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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与《大公报·文学副刊》

作者:吕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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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吴宓与《大公报·文学副刊》的关系,近来研究者已不乏其人,主要是由于《吴宓日记》的出版,为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了很多新的史料。其实早在1947年就有人关注这一问题,《时与文》周刊第二卷第七期(1947年10月24日)发表了方兰汝的一篇文章,题为《吴雨僧与文学副刊》。也许由于相距时间太近的缘故,方文并没有以史笔来写,而是采用随笔的形式,从冰心的小说到吴宓的旧体诗再到吴宓的婚恋,一路写开去,行文似乎漫无边际,却不乏切中肯綮之言,其中有这样一句:“在廿世纪,吴还做着十八世纪的佳人才子梦,正如在民国二十二年,他还在编文言的副刊,那失败是命定了的。”方文所说的“文言副刊”指的就是《大公报·文学副刊》。当金克木把这篇文章推荐给吴宓时,吴宓精心地把它剪下来,粘存了。这就等于说吴宓默认了方文的评价。
  方文的高明之处,在于将吴宓的感情经历和他的报刊编辑经历相提并论。吴宓几乎在接办《大公报·文学副刊》的同时陷入到与毛彦文的感情纠葛中,文学副刊的停刊也宣告了吴宓这段无望感情的终结。这显然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但在吴宓的一生中,他对爱情的追求和办报刊的执着是最值得大书一笔的。根据吴宓的日记,他的好友陈寅恪认为吴宓是个本性浪漫的人,只不过为传统所束缚,一旦传统的盖子揭开,他的浪漫天性便会呈现出来。这也是知者的月旦,可以和方文的评价相互印证。方文所拈出的这两件事正是吴宓浪漫天性最典型的体现。
  在人们心目中,吴宓作为一个传道授业的大学教授,所传之道、所授之业是英国文学及翻译学。在吴宓日记没有出版前,人们可能压根都没有想到:吴宓在赴美留学前所选择的专业竟是报业。
  到了美国,吴宓发现,美国的报业完全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这与吴宓想象中的秉持公正、引导公众的样子相去甚远。尽管失望,但吴宓并没有放弃对报业的痴情。吴宓对报业的这份执着始终受到周围很多人的反对,陈寅恪、汤用彤等人就多次劝说吴宓不要将太多的时间花费在办报刊上,应当多留一些时间去读书、著述。吴宓尽管认为这些劝告都是体己之言,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减少自己办报刊的时间。之所以如此固执,吴宓有自己的道理:“诸人之道理,宓尽通晓:然宓虽为俗事,却无一点俗心。宓每念国家危亡荼苦情形,神魂俱碎,非自己每日有所作为,则心不安。明知《民心》报(吴宓在美国为留美学生团体国防会编辑的机关报——引者注)之无益,然宓特藉此以自收心,而解除痛苦而已,宓但自尽心,不问其有效与否。宓之为此,并非为国,只图自身之宽慰分毫耳。”〔1〕吴宓是一个有真性情的人,他写日记不排除有给后人看的动机,但他在日记中所表白的都是他真实的心迹,没有其他名人日记中自我雕饰和为名者讳的现象。吴宓所说的“国家危亡荼苦”是指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外国列强日益加剧的对中国主权的攫取。吴宓终日和留美同学讨论如何尽力挽救国家的败局,他们甚至设想国家一旦消亡,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读书人应当怎样处置才能使内心无疚。当时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的中国学生发起组织了国防会,意在唤醒国人,团结民众,反抗外国侵略,救亡图存。吴宓参与其事,并成为国防会机关刊物《民心》周刊驻美编辑部的编辑长。
