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0期

风雨百年“苏报案”

作者:傅国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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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清中国最大的一次文字狱——“苏报案”,曾在“国中之国”的上海租界七次公开审理。起诉方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大清政府,被控方是几个手无寸铁却怀抱热烈理想的文弱书生,双方各请洋律师,在法庭上激烈辩论,《申报》等大报追踪报道,留下了真实可信的记录,使我们百年后还能重温那些激动人心的场面,想见“风吹枷锁满城香”的风采。让慈禧太后无奈的是她的绝对权力在租界失去了随心所欲的用武之地,章太炎、邹容,两个忘年之交,“志在流血”的书生,得以幸免重蹈沈荩的覆辙。新闻史家胡道静在《上海的日报》中说:“苏报案在历史上的意义很大的。其正面的影响,就是革命派不过牺牲了一个报馆,毕竟予清政府以极锋利的舆论攻击,使它全盛时代辣手段焚书坑儒的威严全消失了。其侧面的影响,是清廷虽以雷霆万钧之力,欲提办章、邹诸人,卒以事出租界,外人为维护其既得之行政权的缘故,卒未使它达到野心的目的;以后的上海言论界、出版界多数集中于公共租界,这件事情有莫大的关系。”1
  “苏报案”成为二十世纪中国第一次重大转型时期一个极富象征性的事件,邹容奉献了年轻的生命,章太炎付出了三年牢狱的代价,陈范为此流离失所、家庭破碎,在上世纪初天幕上放射过光芒的《苏报》像星星般陨落,这是《苏报》的结束,也是《苏报》的永生。百年重说“苏报案”,历史无情也有情,历经时间的磨洗,真相终究是不可遮掩的。
  
