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9期

奉答《东方早报》赵岚先生

作者:王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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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有人认为林贤治的鲁迅研究代表了中国 学院以外的另一种观点,请你对他的《鲁 迅的最后十年》这本书进行一下批评。
  
  “学院”也就是“学院派”吧?用它来区分鲁迅研究当然是一格;但可惜它并不能决定问题的真伪、是非、利害和优劣。因此在我看来,这种分法没有根本意义。何况它本身恐怕就有自己的问题。谁是“学院派”,什么是“学院派”,我孤陋寡闻,还没有读到一个堪称中国的“学院派”的定义。
  认为“林贤治的鲁迅研究代表了中国学院以外的另一种观点”,我不知道有什么深意。其实,林贤治很懂得鲁迅不属于“研究室”,而是站在十字街头的壕堑里、为中国人的生存切实奋斗的思想家。林贤治“近其人,好其人”,那样把自己也烧进去的研究,充满改革的理想和激情,从他的《人间鲁迅》到最近这本《鲁迅的最后十年》,我都非常敬佩,觉得学他也更难。他旁征博引,读书很多,像教授学者一样,可称饱学之士,这是可以学的;他那笔底蕴涵的热力是不可多得的,是比读书难学的。《鲁迅的最后十年》把鲁迅生活于其中的黑暗的“党国”,作了迄今为止最充分的、具体的、深刻的政治学和法理的剖析,因此,对于鲁迅表示的“人生现在实在苦痛,但我们总要战取光明,即使自己遇不到,也可以留给后来的”(1936年3月26日致曹白信)这最后十年的著作,作了贴切而精到的读解。他不是信笔涂鸦,只有激情;他对于鲁迅没有任何断章取义,不是抓住自己看中的一两句话就大做文章。这难道不是学问?不是学术?如果不是也不要紧,鲁迅就不争什么“正统”。鲁迅花那么大的心血创作“杂文”,就从来没有要挤进“学院”去的意思。他自己就不把“杂文”列入自己的“创作”之中。立意学鲁迅,指归在动作的人,决不争什么名分、什么正统的。学问需要做,做学问的方法是要学的。但有一种学问又是做不出来的。有的人用不是“学院派”来指认林贤治的鲁迅研究,不过是一种轻蔑乃至攻击;显示他们的优越感和傲气罢?
  《鲁迅的最后十年》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鲁迅研究的优秀著作之一。这样充分地、具体地、深入地从理论上剖析国民党及其“党国”,是第一部。这样“返回现场”(夏晓虹语)准确地解读鲁迅最后十年的著作,而且和胡适们对比来解读,是罕见的。他既回答了上一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以来日益盛行的“鲁迅是破坏的,胡适是建设的”的误解;又回答了从根本上抛弃鲁迅的“二十世纪是鲁迅的世纪,二十一世纪是胡适的世纪”的大话。
  人世间一切事物,“尽美矣,又尽善也”(《论语·八佾》)的颂词是有的,但这样的创作不但没有,而是根本不会有。如果要挑剔《鲁迅的最后十年》的缺点,不在于它是不是“学院”的观点,而在它有所忽略,即一两个地方未及突出鲁迅思想的独特性。
  如在读解“革命”的时候,未及突出鲁迅既用来指武装推翻政权的斗争,又有他自己更广义的见解;他说,“所谓革命,那不安于现在,不满意于现状的都是。文艺催促旧的渐渐消灭的也是革命(旧的消灭,新的才能产生)”(《文艺与政治的歧途》)。即使在讲到暴力革命的时候,鲁迅强调的是“其实革命是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那种“好似革命一到,一切非革命者就都得死,令人对革命只抱着恐怖”的理论是“极左倾的凶恶的面貌”(《上海文艺之一瞥》)。在暴力之外,在社会的文化的改革方面,鲁迅又曾经指出:“战斗不算好事情,我们也不能责成人人都是战士,那么,平和的方法也就可贵了,这就是将来利用了亲权来解放自己的子女。”(《娜拉走后怎样》)在谈革命而色变甚至有生命危险的地方,特别是“文学革命”这样的用语时,鲁迅又认为换用“革新”也行。他说:“但这和文学两字连起来的‘革命’,却没有法国革命的‘革命’那么可怕,不过是革新,改换一个字,就很平和了,我们就称为‘文学革新’罢,中国文字上,这样的花样是很多的。”(《无声的中国》)我们几十年来,肯定“改革”,批判“改良”,但鲁迅不这样。他就强调自己创作小说,是“要改良这人生”(《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又如,在解读文学和革命的关系的时候,未及突出鲁迅关于“文艺与政治的歧途”是指出“革命的文艺”和“革命的政治”的“歧途”的思想。曾经有过一种解读,认为鲁迅说的是“革命的”文艺和“反革命的”政治的歧途;这分明与鲁迅原文不符合。鲁迅明明说的是:“我每每觉到文艺和政治时时在冲突之中;文艺和革命原不是相反的,两者之间,倒有不安于现状的同一。惟政治是要维持现状,自然和不安于现状的文艺处在不同的方向。”“政治家既永远怪文艺家破坏他们的统一,偏见如此,所以我从来不肯和政治家去说。”(《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革命的文艺”和“革命的政治”是“歧途”,这才是卓见,这才见深刻,这才振聋发聩,这样才具有根本性的意义。由此可以“逻辑的思考”:鲁迅永远不会去充当“王者师”,去充当“谏士”,以“上条陈”为生平大事和乐事。鲁迅不“居庙堂之高”,不“处江湖之远”,不以“皇帝”“主子”“元帅”“工头”“奴隶主”为中心;他自觉自己身为奴隶,为人我的生存、温饱和发展而反抗,决不沦为奴才。他不是追随谁去革命,他自己就是革命的。
  《鲁迅的最后十年》的上述缺失,只是作者的忽略,或者竟是作者的写作策略;而决不是对鲁迅的认知方面的缺陷,更不是认知的扞格。因为对于鲁迅精神独特性的透彻把握和切实阐释正是林贤治从事鲁迅研究的最大成果。上述例证的内容是蕴涵在《鲁迅的最后十年》的逻辑思考之中的。
  