  面对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像陈寅恪、汤用彤等人之所以能够专力向学,不稍分心,是因为他们以传承民族文化为己任。在他们的思想中,国可亡,但民族文化不可亡。有国已亡而文化未亡者,没有文化已亡而国未亡者。在国是飘摇之际,读书人更应悉心呵护民族文化的一线命脉,使不致坠落、消亡。而吴宓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时局的变化时时在煎熬着他的心,他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只有切实地做一些能够立即看得到、对国家有利的事,他的心灵才能获得慰藉。
  吴宓必须要为自己“报业救国”的理想寻找一个现实的落脚点。他毕竟是一个书生,试图从文化的角度来分析国家衰亡的原因。当时新文化运动方兴未艾,持文化守成主义的吴宓旋将国势的颓败与新文化运动相联结:“夫‘新文学’者,乱国之文学也。其所主张,其所描摹,凡国之衰亡时,皆必有之。自希腊以来,已数数见,在中国昔时亦然。”〔2〕基于这样的认识,吴宓在美国时就已立志回国办一个独立的杂志“以持正论,而辟邪说”〔3〕。我们且不论吴宓的文化观是否正确,但就其办报的使命感和执着劲儿,我们也应当向他致敬。吴宓正是因为怀抱“报业救国”的理想,所以,当他接办《大公报·文学副刊》时,才义无返顾地表示:自己办报“不为图利,但行其志”〔4〕。
  吴宓接办《大公报·文学副刊》是在他主编了五年之久的《学衡》出现难以续办的困境时开始的。在他回国之初,他的同乡、新任《大公报》的总编辑张季鸾已经邀请吴宓到报社任文艺编辑,只不过吴宓当时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学衡》的编辑上了,除了间或给《大公报》写些稿子之外,并没有仔细考虑张季鸾的邀请。当承印《学衡》的中华书局提出要停办《学衡》时,吴宓一方面与中华书局周旋,一方面考虑另开辟一个新的园地。
  吴宓很快草拟了《大公报·文学副刊》的编撰计划,并主动提出:只需公费办刊,自己不取薪金。这等于义务为《大公报》编稿。后经双方商定,《大公报》前三个月每月付给吴宓一百五十元钱,这其中包括有投稿人的酬金、购书邮寄等费用。这显然带有包办的性质。吴宓很难独力应付每周一期的繁重编务,于是他将当时还是学生的赵万里、浦江清、张荫麟请来做助手,吴宓付给每人每月薪金四十元。后来王庸也加入进来。这样一来,吴宓每月从《大公报》领得的一百五十元钱还不够支付助手每月的薪金,这还不算要付给每位作者的稿酬等其他开支。很明显,吴宓承办文学副刊的前三个月,基本上是赔钱赚忙活。三个月后,《大公报·文学副刊》逐渐站稳了脚跟,报馆付给吴宓的钱在原来的基础上追加了五十元,吴宓仍将这五十元钱平均分给了四位助手。
  吴宓对办报刊的痴情已如前所言,尽管吴宓的婚恋非本文论述的范围,但为表现吴宓心志起见,又有不得不言者。
  吴宓与发妻陈心一的感情危机出现后,很快招致周围朋友的反对。陈寅恪认为吴宓因坠入与毛彦文的情网之中,盲目而无理性,应当严持道德,悬崖勒马。汤用彤也劝吴宓三思而后行。周光午认为如果吴宓离婚另娶,“将为新女性派人所尽情讥侮;知友如汤、柳、吕、吴诸公皆将失望而绝交”。诸师友皆从维护传统道德的角度去规劝吴宓,浦江清见吴宓倍受情感的折磨,甚至想出一个“万全之策”,让吴宓与毛彦文先后赴美,在美为友或同居均可,每月寄生活费给陈心一,久居美国不归。吴宓对这一建议断然否定,认为:“宓之事业及志愿,如以恋爱而牺牲,则此爱将无价值,宓在中国,有其职志,未可擅离,以此与离婚较,则离婚所损为较小矣。”〔5〕吴宓所说的“事业”包括《学衡》,自然也包括《大公报·文学副刊》,吴宓是想爱情与事业二者兼得的。权衡再三,吴宓最终选择了离婚。《离婚声明》登在了《大公报》和《新闻报》上。
  张季鸾得知吴宓离婚的消息后专门写信给吴宓。这件事在《吴宓日记》中有记载:“接读张季鸾来函,以穷秀才当拥黄面婆而自乐其乐为言,且谓宓之性情不适于现代时髦女子,角逐情场,必失败而痛苦云云,又谓即得所欢亦恐苦多乐少,不如他日与心一言归于好云云。”吴宓当即复函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宓之离婚,乃求感情道理与生活行事一致,不计苦乐,不问利害。若能复合,则前此何必与心一离婚。现虽无意中人(嗣后再不令人知宓对彦之意),然拟逐渐求之。倘求得而结婚,如有不赞成者,无论何人,宓即与断绝情谊,无所顾惜。”〔6〕可以看出,吴宓的复函充满了意气之言,很不冷静。我们当然不能就此下结论,认为吴宓因此与张季鸾心生怨恨,并最终导致《大公报·文学副刊》的停刊,但吴宓从此一反常态很少去拜访张季鸾,不能不说是由此引起的。
  在新旧观念交替之际,尤其是文人间,有很多性格矛盾的人,这一矛盾主要表现在言与行的不相统一。基于此,如果说胡适是一个反传统的传统主义者,那么吴宓应当是一个反西化的西方主义者,这反映了近代知识分子的一种两难心态。
