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8期

书生论政是书生

作者:范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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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现代史上,陶希圣无疑是一位备受争议的人物。而这一切,均以他本人于1937年参加庐山牯岭茶话会后而成为其命运的一个转折点。他从此弃学从政,卷入魂梦不堪的政治漩涡之中,并与某些重大历史事件出人意表地缠纠在一起。他成为某些正统史学家眼中“首鼠两端的投机文人”,或“政治上的投机人物”,甚至为令人不齿的“汉奸”。然而,对于这样一位曾经创立著名“食货学派”、研究社会经济史最早的大师级人物(顾颉刚语),在今天似不应再以以往规定性的认识要求简单地加以评判,否则本来就讳莫如深的历史将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无法让今天的人们冷静、客观地回到历史现场,从而对当时的中国作出理性的判断。
  
  一
  
  18999年,陶希圣出生在湖北省黄冈县孔家埠陶胜六湾。陶氏家族自江西迁移至黄冈县西乡倒水之旁,至其父时已十八代。陶希圣母亲揭氏家族本为黄冈县周山铺大族,清末时亦衰落。至陶希圣十三岁时,历经时局之变,其身家亦在摇荡之中。这最明显的有三件事:一是陶氏家族累世务农,至陶父丁酉拔贡,癸卯经济特科一等,以实缺知县分发河南,历署夏邑、新野、安阳、叶县与洛阳县事;二是黄冈为鄂东大县,“以文风之盛著名”,其父入两湖书院,治史地,致力于经世之学;三是陶希圣三岁随家父至河南,自四岁至八岁从父就读于夏邑、新野任所。后清廷改法制,行新政,废科举,陶希圣九岁随其兄入河南最早开办的旅汴中学就读。在如此这般“废科举、讲新学”的际会之中,少年陶希圣受业新旧参半,历史一课为之优,“每值考课,常交头卷,取高分”。1915年,在国会议员汤贯如、北京大学总务长舒先生帮助下,十六岁的陶希圣投考北大预科。考试那天,他从草厂二条步行至前门,转东城,才到了北河沿译学馆。那里是北大预科的校舍。而考试在一间小教室里进行,内容为国文与英文。初春的北京,依然严寒料峭。陶希圣与其他考生所带墨盒与毛笔皆被冻住,最后不得不放在煤炉旁烘烤。在北大预科期间,陶希圣师从沈尹默、沈兼士等先生,课本即《文心雕龙》、《吕氏春秋》、《淮南子》、顾亭林《日知录》、章太炎《国故论衡》、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等,尤以自修宋儒学案与明儒学案最为得心应手。1917年,陶父升任河南省汝阳道道尹(1914年5月北洋政府颁布《道官制》,分一省为数道,改各省观察使为道尹,管理所辖各县的行政事务),家境颇裕,陶希圣在北大预科“只是勤学而非苦学”,考试成绩每每名列前茅。
  
  二
  
  五四运动爆发时,陶希圣已是北大法科(后改称法学院)学生。5月3日这一天,法科大礼堂挤满了学生,政治系学生谢绍敏登台演讲,“在慷慨激昂之中,咬破手指,撕下衣襟,写了‘还我青岛’的血书”,其场面催人沸血盈腔。5月4日,天安门大会之后,章宗祥挨打,赵家楼被烧,一时间秩序大乱。赵家楼胡同没有支巷,陶希圣随大队伍后退,“眼看着保安队向胡同里走进来,只得靠到一个住宅的门口,作出旁观者的姿势,才避过保安队,然后从容走出赵家楼和石大人胡同”。当晚北大学生又在法科大礼堂集会,校长蔡元培登台讲话,先生声音低微沉重:“现在已经不是学生的事,已经不是一个学校的事,是国家的事。同学被捕,我负责去保释。”次日,北大法科学生照常到译学馆上课。第一堂课是刑法,学生们最关心的是这场运动的法律问题以及被捕同学的责任问题,刑法教授张孝簃先生遂被团团围住。张兼任总检察厅首席检察官,出言谨慎而又斩钉截铁:“我是现任法官,对于现实的案件,不应表示法律见解。我只说八个字:法无可恕,情有可原。”第二堂课上宪法,陶希圣清楚地记得,宪法教授钟庚言先生神情凄然地步入课堂,“声随泪下,全堂学生亦声泪并下”。就陶希圣个人而言,五四之前,原本对白话文运动无甚兴趣;虽然《新青年》、《每周评论》在校园中亦流行,“但白话文,或者文学革命,或新文化运动,还未发生多大的影响”,尤其在“兼容并包”的北大,“学生们喜欢听哪一位教授讲的,就去听,不喜欢也就不听。党同伐异的风气还未兴起”;五四之后,陶希圣开始“对一时风动之新书,如柯茨基阶级斗争论与克鲁泡特金互助论,一并购买,同样披读,无所轩轾”。此时的中国,颇有点看取晚来风势、“别求新声于异邦”的亢奋或无奈,“世界上各种社会政治思想都向中国学术界源源输入,而学生青年们对于各种社会政治思想也都感兴趣。于是五四以前初见萌芽的‘民主与科学’口号才获得滋长的机会。同时,国家主义、马克思主义、无政府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乃至工团主义,亦风起云涌”。尽管后来陶希圣不愿对所亲历的五四运动作褒贬式的评判,但这场运动对他的思想成长却有着或多或少的开启与震荡。在陶希圣看来,北京政府之所以仇视所有思想流派,“因为从五四运动起,无论哪一种思想,哪一个流派,都是掘挖北洋军阀的根基的锄与犁”,他惟笃信只有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才能更加“大度包容”。不过,陶希圣犹然一书生也。在五月至六月间,他参加了所有的学生会议,但在大会之外,又在八旗先贤祠宿舍里研读罗马法,或赶至福寿堂旅馆侍候来京的父亲;六三大游行,则庆幸自己“未曾被拘”,其复杂矛盾的性格初见端倪。
  