  二、 鲁迅生活的后十年是他思想比较尖锐突兀的十年,请你对鲁迅最后十年的思想 作点评价。
  
  鲁迅最后十年的思想,我觉得根底还是“立人”,还是坚持他认定的“立人”的道术:“尊个性而张精神。”(《文化偏至论》)还是坚持他的“盖惟声发自心,朕归于我,而人始自有己;人各有己,而群之大觉近矣”(《破恶声论》)的观点。所以他最后的十年,还是像以前那样“任意而谈,无所顾忌,要催促新的产生,对于有害于新的旧物,则竭力加以排击,——但应该产生怎样的‘新’,却并无明白的表示,而一到觉得有些危急之际,也还是故意隐约其词”,以及“不愿意在有权者的刀下,颂扬他的威权,并奚落其敌人来取媚”(《我和〈语丝〉的始终》)。所以还是“论时事不留面子,砭锢弊常取类型”(《〈伪自由书〉前言》)。鲁迅一生自觉身为奴隶,立意反抗到底,为大多数人争取生存、温饱和发展,期望人人能够做到“自他两利”的思想是一贯的。总之,他最后的十年,既固守着青年时期建构的根本思想,又确实增加了新的认识,主要是“文明”“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硬译”与“文艺的阶级性”》);“无产者的革命,乃是为了自己的解放和消灭阶级,并非因为要杀人”(《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惟新兴的无产者才有将来”(《〈二心集〉序言》);“主张大家的生存权”和“主张一切应该由战斗得到”(《〈小彼得〉译本序》)是社会主义的要义。因此,前面所说的“怎样的‘新’却无明白的表示"已经明确地一再表示了,并且由于阵营内部的复杂,而又不像《新青年》团体那样的短暂,只好不得已地“横站着”。林贤治的《人间鲁迅》之卷三题为《横站的士兵》,就少有人这样充分解读过。在这本新作中,对此又有进一步精警的阐释。
  
  三、能从社会、文化、思潮等方面阐释一下为什么鲁迅会产生这样的思想吗?
  
  这个问题太大,太复杂,远远超出了我的学力和能力。很抱歉,只能交白卷。
  但是,这问题又是不能回避的。我也常常在思索。鲁迅生活的时代,和我生活的这七十年,有的根本不同了,有的变化不大。我想,有五个大的方面不能不考虑吧?第一,鲁迅生逢我国遭受列强的侵略和瓜分的“亡国”的危机。第二,“百代都行秦政制”的皇权专制,到鲁迅的青年时期,已经不但必须改朝换“代”,而且必须改朝换“制”了。第三,西方的科学和技术突飞猛进,造就了空前丰富的物质资源;而生物进化论又彻底改变了关于“人”的观念。第四,西方文艺复兴以来以“个人”为本的思想和文化,成为我国“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的消弭“个人”的传统文化的有力对抗体。第五,鲁迅个人的天赋、性格、境遇和知识结构。
  一个时代产生一个时代的人物。但在同一个时代背景,同一个政治、社会、文化环境,同一个境遇,甚至同一个家庭之中,人还是各个不同,这不同又不止于“人各有志”,选择不同的人生的、政治的道路而已。鲁迅讲过这样的人生状况:“从生活窘迫过来的人,一到了有钱,容易变成两种情形:一种是理想世界,替处于同一境遇的人着想,便成为人道主义;一种是什么都是自己挣起来的,从前的遭遇,使他觉得什么都是冷酷,便流为个人主义。我们中国大概是变成个人主义者多。主张人道主义的,要想替穷人想想法子,改变改变现状,在政治家眼里,倒还不如个人主义的好;所以人道主义者和政治家就有冲突。”(《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那种认为农民打天下得天下就一定为农民谋利益,“忆苦思甜”甚至吃一顿“忆苦饭”就可以不忘本的思想,已经被两千多年来的历史事实打得粉碎了。还是鲁迅的思想比较地切合社会实际,切合人生状态。鲁迅和他同时代的人是有不同时期不同程度的同道、同盟、同行者在的;但鲁迅这样深刻、卓异、坚韧,承担着个人、普通人、民族和国家难以忍受的生死存亡重担,在于他对于人的生命和人生的痛苦有着过人的敏感和肉身的感受;对于“人吃人”的历史和现状有着明澈的洞察,由此产生对于“吃人者”的憎恨,并确立了“要改良这人生”的理想,于是他选择从事文学创作,在一生的实践中又有着过人的向恶势力的反抗力;即使自己不能及身而见挣脱镣铐,也甘愿把实绩留给后人,企盼后人继续为挣脱镣铐而改革。而这一切实在是出于对生命和生存的进化的大爱。他晚年有一段话,似乎可以看做他观察人生和采取行动的总纲:“人固然应该生存,但为的是进化;也不妨受苦,但为的是解除将来的一切苦;更应该战斗,但为的是改革。责别人的自杀者,一面责人,一面正也应该向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行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的帮凶而已。”(《论秦理斋夫人事》)
  
