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1期

鱼与熊掌A

作者:周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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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深深地明白自己
  
  我深深地明白自己,只是一条狗,用人们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宠物罢了。我的使命是讨人欢心,我也一直尽责尽力。我想我是做得好的,主人也说做得好。我可不像有的狗,既要当宠物,又要耍性子,甚至叫嚣什么个性,呼吁应该享有狗权。既然当了狗,还有什么权?连这点都不明白,还当什么狗?自古以来,我们狗就是听人使唤的。我们与人发生关系,不但先于牛,而且先于猪,是兽类的先进者。我们为人守家,助猎,捕捉老鼠供人烹食,其时猫尚未驯化也。现代人说什么猪狗,狗抓耗子多管闲事,是他们已数典忘祖,其实应说狗猪才对。捕鼠自是狗的本分,我们不管闲事的。古时,狗分为三类,一为狩猎狗,二为看门狗,三为食用狗。延伸至后来,经济发达了,物质丰富了,才有宠物狗。宠物狗在狗类中应该说是最幸福的。我很明白这种幸福,我极珍惜这种幸福,这是时代进步所至。所以,不论何种情况,不论人们如何谩骂,骂我狗腿子,骂我狗日的,骂我是走狗,骂我是疯狗,骂我什么丧家狗,骂我连狗都不如,只是狗的狗爪子,只是狗的一根毛……我都没有一点意见。人们平常不是说:骂是痛,打是爱吗?所以,即使主人打我,我也不会离开的,这是他在痛爱我呀!人若有了爱,人是幸福的,狗也是一样,为爱可以献出肉体,供人烹食,在所不惜。我这不是说大话。大话,空话,狗不说。我们没有这种习惯。回溯先前,上古时代,人类必待猎获野兽,才能一逞朵颐之快。然受天时环境限制,野兽不能获得之时,于是垂涎而及于狗。当时,人的家畜之中,别无他物,仅狗一种,豢养既熟,宰割甚便,不必从事外求也,我们亦无怨言也。降至周代,吃狗成习,其风更溥,全国上下,不分贵贱,都喜食之。《礼记·月令》有记载:“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也。《史记·刺客列传》中,《聂政》一篇有言曰:“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以旦夕得甘毳。”由此可见,当时社会有以“屠狗”为业者。狗肉之需何其多,吃狗之风何其盛,可以不言而喻也。我们有过怨言吗?汉代吃狗,一如周时。《汉书·樊哙传》:“以屠狗为事。”司马相如大文豪也因“狗监”而求进,足证其官犹存也。至于今人骂狗官,就是另一回事了,不可同日而语的。还有枚乘作《七发》,尤赞狗味之美好:“肥狗之和,冒以山肤”,所言应是不虚吧。我们狗们为了人,真是命都不要的,还有什么不能做呢?人对我们也极好,不然,我岂能受宠,成为一条宠物狗,享受人间之幸福?我很明白这种幸福。这种幸福来之不易!
  
