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9期

当代女性的命运

作者:周筱赟

字体: 【


   写罢《古代女性的终极命运》〔1〕,面对那些陈年故纸间俯拾即是的侮辱女性、歧视女性、凌虐女性的或雅致或粗鄙的各类文字,心中依然久久不能平静。历史与现实并非断然割裂的两个时间段,今日依旧广泛存在的种种侮辱与迫害女性的事实和观念,难道没有一点古代中国在当代的投影吗?中国当代女性,依然没有摆脱作为整个男性中心社会中所有男子潜在的性奴役、性淫虐、性压迫的对象的命运!
  
  一
  
   客观而言,在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女性就业和参政议政实行强制性保护措施,使中国女性地位以1949年为转折点迅速得到了提高。但不可否认,随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计划经济的逐步解体,原有的作为对女性的一点倾斜政策几乎不复存在,女性地位没有随着经济改革而上升,反而出现了整体性的劣化趋势。其中最明显的事实便是地下“性产业”〔2〕的泛滥及其日益公开化。
   随便翻阅时下的报刊杂志,地下“性产业”已从大中城市深入乡村集镇,发廊、洗脚屋、洗浴中心等几乎已成为色情场所的代名词;繁荣必先“娼”盛成了某些地方官员的信条,甚至有整个城市的经济命脉维系于“性产业”及其带动的服装、百货、餐饮、化妆品等相关产业的惊人事实〔3〕。有的地方性交易已公然在露天进行〔4〕,形成事实上的“红灯区”;甚至有将女性如同货物一般批发、出租的“小姐批发市场”〔5〕。今天,地下“性产业”的迅速发展,早已远非“死灰复燃”、“沉渣泛起”可以解释。有人不无揶揄地形容地下“性产业”日益系统化的运行机制:“制黄贩黄”是它的广告部门,“三陪”服务是它的展销部门,江湖医生“治疗”性病是它的售后服务部门,而直接的“以钱买性”和“以性换钱”则是它的核心“生产”部门〔6〕。
   在当今某些卫道士看来,旧社会妓女卖淫是“为生活所迫”,如今则是“贪图享受”,故而1950年以来的禁娼是解救“阶级姐妹”,现在则是严厉打击道德败坏的“社会渣滓”。实际上,惟有经济原因,而非道德原因,才是卖淫成因的核心之核心。
   就当前就业而言,由于劳动力几乎是无限量供给的,完全是买方市场,工资极低,几乎无法满足在城市最低生活的需要,农村中剩余劳动力的女性涌入城市后,发现城市无法为她们提供足够的低技术的就业机会,且巨大的城乡差别又使得她们不愿回乡,使得“性产业”人员的来源多是农村女性。“性产业”人员的另一主要来源是城市的女性贫困人口。当国家强制就业的保护性政策消失后,她们往往成为国企精简的首批对象,而“性产业”进入门槛很低,无需专门技术和额外投入,经济上的窘况最终使她们深陷其中。在某些贫困地区,携妻带女赴发达地区从事地下“性产业”成了改变家庭贫穷面貌的捷径。“当经济不宽裕时,男人特别是年轻男人已习惯了鼓动妻子或女友出去卖淫。他们并不一定是‘鸡头’,但只要能赚回钱,是不是‘戴绿帽子’的议论,他们不在乎。”〔7〕在城市中,由于夫妻双双下岗,又有刚考上重点大学的女儿需要缴纳高涨的学费,使得“妈妈为了我和哥哥……‘委屈’了自己,当然工资也提高了”〔8〕。例如,因为贫穷,一个来自安徽小城的上海某名牌大学女生就在酒吧当坐台小姐。她说:“妈妈下岗后跟姐姐在外摆摊。由于我们那里下岗的人太多了,下岗的人大多都出去摆摊,所以我们生意很难做,收入少得可怜。我爸退休在家,每月也只有三百多元退休金。为了供我来上海上大学,爸爸在路边帮人家修自行车,他都快六十的人了呀。……当时我真觉得,不仅愧对父母,还连累了姐姐。从那刻起,我决心自己赚学费。开学后,我到一家酒吧去当坐台小姐……陪客人出一次台比你当一个月坐台小姐赚的钱都多。以后的事情就不言而喻了。”〔9〕
   “性产业”从业者分为若干等级:“一等的在歌舞厅、夜总会、俱乐部……二等的在酒吧或咖啡店;三等的在桑拿浴和按摩店;四等的在‘练歌房’;五等的是美发美容店的洗头妹;六等的是社会型的,在街头卖淫的妓女。”〔10〕不可否认其中存在着高收入者,但高收入者在所有的分层结构中,永远只是处于金字塔顶的一小块。对于地下“性产业”中绝大多数居于底层的女性而言,她们常常连温饱也未必能解决。清华大学赵铁林教授的考察显示,她们收入不高,且常会为生计发愁〔11〕。她们为了三十元钱就会出卖自己的肉体〔12〕,为了嫖客少付二十元钱就狂追八十里路〔13〕,还有丈夫为妻子拉客、望风〔14〕,这些看似“自愿”的行为背后,有很多屈从于生活艰辛的血和泪!例如,在一次警方的打击行动中,一名卖淫女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没有来得及穿上衣服,竟赤身裸体向外逃跑,结果是被更多的警察堵住了〔15〕;而在另一次警方行动中,为逃避检查,两名卖淫女竟然从五层楼跳下,造成一人腰背骨折,一人轻伤〔16〕。
