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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与独裁”中的胡适

作者:范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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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5月,胡适主编的《独立评论》出版第一期。
   这一年,胡适四十二岁,身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独立评论》是一本同人性质的政论刊物,若从近代思想史的角度看,在二十世纪中国自由主义政论刊物中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与之前的《努力周报》、《新月》杂志及之后的《观察》、《自由中国》半月刊,在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过程中,正好可构成那个时代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价值谱系。胡适则是这个“价值谱系”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这个时期的胡适,坚守民主政治、渐进改革的理念,在民主思想、外交问题、教育理念、社会思想、中西文化观等方面多有论述。但发生在1933年12月至1935年2月期间,前后两个回合的有关“民主与独裁”的论战,实为胡适在《独立评论》五年中最重要的思想表征:“尽管这种讨论是学术性的,但其含义却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讨论中反映了整个国家知识分子所关心的问题以及他们的价值观。”〔1〕
   引发这场论战的是胡适的朋友蒋廷黻。1933年12月,蒋在八十号《独立评论》上发表一篇题为《革命与专制》的文章,被认为是“胡适的英美派知识分子朋友们第一个明确表态拥护‘专制’的宣言”。蒋廷黻认为,当时的中国之所以内战频仍,国家无法真正统一,其原因就在于未能像英国、法国、俄国等国那样,经历过“十六世纪的顿头朝的专制”、“二百年布彭朝的专制”和“罗马罗夫朝三百年的专制”,因此,惟有先经过一个“专制建国”阶段,国家才能有效地走向近代化〔2〕。蒋廷黻是一位历史学教授,时任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他的政治言论颇为保守,首先无条件地拥护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其次重视经济问题而轻视民主宪政问题。1932年4月,他参加了在洛阳召开的国难会议,明确表示反对“取消党治、实行宪政”的主张,甚至对未行宪之前由人民选举国民代表会议的提案也不赞成。蒋廷黻的这篇文章引起胡适的强烈反应。胡适感到“栗然以忧”,先后写下两篇反驳文章,分别发表在《独立评论》八十一、八十二号上,并在次年给傅斯年的一封信中说“我岂好辩哉?不得已也”〔3〕。
   上世纪三十年代,对中国知识分子来说是一个“内忧外患”令人痛苦的时代。这种痛苦来自于大多数人对民主的一种幻灭感,于是选择何种政制模式图以救国就成了当时争论的一个焦点。“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侵略野心日益膨胀,全中国上下沉浸在“国难时期”的悲愤之中,置身于北方危城的知识分子更是忧心如焚。与此相对应的是,南京国民政府在训政阶段的不作为遭人诟病。虽然经济上有所成就,但在政治上却演变成“一党专政”而得不到更多人的支持,不少知识分子屡次提出“提前结束训政”、“如期结束训政”的政治诉求,而国民党内部高层人士如孙科也有类似主张。这时置身香港的胡汉民则表示应尽快实施宪政,并赞成党外可以有党〔4〕。在《独立评论》创刊前后,《时代公论》第六号上《不关重要的国民代表会议》和《国闻周报》第九卷上《宪政能救中国?》两篇文章就已引起了胡适的反感,他认为这是一种根本怀疑民主政治的悲观论调。胡适对于推行民主宪政在国人中所造成的挫折一向敏感,不赞成“党权高于一切”的奇谈怪论。他当时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只有实行民主、开放政权才能真正有助于挽救国难。这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改良国民党,使之面对“被人取而代之的可能”,“也许可以比现在干的更高明一点”;二是可以收拾人心,着眼于“全国人心的团结,而不在党内三五万人的团结”。当前,除一致御侮之外,莫过于废除党治,公开政权,实行宪政。在胡适看来,这才是一条“政制改革的大路”。因此,蒋廷黻主张“专制”的文章在这个时候遭到胡适的质疑,就在意料之中了。
