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诗名应共宦名清

作者:张国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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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智效民先生在随笔《朱经农:诗名应共宦名清》一文中说,“诗名应共宦名清”是朱评价他的朋友、现代地质学家丁文江时所写的一句诗。但智先生未录出朱氏全诗。查找书架上的《丁文江的传记》、《丁文江印象》等书,皆不见此句。估计是出自智文中提及的朱氏遗著《爱山庐诗钞》(台湾商务印书馆版)。至于其大意,如果没有妄揣,应该是替丁文江学者从政,尤其是担任淞沪总办一职而广为后人责备一事辩诬的。对丁文江这一段经历的褒贬誉毁可以说已经是现代知识分子从政史上的一桩公案了。了解丁文江生平行事的读者,笔者想大体会感觉这句诗所评是精当到位的。智先生还说,用这句话来评价朱经农的一生,倒也恰如其分。事实上,笔者想说的是,移用这句话来评价以丁、朱两人为代表的那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群体,又何其不可,何尝不当!做学问与做人并重,文章与道德兼胜,是现代史上那一知识分子群体的共同追求与价值取向。其中明显的一点,从智效民书中屡次提及的他们对待公款、贪污等苟且之事的峻洁态度,大体可以看得出一点他们的精神风貌来。
  出版家张元济先生,可以说是赢得了民国知识界所有人尊敬的学者。其缘由,除了他在现代出版上筚路蓝缕的巨大贡献之外,重要的一点是他身上所体现出的清风人格。1949年他参加新政协会议,坚持自己出电报费,拒绝大会补贴的零用钱。毛泽东邀其同游天坛拍照留念,张也坚持自己掏洗相费。智效民在《张元济的人格风范》一文中对此评价说:张元济“虽是科举时代过来的人,但对于金钱的态度,却让我辈无地自容”。熟悉张元济生平的人知道,这种洁身自好,并非其一时之做法,而是他一生奉行俭朴的为人原则。他写私人信件,不用公司的信笺。除了社交信件外,他坚持用纸边或用背面空白的废纸写信、拟草稿;内部传递文件,一个信封要用好几次。他上班时遇有身体不好,则上班而自觉不支全薪。董事会认为此点于理无据,决议不扣薪水,张则坚决不拿。此后这笔钱被用作为扶助公司职工子女的教育基金。1926年退休后,张元济为商务编校古籍十余年,却完全是尽义务,分文不取。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有文章说,商务就有“先公而后私、轻利而重职”(夏瑞芳语)的好风气,都是几位前辈先生养成的。从细处看,如果说翰林出身的张元济先生的风范还带有传统士大夫讲究公私分明、谨守品行操守色彩的话,那么比他晚一辈、以留学欧美者为主体的知识分子在这个问题的鲜明态度,则似乎更凸显出“现代性”的自觉品格。一生对张元济敬重有加的胡适,其清廉、公私分明有口皆碑。他出任驻美大使时,正是经济上较为困窘的时期,但他并未把此作为敛财的肥差。他去世后,梁实秋在纪念文章《怀念胡适先生》(见《梁实秋怀人丛录》)中说:“大使有一笔特支费,是不需报销的。胡先生从未动用过一文,原封缴还国库。他说:‘旅行演讲有出差交通费可领,站在台上说话不需要钱,特支何为?’”卸任大使后,知道他经济困难的孔祥熙想资助他。胡适却复信说:“弟到任之日,即将公费与俸给完全分开,公费由馆员两人负责开支。四年来每有不足,均实报请部补发。弟俸给所余,足敷个人生活及次儿学费。”丁文江、傅斯年是与胡适最为声气相投的两位朋友。胡适在《丁文江这个人》一文中这样比拟说:“他终身不曾请教过中医,正如他终身不肯拿政府干薪,终身不肯因私事旅行借用免票火车一样的坚决。”丁文江最恨贪污,按胡适的理解:“他所谓‘贪污’,包括拿干薪,用私人,滥发荐书,用公家免票来做私家旅行,用公家信笺来写私信,等等。”丁文江是个责任心很重的人。为赡养父母及接济兄弟子侄这一大家庭,他宁可辞去地质调查所所长职务而“下海”担任煤矿公司的总经理来赚钱,也不愿意假公谋私。