  《大公报·文学副刊》从1928年1月2日创刊到1934年元旦终刊,共出三百一十三期。这六年间,我们无法计算吴宓付出了多少心力,甚至财力。有一点可以肯定,在短命报刊泛滥一时的二三十年代,吴宓主编的《大公报·文学副刊》应当算是得其天年者。
  在《吴宓日记》中,1934年是一段空白,所以有关《大公报·文学副刊》停刊的原因,我们看不到吴宓的解释。在前引方兰汝的文章中有对这一问题的推测,即以文言办报刊,在三十年代太不合时宜了。根据吴宓对方文的态度可以推断,方文的估计是大致不差的。吴宓与张季鸾合作的基础是两人有大致相同的文化观,张季鸾尽管是文人论政的代表人物,但他给众人的印象仍是一个旧派文人。吴宓曾为刊印一个讥评新文化的论文集向张季鸾募捐,并得到了他的捐助。这也许是吴宓的一个试探,看张季鸾对新文化的态度如何。
  吴宓也许没有估计到,张季鸾作为一个报人,他为了报纸的生存与发展,必须要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自己的编辑思路。实际上,张季鸾早在1923年主办《中华时报》时即让创造社的郁达夫、成仿吾、邓均吾等每月编辑半版副刊文字。由此可见,张季鸾似乎努力在新旧文化的对立之中寻找一个平衡的支点。
  《大公报·文学副刊》停刊的同时,另一个很有名的栏目“星期论文”创刊了。这肯定不是偶然的巧合,它似乎预示着一个时代的全面结束和另一个时代的到来。“星期论文”的创始人是胡适,尽管他与吴宓同是留美学生,但因两人的文化观不同,使得吴宓对他有着相当的成见。第十期《文学副刊》上刊登了《胡适评注词选》,题目竟用四号大字排版,这在以前是没有先例的,吴宓推测是报馆想借社会名流来抬高自己的身价,他心中不能自平,甚至想到辞职。虽然吴宓事后发现这是由于自己的原因出现的错误,但通过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吴、胡紧张的关系。
  随着《大公报》的影响越来越大,胡适对这一北方大报的关注程度也更大了。1931年5月22日,《大公报》出满一万号,胡适的贺辞在一通赞扬后,提出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在这个二十世纪里,还有哪一个文明国家用绝大多数人民不能懂的古文来记载新闻和发表评论的吗?”矛头所指一定包括吴宓还在主编的《文学副刊》。吴宓此时正在法国,与毛彦文的马拉松似的情感正使得他时喜时忧,心无宁时,他于同年6月12日读到胡文的,当天的日记中这样写到:“阅《大公报》万号特刊,见胡适文,讥《大公报》不用白话,犹尚文言;而报中季鸾撰文,已用白话,且约胡之友撰特篇,于以见《大公报》又将为胡辈所夺。且读者评《文学副刊》,是非兼有;宓在国外,未为《文副》尽力,恐《大公报》中人,不满于宓,而《文副》将不成宓之所主持矣。”〔7〕吴宓已注意到张季鸾的态度已发生了变化,他担心二人合作的基础将会崩溃。
  正如吴宓所料,《文学副刊》在1934年元旦停刊了,与此同时,《星期论文》创刊了,所登的第一篇论文是胡适写的《报纸文字应该完全用白话》。类似的观点,胡适在《新月杂志》中发表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就已提出过:“一为一切公文法令改为白话;一为全国日报、新闻、论说一律改用白话。”胡适这些言论多少带有一些政论的性质,颇不合乎其学者的身份。《学衡》终刊号(1933年7月第七十九期)上发表了署名易峻的文章《评文学革命与文学专制》,主张文言与白话“不妨各行其是,各擅所长”,并指斥胡适在白话文的提倡上“直欲举白话以统一中国文字界”,“学术上运动之不足,更思假政治权力来实行专制”,可见“吾国人专制观念之未泯,而共和前途之可慨也”。这应当也算作是吴宓的声音。只不过这一声音太微弱了。如果去掉其中过激的言辞,再反观我们现行的教育思路,客观地讲,易峻的主张要比胡适的主张更为理性。
  吴宓解放后很少作文,可见他终其一生反对白话。有意味的是1928年他南行访问毛彦文时,却应毛彦文之请为她主编的《每周妇女》撰写过白话论文一篇,题目为《文学与女性》,署名王志雄。
  
  注释:
  〔1〕〔2〕〔3〕〔4〕〔5〕〔6〕〔7〕《吴宓日记》,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26、115、134、447、168~242、8、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