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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与中国,谁更“个人生义”?

作者:余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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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与中国,谁更“个人主义”?这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问题——人们会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当然是美国啦。然而,在新作《信任》中,日裔美国学者福山对此却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回答。福山以《历史的终结》一书震惊学界,一跃成为一位世界顶级学者。这一次,他是不是故意作耸人听闻之语呢?
  《信任》一书的副标题是“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在这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中,福山从跨学科和跨文化的角度对“后历史”时期的全球经济生活作了全面的透视。他将文化传统引入经济学的范畴之中,认为文化传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因;同时,由于他的日裔身份和在美国的生活经历,使得他具备了穿透文化隔膜、对东西文化进行深入比较和检讨的能力。福山把人类社会分为两类,一类是“高度信任社会”,以美国为代表;另一类是“低度信任社会”,以华人文化圈、意大利、韩国为代表。在“高度信任社会”中,经济发展呈现繁荣景象;而在“低度信任社会”中,经济状况却危机四伏。
  一个纯粹的“个人主义”的社会,是无法建立起“高度信任”来的。福山用美国是一个“高度信任社会”的事实,否定了“美国是一个过于个人主义的社会”的似是而非的观点。首先,他也肯定了美国社会中强大的个人主义的因素:“美国人不是把个人主义看作一个缺点而是看作一种近乎完美的品德,它代表创造性、开拓性、积极进取精神以及不向权威屈服的自豪。因此个人主义通常产生骄傲感,美国人认为它是美国文明独特、最吸引人的地方。”他举了亿万富翁佩罗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佩罗作为无党派人士参加总统竞选,获得了一成多的选票,在两党制基本定型的选举制度下堪称奇迹。佩罗为什么会受到美国人的欢迎呢?因为他为美国人树立了最佳的个人主义的榜样。他在IDM公司工作时感到憋闷,于是辞职创建了自己的公司——电子数据系统公司,创造了几十亿美元的财富。佩罗常常喊的口号是:“苍鹰孤影,它们永远形单影只。”
  但是,福山又敏锐地观察到这样的一个事实:“美国人是反中央集权主义者,但是那些同样是反中央集权主义的美国人却自愿服从各种中间社会团体的权威,包括家庭、教会、本地社区、工作场所、工会和专业组织等,他们是社团主义的支持者。”他认为,美国是一个具有高度自发的社群倾向的社会,普遍地存在高度的社会信任,因而可以建立大规模的经济组织。在这种组织中,非血亲人员可以轻轻松松地为着共同的经济目标合作。美国的个人主义与社团主义互相促进和制约,共同塑造着美国的文明。
  那么,美国的“社团主义”源自何方呢?这就是美国的清教传统。福山把韦伯的理论又往前推进了一步:新教伦理产生社团主义,社团主义产生高度的信任感,而在高度信任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必须的大规模的经济网络终于得以形成。因此,新教文化是存在于美国的历史与现实中的“一双看不见的手”。回顾美国的历史,我们会发现美国诞生于宗教主义中,清教徒来到新大陆是因为他们不能接受英国教会的权威,并因信仰而遭受迫害。美国人一直在不断地建立新的宗教组织。福山引用了李普赛特提供的一些数据,这些数据显示,加拿大人捐给慈善机构的钱明显少于美国人,因为加拿大人不如美国人那样有强烈的宗教信仰,而且加拿大的私有机构也不那么生机勃勃。这也说明了加拿大人不如美国人那样偏向社团主义。
