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3期

书屋絮语

作者: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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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政府官员爱把自己比作人民的“公仆”。在媒体上,我们也常见到类似的说法。但这种
  说法是否准确,人们的观点却不尽一致。
  
  政府官员如同教师、律师等一样,都不过是一种社会角色。家长们把小孩委托给学校的老师
  培养,但老师并不是家长的仆人;当事人将诉讼委托给律师,也不能说律师就是当事人的仆
  人。说得更具体些,如果我把一件事委托给朋友去办,而我声称这位朋友是我的“私仆”,
  那不是甚为不妥吗?人民或者说纳税人与政府官员显然也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有何
  理由硬要将这种关系比作主仆关系呢?“主”与“仆”意味着人格上的不平等,因此,政府官员用不着将自我裁抑到“公仆”的地位。
  
  说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较之人们的经验事实,也有较大出入。按照传统的思维方式
  ,我们假定好的或比较好的官员占七成或更高一点,不怎么样或很不怎么样的官员略占三成
  ,但由于时下官员的基数甚大,那么这三成也着实了得。层出不穷的腐败案件告诉我们,不
  少官员非但不是什么人民的“公仆”,而恰恰是以人民的“主人”自居。那种万事有人求的巅峰体验,早就使他们忘乎所以了。你从成克杰、胡长清等人身上,能看到一丝一毫“公仆
  ”的影子吗?当然,这些人也擅长伪装,成克杰不是说过,一想到广西有那么多人尚未脱贫
  ,他连睡觉都不安吗?所以,“公仆”一词,事发之前,易致伪善;事发之后,则只有讽刺
  意义。
  
  在人们的印象中,凡与“仆”字沾边的人总是很忙的,“公仆”就更是如此。可是,官员们
  忙来忙去,是否都应该呢?其实未必。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官员更加要有一点“无
  为而治”的气象。所谓“无为而治”,决不意味着无所作为,无所事事,其实质是要求保持
  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促进社会的自我调节和创新能力。对于份内之事,比如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共服务等,政府官员自然要办好,除此之外则最好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
  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和管制。鉴于时下某些部门和官员没事找事,随意出台各种稀奇
  古怪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有经济学家指出要像戒毒一样戒掉不必要的政府管制。从此意义上说,“公仆”们也不妨清闲一点。
  
  (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