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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笑》风波

作者: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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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笑》是俄国作家安德列耶夫描写战争及战争对人性摧残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04年。整篇小说分两部,第一部是“我”(哥哥)生前留下的九个日记片段,第二部有十个日记片段,是“我”(弟弟)接着哥哥写下的。1909年,鲁迅“曾经译过几页,那预告,就登在初版的《域外小说集》上,但后来没有译完,所以也没有出版”〔1〕。初版《域外小说集》卷末载有“新译预告”五种,第四种即为“俄国安特来夫:《赤笑记》”。鲁迅的几页译稿,今已散佚。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有两个人也翻译过安德列耶夫的这篇小说,一个叫鹤西,一个叫梅川。
  鹤西(1908~1999),原名程侃声,湖北安陆人,现代作家,著名的水稻种质资源专家。1927年考入北平大学农学院农学系。当时,除创作了一些诗文外,他还译有《镜中世界》、《梦幻与青春》、《一朵红的红的玫瑰》等外国文学作品。从现有资料来看,他和鲁迅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往来。
  梅川(1904~?),即王方仁,原名王以芳,浙江镇海人。1926年9月,由上海南洋大学转入厦门大学国文系学习,11月,在鲁迅热情支持和指导下,与崔真吾、俞荻等六人成立泱泱社。1927年10月,鲁迅在上海定居后,他也随即到沪,同年冬,与鲁迅、柔石、许广平等人成立朝花社。1930年春,朝花社停办,据说与他和他的哥哥干系重大。1928年前后几年,他与鲁迅的交往比较密切,《鲁迅日记》中记载其事就有七十七处之多,那时,他在《朝花周刊》、《朝花旬刊》、《语丝》等上面发表了一些译作。
  1928年暑假,梅川将译稿《红的笑》寄给鲁迅,请鲁迅介绍发表,《鲁迅日记》8月21日记有“上午得方仁信并稿”,此“稿”当为《红的笑》。同年10月,小说月报社拟出增刊,要鲁迅寄稿。鲁迅于是找出梅川的译稿,并根据日本作家、翻译家二叶亭四迷的译本改订了二三十处,后亲自送交小说月报社。1929年1月10日,《红的笑》译文一次性登载在《小说月报》第二十卷第一号上。
  1929年4月,鹤西有一天在蹇先艾家中读罢《小说月报》上梅川的译文,怀疑梅川有见过并抄袭他和张骏祥译稿的可能。他因之写了一篇题为《关于红笑》的长文,分三次连载于1929年4月15日、17日、19日的《华北日报》副刊上。文中,鹤西首先陈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
  《红笑》是我和骏祥在去年暑假中一个多星期内赶完的,……赶完之后就给北新寄去。过了许久才接到小峰君十一月七日的信,说是因系两人所译,前后文不连贯,托石民君校阅,又说稿费在月底准可寄来。以后我一连写了几封信去催问,均未得到回信,……所以年假中就将底稿寻出,又改译了一遍。文气是重新顺了一遍(特别是后半部),错误及不妥的地方一共改了几十处,交岐山书局印行。稿子才交出不久,却接到小峰二月十九日的信,钱是寄来了,虽然被抹去一点零头,因为稿子并未退回,所以支票我也暂时存着,没有退去。以后小峰君又来信说,原书,译稿都可退还,叫我将支票交给袁家骅先生。我回信说已照办,并请将稿子退了回来。但如今,书和稿子,始终还没有见面!
