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7期

同性之爱:天赋还是人权

作者:夏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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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扪心自问,在我们的记忆深处,在“同性恋”话题成为媒介争相炒作的热点之前,我们难道从来没有体会过那种兄弟或姐妹般的同性之爱吗?同性之爱,兄弟姐妹之爱,难道真得像同性恋话题一样沉重、烦琐、愤激或学理化吗?在同性恋或(与异性恋爱对等的)同性爱之外,是否存在着一种仅仅区别于泛异性之爱的“泛同性之爱”呢?
   俗语有道:“自古英雄爱美人”,这里的美人特指美女;但又说“惺惺惜惺惺,英雄爱英雄”,“英雄所见略同”,这里的英雄无疑专指男人。男女之间的性爱对维系人类的繁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男人之间的同性之爱,互相倾慕、欣赏、崇拜、追随也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妇女被限定于狭小的生存空间,长期游离于社会政治文化思想建设的大舞台之外,主要是男人的表演维系着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一方面,男人之间的互相扶持、倾慕、欣赏、崇拜、追随就变得必不可少;另一方面,那些被排斥于社会生活之外的女人,因为得不到男人的认同和追慕,也不免萌发同性之间的泛泛之爱,其极端者,还有可能发展为同性之恋。
   在政治生活中,“个人魅力”常成为党派领袖的制胜法宝。一般情况下,这种个人魅力不是政治领袖们想出的什么诡计,而是他们行为举止中不知不觉地散发出的某种吸引人的品质。而且,这种品质不仅仅是对异性有吸引力,不妨说对他们的同性伙伴有着更大的吸引力。
   毕竟,与英雄爱美人、英雄难过美人关、英雄气儿女情之类狭隘的“英雄美女观”相比,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具有更普遍的意义,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人们对美好的自然景观有相同的爱好,对美好的艺术作品有类似的感受,对人望、人格、人体之美的欣赏,也应该是不限男女的。
   诚然,与“同性恋”这个多少带有歧视色彩的词比起来,“同性爱”更接近历史与科学的真实。但仅仅对某一现象换一种说法是远远不够的,它在辩解和正名的同时,等于也附和了某些成见,因而它仍然没有揭示全部事实。
   据专家考证,中国同性爱最早的史料记载来自商朝。在商代之后,同性爱一直没有从中华文化中消失。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同性爱交往更趋活跃,当时最有影响、最有成就的同性爱者,应该首推楚国伟大诗人屈原,在他的《离骚》、《思美人》等诸多作品中,无不流露出诗人对楚怀王的深深恋情。
   到了汉代,帝王将相的同性爱活动屡见史书。据《史记》、《汉书》记载,前汉皇帝几乎个个都有同性情人。汉代著名人物如汉武帝、汉文帝、大将军卫青和霍去病等,也都有过同性恋爱的经历。
   中国古代同性之爱的故事中,“俞伯牙摔琴谢知音”的故事流传最广,也最感人。人们把伯牙和子期的故事当作友谊的典范,千古传颂,而且也把最知己的朋友称为“知音”。著名琴曲《高山流水》也因此而得名。现在,人们多以“知音”喻指异性恋人,有写蔡锷与妓女小凤仙恋情的电影《知音》和专讲恋爱、婚姻、家庭的杂志《知音》为证。
   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一卷,讲的就是发生在俞伯牙和钟子期之间的情爱故事,而在故事的开头,作者又引用了更古老的管鲍的故事:“古来论交情至厚,莫如管鲍。”管就是管仲,字夷吾,鲍则是指鲍叔牙。他两个都是商人,一起做生意,约定有了利润应该平均分配。但当时管仲因为家里比较穷,就总是多分了一些利益,叔牙也没有什么意见。后来管仲被囚,鲍叔牙还帮助他逃脱,并推荐他做了齐国的宰相。“这样朋友,才是个真正相知。”
   冯梦龙还进一步发挥道:“这相知有几样名色:恩德相结者,谓之知己;腹心相照者,谓之知心;声气相求者,谓之知音,总来叫做相知。”
   看来,同性之爱还能分出很多的名目来呢。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是唐代诗人、有诗仙美誉的李白的一首《赠汪伦》。这首朗朗上口、妇孺皆知的短诗或许没有什么深意,而其中潜藏在一般的人情世故、送往迎来俗套背后的对同性之爱的珍视却一直被人们所忽视。
