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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分配

作者:马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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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原始分配”的理想化
  
  分配是乌托邦思想历史发生的逻辑起点。
  十八世纪法国乌托邦作家摩莱里的《自然法典》第四篇《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的蓝本》开列出的第一个“法”是“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社会的恶习和祸害的基本神圣的法律”,其第二个“法”就是“分配法或经济法”。而第一个“法”仅有三条,第一条为:“社会上的任何东西都不得单独地或作为私有财产属于任何个人,但每个人因生活需要、因娱乐或因进行日常劳动而于当前使用的物品除外。”第二条为:“每个公民都是依靠社会供养,维持生计和受到照料的公务人员。”第三条为:“每个公民都要根据自己的力量、才能和年龄促进公益的增长。据此按分配法规定每个人的义务。”显然,这第一个法——“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社会的恶习和祸害的基本神圣的法律”,就是奠定分配原则的法律。
  在十六世纪英国经典乌托邦作品《乌托邦》中,“每一区的中心,是百货汇聚的市场。任何一户的制品都运到市场的指定建筑物中。各种货物在仓库中是按类存放。每一户的户主来到仓库觅取他自己以及他的家人所需的物资,领回本户,不付现金,无任何补偿。有什么理由拒绝给予所需要的物资呢?首先一切货品供应充足。其次无需担心有人所求超出自己所需。”——这是一个重要的假定。
  在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生产者从公共仓库无偿取回原料,而消费者从生产者那里无偿取回产品,给人的印象似乎生产和分配是随机、分散的。但他也没有忽略数量问题,“分配法或经济法”第八条规定:“一切产品都要核算,使它们的数量与每个城市公民人数相适应,或与使用它们的人数相适应。”如有剩余就储存起来,如有不足就停止发售。如此看来,分配还是统一的。
  在十七世纪德国乌托邦作品《基督城》中,物质的分配是定量的,而不是各取所需:“正如食品的分配是根据年景的情况一样,每周给各个家庭的数量也是按照人口的比例来发的”,“他们去肉店里取鲜肉,按照规定的份量拿走,不多不少。鱼类,还有猎物,以及各种禽鸟,都是按照每人一份分配给他们的,其中应发的次数和个人的年纪均在考虑之列”。
  而在十九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温斯坦莱的《自由法》中,如果发现某一家庭领取的东西超过需要,这个家庭就要受到惩罚。
  可以看出,这样的分配,是一种简单化的——或者说是把简单分配理想化的分配,无疑分配的半径很短,手段很直接,实际上回避了社会分配的复杂问题。
  正如欧文所言:“在理性的社会制度下,财富的分配将是一切生活问题中的最简单的问题。”欧文自己对分配的描述,也证明了这一点:“财富被生产出来后,将按货物的种类放进仓库或货栈里保存起来,以供消费者使用。在每个社会基层组织中,即在包括一千到三千名各种年龄的人的联合家庭里,由年龄达到可以担任分配职务的那一组人分配本联合家庭的一切成员每日所需的物品。在这种简单的社会制度下,不需要把物品从甲地运到乙地,货物不再由于分批零售而受到损失,各种物品不会由于保管(特别是粮食,由于温度不合适)而受到损失;不会由于等待顾客而浪费时间,也不会再有商业风险;永远消除货物积压造成的损失,永远消除因挑货和讨价还价而浪费时间……因此,分配将变为分发每日所使用和消费物品的简单工作。在理性社会制度下,分配工作将是新的联合家庭或公社的合理、愉快而轻松的职业,由经过亲身生产财富的二十五到三十岁的成员担任。”
  他是要取消市场,取消商业,就地生产,就地消费,实际上,也是在较大程度上取消地区差别优势基础上的社会分工,也取消了产品的多样化和人的选择自由。