  我的政治面貌是——
  
  又要填表了,无论什么表,只要涉及个人,都有政治面貌一栏。
  我的政治面貌是——捏着笔,犹疑着,终于写下三个字:“无党派”。
  “嗬,什么时候成人士啦?”旁边,同事笑起来。
  转过头去看着他,不明白他说什么。
  “不要装傻啦!”当头一棒喝。“无党派也算一派!不然,怎么称人士?”
  就这样,一下子,我又从那高贵的“人士”变回普通的“群众”了。
  “群众”填了几十年了。到底填过多少表,连自己都记不清了。现在比以前,表是少多了。时代到底不同了。
  究竟何谓“群众”呢?望着我的政治面貌,我只能在心里面,耸耸肩膀,摇摇头,然后摊开两只手,做出一副不可理解且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就像外国电影里那些时髦的明星。
  真的不知何为“群众”。
  如果仅从字义来看,“群众”只是一个概念,一个无数的概念而已,一个集合的概念而已。“宰治万物,役使群众”,《史记·礼书》这样说。当然,那是古时候,现在已经不同了,“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了,“群众的眼睛雪亮”了。
  且不说什么“真正的英雄”,也不说什么“雪亮的眼睛”,只说我和这“群众”究竟是何关系吧。如果我不能代表“群众”,我又怎么能填“群众”?如果我真代表“群众”,就应该填“群众代表”。如果我只是一个“群众”,就只能填“群众一员”。这样才算准确的吧。问题是还要挨批评,说我什么脱离“群众”。既然我就是“群众”,我又怎能脱离“群众”?怎能自己脱离自己?还说这是“群众”意见!说我不听“群众”意见!说我眼里没有“群众”!我眼里能没“群众”吗?其他东西,我看不到,“群众”我还看不到吗?“文革”可是看够了。看够了如何运动“群众”,看够了“群众”如何运动,看够了如何迫害“群众”,看够了如何受“群众”迫害!迫害“群众”是可鄙的,那可真是极可鄙。受“群众”迫害是可悲的,那可真是最可悲。那时,“群众”这两个字才充分显示了它的属性——只是一个概念而已,一个集合的概念而已,一个虚妄的概念而已:每个人都在受迫害,每个人都在迫害人。你到哪里去申诉,你又如何去追究?即使你有地方申诉,即使世上最好的警察,也无法抓捕“群众”吧?冤无头,债无主,“群众”是不负责任的,也没有办法负责任。即使“群众”愿负责任,你又如何将那责任切成无以计数的碎片分给无以计数的“群众”?只有“领导”能负责任,可“领导”又只负“领导”责任!“领导”上面还有“领导”,“领导”也不是一个人!这时,“领导”也成了“群众”!这时,“群众”虽然还在,却又似乎完全不在。在的,只是每一个人。在的,只是所有个人。只有个人能负责任!
  可是,又有什么个人愿为“群众”负责呢?即使他愿意,也不能够吧?
  负责也只说说而已,无法对应承担的,无法真正承担的。
  个人只能对个人负责,对他自己的言行负责!
  如果能有那么一天,如果我又碰上填表,仍要填上政治面貌,我能填上“个人”二字,旁人也视其为自然,那——时代想必又不同了。
  
  我曾这样学雷锋
  
  谁的人生无失败?谁都有过失败吧。我也曾有过,比如学雷锋。
  我是如何学的呢?我是这样去学的。我想那个时代的孩子,大概都是这样的:
  每天下午一放学,就去街上推板车。一见老人过马路,连忙跑去打招呼。只要捡到钱,哪怕一分钱,也都要交到警察手里边。好事做完了,回家写日记。日记写好了,交给老师看,盼着老师的表扬。一天是这样,不算什么事。两天是这样,也没什么事。慢慢,就有问题了。要是哪天有情况,没有机会做好事,日记又该如何写?坐在桌边想啊想,铅笔头都咬烂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写没有做好事?肯定不行的。大家都在学雷锋,大家都在做好事,你怎么能不做呢?不得表扬就算了,弄不好还挨批评。这样想着,一咬牙,一横心,终于将笔落下去,嚓嚓嚓地写起来,不到一刻钟,一件动人的好事就在纸上完成了。第二天,交老师,老师一看很高兴,不但表扬了,而且宣读了,号召同学们要向我学习,像我这样学雷锋,像我这样做好事。这样一来,就糟了,我被同学盯住了。于是,只好动脑筋,想方设法做好事。今天这样做,明天那样做,一天一个样。好事做了不少了,花样也快玩尽了,智商毕竟是有限。终于,有一天,没有创造了,又在桌边想啊想,铅笔头又咬烂了。终于,笔又落下去,嚓嚓嚓地写起来,不到一刻钟,一件动人的好事又在纸上完成了。不过,这次没得逞,我被同学揭发了。同学放学后,什么也不做,一直盯着我,直到我进家,他才转回家。我在纸上做的事,显然子虚乌有了。我也懒得再抵赖,因为实在太累了。每天做好事,实在太累了。即使我想做,也做不下去了。这时,我才体会到伟大领袖的英明。伟大领袖如何说?伟大领袖这样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他这是在说我呀,他早把我看透了!他只那么稍稍一瞥,就把我给看穿了!我是想做好事的,结果做成坏事了。坏事多么容易做!再说平时的真我,虽然学雷锋,做了不少好事情,但在不学的时候,做的坏事也不少。比如有天骂人了,比如有天打架了,比如有天爬围墙去偷一只小花狗……真是罄竹难书呀!这些我只放在心里,没有记到日记中去。想记也不敢记呀!想记也怕老师骂呀!这里,我要声明一下,我在这里说的这些,是我此时所思所想,不是那时就想到的。那时那刻的那个我,立即开始反击了。我也一五一十地开始揭发那位同学,揭发他的弄虚作假以及他的斑斑劣迹。于是,一场互相揭发在同学之间迅猛展开,那个激烈,那个广泛,那个深入,那个无情,真把老师惊呆了。从那之后,老师就没要我们写日记了。
  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这话当然是对的。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这话当然也很对,而且十分正确无比。可是,谁又做到了?伟大领袖做到了?他之所以这样说,只是他的感慨吧。他也感慨一辈子只做好事很难吧。如果世上真有人,一辈子尽做好事,一点坏事都没做,那人真是圣人了。这世上有圣人吗?他是肉体凡胎吗?何况很多情况下,我们做事,怀有好心,结果好心反办坏事。事情不是这样的吗?
  