   明代唐汝询在《唐诗解》中说:“伦,一村人耳,何亲于白?既酿酒以候之,复临行以祖(饯别)之,情固超俗矣。太白于景切情真处,信手拈出,所以调绝千古。”这一评论可谓自相矛盾,既然只是“酿酒以候之,临行以祖之”这样的俗交,怎么会有“超俗”之情呢?显然,评论者要么对诗歌的深意一无所知,要么就是在故意隐瞒,所谓顾左右而言他。
   据《三国志·关张马黄赵传》记载:刘备、关羽和张飞自从桃园结义之后,“先主与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可见刘、关、张的感情联系——撇开肉体的联系不说——已经俨然超过了夫妻关系,称得上中国古代“英雄爱英雄”的典型。
   另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乍看之下,梁祝的故事是典型的异性之间的爱情悲剧,但是,二人产生感情纠葛之初,却借助了同性(只不过其中一个是女扮男妆而已)的外形。所以,这个故事的前半段,实际上完全可以视作同性爱的一种——同窗之爱。
   说到同窗之爱,让我们想起充满桃色的住校生活。在校园生活的某个阶段,我们几乎每个人都有一个或几个亲密的同性伙伴,其亲密程度远远超过异性。中学校园,多半是男同学勾肩搭背的地方。而大学校园里,一对对的女同学手挽着手、胯贴着胯地招摇而过的情形,也着实让人嫉妒和羡慕。
   笔者家乡至今还有这样的习俗,同性同学因为互相欣赏而结成“朋友”,称为“亲家”,得到双方父母的认可。“亲家”管对方的父母叫爸和妈,就像男女订婚以后管对方父母叫爸妈一样。“打亲家”的仪式估计脱胎于旧时代的结拜礼,双方父母还要见面摆酒席。一旦确立了这种朋友关系,两方的父母之间也互相走动,同样互称“亲家”,并对对方的儿女关爱有加,视同亲生。
   在这里,爱,似乎回到了它的本原。
   一个皇帝深深宠爱的身边之人,某晚与之欢好,次日要赶早朝,起床时发现自己的一只袖子被身边人在熟睡中紧紧搂住。为了不吵醒梦中人,皇帝将这只袖子轻轻割断……这就是“断袖”这个缠绵悱恻故事的由来。
   这个故事有经典情爱中最感人的细节,因而是浪漫的,但又常常被引用者所贬抑,因为皇帝和他爱的人同为男子。
   “断袖”出自于汉哀帝与其幸臣董贤的故事。《汉书·佞悻传》记载,董贤“为人美丽自喜”,哀帝很爱他。贤“常与上卧起”。一天昼寝,帝醒而贤未觉,“帝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
   韩非子的《说难》篇里和刘向的《说苑》里均记载着另一个有关皇帝与宠臣的故事:弥子瑕是位风度翩翩的美少年,卫灵公非常宠爱他。有一次,弥子瑕在桃园游玩的时候,摘了一个熟透的桃子吃了。想不到这桃子美味异常,弥子瑕就把吃剩下的一半留着,拿去献给灵公。卫灵公不禁对身边的人感叹说:“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他是那样地爱我,竟然忘记了可能会因为给我吃剩下的东西而得罪于我!几年后,弥子瑕的容貌不再像以前那般美好,灵公就渐渐疏远他。有一天,灵公突然想起弥子瑕赠送余桃的事,就大声骂道:“弥子瑕真是可恶极了,竟然把吃剩的桃子送给我吃。”
   这也是一个同性爱的样板。同是弥子瑕所做的一件事,却随着卫灵公感情的变化,由喜爱转为憎恶,这与异性恋爱故事中的喜新厌旧的典型变化毫无二致。
   《汉书·外戚赵皇后传》记载,“房宫女名与宫宫女名对食。”东汉人应劭解释说:“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对食”开始专指女子同性恋爱,到后来,女子与阉者(不妨说是中性人)的性行为也称“对食”。南汉时,宫中有一条规矩,做状元者,必先受宫刑。这些受阉的状元多成为宫女的对食伴侣。故罗履先《南汉宫词》云:“莫怪宫人夸对食,尚衣多半状元郎。”因恋爱对象为状元郎,所以这些宫女不仅不隐讳,反而矜夸于人。
   中国古代史家对同性爱的描写真是太冷静了,不带一点感情色彩,因而也几乎不带一丝偏见。这种对所谓异常性爱的宽容态度,与今天充斥于网站的各种过激言论比起来,真有点让人匪夷所思。
   同性爱现象是在人类历史上、在各个文化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基本行为模式,无论是在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还是在茹毛饮血的原始部落;无论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是在远古时代。
