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抄袭与学术发展

作者:章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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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几年来,“抄袭”等不良学术行为成了学术界受人瞩目的一个现象,一些抄袭公案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圈外大众的道德关注,使这个问题甚至跃出学术领域而成了“公共话题”。与此同时,“反抄袭”也迅速成为一种流行论调。
  其实,单单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上,“反抄袭”这个话题是谈不深的。没有深度的话题被重复讨论,本身就可能会导致“抄袭”。坦率地讲,不少的“反抄袭”文章,本身却呈现“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怪相。当然,同任何一个热门话题一样,在众声喧哗之中,也总会有精品产生,这些真知灼见的文章往往指引我们,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学术产品的生产规律”及这一规律在当下的特殊表现形式,不考虑到这些问题,对抄袭的道德讨伐只会流于形式,成为这个时代各种“作秀”中的一种。
  
  “抄袭”与“模仿”
  
  从“学术产品生产规律”的角度来审视“抄袭”行为,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怕是很多人认为不成问题的:在人文学科领域内,“抄”与“不抄”究竟该如何划分?
  学术发展必须依靠学术继承。每一个学术入门者,都会被告诫要详尽了解前人成果,学习前人的治学方法。我所知道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找几个质性相类、心仪神往的名家,亦步亦趋、处处模仿,体规画圆、准方作矩,最后至于“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借赵孟頫妻管道昇给赵的一首情诗)的境界。所以,模仿是学术进步的阶梯,模仿行为有着深刻的社会学和人类学上的合理性。法国学者塔尔德甚至称:社会依靠模仿而存在。他在1890年出版的《模仿的定律》一书中,分模仿为三种,即“惯例模仿”、“习俗模仿”和“时代模仿”,以为一切发明要基于模仿传播、流传。[1]这个道理当然可以一定程度上应用到学术领域,谁都不大会反对这样一个结论:学术继承基于模仿。
  但“模仿”与“抄袭”的区别在哪里呢?黄庭坚有“点铁成金”和“脱胎换骨”的说法,前者指“取古人之陈言”而换个意思,后者则指意思不换而换个说法。两句话“世以为名言”,王若虚却称这不过“特剽窃之黠也”,扒了黄庭坚的皮。黄庭坚在创作中实践他的“点铁成金”、“脱胎换骨”是很刻意的。此外还有无意的情形,马克·吐温有一次很幽默的演讲,叫《无意的剽窃》[2],讲他自己早年十分欣赏某人的文字,时刻玩味揣摩,笔下无意有意地模仿。多年后看到那个人的作品,第一反应却是自己被人剽窃了,直想宰了那家伙!——这心态一如中国有句机巧的古诗说的“不是师兄偷古句,古人诗句犯师兄”(僧文兆语)。考虑到这种心理学中所谓的“内隐记忆”,模仿和抄袭往往是一步之差。科学社会学的泰斗默顿曾经总结:“对于科学家(和其他进行创造性工作的人)来说,总存在这样的可能性:他最喜爱的具有创造性的思想,可能实际上是他已经忘记了的他以前在别的地方曾经读到或听到的什么东西的记忆痕迹。”[3]
  人文学的规范本身就规训我们在研究的时候要引经据典。如钱钟书说的:“要自己的作品能够收列在图书馆的书里,就得先把图书馆的书安放在自己的作品里。”[4]我们写论文,一个见解,不引述人家的既有观点么?自己没自信,也不符合所谓的学术规范;引了大量的他人论述么?人家已经都说了,我还说什么?威尔逊·米兹纳说:如果你抄袭一个作家,这是剽窃;如果你能博采众家,这是研究。这话听来俏皮,其中有些道理在——就是要抄很多人。
  当然,完全把“抄袭和模仿”说成异名同实显然是不正确的,但不可否认,“抄袭和模仿”本在似是而非之间,当我们将“抄袭”作为打击目标时,自然要通彻地讨论“模仿”,避免误炸。这里的情形或可分为两种,前人有过比喻:有如蚂蚁搬家,人家的东西,只是搬来而已;也有如蜜蜂酿蜜,博采百家,而自立机杼,成一己之言。比喻是妙喻,但是可以用比喻之类的语言工具界分开来的,实际操作中却不那么容易明辨泾渭。区别“抄”与“不抄”,大概还在于你是否真正对你所袭用的东西“心有戚戚耶”,是否真正搞懂,真有体认。章学诚《文史通义·说林》中说过,只要“知意”,那么“可以袭用成文,而不必己出者矣”,“可以同文异取、同取异用,而不滞其迹者矣”,其实只要真正有体悟而非依瓢画葫芦,那么“其委屈轻重,必有不尽同者”。形式上是否像“抄袭”也许是次要的,学术能否在传承因袭效仿中,产生出不尽同于前人的新的东西——哪怕只有一点点,才是关键。
  对,重要的是有创新的见解。
  
