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关于巴别尔的《骑兵军》

作者:王 蒙 王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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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蒙:我最近总算看完《骑兵军》的大部,当然,它写得很精彩,他能够把生与死,血与痛,勇敢与蛮横,仇恨与残忍,信仰与迷狂,卑鄙与聪明,善良与软弱审美化,把人性中最野蛮的与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写得如此精练和正当正常,如此令人目瞪口呆,如此难以置信却又难以不信,这是很不寻常的。
  它暗合我的一贯主张,人性绝对不是一个单一的东西,也不都是善良的东西,人性本身就充满着悖谬与分裂,不论是只承认阶级性不承认人性,或者小资式地把人性搞得那样酸的馒头——sentimental,都是可笑的。
  在中国有一阵不许谈人性,后来又什么都是人性,还搞出了个“人性美”一词,未免有点孩子气和呆气。
  但对于我来说又不完全是新东西,苏联同路人作品中这类作品不少。例如《士敏土》,例如《第四十一》即蓝眼睛的中尉,甚至《铁流》、《毁灭》等也有这方面的内容。
  王天兵:您所说的那些著作,我都没看过,只有《铁流》和《毁灭》听说过,在鲁迅时代就译介过。可是,至少在西方,除了专家是没人知道他们的,包括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静静的顿河》,都无人问津了。您曾多次表示过对苏联文艺的感情,在《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中还写过一段中苏恋情。既然您提到那些您耳熟能详的苏联文艺,能否稍微细致地分析比较他们的作品和巴别尔的差别?巴别尔经八十年未衰,2002年的新英译本还成为全美畅销书,难道这只是因为意识形态吗?
  王蒙:早年我读革拉特考夫的《士敏土》的时候就为革命斗争的狂暴与野犷而震惊,里边一位“好同志”搞起女人来像是色魔或者强奸犯。《第四十一》里的蓝眼睛的白军中尉是那样文质彬彬,而粗野的女红军神枪手却爱上了他,最后又亲手处决了他,根据它拍的电影让我天旋地转。当然,巴别尔是天才的,他的描写精确直观,出神入化,所有的比喻都表现了天才,例如《我的第一只鹅》中所说的“月亮像廉价的耳环一样地挂在天空”,而在《意大利的太阳》中,他形容废墟里的断柱像凶狠的老太婆抠到地里的手指,蓝幽幽的马路,像奶头里流出的奶汁流淌……这都是匪夷所思。而且,他的命运更令人感动。
  你读一下他的《马特韦·罗季奥内奇·巴甫利钦柯传略》吧:
  它,一九一八年,是骑着欢蹦乱跳的马……来的……还带了一辆大车和形形色色的歌曲……嗬,一九一八年,你是我的心头肉啊……我们唱尽了你的歌曲,喝光了你的美酒,把你的真理列成了决议……在那些日子里横刀立马杀遍库班地区,冲到将军紧跟前,一枪把他崩了……我把我的老爷尼斯京斯基翻倒在地,用脚踹他,足足踹了一个小时……在这段时间内,我彻底领悟了活的滋味……
  这是一份革命宣言!是农民起义的圣经!是造反有理的替天行道!也是使一切温良恭俭让的小资大资酸文真醋吓得屁滚尿流的冲锋号!
  这里的主人公是一个牧民,老婆被地主老爷奸污,工钱被克扣。用陀斯妥耶夫斯基的说法,他正是被污辱与被损害的。用现在的说法,则属于弱势群体的一员。比较一下这类描写与中国的土改小说,中国的侧重于写阶级斗争政治斗争,而巴别尔侧重于写阶级斗争旗帜下的人性。中国作品侧重于写农民提高了觉悟自觉地与地主富农斗争,而巴别尔写的是大旗一挥,时候一到,花样百出,全自发地上来了。
  我们中国人一般认为真善美是不可分的,这也对,这是一种道德化的审美观,但也可以有别的思路。比如,王尔德的《莎乐美》,就把爱情与血腥放在一起审度,甚至是高度欣赏。再比如中国京剧《潘金莲》,其实是欣赏武松的杀人凶气与潘金莲的淫荡与末日恐惧、挣扎逃生,这一切都舞蹈化、技巧化、表演化乃至美化了。而京剧《宇宙锋》,欣赏的是疯狂的无顾忌的乃至反人伦的美,女主人公赵高之女将爸爸叫成我的夫之类,才过瘾呢。当然,赵小姐是为了抗婚,主题是进步的。恶也可以有一种形式美,这样的理论不知道有什么危险没有。巴别尔“欣赏”或强调的是人的恐怖,历史的恐怖,幻梦与现实一锅煮的恐怖,这恰恰是例如美国人难以经验得到的。再说俗一点就是刺激,谁能写出比巴别尔更刺激的小说速写?
