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就像左手握右手

作者:蒋 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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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汉代刘向在《说苑》里,记载了一个发生在公元前540年左右的《越人歌》的故事:楚国的襄成君刚受爵位的那天,穿着华丽的衣裳,被随从们簇拥着来到河边。楚大夫庄辛刚好路过,他拜见完襄成君站起来,想和襄成君握一握手。握手在等级森严的古代是一种“乱行”。襄成君大怒。庄辛见了也有点不自在,他转身去洗了洗手,给襄成君讲了一个鄂君子的故事:某天,鄂君子坐在一条富丽堂皇的刻有青鸟的游船上,听见一位掌管舟船的越国人在拥桨高歌,歌声委婉,鄂君子五内感动。这就是后世闻名的《越人歌》了。鄂君子听明白歌词的意思后,立即走上前,拥抱了那位划船人,并把绣花被盖到那人身上。襄成君听完这个故事,在文学形象的感召下,也走上前去,向庄辛伸出了双手。
  看看吧,古人干净的双手与君子们非礼勿视的眼睛一样,从不伸入别人的隐私。握手是类似于授人以柄的行为,必须是肝胆相照的知己方可担当,不然的话,《诗经》里所谓“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不会如此隆重了。手,作为突破礼仪而进入私情的开路先锋,却被赋有了心心相映的伦理使命。
  伴随私人空间的日益狭小,礼仪就像华丽的服饰开始成为交往的必备道具。握手作为一种抚摸的礼仪性表达,把那些逸出礼仪的僭越和觊觎删除或者浓缩进来。于是,当古人反复抚摸着邻居刚刚猎获的梅花鹿那光滑的皮毛,就不仅仅是表明自己手里没有凶器,不存图谋不轨之心,还有一种喜爱和羡慕的身体表达。他们不过是希望借助于抚摸,获得一种精神胜利的分享,但也可能激发攫取之意。
  至于主动伸手给别人,或者以手在空气中做游泳状的人,多半是行高于人的魁首,他希望把自己置身高处而获得的一些神秘领悟,通过手掌传递给下面。这个动机淳朴而动人,容易让我们联想起内功高手传递神功的心法,具有无私、济世的高尚品质。所以,在此不妨注意一个佛教概念:金色臂。金色臂是佛紫磨真金色的手臂,以金色臂摩顶,摩弟子之顶,或为授记摩顶,都是佛为慰劳地藏菩萨度生,日日三时在地狱教化众生,赞其不辞劳苦而摩顶的举动。所以,佛就伸长金色臂,用手去给“百千万亿,不可思、不可议、不可量、不可说,无量阿僧祇世界,诸分身地藏菩萨摩诃萨”摩顶,就是给所有的分身地藏王菩萨,施以摩顶。令所有众生的心,都能够归向于佛,能够调伏自己,能够舍弃种种邪见,归于正法。
  但方外之人往往是无神论者,或者说,人中之龙的眼中已经没有头、脚之分,他们对下面的触摸,就是放电,一触虽是刹那,但一触即觉悟,一触即革命,一触即菩提。于是,握手、抚摸、把玩、猛拍肩膀、拍脸颊、拉衣领、整理背带甚至突然拦腰拥抱等等动作,均可视为前者的漫漶与放大,而且,符合魁首应该具有的礼仪与气度。
  所以我认为,握手是流行于上流社会的形式主义动作。在流落民间之后,异性之间也把这套礼节大加发扬,这无可厚非,但蕴涵在手掌里的欲望太多,手掌积满热汗,企图以“大手印”的方式将精神能量予以肉身化,就开始出现南辕北辙的结果。
  两性间的握手,就女性来说,男人握手的“深度”跟他对自己的尊重成反比——在全掌式的紧握、半掌式弯曲的各种接触中,有档次的女人更喜欢那种采用手指前沿的蜻蜓点水、一触即退式的握手方式,这可以防止受制于人,有利于女性保持自尊。为了防止男性过于热情的举动,“有知女性”在手指上采取了防范措施,在握手前,她把大拇指别在手掌心,使对方只能握到四根指头的前半部分,而且,手臂不是前伸而是悬垂状态的,就跟负了伤一样,这种不胜娇羞的肢体话语便于控制力臂,在热情的大手笼罩过来时轻轻一滑就突出重围。有本礼仪方面的著作指出,英国女皇就是这种握手方式的代表,也许尊贵的地位就像一触即溃的老古董,只能观赏,摸一下就已经是极为赏脸的恩赐了。
  长于捕捉细节的英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勃朗宁就注意到两性之间的握手,他在首次向女诗人伊·巴蕾特(即后来的勃朗宁夫人)求婚失败后,激情更是高扬,施展欲擒故纵手段,写出《失去的恋人》一诗:
  
  但是,我将只说一般朋友的语言,
  或许再稍微强烈一些;
  我握住你的手,将只握礼节允许的时间,
  或许再稍微长一刹那!
  
