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独立评论》的经理人

作者:陈 仪 任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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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独立评论》是以胡适为代表的一流文化精英所创办、发行全国各地乃至欧、美、日、德等国家和地区的刊物,是在中国现代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刊物之一。然而,对于这本刊物,世人知道的却只有胡适,而对黎昔非与胡适以及《独立评论》的关系却知之甚少。黎昔非于1932年4月应胡适之邀出任《独立评论》的经理人,直至1937年7月25日最后一期《独立评论》出版之后,于7月27日离开北平,与《独立评论》相始终,前后历时五年有余。黎昔非为此牺牲了在北大研究院的研究生学业,付出了人生中最宝贵的黄金岁月。
  胡适先生曾先后创办过《努力》、《新月》、《独立评论》、《周论》等刊。其中《独立评论》存在的时间最长,发行量也最大,最多时达一万三千份。黎昔非作为胡适先生的学生,其师生关系早在1929年黎昔非转学中国公学大学部文史学系三年级时就已经建立。1931年春,黎昔非考取北京大学研究院的研究生,与转任该校文学院院长的胡适再次有了师生关系。因而胡适了解黎昔非,对他十分信任,将《独立评论》除编辑以外的一切事务都交给了他。而黎昔非也没有辜负胡适的信任与厚望,圆满完成了胡适交给的任务,从而使胡适先生对于《独立评论》的出版发行事务得以实行“无为政治”。胡适对此一再表示非常满意和感谢。《独立评论》创刊三周年时,胡适在他写的《又大一岁了》的纪念文章中说:“在这贺周岁的日子,我们不要忘记了这个孩子还有一位忠心的看护妇。我们创办这刊物的时候,就请黎昔非先生专管发行所的事务。说也惭愧,我是实行我的无为政治的。我在这三年之中,只到过发行所一次!这三年的发行、校对、杂务,全是黎昔非先生一个人支持。”
  《独立评论》社有一个专门的、常设的办公机构,设在北平慈慧殿北月牙胡同二号租来的一处民房里。对于一个每月出版四期,每期一万字左右,发行量经常逾万,遍布全国各地乃至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基本上连续正常出版五年的大型刊物来说,没有这样一个常设的办公机构是不可想象的。这里除了装有电话等必需的办公设备之外,还是工作人员住宿、用餐和昼夜值班的地方。事实上,除编辑业务在胡适家中处理之外,其他一切事务都是在这里处理完成的。这里是与胡适和其他作者,与印刷所、邮局、银行,与全国各地乃至国外的读者、订户、寄售处、代派处进行联系、沟通的一个枢纽。
  黎昔非从《独立评论》筹备伊始直至停刊为止,都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而且是《独立评论》社中惟一的专职“干部”,是刊物的经理人。因为胡适是将这里的全部事务交给黎昔非管理的。黎昔非是《独立评论》社除了编辑以外“包办一切”的“总管”,编辑部的运转,主要有赖于黎昔非的工作。当时《独立评论》社日常运作情况大致是这样的:胡适“每星期有一晚编辑《独立评论》”,编好之后即送至社中。胡适与黎昔非等之间“来稿送稿都有工友”。黎昔非在其《自传》中对此作了概述:“他们编好送我,我负责付印及校对,复校多由他们。印好后由我负责发行。”由此可知,胡适组稿并在家中将稿子编好之后,剩下的工作基本上就是黎昔非的了。一个星期之后,一份新出版的《独立评论》就摆在了胡适的案头并发往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了。
  “七七卢沟桥事变”爆发后,黎昔非辗转回到家乡兴宁,做了七年的中学教师。后经闻一多介绍到昆明国立中央医药研究所史地部工作了一年多。黎昔非在这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除完成研究所的任务外,还利用业余时间编撰了《本草纲目之本草产地考释》三卷,并重新恢复了自己的学术研究工作。从1944年至1945年,黎昔非先后给胡适发去三封信函,其主要内容有二:一、希望能代为介绍一个专业对口的工作单位,以继续自己的研究;二、请求写一纸证明,即证明自己曾有过北大研究院学历,因为此时他已经通过了大学教员资格审查,只需补上这样一纸证明即可获得大学教员的资格了。为此信函中特别声明“此关系于生非常重要”。但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这三封信函却如石沉大海,无任何消息。黎昔非失去了这最后一个希望,终于不得已而再次返回故乡。
  然而,事情远未就此结束。由于黎昔非与胡适及《独立评论》的特殊关系,解放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这些个人经历成了他背负一生的惟一的“历史问题”。1966年6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史绍宾的《吴晗投靠胡适的铁证》的文章,公布了一批吴晗致胡适的信件,包括1932年4月24日之信件中提及邀黎昔非担任《独立评论》经理人的情况。《人民日报》编者遂将有关胡适请黎昔非担任《独立评论》经理人一事加了黑体字的按语:“吴晗能够参与机密,为这个反动刊物推荐‘合适的经理人’,显然已是胡适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一名伙计。”这份报纸运抵广东兴宁之后,黎昔非即被抄家、隔离,被打成“三家村黑帮”和“反革命分子”,成了全县第一个被揪斗对象,在受尽三年非人的凌辱和折磨之后含冤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