  四、 有人认为,鲁迅的思想是一种“仇恨哲学”,你怎么评价?
  
  鲁迅思想是一种“仇恨哲学”,鲁迅思想是一种“斗争哲学”,这是同一种思潮的产物。说起来话长,而说穿了,持这样观点的人又会老大不高兴,甚至跳起来,真要“地震”了。
  说“仇恨哲学”,起码得想想鲁迅仇恨什么人?仇恨什么事吧?是仇恨一切人吗?是仇恨一切事吗?
  讨论鲁迅关于“仇恨”的思想,引征他的文字会太多。如鲁迅在青年时期的文言论文中,就已经从“利害”和“人性”两方面平议托尔斯泰的“不奉命”即后来译为“不抵抗”的思想。认为“故其所言,为理想诚善,而见诸事实,乃佛戾初志远矣”(《破恶声论》)。就说事实吧。有两篇鲁迅的文章,都上过中学的教科书的。说“仇恨哲学”的人总已经高中毕业,都读过。这就是《记念刘和珍君》和《为了忘却的记念》。鲁迅对于被段祺瑞执政府屠杀的青年学生,是大爱、大悲悯呢,还是仇恨?鲁迅对于被国民党政府秘密屠杀的五位左联的青年作家,是大爱、大悲悯呢,还是仇恨?大凡国民党政府镇压青年学生的爱国行动的事件,我们都可以在《鲁迅全集》里读到他对青年、对学生的爱护与声援。国民党政府将北平故宫的文物南迁,却禁止大学生逃难,舆论也谴责大学生擅自离校。鲁迅用他独特的眼光和思想挺身而出,写文章为青年为学生辩护。读一读《论“赴难”和“逃难”》、《逃的辩护》吧,单是重温一下鲁迅《崇实》一文中那首“只剥崔颢《黄鹤楼》诗以吊”大学生的诗,就够令人伤惨的了。诗曰:“阔人已骑黄鹤去,此地空余文化城。文化一去不复返,古城千载冷清清。专车队队前门站,晦气重重大学生。日薄榆关何处抗,烟花场上没人惊。”一位母亲被迫和自己四个子女自杀了,舆论沸沸扬扬,鲁迅写《论秦理斋夫人事》为她辩护;一位女电影明星忍受不了舆论的轻薄自杀了,鲁迅写《论“人言可畏”》为她不平。这里是有仇恨,但不是更有对于“弱势群体”的爱吗?如果这里也有哲学,是“仇恨哲学”吗?
  鲁迅的仇恨是这样的。“三·一八”惨案发生当天,鲁迅掉转笔头痛责政府及其帮凶的文人“残虐险狠”,“不但在禽兽中所未曾见,便是在人类中也极少有的”;“三月十八日,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在记念刘和珍的文章中,他直率地写出:“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我已经出离愤怒了。”鲁迅在北京的时候,是支持国民党和国共合作的北伐的。到了广州,在国民党的大本营,遇到“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的“四·一五”广州大屠杀。鲁迅营救中山大学学生无效,愤然辞职;此后所写《答有恒先生》等文章,痛斥国民党蒋介石的惨无人道。直到逝世,鲁迅对于国民党及其国民政府,以及帮闲帮忙帮凶的文人,阻碍社会改革的力量,不遗余力地予以痛击。可惜许多人不懂鲁迅这样的仇恨,正是根植于对于民众和祖国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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