   同性恋爱历史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古希腊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腊,成年男子常常和已经度过青春期但尚未进入成熟期的少年发生热恋,尤其喜爱十二岁到十六岁之间的少年。在公元前六世纪到公元前四世纪这两百年间,希腊人将同性恋爱视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分支,当一个少年接受完传统的基本教育之后,就被置于一个年长男子的羽翼之下,这个成年男子被称为“爱者(Lover)”,少年则被称为“被爱者(beloved)”。
   这个成年人通常三十出头,负责少年的道德与心智发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温暖及纯粹的爱对待少年,惟一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战争中,他们并肩作战;如果少年“被爱者”出错,成年“爱者”还要替少年受罚。少年长大成人后,或者结婚,或者成为另一个少年的保护人。
   在战场上,同性之爱也得到赞赏。在不少战役中,斯巴达的军队都因士兵的这种“同性之爱”而赢得了战争。柏拉图对此曾作过这样的评论:“一小群彼此相爱的士兵并肩作战,可以击溃一支庞大军队。每个士兵都不愿被他的‘爱人’看到自己脱离队伍或丢下武器,他们宁可战死也不愿受此耻辱……在这种情况下,最差劲的懦夫受到爱神的鼓舞,也会表现出男人天赋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圣军,就是全部由一对对彼此相爱的士兵组成的。他们转战三十三年,立下辉煌战绩,最后才被马其顿帝国亚力山大大帝所击溃。在最后一次战役中,三百名圣军全部光荣战死或受到致命的创伤。
   雅典也盛行同性恋爱。根据史料记载,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亚德将军就是一个这样的传奇人物。他十七八岁时,成为当时雅典城内个子最高、长相最英俊的青年。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随。这些男人把他当作美丽少女一样与他调情,向他求爱。
   总之,希腊人认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爱情对象,对于那些有文化修养、兴趣高雅的男人来说尤其如此。因为他们将精神上的投契作为爱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异性情侣更能燃起他们炽烈的感情之火,他们有着姑娘式的腼腆,精力旺盛,朝气蓬勃,男子汉的气质正处于含苞待放之时。这种爱远远超出了纯生理的范畴,成为一种高雅的、具有美学意义的情趣。
   柏拉图甚至认为,“神圣之爱”只存在于男人之间,只有男子之间的爱情才是情感的贵族与骑士形式。当然,在对这种“神圣之爱”的追求方面,古希腊的杰出女性一点也不逊色,有些女性打扮成男子模样,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两人像夫妻一样相处。据说女诗人萨福在勒斯波斯岛上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子女,却一个接一个地爱上了她的学生,最后因遭到一位女恋人的拒绝,蹈海而死。
   我们从小都习惯了两个女生牵着手上学,长大后你会看见两个女孩一起去逛内衣专柜。但当这些动作转换到男性身上时,就多少有点显得不自然。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传统的雄性与父系的社会中,男孩从小就被灌输要表现出英勇的男子气概,标准男孩子们手上把玩的应该是玩具枪、组合模型或是在游戏中扮演警察的角色,一旦你表现出阴柔的一面,人们的直接联想往往是“娘娘腔”。
   但是,这个观念在今天的社会需要重新加以审视。日本一直是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女孩往往是听话、温柔的化身,这样的观念在中国社会中也是存在的,只不过没那么严重。然而今天的女性思维在日本社会甚至在全球都在快速地蔓延。在日本,受欢迎的年轻偶像是具有柔性美、穿着中性的男艺人,也许今天的女性不再那么需要男人厚实的胸膛与强壮的肩膀,她们也懂得如何创造自己的财富,她们所需要的反倒是一位能了解她们内心世界、分担同样是来自工作和社会交际等方面压力的异性。
   当爱超越了性别,超越了一切社会的、世俗的、功利的局限,漫向同性甚至无性,这是不是也是一种爱的进化呢?
   这个世界不一定是绝对的男子气概与似水柔情的组合,心思细密或是动作柔美的男子也不一定是同性恋者。今天的男性可以更自在的表现出自我本性,他们可以对同胞伸出如亲兄弟间情谊的援手,而不带任何爱恋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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