  正因为信任的建立,美国的经济才保持了长期的繁荣;也正因为信任的建立,美国人才乐于投身到慈善事业和社区义工之中。美国总统布什访华时,在清华大学的演讲中特意指出:“我们许多的公民主动捐出自己的金钱、自己的时间来帮助有需求的人士。美国的同情心,同时也远远超越了我们自己的国界,在人道主义援助方面,我们对世界各地的人们的援助居于世界首位。很多美国人都主动的抽出时间为其他人提供服务,几乎成年中的一半人每周都拿出时间使得他们的社区办得更好。他们辅导儿童、探访病人、照顾老人,并且帮助做许许多多数不胜数的事情,这就是我的国家一大优点。”布什进而追索了美国人这样做的内在原因——大部分美国人都是有信仰的人。他说:“人们主动地承担起责任,帮助他人,他们的原动力就是善良的心,还有他们的信仰。美国是一个受信仰指导的国度,曾经有人称呼我们为教会之魂的国度,美国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说他们信神,我便是其中之一。”信仰对一个社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信仰是信任的根基,也是“美国精神”的源头。在《美国读本》中,几乎有三分之二的文字与信仰有关。我们很难想象,假如美国的开国元勋们是一群没有信仰的人,他们怎么能够起草得出《独立宣言》、《权利法案》和《美国宪法》来呢?正如布什所说:“信仰为我们指出一种道德的规范,这超越人们的法律,也号召我们承担比物质利益更为崇高的使命。宗教自由,不仅不可怕,而且应当受到欢迎,因为信仰给我们一种道德的支柱,它教授我们如何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如何爱护其他人,并且为其他人提供服务,并且如何有责任的过我们的生活。”可惜的是,听众们只关心国际关系中具体的政治、经济问题,他们对布什所阐发的伦理、道德和信仰这些“形而上”的价值观并不感兴趣,并冠之以“推销美国价值观”而排斥之。
  福山转而分析了华人社会的致命缺陷。几千年来,儒家文明虽然一直在探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中国社会依然是一个“低度信任社会”。在这套文化观念中,没有个人的价值和尊严,而只有严格的等级秩序。由于没有彼岸的“信仰”和此岸的“契约”,其结果便是一种奇特的“二律背反”——表面上形成了强大的中央集权体制,实质上整个帝国都是一盘散沙;表面上家庭成为社会纽带的核心,实际上信任从来也没有超出过家庭之外。为什么中国除了像中国石化、中国电信、中国银行这样“国家垄断”的大型企业之外,产生不了一个真正“航空母舰”般的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呢?福山分析说:“华人企业在制度化方面的步履艰难以及华人的遗产均分原则就是华人社会的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而无法成大气候的原因。这也赋予了华人企业以另一个特性:公司不断地产生、发迹,然后消亡。”王安电脑在美国从红极一时到销声匿迹只有短短十多年的时间,其根本原因也正在于此。直到今天,中国大陆及整个东南亚华人经济圈中,困扰私营企业的首要问题,依然是如何从“家族企业”转型为“现代企业”。这种转型并非仅仅依赖制度就可以实现,它背后还有深层的文化惯性。在“低度信任社会”里,企业的创始人难道会放心大胆地使用职业经理人,而将自己的子女抛在一边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人才是彻底的“个人主义”者。由于信任只是局限于家庭之中,使得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不得不付出巨大的成本来与陌生人之间达成某种形式的“信任”——这对经济的良性运行造成了显著的伤害。正如福山所说:“在中国文化中,对外人的不信任通常阻碍了公司的制度化。华人企业的家族业主不让专业经理接管公司的经营,而是眼睁睁看着它四分五裂成几个新的公司或全面解体。”在这方面,中国早期的成功企业家盛怀宣的经历具有代表性。他没有对家族企业进行扩大再投资,而是用百分之六十的财产设立了一个基金会,供他的儿子和孙子们享有,结果在他死后,财产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就挥霍殆尽。所以,中国没有出现像洛克菲勒、福特、摩根这样延续百年至今依然充满活力的庞大企业。
  “忽略文化因素的生意人,只有失败一途。”福山选择的是一条崭新的经济学的思路。多年来片面强调“专业化”和“学科规范”而变得越来也苍白与虚假的中国经济学界,面对福山广阔的研究视野和锋利的批判锋芒,难道不应当开始某种反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