  蒲鲁东在《贫困的哲学》一书中认为,乌托邦实行的不是分配而只是配给,因为“任何分配都与个人主义同义”。从欧文对分配理想的这段描述看,这无疑是配给制,且配给制的确能消除商业风险和浪费时间现象。但配给制却没有消费者的自由,也只能保留在以这类生活必需品为对象的分配中。
  十九世纪的德国人魏特林在《现实的人类和理想的人类:一个贫苦罪人的福音》一书中已经意识到:“仅仅平均分配劳动生活资料还不足以保证人类得到持久的幸福。人类获得严格计量的单调的平等就如同一个旅行而又累又饿的异乡人得到没加盐的菜肴一样,他开始觉得这是渴望已久的,但一天比一天觉得乏味,并最感到厌恶。”
  他遇到的正是人的自由问题:“诚然,最严格的财富共有共享体制已经可以通过各种科学的教育,通过公众宴会和娱乐使人的精神在六小时的工作时间之外获得充分的活动和寄托;但是,有一种欲望强烈的人,他们如果不能按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欲望行动,就会感到不幸福。”“一些人会突然想起这一天或那一天不去工作,另一些人不喜欢联盟的服装式样和家具式样,还有一些人想要吃喝公共食堂菜单上没有的这种或那种东西……”
  魏特林显然意识到:在普遍物质保障之外,只有加上自由,人才可能是幸福的。这是他的思想高于早期乌托邦设计者的地方,也是晚期乌托邦普遍高于早期乌托邦的地方。
  
  二、更复杂也更自由的分配形式
  
  如果说公共仓库是早期乌托邦分配制度较为原始的(也是基本的)形式的话,那么“取货证”和“交易簿”就是晚期乌托邦一种较高级的、相对复杂的,因而也是比较自由和灵活的分配形式。
  “取货”的方式在十九世纪晚期美国乌托邦小说《回顾》所描写的社会中运作得更为复杂些,也是“商店”的经营形式,但“顾客”在这里实际上是看样订货,由国家的“生产大军”根据他留给商店的订单进行生产。这理想化地解决了逻辑中必然遇到的供需平衡问题,显然比早斯乌托邦考虑得更全面了。
  《回顾》在分配方面具有一些形式上的“回归”。在这里,国家向人民定量发予“取货证”。在《回顾》的社会生活中,处处都用“取货证”来支付——包括艺术欣赏、买书买报。实际上,这是一种超出“配给”功能的准货币系统。它自身“反对”了自身。为什么呢?这个社会是丰富的,也是尽量保障自由的,这就不得不给个人以更多的支付途径,而不再限于“货”,因此“取货证”至少是名不副实的。它只是没有货币形式(从而也规避了货币风险)的货币而已。由于“取货证”的发放起点是平等的,积蓄和转移是有限制的,因此也不可能产生贫富差距。《回顾》中的“取货证”制度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配给制,远比它丰富得多,但也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各取所需”,远比它具有可操作性。这种“取货证”由于可以作任何支付手段,却仍保留了“钱”的名义单位,因此在使用上反倒更接近如今流行的电子货币——信用卡。
  与《回顾》中“取货证”近似的,是十九世纪德国无产阶级思想家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设想的“交易簿”。前者基于平等的分配,而后者更侧重于记录一个人为社会付出的程度不等的劳动。它是劳动者之间相互服务,进行劳动交换的媒介。它基于把劳动分为两部分的观念:一部分是规定性劳动,对应的是一个人在社会中应得的生活必需品,这是不能通过交换来获得的;另一部分就是在规定性劳动之外,被称作“交易小时”的自由劳动,“交易簿”上所记的正是后者。规定劳动对应的是生活必需品的平均分配;“交易小时”中的非规定性劳动,对应的是“舒适产品”的交易性分配。所谓“舒适产品”,包括剧院、舞会、音乐会、艺术展览会、私人庆祝会、啤酒和咖啡馆等等。正是这些,使魏特林的乌托邦最终告别了传统乌托邦的禁欲主义色彩。然而,在这部书中设计的社会,生产劳动没有以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界限来划分,也没有以生产物质产品与生产精神产品的界限来划分,而是以生产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舒适产品”的界限来划分(这样,啤酒、烟草就与科技、艺术可笑地处于同一部类中了),也显示出仍有禁欲主义的痕迹。