  一
  
  1896年6月,《苏报》诞生在上海公共租界,创办者胡璋以日籍妻子生驹悦名义注册,挂的是“日商”牌子,只是一份格调低下的小报,常以黄色新闻招徕读者。1898年冬天,因“营业不利”,胡璋将《苏报》转手卖给了罢官后蛰居上海、“思以清议救天下”的陈范。正是在陈范手里,《苏报》成为上海举足轻重的五大中文日报之一,最终于一百年前的那个夏天将《苏报》的事业推向了顶峰。中国自有近代报纸以来,还没有一家报馆曾赢得如此显赫的声誉。
  陈范初掌《苏报》,以妹夫、也是朋友的汪文溥为主笔,他自己和儿子陈仲彝编发新闻,兼写论说。十八岁就创办《女学报》(被誉为“女苏报”)的女儿陈撷芬也“打横而坐”,编小品诗词之类副刊,熟悉上海报界掌故的包天笑称之为“合家欢”2。陈范亲自执笔作文,发表过《商君传》、《铁血宰相俾斯麦传》、《泰西教育沿革小史》、《论法律与道德之关系》等,旁征博引,借古喻今,倡导改革3。那时离戊戌变法遭血洗不远,陈范的哥哥陈鼎即“以戊戌变党事获罪,被判永久监禁”,民气消沉,即使在上海租界,清王朝鞭长有所不及,舆论也普遍保守。在上海五家中文日报中,《苏报》资本、规模都是最小的,发行量也不大,但其坚持了维新、改革的立场。1901年12月,流亡日本的梁启超在《清议报》第100期发表的长文中称它和《中外日报》、《同文沪报》“皆日报佼佼者,屹立于惊涛骇浪狂毒雾之中,难矣,诚可贵矣!”4
  陈范有过宦海经历(当过江西铅山县知县),深味官场黑暗(他试图出污泥不染,并有所作为,即遭地方恶势力对抗,也为上司所嫉,于1895年落职为民),目睹朝廷的专制、腐败,戊戌变法的失败。曾领时代潮流的康有为从维新转向保皇。他对汪文溥说:“中国在势当改革,而康君所持非也,君盖偕我以文字饷国人,俾无再如迷途。”5《苏报》言论从此逐渐转向革命。1902年,蔡元培等先后在上海创立中国教育会、爱国学社,《苏报》与它们同气连枝,一起构成了清末中国新型的社会力量,章太炎、蔡元培、吴稚晖、黄宗仰、张继等都为《苏报》撰稿。这年冬天,上海、南京、杭州等地学潮不断,《苏报》开辟“学界风潮”专栏,不断报道各地学潮的消息,支持上海南洋公学、南京陆师学堂学生反对学校当局干涉言论自由引发的退学风潮,受到东南学界的注目。到1903年,《苏报》大量刊出张园集会上发表的演说稿及陈天华的《敬告湖南人》、《军国民教育会公约》等。4月11日、12日,《苏报》发表蔡元培的“来稿”《释“仇满”》。5月13日,发表《敬告守旧诸君》,公开倡言革命,“居今日而欲救吾同胞,舍革命外无他术,非革命不足以破坏,非破坏不足以建设,故革命实救中国之不二法门也”6
  以5月27日陈范正式聘请爱国学社学生章士钊任《苏报》馆主笔为标志,《苏报》迅速向辉煌的顶峰攀升。当天他在《苏报》发表言辞激烈的论说——《论中国当道者皆革命党》。年轻的章士钊以初生牛犊的猛劲,对《苏报》进行大胆革新,在形式革新的后面更重要的是内容的变化。陈范在经过短暂的紧张后毅然表示“本报恣君为之,无所顾藉”7,即使报馆有被封的危险,也“无所于悔”8。6月1日,《苏报》宣布“本报大改良”,凸显特色。同一天发表的章太炎《康有为》文,提出革命“如铁案之不可移”。2日,报首刊出“本报大注意”启事,将“学界风潮”移到头版“论说”后的显著位置,并增辟专门发表来稿的“舆论商榷”栏,明确提出“本报当恪守报馆为发表舆论之天职”,力图把《苏报》办成一个开放的公共论坛。3日,刊出“本报大沙汰”启事,宣布加强“时事要闻”,减少“琐屑新闻”,并增设“特别要闻”,“间加按语”。6月9日,章士钊以“爱读革命军者”的笔名发表《读〈革命军〉》文,以热情洋溢的语言对少年邹容的《革命军》大加赞赏,称之为“今日国民教育之第一教科书”。同一天,在“新书介绍”栏刊出《革命军》出版的广告,称“笔极犀利,语极沉痛,稍有种族思想者读之,当无不拔剑起舞,发冲眉竖”9。6月10日,《苏报》发表章太炎署名的《〈革命军〉序》,称之为“雷霆之声”、“义师先声”。这一天,离“苏报案”发生不到二十天。
  6月20日,“新书介绍”栏推荐章太炎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誉为“警钟棒喝”。22日,发表论说《杀人主义》,有“杀尽胡儿才罢手”、“借君颈血,购我文明,不斩楼兰死不休,壮哉杀人!”这样激进的辞句。6月24日,两江总督魏光焘与湖广总督端方通电中透露,他已要求工部局查禁《苏报》。《苏报》之所以如此放言无忌,并非不知道危险。6月3日以后,《苏报》即译载了《查拿新党》、《西报论工部局保护新党事》等消息。一个不能忽略的原因是:《苏报》的言论态度得到了租界工部局总办、也是伦敦《泰晤士报》驻沪通讯员濮兰德等的支持。工部局多次找《苏报》撰稿人谈话:“你们止是读书与批评,没有军火么?如其没有,官要捕你们,我们保护你们。”10吴稚晖的回忆也证实,租界老巡捕房捕头蓝博森曾对他说:“没有兵器,你们说话好了,我们能保护你们。”11正是有了租界当局的承诺,他们才放言革命。
  从1903年5月到6月,短短一个月间,《苏报》如同从上海租界放了一颗卫星,在舆论界放射出夺目的异彩,刹那的光华让《申报》等老牌大报黯然失色,其发行量迅速飙升,仅发行点就增加到几十处。论说一出,《中国日报》、《鹭江报》等报刊纷纷转载,大有“鼓动风潮”之势,难怪清廷“视之若一敌国”。6月26日,江苏候补道、南京陆师学堂总办俞明震奉命从南京到达上海,协助上海道袁树勋处理查禁爱国学社、《苏报》等事宜,罗网已经张开。6月27日起,《苏报》连续两天发表文章悼念一个多月前蹈海自杀的留日学生陈海鲲(自号“仇满生”,有“杀满之声,腾于黄口”这样激烈的辞句)。6月29日,《苏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出章太炎《康有为与觉罗君之关系》(节选自《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以饱满的激情、极富感染力的文采赞美革命:“然则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12甚至直呼光绪之名:“载湉小丑,未辨菽麦。”斯文一出,举世哗然,“上海市上,人人争购”,专制者雷霆震怒,认为大逆不道。
  这也是“苏报案”发生的那一天,《苏报》走到了它的顶点,厄运即将降临。1903年6月29日,经过多次密谋,在清王朝的要求下,租界工部局终于发出对钱允生、陈吉甫、陈叔畴、章太炎、邹容、龙积之、陈范等七人的拘票。如果只看这个名单,清廷对《苏报》的情况并不怎么了解,比如将钱允生、陈吉甫、陈叔畴三人当作主笔,不知道陈叔畴就是陈范,陈吉甫只是司账员,钱允生不是《苏报》人,龙积之也与《苏报》无关。当天,巡捕、警探到苏报馆抓人,陈吉甫率先被捕。他们问:“陈范在吗?”陈范正好在场,却叫人说不在,他们也未深究。陈范曾让儿子到爱国学社向章太炎示警,章说:“诸教员方整理学社未竟,不能去,坐待捕耳”13。有人劝他走避,他“哂之以鼻”。6月30日,等到巡捕来时,他自指其鼻:“余皆没有,章炳麟是我。”他不仅自己不屑逃走,还在巡捕房写信叫邹容、龙积之投案。随后,钱允生和不在名单上的陈范之子陈仲彝在《女学报》馆被捕。龙积之当晚自行到案。邹容本已藏匿在虹口一个外国传教士处,7月1日徒步到租界四马路巡捕房投案,自称:“我邹容。”至此,除陈范外,名列拘票的其余五人全部被捕,酿成了名动百年史的“苏报案”。
  