  三妻四妾是人性,终身不娶直到自宫也是人性。纵欲是人性,禁欲也是人性。救世主背十字架是人性,对不起,杀人也有它的人性根源,变态、疯狂,都有人性的依据。或者我们可以说,病理也是生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人性当中就包含着反人性的可能性、病毒或者潜质。我们的奋斗,人类的文明,正是要理解、疏导和克服病态与变态,或者是整合与超越它们,使人性往文明往合理方向走。
  以007与中国英雄比较,最明显的区别是前者好女色,而后者洁身自好,中国英雄以不近女色为条件,以坐怀不乱自诩。其他化险为夷,英勇不屈,大智大勇,言必行,行必果,舍己救人,俯首甘为孺子牛……等都差不多,而双方的意识形态又截然不同,而在相信自己代表百分之百的正义,敌方代表百分之二百的邪恶方面又是一模一样。布什总统也是如此,他称他的敌人为evil doer,干脆说就是“坏蛋”,十分简明,幼儿园的孩子都能接受。坏蛋当然是敌人,敌人当然是坏蛋,循环论证最复杂的国际问题,稚龄三岁就能完成。巴别尔的骑兵军也是爱憎分明的,不但要杀坏蛋,而且光杀不过瘾,所以要踹一个小时。
  哥萨克的魅力几乎胜过了水浒,也胜过007,因为一骑马,二爱(干)女人,三杀人不眨眼,四在大空间即草原或谷地上活动,具有良好的人类环境,五是真的,有历史为证。
  王天兵:巴别尔之所以仍然吸引当代的普通读者,令美国几代作家佩服,还和他比过去半个世纪流行的所谓“后小说”(Meta Fiction,卡尔维诺是这种小说的代表,但卡尔维诺曾赞美过《骑兵军》,以之为二十世纪的奇书。)的叙事更神出鬼没的小说结构,和他镶嵌着灿烂夺目的比喻的叙述语言很有关系。我很想听听您对巴别尔小说艺术和文字技巧的直观感想。我最喜欢您的《双飞翼》——一用文字游戏解构李商隐的《锦瑟》,二从政治和爱情的角度谈论《红楼梦》。您能否从这几种您精通的角度随便谈谈《骑兵军》中的任何一篇?也就是说,从小说创作的角度,谈谈您的观感?
  王蒙:让我们以首篇《泅渡兹勃鲁契河》为例:
  田野里盛开着紫红色的罂粟花……静静的沃伦……朝白桦林珍珠般亮闪闪雾霭而去,随后又爬上……山岗,将困乏的双手胡乱伸进啤酒草丛。
  写到这里仍然是平静的与传统的俄罗斯文学的风景画描绘,但是您看下边:
  橙黄色的太阳浮游天际,活像一颗被砍下的头颅……
  你不吓一跳吗?而作者运用这样的比喻像运用“云想衣裳花想容”一样的平稳。下面写骑兵过河:
  哗哗的水流从数以百计的马腿间奔腾而过。
  真切的动感,实感,鲜活感。
  有人眼看要没顶了,死命地咒骂着圣母……
  野劲与反叛劲儿随笔尖外冒。深夜,到了一个地方,看到了一个孕妇和两个红头发、细脖子的犹太男人……到这儿,你仍然根本不知道他要写什么。后边写第一人称主人公的噩梦——或是最浪漫的美梦,梦见了布琼尼的骑兵师长枪毙旅长,能够做这样的梦的男人有福了,有罪了,有祸了!孕妇用手指摩娑“我”的脸,多么善良的女人。
  女人请“我”挪一下,免得踢着她爹。而她爹是被波兰人杀死的,是死尸。“我”已经与死尸紧靠着睡了一段时间,应该做那样的梦。然后她讲述波兰人的残酷与她的爹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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