尚化,比如,一种名叫“酷”的形体语言,八成已经全面置换掉了原本属于勇敢的内核。酷,是一种姿态,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扮相,一种造型。勇敢之惨遭歪曲,在“酷”风劲吹的当代社会里,也就毫不足怪了。比如电视广告里又见到那个胡子拉茬的家伙,穿一身劲装,在豪华地毯上迈着丛林人的步伐,再猛一转身,露出一只蟹青色下巴,两只借助绘图软件的润饰而熠熠生辉的眼睛,放射出连荆轲也不敢逼视的光芒。他是在干啥呢?不正在做剃须刀广告吗?
  勇敢,现在成了审美性的东西。但因为审美需要才生产出的勇敢,与因为勇敢才产生的审美功能,不是一个概念。
  其实,勇敢并没有离文明人而去,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即使回味纪元前孔子的话,也同样不无益处。众所周知,尚勇的孔子并未因弟子子路的好勇斗狠而对他格外刮目,相反,他倒是说过“知耻近乎勇”的高论。我从中得到的启示是,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调整对勇敢的理解,在断然舍弃好汉型勇敢的同时,强调并注重内在的勇气。比如,做一个诚实的人,善于承认错误的人,助人为乐的人。在民风浇漓之世,所需的勇气,并不在武松打虎之下。
  遗憾的是,这方面的勇敢,并非中国人的强项。据最新统计,中国每年因缺乏诚信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五千亿元。
  
  54.奸诈
  
  虚伪家族的成员之一,但通常不是该家族的普通成员,而是酋长或大祭司。
  如果虚伪还不失为名利场上防身的短剑,奸诈就是权力场上用以猎获人头的三尖两刃刀。如果虚伪尚局限在见机行事、见风使舵的领域,奸诈的目标则要远大得多,它渴望着主动出击,煽风点火,指鹿为马,重新洗牌。虚伪有可能出于某种不得已,奸诈则完全不是,奸诈是无端杀出一条血路。我们应该对奸诈者的进取意识和冒险精神有足够的估计,奸诈天生是富有攻击性的。人类历史上所有充满戏剧性的人祸,始作俑者多半都可以追溯到某位奸诈者的兴风作浪。
  若我们姑且放弃善恶观,站在价值中立的立场上,或不妨站在“丛林规则”一边,则我们立刻就能发现,奸诈者实际上个个都是旷世奇才。
  奸诈是一种非常极端的性格。该种性格一经形成,通常也就意味着人际间的寻常善恶,已经被他不在话下地踩在脚下了。所以,我所谓的“姑且放弃善恶观”,也是出于无奈。既然我们的评论对象根本就不认同该种价值,既然被我们珍为生命的善恶观,在他那里只是一种筹码,一种仅仅对我们的良知起作用的工具,我们当然没必要犯傻地与他在人格领域较真。
  一个普通的混蛋,尚没有资格进入奸诈者的圣殿。比如,一个杀人犯有可能还算尊重母亲,一个小流氓也可能钟情一位姑娘,真正的奸诈者可没有这种情感顾虑。所以,奸诈者甚至有可能具有圣徒般的超脱情怀,除了自己的目标,他不承认任何别的价值,人类所有用以审美或提升精神境界的玩意,在他眼里一概沦为挡道的羁绊。联想到尼采的超人学说曾经被希特勒误解并加以利用,我们也就很容易想到,奸诈,严格地说也属于某种超人情感。该情感体现在,他的立身行事不会被寻常的人际情感轻易左右。寻常的人际情感只是他利用的工具,而非用来限制言行的桎梏。奸诈者长着一双攫取的手,虽然这双手看上去又未必可怕,不,它还很可能非常细软白净。奸诈是复仇者,是攻击者,是偷猎者。
  反过来我们也能想到,只有为了成就非凡的功业或满足惊世的贪婪,一个人才可能真正变得奸诈。只有足够强烈的情感,或足够致命的诱惑,才可能促使人全身心地投身于奸诈艺术之中。据我所知,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只有滔天的权力欲才有条件具备。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大画家委拉斯开兹曾画有一幅杰作《教皇英诺森三世》,也许堪称“奸诈”最理想的标本。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设法找来欣赏一下,你看到的既是作为一种邪恶性格的奸诈,也是作为一种人际艺术的奸诈。不过为了方便您更准确地把握奸诈,我还想提醒您最好再斟酌参考一下比如希特勒般的画像。请你相信,真正的奸诈者,在公众面前永远是和蔼可亲、慈眉善目的。
  奸诈是一股为恶的力量,昂扬着魔头般的进取心,裹挟着一股决不善罢甘休的非凡意志。若站在价值中立的立场上,我们似乎不得不将奸诈者与天才等量齐观。我想,一个善良的人若不得不与某位奸诈者周旋角力,实在是一大不幸。而且我们不敢想象那位好人会有何胜机,尤其在具体的战术上。一般说来,没有不够奸诈的独裁者、毒枭或赌场上的大庄家,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在角色分工上,虚伪者多半由下属充任,有时仅仅满足于在不该笑的时候笑上几声,不该哭的时候抽泣几下,奸诈的使命可要高迈多了,他举止中的成分非常复杂,简直就像一块电脑芯片,谁也不清楚它集成了多少元素。奸诈者通常身居上位,本身携带着可观的权势。我们也许更应把奸诈视为“狡猾”之一种,既然与狡猾挂上了钩,通过这个词的偏旁,我们也能感知到奸诈者身上的兽性因素。
  