  一些中国电影导演在处理这个动作时,可能没有考虑到心理学、生理学原理,往往是男女一握手就浑身发软,就语无伦次,女方倒在男人的怀抱里,然后就接吻,然后就天昏地暗,然后就熄灯……男女的事情都这么线性的话,你还拍哪门子电影呢?这就让我联想起鲁迅先生的话:“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这就是说,我们的礼仪操了这么多年,却还是没有跳出鲁迅先生设定的路数。
  
  二
  
  英国作家莱·亨特写有一篇短文《握手》,谈到了两种握手的失态。其一是“不问亲疏,不辨场合,见手即握,殷勤之态可掬”。其二是“常有谦谦君子,手欲伸而常缩,似乎慎言谨行,又似乎手指头发炎、红肿”。但这两类人,在汉语中只有第一类略多一些,他们往往是下层官员,希望借助于高频率的握手来抓住一二根希望的稻草。比如,此前,有报纸报道,韩国最大在野党——大国家党推出了前总统朴正熙之女朴槿惠任党主席,朴槿惠利用其父亲曾为韩国经济腾飞做出巨大贡献的余威,争取选民。由于在游说中同选民握手过多,朴槿惠的双手变得赤红肿胀,但仍缠着绷带继续演说。尽管如此,大国家党依然在选举中败给了开放国民党。而对于真正上流人物而言,这根本不足为信。尽管杨健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1〕第一部分当中指出,辉煌的“八一八”时代,毛泽东接见红卫兵把手握肿了,中央从此规定,不许与毛泽东主动握手。但是,毛还是热情地把巨手伸向了革命人民。
  刘晓庆在《我在毛泽东时代》一文里承认:“在我的少女时代与青年时代,我最热爱、最崇拜的男性是毛泽东。我把所有纯真的爱情、全部的憧憬和希望,都奉献给了他,他是我顶礼膜拜的偶像。毛主席,他拥有我全部的初恋!”〔2〕通过大量实证,我们发现这个表白是真实的。当时无数诗歌甚至动用了恋人关系的惊人比喻,来喻指自己对毛泽东的热爱。
  很多女性因为与伟人握手时“无法自持”而当场昏死,抢救过来后,又再次幸福地昏死过去。当时,“只要能和毛的皮肤发生任何沙粒大小的一点接触,都是千金不换、价值连城的幸福”。北岳文艺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天安门不相信眼泪》一书指出,一名叫苏红的女红卫兵,与毛握手后,她曾经准备把这只手砍下来捐献给历史博物馆。在此被握以后的三个月时间,她坚持不洗右手。后来,她卷入到学校的派系冲突中,当对手试图动手打人时,苏红伸出了著名的右手。面对这只圣手,一场武斗得到了平息〔3〕
  一个叫“言志”的作者,就写下了《拉一拉毛主席握过的手》〔4〕的诗——“战友从毛主席身边归来,/沐浴着红太阳的光彩。/见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多么光荣,幸福,温暖。/拉一拉毛主席握过的战友的手,/冲天干劲无尽头。/听一听毛主席检阅过的战友的话,/革命豪情满胸怀”。在这样的“传帮带”影响下,逐渐形成的“握手谱系”就如同燎原的星火,具有一种后来被称为“手拉手、心连心”的链式效应,十指连心,手眼归一,思维的尽头,是伟人形而上魅力折射到具体世界的鱼肚白,以及鱼肚白上的万道霞光……
  R.特里尔在《毛泽东传》里转述史沫特莱的抱怨,史说自己在延安与毛握手时:“他不是抓住或握住你的手,而是把你的手放在他的手里,然后再把它推出来。”〔5〕这固然是毛高屋建瓴的特殊握手方式,他并不经常使用,但这个方式每每在高温环境里容易被唤起。在面对上百万小将时,毛似乎刚把史沫特莱送出手掌的窑洞,现在,又不得不把更多的藕臂迎进他手掌的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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