  “创新”与“重复发现”
  
  然而,真正的新见又谈何容易!
  《易经》中有一些简单的真理,如这一句:“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东海西海,心同理同。人类历史上,不同学者思通神会的情形并不鲜见,而创新的空间实在逼仄狭小。
  在自然科学中,知识是增长的,每一代有每一代的新起点,借用牛顿的话:你可以“站在巨人肩膀上”(至少在同一科学范式内是这样的)。即便如此,在既定的知识背景下,科学家们在不通声息的情形下,提出大致相同的科学理论,自然科学史上并不鲜见。如微积分之于牛顿与莱布尼茨,进化论之于达尔文与华莱士。默顿称科学史上有数千个相似发现的例子,甚至还有一个令人既钦佩又苦笑的倒霉人物:二十世纪印度自学成才的数学家斯里尼瓦沙·拉曼努阇,在全然不知以前已经有人作出发现的情况下,重新创造了十九世纪的大部分数学体系以及其他一些东西。
  自然科学是增长型的,而人文学科却是积累型的。雅斯贝尔斯的《哲学引论》开篇即说:“哲学思维并不像科学那样具有进步过程的性质。我们当然比希波克拉底这位希腊医生要向前迈进了一步,但我们几乎不能说,我们比柏拉图更进了一步。”不独哲学如此,人文学科大多如此。钱钟书提到过:有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创世说就成了古董,但是“有了杜甫,并不意味着屈原的过时”[5]。希尔斯在《论传统》、斯诺在《两种文化》中,都曾经论述这个道理:自然科学知识的发展是增长型,而在人文学科中,至少在人文科学的一部分领域内,知识虽然增加、但并非增长。
  这样,当人文学科的从业者们想有所创新的时候,就得面临如下的对阵情形:科学是历时的,科学家还只是与同时代的同行较量;而搞人文的,却要面对开天辟地以来所有的智者和愚者。我们单个人——人文科学总是孤军奋战的,是最个体的——如何是古往今来的所有人的对手?人文领域的较量是“关公战秦琼”式的跨时空过招,崔璟留下一首“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可以使李白罢笔,设使李白生于崔璟之前,不知可令崔璟罢笔否?你能想到的,别人大多想过了,你要说的,别人大抵也说过了。于是,最幸运的是“人类的始祖亚当”,马克·吐温调侃道:“当亚当说有个问题他知道从来没有人谈到过时,他太走运了。”这时候比的,也许就是谁先生活在这世界上了。我们都没有像柏拉图那么幸运,能生活在那遥远的所谓“轴心时代”,“先据要路津”,所以后人只够给他下注脚去(怀特海:“一部西方哲学史只是柏拉图的注脚”)。鲁迅生活于二十世纪,就感慨过:“我以为一切好诗,到唐已被做完。”[6]说得不无夸大,却真是明白人。
  那些轻谈创新的无知无畏者,可以想想莎士比亚在《十四行诗》第五十九首中的唠叨:“如果天下无新事,现在的种种,从前都有过。我们的头脑多上当,当它苦心要创造,却孕育一个前代有过的婴儿。”大家都是人这样一种生物,认识的对象又是同一个世界,能想得不一样到哪里去?章学诚在《文史通义·辨似》中哀叹:“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宇宙辽扩,故籍纷揉,安能必其所言古人皆未言邪?”歌德也不无失望地感慨过:“这个世界现在太老了。几千年来,那么多的重要人物已经生活过、思考过,现在可找到和可说的新东西已经不多了。”[7]瞧,就是这层意思的本身,古今中外的学者们都想到一块去了。其实说真的,笔者本人也是先独个想到的这么些意思(可以以我的专业即历史学的真实性发誓),后来才发现早被他们说了——可见创见何其难也正如有古诗说的:“文章大抵多相犯,刚被人言爱窃诗”(魏周辅语),“叵耐古人多意智,预先偷了一联诗”(陈亚和语)。于是审慎的学者还容易染上担心无意剽窃的症候,老怕自己不小心成了小偷,“得句浑疑先辈语”(陈古渔语)。数学天才威廉·罗恩·汉密尔顿就老疑心自己会把很久以前听说过的东西当成本人的发现,这种担心在旁人看来甚至到了病态的程度;弗洛伊德也曾经疑惑“死的本能”理论是否真正是自己的独创。陆机《文赋》中说的“虽杼柚于予怀,怵他人之我先。苟伤廉而愆义,亦虽爱而必捐”,这大概是学术从业者——特别是人文学者的普遍尴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