   此时,蒋廷黻并没有正面回答胡适,而是再次撰文阐述自己对“专制”的看法:“以个人专制来统一中国的可能比任何其他方式的可能性高,因为中国人的私忠既过于公忠,以个人为中心比较容易产生大武力……即使现在的专制只是二千年来专制的延续,但是因为现在有了科学与机械这两个东西,尽管政府完全无为,只要它能维持治安,这两个东西就要改造中国,给它一个新生命。”〔5〕最早附和蒋廷黻的是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吴景超,他在《独立评论》八十四号上以《革命与建国》为题,声称从中国历史上找到了一个治乱循环的法则,即一个周期的三个阶段:自苛政至人民不安至革命到现状推翻;自群雄相争至天下统一;自善政至和平恢复。他进而断言:中国这二十多年仍未跳出第二个阶段,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统一问题”。而统一,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例外,都是以武力的方式完成的。胡适对这一“法则”深不以为然,曾在日记中流露出自己的失望心情:称蒋、吴两文“皆主张武力统一,他们都不是有政治作用的,而其效果将有‘教猱升木’之患。故我作文辟之”〔6〕。后来胡适在《独立评论》八十五号上的《武力统一论》一文中说,中国历史上不乏“武力统一”的例子,但其结局,还是“山河破碎”。就中国而言,问题固然出在那些“失政”的军阀们,而那些不背西洋教科书却梦想个人专制的政客党员是否也应当分担一些责任?并且批评吴景超的这一法则“未免太拘泥于历史例证了”,历史是“不再来的”,所以“一切公式比例,都不能普遍适用”。
   与此同时,新任天津《益世报》社论主笔的钱端升在《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第一号上的《民主政治乎?极权国家乎?》也引起了胡适的关注。钱端升毕业于哈佛大学,最早也是同情民主的,但由于受到当时世界范围内专制倾向蔓延的影响,他后来对民主的诉求日益淡薄。钱文在分析了当时欧洲民主政治之所以衰颓的原因后说:“一切制度是有时代性的。民主政治在五十年前的英国尚为统治阶级所视为不经的、危险的思想;但到了1900年以后,即保守党亦视为天经地义了。我们中有些人——我自己即是一个——本是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这些人对于反民主政治的各种制度自然看了极不顺眼。但如果我们要使中国成为一个强有力的近代国家,我们恐怕也非改变我们的成见不可。”胡适承认这是一篇自“论战”以来“最有条理又恳挚动人的文章”,但他又说:“……钱先生的概论部分,我们初看了都觉得很动人,细看了就不能完全叫人心服。他把‘民主政治’的定义下得太狭窄了,所以他不能承认欧洲战后的民治主义的发展。他又把‘经济的民族主义’看得太普遍了,故武断‘不论在哪一个国家’都不免统制经济,也就不能幸免独裁的政制了……”〔7〕
   无论蒋廷黻、钱端升,抑或吴景超,他们都是胡适的朋友。尽管政见有所不同,但本着“政论无所苟”的原则,他们都将这种认真讨论国事的态度视为“我们的宗教一样”,因为这关系到“几千万或几万万人的幸福与痛苦,一言或可以兴邦,一言也可以丧邦”,只有“自己的理智认清了责任而自信负得起这种责任”时,才可“出之于口,笔之于书”。就在批评蒋、吴二人不久,有一天胡适去清华大学,见到了蒋廷黻、吴景超、叶公超等人。蒋廷黻对胡适说:“昨夜翻看《独立》,觉得我们做的文章至少总可以算是认真想过才做的。只此一点,《独立》当然是今日国内第一个好杂志。”〔8〕这是1934年1月底的事情。由于蒋廷黻正准备出国,这场“论战”第一回合的高潮大致就这样渐落下来。然而,论战并没有真正结束。不久,胡适又写下《政治统一的途径》一文,仍是针对蒋廷黻和吴景超的:“……现在可以回到我上次提出的问题:如何能缩短这个割据时期?如何能在这个割据时期做到建国的大事业?换句话说,假如此时没有用武力统一的希望,我们还有法子建设起一个统一的国家来吗?我们设想的统一方法……只是用政治制度来逐渐养成全国的向心力,来逐渐造成一种对国家‘公忠’去替代今日的‘私忠’。”〔9〕这里所说的“国家制度”,指的就是“国会”。胡适认为:“要各省选出的人来统治中央,要各省的人来参加中央的政治,来监督中央,帮助中央统治全国。”不过,这一“设想”在蒋廷黻看来,或许未免有点理想化了,在这之前他就认为:“人民不要选举代表;代表也不代表什么人。代表在议会说的话不过是话而已……只要政权在军人手里……你的国会有一连兵就可解散了。”胡适抱憾蒋廷黻的这些话是带有“成见的过虑”,他并且在文中这样问道:“一连兵诚然可以解散国会……然而曹锟要做大总统,他用一连兵就可以包围国会了,何必要花五千元一票去贿选呢?……何况有了贿选的国会,也就可以有贿不动的国会。有一连兵解散得的国会,也就可以有十师兵解散不了的国会。”胡适主张以“政治制度”来逐渐养成全国的向心力,他说,即便“各省要捣乱,就请到国会里来大家一块儿捣乱”,这无论如何,“总比‘机关枪对打’要文明一点”〔10〕。