  55.深沉
  
  这是一种不容置疑的男性性格,我们从未听说有哪个女人被冠以“深沉”的评语,即使如武则天之类权力型女人,也是很不“深沉”的。她妖艳、机警,富于权变,在走向权力巅峰的过程中,她使出一个女人所能具备的全部权谋和果敢意志。她的思维动如脱兔,表情瞬间万变,却未必需要借助深沉的苦脸。何况,女人对美丽的追求,又是她无论如何不愿割舍的。而一副深沉的女相,与美丽何干?
  我们讨论过“沉着”,也曾把大量赞誉给予了“沉着”,那么,还能给“深沉”匀出点什么呢?它看来不是与“沉着”有点表亲关系吗?
  简单地说,“沉着”者固然也会予人以“深沉”的印象,但“深沉”显非“沉着”的全部,甚至未必是“沉着”的必要构件,不以“深沉”面目示人的“沉着”者也大有人在。一个老是涎着脸的油腔滑调之徒,一个老在逐嗅女人裙裾的登徒子,一旦大敌当前,有可能比那些脸如刀劈面似石膏的家伙,更能临危不乱,制敌于先。所以,我们这就发现了两者的最大区别:“沉着”不拘形迹,不泥于相,理论上可以出现在任何一副表情上,因而也是一种更内在、更可靠的品质,“深沉”则更多地流于言表。“沉着”弹性十足,“深沉”则不免有点机械性。“深沉”似乎永远离不开一副紧锁的眉头。望着一张“深沉”的男人脸,我们既可能油然生敬,也可能蓦然生悲。“深沉”也是不乏苦相的,脸上往往峭骨嶙峋,额头上总是乌云盖顶。当然,这说的只是那些徒具深沉嘴脸的家伙,世上也不乏深沉到骨子里的人,对于他们,外表的深沉只是心理图像的准确反映。他只是拙于掩饰而已,并不等于其能量可以低估。他的苦相里也自有一番春温秋肃,心灵里那些嘀嗒嘀嗒的机械声,复杂程度并不逊于一只“陀飞轮”瑞士手表,也许正演算着惊天的阴谋。
  性格,严格说来由两大领域组成:气质性的和修养性的,前者属先天生成,后者赖后天培养。说到深沉,它无疑更多地受到诸如教育、环境、机遇等因素的影响,而较少与人的胆汁、血型相关,比如深沉的父亲从来培养不出同样深沉的儿子。才高八斗的曹植与其父曹操在气质上几乎天差地隔,找不到一丝共同之处。——曹操当然深沉得很。我们也许可以把“深沉”视为“沉着”的畸变,这样,它便具有了两种导向:要么重归沉着,要么滑入阴险乃至阴鸷的领域。后者可以视为人类性格版图上的极地,可以有长达半年的黑暗,终年不退的积雪。
  不管“深沉”最后走向何方(视“深沉”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深沉仍属于防守型的性格,它是被迫生成的。幽默者常常会对自己的幽默自我欣赏一番,深沉者却未必会对自己抱有欣赏之情。深沉者每常为自己不得不深沉地看问题所苦。当深沉没能有效地与某种达观联姻的话,它更有可能转化为道德或观念上的重负,令深沉者不胜其烦;当深沉没能及时地与懒惰勾结的话,则同样有可能因形而上的疲劳而导致形而下的瘫痪。对一个男子来说,拥有深沉比拥有财富、官阶或知识更能表明自身的品位,但深沉过度的性格,差不多总是悲剧性的。
  性格,如果还要加上一大领域的话,那便是各种性格的伪形,“玩深沉”即为一例。“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他的命运”,赫拉克利特的睿语早已被无数个活生生的命运所证实。那么,“玩深沉”者的命运将由什么来决定呢?由“玩世不恭”还是由“深沉”来决定呢?让他自己掷骰子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