  从早期乌托邦简单原始的平均分配到十九世纪的晚期乌托邦中“凭证取货”,使乌托邦中的分配有着更具体形态的操作程序。比如魏特林的“交易簿”就写清问题是这样说的:“交易簿里包括执有人的半身像片和他的特征的说明。除了一页供备注特别事项的空页外,全册共六十页,每一页各供五个劳动日之用,以三百个劳动日为一年。每一页包含有四个不同的栏……在第一外窄栏上记明这个人交易小时的结存数字;下面记明他所在的劳动的技术工厂或是地方……在对面的第四栏‘享受小时’上,记载这个人所换入的一切享受及舒适的产品,注明其价值及所从中取得的供应单位。”“劳动小时只是每五个劳动日注明一次,享受小时在每次接受舒适的享受时即加以记载。”
  可也真够麻烦的。这种在分配问题上更为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设计,从今天看来,也比早期乌托邦中模糊抽象的表述显得可笑。实际上,由于“交易簿”的核心是“所有产品的价值都根据劳动时间来计算”(魏特林),这需要大量的、十分复杂的社会管理——它要以抽象的“劳动小时”(一种价值量,而非个别实际付出的劳动时间)在不同性质的万千劳动产品之间换算,因此,它付出的还不仅仅是不方便,还有不自由。什么自由呢?由生活资料变成资本(生产资料)的自由。尽管这种“交易簿”比贝拉米设计的“取货证”更接近金钱,但与其说它是为了回避金钱,不如说它是为了回避资本,那些存在“交易簿”上的“劳动小时”,受到各种各样(限制于消费领域)的限制,是不可能累积转化成资本的。哈耶克说:“钱是人们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他讲的“自由工具”并非指支付方式的自由工具,而主要是指作为资本的自由工具。这种把“钱”限制于生活资料领域的消费,而禁止它们成为生产资料的投资的设计思想,可谓用心良苦。它是这个理想社会自由的底线,再退一步,这个社会就垮了,就与旧社会没有什么区别了,因为钱用于生活资料给人造成的差距,与钱用于生产资料给人造成差距,几乎不可同日而语。《回顾》的乌托邦是容忍人们在生活消费上的差距的。
  魏特林以劳动小时为基础的所谓“交易簿”的思路,不完全停留于空想,而是曾经在较简单的水平上被实践过的。这就是欧文领导的交换商场运动。苏联空想社会主义研究专家沃尔金在《论空想社会主义者》一书中说:“1832年至1834年在欧文直接领导下营业的伦敦交换商场,从合作社组织和个人手里收进商品。专门的估价员确定生产每件商品所必需的原材料及劳动时数,然后按照收进的商品所估计的‘劳动时数’发给生产者一定交换券——劳动券,但扣除十二分之一的管理费。每人都有权利拿着这些交换券从仓库中领取他所需要的、与劳动价值等值的产品。”这种尝试最终是失败了的。
  “所有产品的价值都根据劳动时间来计算”的思想,既是魏特林的,也是欧文的。它在抽象意义上的合理性,就是劳动价值论。避开商品与货币这一对有风险的、价格经常波动的、从而也是经常对劳动者不利的交换媒介,而直接以抽象的劳动时间作为劳动交换的媒介,一直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一个理想。比如欧文在计算“劳动券”时,就假定每小时工作等于六便士。
  无奈,对“劳动小时”的估价是一件太困难的事,劳动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自己现出“真身”。更重要的是,在回避货币之弊的同时,也失去了只有货币才能提供的价格信号:什么多了,什么少了?欧文的交换商场正是因为这个而最终破产,成为一次告别金钱的悲壮性实验。沃尔金说:“交换商场的破产,证明在无组织的商品生产的条件下,组织交换,铲除市场无政府状态的思想(这种思想曾迷惑了十九世纪许多社会思想家)是荒谬无稽的。”
  在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考虑中,这种证、券形式的分配,与金钱的形式相比较,还有一种重要的功能,即防止积累——防止资本的形成。所以罗素在《自由之路》中说:“最好使用一种只能在一定期限内(譬如一年)有效的票券。这让人可以为每年一度的休假积蓄资金,而不可长期积蓄下去。”他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然而,“取货证”、“交易簿”的思想已经因为太久远而显得可笑了吗?
