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3期

我看电影(六)

作者:王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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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书大亨》
  
  色情与政治,一贯是新闻出版检查制度的大敌,并且检查的松紧尺度,在这两者之间也一贯是水涨船高的正比例。譬如对政治出版物的宽松度是八十度,色情出版物是六十度,那么前者倘若下降到六十度,后者便是四十度了。前者上升,依此类推。少见对政治的宽松度放松了,对色情却越发严厉的。
  原因何在?越是对政治放松的国度,越是政教分离,政府不再以道德权威自居,也不以某一种价值观为官方正统。所以色情出版物或者会淫乱人心,却不会危及政治。而在对政治言论严加管制的地方,必然在思想上是大一统的格局,政府标榜一种价值观,并以道德权威自居(一个在道德上缺乏神圣感的政府又如何说服大家听从一种声音呢),所以这时的色情言论,其实就是一种政治言论,他必将危及政治的合法性。对于一个威权体制来说,一次通奸就足以将合法性的地基彻底击溃。
  这部电影当中,一个以性言论孜孜不倦的向社会挑战的出版家,被卷入(有时是主动进入)无穷的官司,这尤其体现出色情言论的界限就等于政治言论的界限这一点。这位性书大亨在色情画报上登出一幅漫画,描写一位德高望重的教会领袖在后花园和自己的母亲乱伦。这场官司最终到达美国最高法院,辩方律师的理由是:有没有任何人看见这幅画后,会认为或者怀疑原告真的有和自己母亲乱伦的行为?如果根本没有人会这么认为,该漫画便与言论自由有关,而与诽谤罪无涉。律师这样说:我的当事人用这幅漫画表达他的价值观,及对正统的和虚伪的道德观进行抨击。尽管我丝毫不认同我当事人的价值观,也从不看他主办的色情刊物,但我喜欢这种允许不同价值和道德原则共存的自由,因为它是我们今天得以享有诸多自由的重要前提。
  这种道德观念的自由(哪怕是色情道德的自由)状态,却是政教合一的威权体制最可怕的敌人。而一切对道德观念采取一元化立场的好心人,也都将轻易沦为道貌岸然者的帮凶。所以在一个看似干净的社会里,当色情刊物的言论自由被彻底剥夺之后,一切政治与思想言论的自由也就随之被取缔了。
  喜欢后一种自由的人就需要容忍前一种的自由。所以美国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认真听取了辩方律师的陈词之后,也容忍了《性书大亨》这一次的挑衅行为。他们认为尽管漫画的内容是不真实的,但没有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
  
  《公民凯恩》
  
  如果把报业巨子凯恩与《性书大亨》里的拉里·弗莱特相比,定然极其有趣。我喜欢他们身上皆有一股黄药师般的邪气。言论自由与个体权利是这两部片子的一层底色。但凯恩和弗莱特都是无法置评的人物,在电影历史上,也能轻易看出他们之间的师承关系。
  二十五岁的天才威尔斯自导自演了这部被誉为现代电影纪念碑的经典杰作。他以凯恩临死前喃喃自语的一句“玫瑰花蕾”为诱饵,通过对凯恩传奇一生的断代回顾,带来了完全打破传统叙事结构的开放性局面。这在今日已是电影导演俗套的小菜。在丰富性上,我并不关心叙事的锦瑟无端,而看重凯恩这个人物的无限的可能性。
  凯恩是弗莱特的前辈,但没有弗莱特那么邪。在刚刚接手《问讯报》时,充满进取精神的凯恩在《我的原则》中夫子自道:“我将成为一个为人们的公民权和人权不倦斗争的战士。”某一方面,凯恩像鲁迅一般投掷标枪和匕首,利用他的报业帝国向资本家宣战。尽管他自己也是资本家。但他所从事的事业恰好是一种必须把自己摆在社会弱势者一边,才能赚到大钱的生意。这也许正是亚当·斯密面对市场经济时的信心所在。因为凯恩其实也是一个帝王,一个市场经济中的帝王。他为情人修建的桑那都庄园比大多数真正的宫殿更加恢宏奢华。他拥有的财富俨然是一个国中之国。然而这是一个令我们比较放心的帝王,因为他的财产与权势,和公共权力无关(凯恩和总统的侄女结婚,并竞选州长,却因桃色新闻而失败),也与我们自己的财产无关。即便他富可敌国,但我们却活在他的帝国之外。
  更何况这个帝王之所以成为帝王,不是因为他成功的统治了大多数人,而是因为他成功的讨好了大多数人。
  如果世上非要有帝王不可,我宁愿剩下来的是凯恩这样的帝王。虽然资本家站在正式的政治制度之外,但如果有一大批人像凯恩这样利用私人财富建立起一个个没有疆域的国中之国,好不好说这其实也是一种地方自治和联邦制呢?
  一个公民可以成为帝王,一个人成为帝王仍然还是一个公民。那么陈胜吴广的呐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就似乎可以随时看见不必拔刀相向的前途。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的现实路径。
  电影中揭示的路径,蕴含在片末的最后一个镜头,桑那都庄园的告示牌上写着几个大字:“私人产业,禁止入内。”我把这个告示看做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力之间的一种象征。
  这部电影中的象征比比皆有,如同解说员对凯恩盖棺定论的旁白:“没有人比他更加受人憎恨,没有人比他更加受人欢迎,也没有人比他更加令人生畏并招惹物议。”因为凯恩的报纸为工人说话,所以其他的资本家咒骂凯恩是共产党。而另一方面,凯恩又像日丹诺夫一样沉醉于权势当中独断专行,所以骂他是法西斯的也大有人在。其他如爱国主义者、民主主义者、唯心主义者、叛徒等等头衔更是俯拾皆是。这一切似乎不单单是凯恩的写照,在今日也令我们想起凯恩先生的祖国,那个伟大如同熔炉般也带着几丝邪气的美利坚。威尔斯一开始就想把这部电影拍成不动声色的启示录,他最初为这部电影设想的题目就是《American》。
  你可以把这两个题目看做同义词,美国,就等于公民凯恩。
  因为有了凯恩开创的根基,以后的弗莱特就可以站在巨人的肩头,不再为公民权呐喊,而是在法庭上得寸进尺地说:“既然上帝创造了阴道,你们为什么不准我去拍它?你们想反对上帝吗?”
  
