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2年第12期

胡适的“不讲情面”

作者:陈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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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胡适的人大都知道胡博士有“宽容比自由更重要”的名言,但是宽容的胡博士也有不宽容的一面。在民国十年(1921)五月十九日的日记中,胡适记载了“一件略动感情的事”,反映了他不讲情面的一面。
  胡在中国公学的老同学谢楚桢出版了一本《白话诗研究集》,想请胡适在报纸上介绍一下。按说老同学出书,想请当时已得大名的胡适为之推广,胡适是不好拒绝的,但是胡适认为“里面的诗都是极不堪的诗”,所以便不顾老同学的情面,“完全拒绝了他”。
  谢楚桢在遭到拒绝之后,又拉了一帮当时的名士为之介绍,胡适在日记中对此颇有微词,但是不知是否碍于老同学的情面,却没有公开批评。后来女师高有位叫苏梅的女学生在《女子周刊》上对谢的诗集发表了严厉的批评,并引发了一场笔战。看得出胡适对于这场笔战中站在谢一边的人是很不满的,但也没有过多的叙述,仅用“不详叙了”便一笔代过了。
  后来《京报》又登出一篇题为《呜呼苏梅》的文章,“用极丑的话骂苏梅”。“外间人都猜这篇文章是易家钺君(按:为谢做广告中的名士之一)做的”,因此,“易君颇受人攻击”。《晨报》围绕着这件事登出了许多启事,其中最令胡博士感到不满的是如下的一条《重要启事》:“近来外间有人认为《呜呼苏梅》一文系易家钺君所作,想因易君曾作同情与批评一文辗转误会所致,同人对于易君相知有素,恐社会不明真相,特郑重声明。”
  这则启事是以彭一湖、李石曾、杨树达、戴修瓒、熊崇煦、蒋方震、黎锦熙、孙几伊八人的名义发表的,这八人在当时都可以说是卓有声望。但是胡适认为“社会即肯信任我们的话,我们应该因此更尊重社会的信任,决不应该滥用我们的名字替滑头医生上匾,替烂污书籍作序题签,替无赖少年辩护”。为此,胡适和高一涵联名作了一则启事,计划发表。启事如下:“一湖、石曾、遇夫、君亮、知白、百里、劭西、几伊诸位先生:今天在《晨报》上看见诸位先生的紧要启事,替易家钺君证明《呜呼苏梅》一文非易君所作。我们对于诸位先生郑重署名负责的启事,自然应该信任。但诸位先生的启事并不曾郑重举出证据,也不曾郑重说明你们何以能知道这篇文章不是易君所作的理由。我们觉得诸位先生既肯郑重作此种仗义之举,应该进一步把你们所根据的证据一一列举出来,并应该郑重声明那篇《呜呼苏梅》的文章究竟是何人所作。诸位先生若没有切实证据,就应该否认这种启事;熊先生是女师高的校长,他若没有切实的证据,尤不该登这种启事。我们为尊重诸位先生以后的署名启事起见,为公道起见,要求诸位先生亲笔署名的郑重答复。”
  启事写完后,朱谦之、邵飘萍、蒲伯英(《晨报》主笔)都打电话劝胡适不要刊登这则启事。但是胡适最终还是“不讲情面”甚至有点“不近人情”地把这则启事发表了。
  与如今诸多“讲情面”的名家相比,“不讲情面”的胡适,让我们后人感到惭愧。(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