  当代英国著名学者安东尼·吉登斯在《第三条道路》的第三章《国家与公民社会》中,提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流行于美国和日本许多城市的“服务信用”时说:“参加慈善工作的志愿者可以从别的志愿者那里得到以时间为单位的‘报酬’。一套计算机系统登记着每一‘时间-货币’(time-dollar)的收支情况,并且定期向参与者提供结算表。时间-货币是免税的,并且可以积累起来以支付保健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的费用,包括降低健康保险的成本。‘纽约时间-货币协会’正在创建一个就业机构,它将为人民提供获得工作、接受培训和获得帮助的机会。”
  一种理想的交换关系,首先在一些有理想的人们之间建立起来了。这不过是一种劳动交换的途径罢了,一种在市场和货币之外的劳动交换形式而已。
  然而,有些劳动是买不来的,但是可以通过以同等劳动之间的交换来获得。你现在就要买你老了的时候需要获得的他人劳动,就买不来。当然你也可以攒足了钱,到时候再买,但是你现在不见得有足够的钱,你也不能确定到那时候就有足够的钱。现在你可以就为别人提供同样的劳动,到时候你就有资格享受这些劳动了。尽管货币与劳动的比值是随着时间和地点而大不相同的,但是劳动与劳动本身是一样的。
  
  三、理想分配的技术与原则
  
  在什么范围内进行分配,不同的乌托邦著作有不同的设计,也有不同的结果。
  十九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主张“在整个共和国境内,从这端到那端,普遍一律地在所有公社之间实行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所以,他诉诸一个“中央公共财产管理局”,而各公社之间只在这个管理局里才存在着簿记关系。
  而另一位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傅利叶所设想的以劳动和资本为纽带组织起来的“法朗吉”、“谢利叶”则是相对独立的劳动集体,不可能由“中央”来进行“平调”,而且内部是有利润分配的。即使十九世纪法国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者路易·勃朗的《劳动组织》一书对“社会工场”的设计,也存在利润分配方案。
  伯特兰·罗素在《自由之路》一书中指出:“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在分配问题上是有原则性的分歧的。社会主义者大都主张按所做所作的质与量或按愿意劳动的程度来付酬,并且主张除了老弱残废的人外,应当以愿不愿意参加劳动作为付给维持普通生活或者高于普通生活水平的报酬的条件。而无政府主义者的目的则是无条件地使所有的人获得生活资料。普通的物品可以无限制地领取,对不能无限制供应的贵重物品则按人口实行平均配给。所以无政府主义并不强制人履行劳动义务。”
  如此比较,无政府主义——这个没有机会获得实践的主义——更为“乌托邦化”。当然,由国家强制的劳动义务,本身也是传统乌托邦思想。
  尽管如此,罗素还是提出一种最基本的无偿分配方法,他称作“懒人津贴”,作为理想社会个人自由的保证。这保障了个人不工作的自由,也保障了个人从事艺术和追求其他生活与理想的自由。
  有一个问题是乌托邦作品无法回避的,那就是稀缺资源、奢侈物品如何分配的问题,因为稀缺资源、奢侈物品的“极大丰富”或充分供给是不可想象的。对于这个问题,克鲁泡特金在《面包与自由》一书中是这样回答的:“有人说,‘任何人都愿意住华丽的屋子,宽大的住宅!’其实不然,这是错误的见解。人民从不曾有过把月亮取来放在桶里的妄想。相反,他们每每着手来矫正某种弊害;群众的好意和正义心常使我们感动。我们几时看见他们要求过不能做到的事呢?在1792年到1794年的恐怖时代中,或者在巴黎两次被围攻的时候,巴黎的人民等候着面包和燃料的分配,然而他们中何尝起过什么争夺的事情?他们忍耐力又强又能够放弃权利,在1871年就已经表现出来了,并且常常受着外国报纸通讯员的赞美。然而,这些忍耐的等待者,也完全知道最后来的人是得不着食物与燃料过日子的。”
  克鲁泡特金以战时的事实作证,是不能回答和平时期的分配问题的。他实际上是以回避人民的正常欲望来回避稀缺物品的分配问题的。何况华丽的屋子、宽大的住宅,既不是战时的食物与燃料,更不是“把月亮放在水桶里的妄想”。
  其实,作为虚构作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否定生活资料的稀缺性——无论什么都是足够地多。但是,十九世纪法国人卡贝的《伊加利亚旅行记》是要宣传一个理想社会的可行性,而不愿意被人视作天方夜谭。这就难免使自己处于逻辑困境中:不能假定资源的无穷无尽,因为那不仅是廉价的虚妄,也同共和国节俭的道德相矛盾。那么,他只能假定需求与供给刚好相等。但是,在信息不完全的基础上,需求与供给若刚好相等,实际就会表现为供给不足,即短缺。这时,不想对物质生产量作假定的《伊加利亚旅行记》就不能不作出另一个假定:“信息完全”的假定。在这部书第三十章《剧院》中,来访人物欧仁与伊加拉市公民阿尔马埃有一场关于戏票如何供应的问答就涉及了这个问题:
  
  欧仁问阿尔马埃说:“你们既然一方面什么也不出卖,另一方面所有的公民又都享有同等的权利,那么,你们怎样组织大家看戏的?”
