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2期

说“禁忌”

作者:陈 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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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一词,在中国,至迟在汉代就已经出现,如《汉书·艺文志》云:“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后汉书》则有“臣生长草野,不晓禁忌,披露肝胆,书不择言”的说法。
   按《说文解字》的说法,“禁”字从“示”。而“示”字的本义为“天垂吉凶,所以示人也”。“示”字的结构也表明了这一种含义,即其上部为“二”,这是古文中“上”字的另一种写法,下半部为“三垂”,代表日、月、星。这样,上下结合则表达了“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的意境。因此,“禁”字是与某种超个人的或超自然的力量联系在一起的。“忌”的本意为“憎恶也,从心己声”。因此,“禁”、“忌”在古代虽意思大致相同,但还是有差别的。“禁”字的作用力来自外在方面,如神灵鬼怪,强调的是自然的、社会的或客观的束缚;“忌”字表现的是人的好恶取向,强调的是人的主体的、内在的、情感的自律。事实上,无论发自内心还是源于外力,禁忌都是一种行为规范,旨在约束人们的言行,强调“不许做什么”。在这方面,虽然中西方有着巨大的文化差异,但英语中禁忌taboo一词却与中国的“禁忌”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英语中的taboo一词来自南太平洋波利尼西亚语的tabu 。塔布(tabu)意思为“禁止与圣物或不洁物相接,否则,将招致超自然力惩罚的观念或其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