  鹤西以为梅川的译文与他们的初次译稿在句法神情上都很相似,尤其是第一部。“因为原来我们底初译是第一部比第二部流畅得多同时梅川君的译文也是第一部比第二部好些,而彼此神似的又就是这九个断片”。他希望梅川对此能高兴地给一个答复。
  梅川并没有就此及时答复鹤西,倒是鲁迅站出来极力为梅川作了辩护。1929年4月20日,鲁迅看了鹤西发表在4月19日《华北日报》副刊上的“半篇《关于红笑》的文章”后,当即著文反驳。鲁迅认为梅川不可能看过鹤西的译稿,因为他和北新书局的人一个也不认识。梅川的译文与鹤西的译稿有些相像,“大约所据的是同一英译”。鹤西仅凭彼此之间有“神似”之处,就“诬别人为‘抄袭’”,实乃“神经过敏”、“想入非非”。此后几天,鲁迅又陆续看到《华北日报》副刊上《关于红笑》的文章。4月24日,他写了一段补记,进一步指出:“一篇《关于红笑》的大文,只证明了焦躁的自己广告和参看先出译本,加以修正,而反诬别人为‘抄袭’的苦心。这种手段,是中国翻译界的第一次。”以上两部分文字,鲁迅以《关于〈关于红笑〉》为题发表于1929年4月29日《语丝》周刊第五卷第八期。5月8日,鲁迅又作了一段补充说明:
  这一篇还未在《语丝》登出,就收到小说月报社的一封信,里面是剪下的《华北日报》副刊,就是那一篇鹤西先生的《关于红笑》。据说是北平寄来,给编辑先生的。我想,这大约就是作者所玩的把戏。倘使真的,盖未免恶辣一点;同一著作有几种译本,又何必如此惶惶上诉。但一面说别人不通,自己却通,别人错多,自己错少。而一面又要证明别人抄袭自己之作,则未免恶辣得可怜可笑。然而在我,乃又颇叹绍介译作之难于今为甚也。为刷清和报答起见,我确信我也有将这篇送给《小说月报》编辑先生,要求再在本书上发表的义务和权利,于是乎亦寄之。
  1930年7月,梅川的译本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时,此段说明文字连同已发表的《关于〈关于红笑〉》合成一篇,题名为《关于〈关于红的笑〉》,作为附录列于该书后。在该书《小引》中,梅川交代了翻译《红的笑》的动机和过程:
  想译这本书的心,还在一九二七年的秋季,当时不知何故(照所谓“鹤西”的逻辑,必是因为见了他的原稿而想译的罢,虽然时间上有矛盾)。忽然想译这本书,于是买了一本美国Boni and Liveright公司出版的《近代丛书》中与《七个被绞死的人》合订的一本。因为不能像“鹤西”赶译,也因为没有按预定的计划去译,所以到一九二八年暑假前还只陆续译了上半部。到那时才定了决心,在相当期内,把这下半部译完;当时还因为《近代丛书》的版本中miss print太多,又去买了伦敦T.Fisher Unwin公司Alexandra Linden译的一本。译完之后,直到暑假后回上海时带来,后由鲁迅先生介绍到小说月报社,并用日译本替我校了一遍,改正不少错误的地方。到现在,不知怎么一来,变为用所谓“鹤西”的译文做蓝本而译的东西了。这些不太离奇么?
  梅川认为他翻译《红的笑》的动机要早于鹤西,上半部于1928年暑假前就已译出,译文也发表在先,因此他不可能以鹤西的译文为蓝本。所谓“抄袭”,完全是鹤西“瞎说”,是“以不正当(竟可以说是下流)的方法来侮辱”,是“过分的损人”的表现。
  1934年,杨霁云为鲁迅编《集外集》。鲁迅看过选目,表示“并无异议”,但“还记得”两篇,其中之一就是“《〈红笑〉跋》”〔2〕。同年12月18日,鲁迅致杨霁云信中云:
  《关于红的笑》我手头有,今寄奉,似乎不必重抄,只要用印本付排就好了,这种口角文字,犯不上为它费工夫。但这次重看了一遍,觉得这位鹤西先生,真也太不光明磊落〔3〕
  平心而论,鹤西怀疑梅川“抄袭”自己的译稿,虽事出有因,但缺乏明确有力的证据。鲁迅批驳《关于红笑》,笔锋犀利,极富思辨性,但他反说鹤西“参看”梅川的译本,则似乎理由也欠充分。梅川声称并没有以鹤西的译文为蓝本,毕竟是单方之言,到底抄没抄,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此后,“抄袭”一事没有下文,遂成了一段悬而未决的“公案”。
  六十六年以后,鹤西忆及这场因自己而引起的小小的风波,曾讲过下面一段颇有意味的话:
  ……安得列夫的《红笑》,北新书局接受了,却迟不出版,我就要回在北京“文化书社”(按:应为南京岐山书店)印了,后来北新(按:应为商务印书馆)又出了梅川译的《红笑》,由于自己的幼稚浅薄,还未成文人就有了“相轻”的恶习,诬人抄袭,因而和鲁迅先生展开过笔战。却也要深深感谢鲁迅先生,这提高了我的认识,最终放弃了以文为生的梦想。书印得也不大好,书的不幸对我却是幸事,否则也许会堕入“无行”之列的〔4〕
  鹤西在文中流露出深深的自责之意和对鲁迅的感谢之情。不过,鹤西在从农的同时,并未完全放弃文学之梦,仍在《骆驼草》、《小说月报》、《文艺月刊》、《沉钟》、《人间世》、《水星》、《新诗》、《文学杂志》、《文艺复兴》等报刊上发表了为数不少的诗文和译作。
  
  注释:
  〔1〕鲁迅:《关于〈关于红笑〉》,《语丝》周刊1929年4月29日第5卷第8期。
  〔2〕〔3〕《鲁迅全集》第1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00、606页。
  〔4〕鹤西:《不幸的书稿》,《新文学史料》199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