  心总飞向别处
  
  友人来信,谈起边缘。现在流行边缘?看罢有点惊讶。流行的边缘是什么?说不好。流行的边缘是否边缘?也说不好。或许这是我的错觉,友人只是呼吁边缘?想要大家重视边缘?边缘若真引起重视,那又是怎样的边缘呢?真——不——好——说。
  边缘于我是悬崖勒马:前头无路,后有追兵。那马,在崖上扬起前蹄,口吐白沫,仰天长嘶——再向前吧,粉身碎骨!往后退呢,缴枪不杀!虽然,还可能杀开血路,结果是奔向另一处悬崖。边缘人大都勒马悬崖。不悬崖勒马是边缘吗?边缘人大都难得善终,名利也是身后的事情。
  很多人的眼睛里,边缘人是长不大的。老了,也是老顽童。边缘人的眼睛里呢,长大于他就是死亡,成熟于他就是腐烂。中心根本无法实现他的幼稚可笑的幻想。他,要行动,要冒险,要像堂·吉诃德一样冲击既定的现实生活,创造奇异的新生活,让自己变成一首诗:激情澎湃,无拘无束,汪洋恣肆。
  边缘人确实讨厌中心。中心鲜花、赞美太多。赞美使他容易头晕,逐渐丧失独立的个性,听从赞美者的意愿。于是,他总是反客为主,做出使人意外的行动,离弃爱他的人和环境,背着“怪人”和“疯子”的名号为正常的中心所鄙弃,而中心在他眼睛里即使不是阿谀之地,恶俗之乡,也是极其平庸的。
  边缘人之所以讨厌中心,还因中心拥有金钱,金钱中心坐着权力,金钱权力相互联手,不受他人丝毫约束,而且不容自我言行。而边缘人之看重自我就如同看重性命一般。一个缺乏自我的生命,是难有心灵自由的,在边缘人的眼睛里,是不亚于行尸走肉的。边缘人不愿做行尸走肉。
  边缘人虽然喜欢自我,并不一定陷入自恋。如果自我一旦陈旧,形成一种新的束缚,他就会开始新的挣扎,展示一种新的超越。边缘人喜欢自我超越。他会像甩掉旧衣一样,踢开那个曾有的旧我。旧我于他就像监狱,他无法在旧我中生活下去。
  边缘人是潇洒的,边缘人是散淡的。但,潇洒是个什么模样?散淡又是个什么模样?恐怕他也说不清楚,虽然他的心里明白那应该是一副什么模样。
  身处这个中秋的夜晚,看着万家团圆的电视,写着这篇我看边缘,我的眼前所浮现的竟是这么一副画面:
  
  高楼上挂着月一轮
  高楼下走着一个人
  一个人牵着一条狗
  一条狗牵着一个人
  在高楼的暗影里
  时走时停……
  
  这是否有点边缘的味道?难说。但,边缘人在我心目里,较之稀少的中心人,或者很多的正常人,似乎是要敏感一些,多疑一些,孤僻一些,忧郁一些。平时他不引人注目,一旦行动又令人惊诧,显出那么多的自信:激情澎湃,无拘无束,汪洋恣肆。
  边缘人之所以边缘,主要还是心在边缘。无论生活如何垂青,不管上天如何关爱,他的眼光总在别处。他喜欢生活在别处。无论城市,还是乡村,他的心总飞向别处。这别处对于中心人,或者很多正常人,当然就是边缘了,抑或就像南柯一梦?而这梦对于边缘人,便是他的最中心了。那里有无数的彩蝶翩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