   性交易不论存在于哪个时代,都是将女性的身体视为可用金钱购买的商品,是男性中心社会对女性最直接的剥夺和迫害。当下中国日益猖獗的地下“性产业”亦是如此。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相比,在今日男性中心意识中,性交易已不再是富豪一掷千金的举动,即从退休老人〔17〕到中学生〔18〕,性交易已经渗透到社会各阶层男性的生活中了。据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潘绥铭教授主持的针对全国二十岁至六十四岁总人口的分层随机抽样调查(1999年至2000年),性交易行为在今天中国男性中已占相当比例,一生中有过嫖娼行为的男性占总体的百分之六点四,其中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的城市男性人口,有此经历者竟高达百分之十六点七!即六个城市男人中就有一个有过嫖娼行为〔19〕。在性交易中,总是先有男性把女性视为用钱便能支配的玩物、泄欲的工具,地下“性产业”才应运而生。在此当中,女性是被摧残、被玩弄的弱势群体,但公众却更乐于将偏见和歧视投向她们。据说在很多地区,“小姐”一词已经是妓女的代称,如果用来称呼清白女子,轻则遭受痛斥,重则报以老拳。且电视也乐于曝光警方打击时她们衣冠不整、惊惶失措的镜头,而那些或以权力、或以金钱买淫者,却是公众私下艳慕的对象。由于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财富和权势总是掌控在男性手中,男性在性交易中玩弄的女性愈是高档,愈是他们财富与权势的体现,而女性就注定是万劫不复的堕落者!甚至连性交易的法律术语也称作“卖淫嫖娼”,而非“嫖娼卖淫”,完全颠倒了两者产生的次序。尤其需要指出的,据李银河研究员的研究,中国现行法律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一点是:卖淫嫖娼行为并不违反《刑法》,而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有性交易的牵线搭桥者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20〕。
   男性中心社会炮制的关于“性产业”最为恶劣的谎言便是,涉足性交易的女性多是出于性欲旺盛无法得到满足的结果。甚至连视“哀妇人而为之代言”为其一生使命的舒芜先生对此也颇为相信〔21〕。潘绥铭教授的调查表明,在高度商业化的性交易中,女性不会获得任何性快感,与嫖客的性交对她们而言只是为了赚钱而完成规定的动作。她们要完全达到近乎无知觉的状态,否则就无从继续在“性产业”中生存下去〔22〕。赵铁林教授的调查表明,从事地下“性产业”的女性都有固定的男朋友〔23〕。王金玲等的统计数据则是,从事“性产业”后,百分之五十七以上的人仍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情人,她们与情人的性交感觉最强烈,而最反感的是嫖客,与嫖客性交感觉强烈的仅有百分之一点五〔24〕。如果在性交易中能够获得性快感,再旺盛的性欲也可以从大量的性交易中获得满足,那么她们为什么大多都有固定的男朋友呢?而且,完全超出一般人想象的是,小姐的男朋友既非嫖客,也非大款,而往往是本阶层中的本乡本土的男子〔25〕。
   话又说回来,即便存在着因女性性欲过盛而导致的疾病,在现代医疗技术下,完全可以通过服用或注射抑制激素分泌的药物加以治愈。即便不加治疗,她为何不选择一夜情、婚外恋等安全性更高的方式满足过盛的性欲,而要选择投身“性产业”呢?须知在性交易中,女性要承担极高的人身风险。那种女性为了性享乐而卖淫的谎言,“恐怕在很大程度上是男人编出来的,而且是那些至少希望嫖娼的男人们编的。因为在社会舆论的引导下,他们也同样不愿意把自己可能的嫖娼行为说成是欺负人或者是购物。所以他们需要说:我也给了她所想要的。这样,即使承认这只是交易,也会显得公平一些”〔26〕。这正是男性自欺欺人式的虚伪表现。
   马克思曾经指出:“拿妇女当作共同淫乐的牺牲品和婢女来对待,这表现了人在对待自身方面的无限的退化。”〔27〕因此,当代中国地下“性产业”中的女性,依然带有深深的苦难性和被迫性!
  