   1934年年底,《东方杂志》欲推出新年“元旦号”征文,向胡适约稿。题目出得很大——《过去一年之回顾》,胡适只好挑选了一个认为自己可做的题目,这就是后来发表在《东方杂志》三十二卷一号上的《一年来关于民治与独裁的讨论》一文。这篇综述性的文字记录了自1933年年底以来这场“论战”的实况,同时也表明,这是一场未经任何“策划”的论战,完全是在当年“国难”这一背景下自觉进行的。然而胡适没有想到,就在写下这篇“综述”文章之后的第九天——1934年12月18日,丁文江在《大公报》上突然发表了一篇题为《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的文章,批评胡适“民主宪法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于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的说法“是不可通的”。丁文江问道:“独裁政治不可能,民主政治是可能的吗?……中华民国的人民百分之八十或是七十五以上是不识字的,不识字的人不能行使选举权的,是大家应当承认的。”并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独裁政治更大”,中国应当“试行新式独裁”。丁文江的文章不经意地又掀起了这场“论战”的第二回合。而丁的这一说法更是让胡适感到惊诧不已,他在深感失望的同时,随即写了一封长信作答,又附上一短信,语气颇有点激动:“你们这班教猱升木的学者们,将来总有一天要回想我的话。那时我也许早已被‘少壮干部’干掉了,可是国家必定也已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那时你们要忏悔自己的误国之罪,也来不及了!”〔11〕从胡适的书信中,我们很少见到过这样的“愤慨”。在更多的时候,他总是“平情顺理,清浅流丽”(周策纵语),让人如沐春风。然而,这次在讨论有关国家制度建设的取向和选择上,胡适无法容忍却步。有趣的是,丁的文章被转载在《独立评论》一百三十三号上,胡适《答丁在君先生论民主与独裁》一文也在同期。胡适痛感这位老友“对于英美的民主政治实在不是很了解,所以他不能了解我说的民治是幼稚园政治的话”。胡适说:“民主政治的好处正在它能使那大多数‘看体育新闻、读侦探小说’的人每‘逢时逢节’都得到选举场里想想一两分钟的国家大事。……英美国家知道绝大多数的阿斗是不配干预政治,也不爱干预政治……只要他们‘逢时逢节’来画个诺,投张票,做个临时诸葛亮,就行了。这正是幼稚园的政治,这种‘政治经验’是不难学得的。”而丁文江对胡适的批评更接近当时许多人的想法,他说:“事实上看来,民主宪政有相当成绩的国家,都是政治经验最丰富的民族。反过来说,政治经验比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弃了民主政治,采用了独裁制度。足见民主宪政不是如胡适之先生所说的那样幼稚的。”
   对于持有民主信仰的人来说,胡适的“民治幼稚观”多少让人有点尴尬,他们更愿意接受他的“民主宪政可以逐渐推广政权”这一理念。即便到了1937年6月,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张熙若仍认为“民主政治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明的政治制度”,因为“以理服人”,总比过去“以力服人”的政制更高一筹;但他还是不赞成胡适的“民治幼稚观”,并指出其中的两大弱点:首先是逻辑上不可通。因为“升学之后”是高度民治,还是专制与独裁?若是前者,那时是否还能算是幼稚园?若是后者,难道胡适心目中的民治的用处竟是替专制与独裁做预备工作?其次,与事实不符。如果国家是现代式的,则不论哪一种政制(民主与独裁),所需要的智识的数量(丁文江语)都是一样的。胡适在其“编辑后记”中为自己辩解。他说:“张先生这篇文字实在还不曾搔着痒处。他引他的‘智慧的数量与政制的关系’的议论,和丁在君的一百五十万专家论,都和我的议论丝毫无关。我说的只是那代议式的民主‘政制’(注意!这里说的是政制)并不需要很高的智识程度,是一种幼稚园政制,只要我们肯进去学,包管拿到幼稚园毕业文凭。”〔12〕这一段话足见胡适当年在推广民主时的迫切心情。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认为民主宪政要比独裁专制高明得多,因为“……民主国家有失政时,还有挽救的法子,法子也很简单,只消把‘诺’字改做‘NO’字就行了。独裁国家的阿斗无权可以说一个‘NO’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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