  《摇摆狗》
  
  如果说好莱坞政治题材电影果然具有当代谶纬文化的性质,那么好莱坞在克林顿性丑闻当年推出的这部《摇摆狗》就是一语成谶的明证。在电影中,为了在大选前摆脱总统性丑闻的影响,幕僚们精心编排了一场由阿尔巴尼亚极端分子发动的战争,以战争的威胁转移民众的吸引力,以总统化解战争危机的忙碌和努力,来淡化性丑闻的传言。
  一名好莱坞的导演介入了这场编排。他躲在幕后,为这场假想的战争拍摄新闻,制造噱头,设计主题音乐,以自己天才的构思推动剧情。这是政治与电影表演艺术的结合,总统的幕僚借助这名导演,像执导一部电影一样执导一场危机中的大选。最终的结局有三:第一,总统先生顺利渡过了性丑闻的危机;第二,真正的战争在玩火者手中爆发;第三,这名导演被自己一生中最成功的作品感动了,他不愿成为幕后英雄,而渴望站出来谢幕。所以就突然心脏病发作,如愿以偿的的成为这部作品的休止符。
  所以现实中,当克林顿从莱温斯基案中尴尬的转身过来,然后义正辞严地发动科索沃战争,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在暗中窃笑。美国著名记者詹美布雷在采访中遇见莱温斯基,他这样写道:“他妈的,我可不想采访她,我就这样一边看着她离开,一边想,这个婆娘,她知不知道自己在巴尔干发动了一场战争!”
  古今中外,似乎充满了因一个女人而起的战争,所以有红颜祸水之说。但科索沃战争如果是因一个女人而起的,这场战争的不同在于:历史上所有一笑倾国的战争,其目的是为了得到和靠近某个女人,而这场战争的目的却是为了让人民忘记某个女人。
  为了得到和靠近某个女人的战争都是独裁者发动的,而为了让人民忘记某个女人的战争却只可能发生在民主政体之下。在一个民主政体下,为了赢得民众的选票,为了向他们交差,民主领袖竭尽所能,花枝招展,使出了浑身解术,包括发动战争,都成为了一种表演。政治家必须像商家争取消费者的钞票一样,在民主政治的市场去争取民众的选票。这种争取和表演,使政治家开始等同于商家,甚至开始等同于戏子。恰恰正是这种表演性的存在,表明了民主制度下公共权力及其拥有者的世俗性。
  一个非民主政体下的独裁者永远是宝相庄严的,他决不能接受任何表演性的存在。他也无需在民众面前搔首弄姿。所以民主的的表演性其实是一种进步。
  