  “难道您这也猜不出来?”阿尔马埃回答说,“这么吧,您来安排安排看!要是您的话,您怎么办呢?”
  “是不是一出戏一定要让伊加拉市所有的居民和在这里的外省人、外国人全都能免费看到?”欧仁问。
  “那当然啦!”
  “是不是得让每个人都一定有个座位,用不着在门口站着等?”
  “对了!当然要这样。”
  “好!那么,想看演出的居民和游客可能有多少?”
  “大约是九十万人吧!”
  “剧场里能容纳多少观众呢?”
  “大致是一万五千人。”
  “这么说,一出戏得演六十场才能让所有的人都看到,是吗?”
  “对了,差不多是这样。”
  “您知道伊加拉市有多少人家,每一家又有多少人吗?”
  “噢!知道得很清楚!”
  “这么说,三十口的有多少家,二十五口的有多少,二十口的又有多少,您全都知道,是吗?”
  “对了!一点也错不了!”
  “那么,每次演出时剧院的经理处是不是可以预先安排好让多少三十口、二十五口和二十口人的家庭以及多少外省人和外国人来看?”
  “当然可以,而且很容易做到。”
  “那行啦!其余的问题就好办了:每次演出都准备一些家庭票和个人票,用抽签办法来分配。……每家分到一张家庭票,其中每一个人又有他的个人票,这样,大家就都预先知道他看的是哪一场演出……”
  “对了!对了!正是这样!可是,要是该我看的那天我去不了呢?怎么办?……”
  “那您可以查一查中签人名单,找一家愿意和您调一调的人家把票换了……”
  “太对了!您完全猜着了!”
  
  同样是把剧院席位作为稀缺资源分配的例子,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中也回答了近似的问题。问题是这样提出的:“人们怎样处理剧院里各种不同的席位,对于这些席位一切人本来是有同等权利的?”为此,魏特林设计了一种摆放在剧院门口的“票匦”——人们摸上什么算什么。
  而法国十八世纪空想共产主义者邦纳罗蒂则在《为平等而密谋》一书中规定:“凡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享受的娱乐,应严加禁止。”“为了使自己同胞摆脱那种奢侈无度和令人萎靡不振的只不过是反映等级差别的享受的折磨,我们的委员会一致决定:教育院中的工艺美术劳动仅仅限于制造人人都能够很容易地得到的用品。”——尽管这样做显得有些生硬,但他还是来得痛痛快快!这是通过法令人为地取消稀缺性资源分配的办法。
  美国人贝拉米的《回顾》也遇到了这个问题,他却老老实实地采用了市场经济的方法——通过价格杠杆进行调节。在贝拉米看来,留给自由的这种物质选择的差别,并不破坏理想社会的平等和平均分配原则,只是平等的人们的不同偏好之间的交换而已。在平等和自由之间能够如此兼顾,这个设计可谓够妙的。
  应该看到,“各取所需”的原则与“平均分配”的原则是不一样的。“各取所需”所面临的问题更多、更复杂一些,所需要的假定也更多一些,比如是不是要假定物质“极大丰富”,是不是要假定“信息完全”,是不是要假定人的欲望有限;如果都不做这些假定,那些只能对人的需求本身作出限制,就如邦纳罗蒂所做的生硬限制一样,实际上限制的是人的自由——人不生活在这个理想社会就已经有的自由。《回顾》放弃了“各取所需”,而选择了“平均分配”的原则,而且“平均分配”的不是物质形态,而是价值形态,这就为人的多样性需求、差异性消费打开了大门。
  在所有的乌托邦分配方案中,有的是以劳动作为分配理由的,不劳动者不得食;有的是以人的生存本身作为分配理由的,即“他享受分配的基础就在于他是一个人”(《回顾》)。而几乎所有的乌托邦思想都不承认资本作为分配理由,因为那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原则;也很少有人承认才能作为分配理由的。只有一位空想家,那就是傅立叶,他同时承认资本、劳动、才能都是分配的理由。他写道:“我在从原则问题转到实践时,必须提醒一下:协作理论遇到的一个明显的困难就在于,要按三种生产能力——资本、劳动和才能来确定人人都感到满意的分配。”他认为,在共同赢利的分配中,资本应该得十二分之四,才能应该得十二分之三,劳动应该得十二分之五。无论这个比例是否公平,但从今天中国的角度看,这已经不是空想,而正是现实。所以,你说“空想”离现实有多远?实际上它比我们原来理论课本中所写的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