  二
  
   早在1926年,周作人便在一篇痛斥旧时代上海滩流氓文人的文章中揭露时人的嫖客心态:“女人是娱乐的器具,而女根是丑恶不祥的东西,而性交又是男子的享乐的权利,而在女人则又成为污辱的供献。”〔28〕这种观念不仅突出表现于上述性交易中,而且在当代文学作品中亦广泛存在。新时期以来,中国文坛涌现了一大批自觉有着性别意识的优秀女性作家,但同时,在更大量的男性作家的作品中,将女性视作性工具性对象的女性观却更是司空见惯的,尤以《废都》和《英儿》最典型。
   《废都》描写的是西京城著名作家庄之蝶和形形色色女子的性关系。这些美女一听说庄之蝶是“著名作家”,便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想方设法与他上床,以能将自己的身体贡献给他泄欲为莫大的荣幸。鲁迅曾讥讽张资平的恋爱小说里只有“△”(三角)〔29〕,现在看来,张资平的小说与《废都》相比真是相形见绌。张资平的小说至少描写的还像是“恋爱”,尽管在当年的社会舆论看来颇有些不正常,而《废都》里不要说“恋爱”,就是连“做爱”都没有,有的只是“删去××字”的“性交性交”!并非文学作品中有了性描写便是恶劣的文学,而在于作者以什么样的态度描写什么样的性关系,小说的描写至少是作家内心深处潜意识的流露。“《废都》以赞赏的态度描写的庄之蝶同那些女人的性关系当中,庄采取的纯然是‘性的游戏’的态度,丝毫没有把对方当做对等的人,当做‘自己之半’的态度。庄之蝶的‘性的游戏’态度,实际上是嫖客玩妓女(还不必花钱)的态度。”〔30〕
   《英儿》描绘的是某位著名诗人在新西兰的一个小岛上建立起的一妻一妾的独立王国。作者津津乐道于他们三人和睦的共同生活。在诗人的观念中,男子可以过一妻一妾的生活,这种生活是男子享乐的权利,而女子若移情别恋,则只有遭利斧砍杀的下场了。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这类极端恶劣的文学,不论其思想是如何卑鄙龌龊,描绘的各种行为是如何丑恶、颓废、愚昧,都反映了社会的一种真实存在,是后人探究今日社会意识的绝佳史料。例如,清末叶德辉曾经编印过一部《双梅影闇丛书》,收入了古籍如《素女经》、《玉房秘诀》一类的房中术之书。中国古代的房中术,信奉极端荒谬的所谓“采阴补阳”、“还精补脑”之说,而叶德辉编印的兴趣只是在于此类采补之术,按今日之标准,似乎无甚可取,但周作人却说:“这些书,自然都是道士造出来的,里边有许多荒谬的话,但也未必没有好的部分,总不失为性学的好资料,叶氏肯大胆地公表出来,也是很可佩服的。”〔31〕换言之,如果没有《废都》、《英儿》这样糟糕的文学读本,我们的后人是否还能够相信,“旧时读书人凭借富贵,其次是才学,自己陶醉,以为女人皆愿为夫子妾”〔32〕呢。
   除了上述最为恶劣的思想外,文学作品中其他种种习焉不察的男性中心意识的流露,更是比比皆是。舒芜先生曾指出:“从来中外一切描写女性的文学作品,所写的幸福不都是得到一个男人的爱,所写的苦难不都是失去一个男人的爱吗?连童话里,也总是白马王子的爱情救了白雪公主和灰姑娘。”〔33〕被许多人奉为世界文学经典的《简·爱》(Jane Eyre),描写的不就是一个有妇之夫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去追求自家的家庭教师吗?而简·爱小姐得知自己将成为罗契斯特太太时那受宠若惊、自惭形秽的情形,实在让人不得不感慨财产与地位的巨大力量。这样的故事,哪里有半点现代意义的爱情影子呢?聂绀弩说得好:“《简·爱》不过是世俗观念、市侩观念的表扬,作为艺术品,它不应得到较高的评价。”〔34〕
   换一句话说,《简·爱》至少文字尚有可取之处,而在等而下之的文学作品、都市青春偶像剧中,女性更是被彻底异化为爱情动物,甚或只是情欲动物,她们的所有价值仅仅体现在爱情或情欲是否经由一个男子而得以实现,所有的悲欣苦乐竟出于得到了一个男人的爱或失去了一个男人的爱。女性被剥离了作为男人的性对象的身份后,还剩下什么呢?所谓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她们对自身的性描写能够引起社会的更大关注,无非是原本属男性作家的性描写已不能满足男子意淫的需要,而现在由女性作家来公布她们自己的私生活,既充分满足了男性的窥淫癖,又成为炮制诋毁女性形象谎言的同谋者。鲁迅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35〕女性亲自上演闺房戏,男子怎不兴奋莫名呢?所以,这些看似最激进、最前卫的女性,其实依然不过是男性中心社会的受害者和牺牲品罢了。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