  三
  
  1919年,陶希圣二十岁。六年之后,即1925年,在上海遭遇五卅惨案,陶希圣时为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法制经济部编辑。在上海各界掀起的罢工风潮中,陶希圣先被上海学生联合会聘为法律顾问,继而又是商务印书馆三所一处罢工最高委员会顾问,并参加上海学术界十人联署的宣言,对英国巡捕枪杀民众的惨案表示抗议。《上海商报》以社论为其声援,执笔者即名记者陈布雷。陈、陶二人后成为至交。《东方杂志》推出五卅惨案专刊,首篇即为陶希圣分析南京路巡捕房应负相关法律责任的论文。在陶希圣晚年回忆中,这件事对他来说“非同小可”。在此之前,他的文章大多见刊于章锡琛主持的《妇女月刊》或朱赤民主编的《学生杂志》上。《东方杂志》通常只刊发名流的一些文章,“至此时,我的论文开始在那样的大杂志上发刊”,这对于陶希圣是一个重大的鼓励。从五四到五卅,陶希圣在政治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觉醒。若干年后,他在回忆中这样说:“民国八年(1919年),我在学生时期,参加了北京的五四运动。十四年(1925年),我在自由职业者时期,遭遇了上海的五卅事件。这两个事件对于我的学业、思想与生活都有重大影响,也是自然和必然的事。”之后《东方杂志》因五卅惨案而卷入讼案,王云五代表商务印书馆出庭应诉,辩护律师即大名鼎鼎的陈霆锐,陶希圣则担任辩诉状的撰述工作,并随同出庭听审。在商务印书馆充当编辑之余,陶希圣仍潜心研究法学、民族学以及中国社会组织等课题。鉴于他对中国社会问题渐次留心,五卅惨案之后,《孤军》杂志何公敢登门拜访,力邀为杂志撰稿,“那些稿子主要的谈社会问题,有时涉及政治见解”。这一期间,陶希圣先后结识《醒狮周刊》曾琦、李璜、陈启天等中国现代史上的重要人物,与《东方杂志》、《小说月报》、《教育》杂志社的胡愈之、樊仲云、郑振铎、叶圣陶、周子同等人过从甚密,又在于右任创办的上海大学讲授《法学通论》。《醒狮周刊》一班人标榜“国家主义”,鼓吹“内驱国贼,外抗强权”,此时已结为中国青年党;何公敢、林骙诸人亦倾向国家主义,由孤军社发展为独立青年社;独立青年社之下有一周刊,即《独立评论》,亦邀陶希圣担任其主编;上海大学实为国民党黄埔军校之沪上前哨,“有志从军之学生进上海大学转广州投黄埔,比比皆是”……尽管如此,此时陶希圣的政治倾向之于上述党派或社团仍有一定距离。“我的社会政治关系左至共产主义,右至国家主义,可以说是广泛。但是我的社会政治思想路线,左亦不至共产主义,右亦不至国家主义。”陶希圣主编《独立评论》时,曾提出“民族自决,国民自决,劳工自决”这样的口号,其主张与醒狮派人士有所不同。国民党上海执行部认为这“三自决”之主张,符合三民主义要旨,力劝其加入中国国民党。这遂成了陶希圣接近国民党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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