  二
  
  “有人把章太炎系狱之后,力劝已经脱身在外的邹容主动投狱,看作不可思议的迂腐和偏执,……在看重生命亲证和正面承当的章太炎,他是将此当作君子成人之美的义举来做的,是使邹容由此获得一个道德承当和生命亲证的机会。”14
  这只是后人的评说,并不是章太炎当时的想法。他自述:“《革命军》为慰丹所著,仆实序之,事相牵系……仆既入狱,非有慰丹为之证明,则《革命军》之罪案,将并于我,是故以大义相招,期与分任,而慰丹亦以大义来赴。”15这番夫子自道说得再明白不过,他之招邹容,只是让他分担《革命军》罪案之责任而已。
  从章太炎、邹容被捕之日起,清王朝就为引渡他们而与租界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艰难交涉,台前幕后,数不清的算计。上海、南京、武汉、北京之间,要员、坐探(如志赞希、赵竹君)、密友(如《新闻报》的福开森)之间文电交驰,仅收入故宫档案的往来电文就有近一百九十封。可以说,清廷为此绞尽了脑汁,用尽了手段,目的无非是要将他们置之死地。
  “苏报案”发,舆论震惊。7月1日,与《苏报》在革命还是改良问题上有着尖锐分歧的《中外日报》也发表社论《近事概言》,抗议当局“与言者为难”。7月2日,上海英文《字林西报》发表社论,反对查禁《苏报》。7月3日,中国教育会常熟支部负责人殷次伊为此愤而投水自杀。
  陈范出亡海外后,在章士钊主持下,《苏报》仍继续出版了七天,不仅刊出了《密拿新党连志》的消息,7月6日,还发表章太炎《狱中答新闻报记者书》,章在文中坦然表示:“吾辈书生,未有寸刃尺匕足与抗衡,相延入狱,志在流血,性分所定,上可以质皇天后土,下可以对四万万人矣。”充满了道德的力量,批评的锋芒,弥漫着一股浩然之气16。章士钊在五十九天后回忆:“太炎此文送出监门时,是闰五月十一日,《苏报》犹作垂死挣扎,未被封禁。吾亲将该文揭之首栏,与《新闻报》对垒,恍惚为革命党消灾解毒,弥形得意。”17
  第二天下午,《苏报》终于被查封,这一天的《苏报》已出版,《申报》事先以《发封苏报》为题报道租界当局查封的经过。7月9日起,英文《上海泰晤士报》连续两天发表社论,反对“未断案而先封馆”,要求“设法阻止中国守旧官员在租界妄行其权”18。从7月11日魏光焘致端方、恩寿的电文看,“旋因上海爱国会演说虽禁,复有设在上海租界之苏报馆刊布谬说,而四川邹容所作《革命军》一书,章炳麟为之序,尤肆无忌惮”19。邹容和章太炎首当其冲,成为“苏报案”的中心。顺便说一句,蔡元培早在案发前半个月就去了青岛,与“苏报案”并无直接关系。
  7月15日,上海租界会审公廨第一次会审“苏报案”。一百年前的中国出现了这样奇特的一幕,名义上这是清王朝在租界设立的最基层的一个法庭,实际上外国享有治外法权,朝廷的权力难以企及。章太炎以冷嘲热讽的笔调写道:“噫嘻!彼自称为中国政府,以中国政府控告罪人,不在他国法院,而在己所管辖最小之新衙门,真千古笑柄矣。”20中国无所不能的专制权力与一无所有、惟有一腔热血的两个平民有了一次面对面交锋的机会,东西方两种不同的政治文明、价值观念有了一次面对面冲突的机会。在君临天下、信奉绝对权力的清廷眼中,任何的批评声音都是大逆不道的,更何况《苏报》那样激烈的革命言论,那都是死罪。但在租界当局看来,发表文章、举行集会、批评政府都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是公民的权利。即使有证据证明章太炎他们是“犯罪”,也属于“国事犯”,按国际惯例也应该保护。更重要的是,如英文《字林西报》评论说:“外人在租界一日即有一日应得之权利,中国人在租界一日即有一日应受外人保护之权利,而华官固不得过问也。”21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严词拒绝了清廷的重金诱惑,并挫败了武力劫持的企图。首次开庭,上海道袁树勋伏兵五百,阴谋将章、邹等劫走,租界方面作了严密防范,“传讯时,每一人以一英捕陪坐,马车复有英捕跨辕,数英捕驰车带剑,夹在前后,街巷隘口,亦皆以巡捕伺守,谋不得发”22。无奈的清廷只好求助于各国驻京公使。各国态度不一,其中意大利明确表示“此系公罪,而报章之言论自由久已准行于租界,无俟上海道之干预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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