淞沪商埠总办本是人所共知的肥缺,但他卸任后一度生活困窘,竟至于要靠一位素非知交的人来救济。“大炮”傅斯年以《论豪门资本之必须铲除》、《宋子文的失败》、《这样的宋子文非走不可》一系列文章炮轰官僚资本的代表孔宋家族,则更是现代反贪史上荡气回肠的大手笔。智效民在《傅斯年与大公报》中着重提到傅在《大公报》“星期论文”上发表的《政府与提倡道德》一文,今天读来仍是意味深长。傅斯年认为,政府如果对提倡道德真有兴趣,就应该在立法上引进公民契约论等近代社会的思想理念,在执法上培养服从公义、明辨是非的良知和良心。“在位者若真想提倡礼义廉耻,口号是没有用的,只有自己做个榜样,把自己所能支配的无礼、不义、鲜廉、寡耻之徒,一举而屏弃之”,才能在提倡道德上有所成效。而当今“国难之急,民困之极”,“公务机关汽车之多,公务人员应酬之繁”令人咋舌,“不相干的事”比比皆是,“如此的政治榜样,是能锻炼人民道德的吗?”智效民说:“我不知道所谓‘不相干的事’是指什么,但如果把这几个字换成‘公款吃喝嫖赌、公费出国旅游’的话,那岂不是一篇声讨当代贪官污吏的檄文?”智效民还有《亦儒亦墨亦真诚》一文记述段锡朋。这位当年五四运动中天安门大会的主席,如今大体被人遗忘了。他曾担任国民政府教育部政务次长等公职,却毫无一丝腐败习气,即使积劳成疾也坚持节省开支,只肯住三等病房,不肯过多吸氧。智先生还转述梁实秋在一篇文章中所说,老同学吴景超在学校循规蹈矩,后来在南京政府经济部任职,“所用邮票分置两纸盒,一供公事,一供私函,决不混淆”。另一个老同学张心一在抗战时担任银行总稽核,“外出查账,一向不受招待,某地分行为他设盛筵,他闻声逃匿,到小吃摊上果腹而归”。(梁实秋的这篇文章名叫《忆清华》,钟叔河先生所编《过去的大学》收录有此文)……确实,正如智效民在《张元济的人格风范》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这种非己有则一介不取、为官清正的人格取向在他们那代人中非常普遍。
  前些日子重读教育家蒋梦麟的回忆录《西潮》,我注意到作者作为一位出色的学者对贪污腐败问题的深刻看法。他说:“凡是亲见清室覆亡的人都知道,满清政府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政制度的腐败。公务人员的薪水只是点缀品,实际上全靠陋规来维持。”蒋列举了礼金、捐官、厘金等种种不正常的现象。看过清朝官员张集馨《道咸宦海闻见录》一书的人,对这一点感叹尤多。但蒋梦麟认为,国民党执政以来,中国一直在设法遏制政府中的贪污风气。到了抗战前夕,中国现代大学制度以及银行、海关、邮政、铁路、盐务等部门“对公款处理的态度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这种判断,智效民亦是持认同态度的。笔者认为可以与此相印证的,是胡适与银行家陈光甫的感觉。胡适在他的日记中记载,1934年6月1日,陈光甫对他说:“现时各处建设颇有进步,人才也多有新式训练而不谋私利的人。”史学家蒋廷黻的经历,也可以说明这一点。在大陆新出的岳麓书社版《蒋廷黻回忆录》中,他谈到自己担任行政院政务处长后,湖南老家的人都知道他做了“大官”,亲戚朋友中要求差事的信像雪片飞来。蒋请在长沙的哥哥阻止他们。他请哥哥转告说:任何人我都不能帮忙,如果他们真来南京,我绝不招待他们。如果他们已到长沙,愿意回家而没有路费,则可以提供。“我认为他们要我给他们弄一份差事的念头是错误的,这完全是传统的观念。就亲戚关系说,我不帮他们忙,是欠了他们人情,但就公务员来说,我不能把公职作为礼物酬应私人。”他弟弟的小舅子到南京来讨个官职。蒋廷黻拒绝见他,背地里找个人借给他回家的路费。蒋坦然地说:“从我担任公职开始,就始终没有引用过私人。亲戚们均深悉此情,没有任何亲戚凭借我的力量获得官职。……因为我没有私心和家庭关系牵累,所以我做事可以没有顾虑,援引私人结党营私是不智、不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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