  《国家的敌人》
  
  又是一个好莱坞式的政治谶纬。它似乎危言耸听地渲染了国家机器对个人的控制、压迫和无所不在的监视。我相信每一个看过此剧的美国人,对于联邦政府以国家安全为名,利用先进的电子系统侵扰个人隐私的做法及其无孔不入的能力,都会惊恐万分,引发高度戒备。在六十年代末及七十年代席卷全美的民权运动之前,这种国家威权主义和冷战威胁下对于民权的大肆侵犯曾经司空见惯,如惠特曼、海明威等人均遭受过全天候的监视,包括电话窃听、查拆信件和外出跟踪之类的待遇。
  电影中,美国国家安全局希望国会通过扩大监视公民隐私的授权法案,便游说国会德高望重的资深议员,要求他和他的党支持这个提案。遭拒绝后,国安局谋杀了议员,不巧整个过程被环保组织监测野鹅迁徙的录像设备拍摄下来,录像带阴差阳错落到一位黑人律师手里,律师旋即成为国安局的追杀对象。逃亡过程中律师得到了曾在国安局负责监听工作的技术人员相助。这位监听高手向律师披露了令他瞠目结舌(也令每一个观众瞠目结舌)的政府非法监听系统。
  天啊,我们的生活居然是透明的,我们居然就生活在政府的电脑屏幕和监听器里。我相信每一个美国人从电影院回家后,都会检查自家的门户,并在夫妻生活中屏住呼吸,不敢叫出声来。
  然后这部电影不仅是对于麦卡锡时代的转身回顾,更是对于未知前途的无情预言。在国家缺乏真正的外来敌人时,不断扩张其权力的政府似乎就是国家的敌人。但在国家遇到假想的(共产主义)或者当真的(本·拉登)敌人时,电影中政府那些令人憎恶和惊恐的做法却开始顺理成章。“9·11”之后,美国政府修改了一系列的法令,以便联邦政府可以方便的监控甚至拘捕本国和别国公民。比较引人注目的一项规定,是允许官员监听服刑人员与他们律师之间的谈话。一个民权组织说,这是一个极其可怕的先例,是一项“不亚于一个警察国家”的恶劣制度。
  与此同时,公民的知情权甚至议员的知情权也都受到政府在国家安全名义下的制约。尽管有人批评美国政府夸大了因恐怖事件带来的危险,为自己的权力扩张制造借口。但那些曾经因电影《国家的敌人》而对政府万分不信任的美国观众们,他们在接受《纽约时报》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举行的联合调查中,还是以80%的高比例表明了他们会“为了国家安全而甘愿放弃部分个人自由”。
  谁是国家的敌人?当美国政府明确无误的把手指向本·拉登及其恐怖组织时,一个“扩大监视公民隐私的授权法案”就显得无比正确。所以我们得到的一个结论似乎是,如果有本·拉登的存在,国安局就没有必要去行贿和暗杀议员。而如果没有本·拉登,国安局就必须去行贿和暗杀议员。
  所以从政府的既得利益出发看,敌人的存在是绝对必要的。苏联解体后,一位克格勃对他的美国同行说:你们做了一件最蠢的事,就是消灭了你们最大的敌人。
  政府对于公民的侵犯,可以因为敌人的存在而理直气壮的加剧,问题在于:外面的敌人被消灭之后,那个已经膨胀起来的政府就可能成为剩下来的敌人。在美国参议院通过《反恐怖法案》中投了惟一一张反对票的参议员是这样说的:“保卫国家的民众自由也是同等重要的,否则恐怖分子不放一枪,就已经赢得这场战斗了。”
  
  《圣诞老人》
  
  这部电影和《第六感生死缘》的旨趣是完全相反的。同样是落入凡间的神灵,但我们却不必担心凡夫俗子对天使的模仿,反而在一个已经完全“去魅”的现代都市,迷了路的圣诞老人被一个人间的法庭勒令为对自己的神仙身份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一个基督教的社会,这部电影颇为诙谐的向每一个成年人提出一个问题: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不相信有圣诞老人这回事的?
  还有孩子们的困惑:没有圣诞老人就等于没有上帝,既然你们不相信为什么要告诉我们有圣诞老人呢?难道每年的圣诞礼物真的是你们偷偷放在我们床头的吗?
  圣诞老人不能在法庭上援引世俗的法律和凭据来证明神的存在。尽管美国事实上是一个基督教社会,但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政府必须保持价值中立,不能将任何价值体系定为国教。官司眼看要输,圣诞老人就要锒铛入狱。一个小女孩离开旁听席,走上法庭,将一个信封递给法官。同情圣诞老人但苦无法律依据的法官打开信封后,兴奋地宣布对圣诞老人的指控不能成立。法官发表了关于信仰与诚实的大篇布道,并高高举起小女孩递来的撒手锏——一张百元大钞。上面印着联邦政府的语录:GodblessAmerican。
  一个基督教的信仰者不再相信世上有圣诞老人,意味着什么?似乎这是与我们太遥远的一个话题。但不妨假设一番,这样的诉讼发生在我们身上,圣诞老人的败诉可能性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