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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词”漫议

作者:万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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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谈“自编词集”与“编词入集”——与金文明先生商榷》一文中,韩立平先生以黄裳《演山居士新词·自序》之“集”名中有“新词”,便认为“就可以知道这绝不是诗词合编。‘新词’这个概念是不包括诗的,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宋人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金文明的这一推断以及将‘新词’概念涵盖诗、词,实在古今未有、闻所未闻”。
  笔者向来安贫乐道,对专家学者提出的“古今未有、闻所未闻”之常识性问题,自然不愿意卷入来这一混水。我觉得做学问的常识是,要下一个结论,尤其是否定他人说法的结论,至少首先必须查一下工具书,或者上网检索一下,以避免自己在常识性问题上犯错误。其实,《汉语大词典》第六册(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第1075页即收有“新词”条,第一个义项便是“新作的诗词”,单以诗,便引用了唐刘禹锡《踏歌词(四首)》之一、清吴伟业《题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和民国鲁迅《赠人(二首)》之一等三处诗句例子;倒是词,却只引用了辛弃疾《丑奴儿》一个例子。原书俱在,读者自可查阅。
  这里再举几个另外的例子。刘禹锡《踏歌词(四首)》之三:“新词婉转递相传,振袖倾鬟风露前。”薛能《杨柳枝》:“数首新词带恨成,柳丝牵我我伤情。”以上均见《全唐诗》卷28《杂曲歌辞》。该卷及《全唐诗》卷441还收有白居易五言《小曲新词》二首;另《全唐诗》卷457又收录白居易七言《长洲曲新词》一首。宋元以降毋论,清吴嵩梁之《挽姬绿春》诗亦有“定情诗扇教随殉,谁诵新词遍九泉”语,可见“新词”并非专指“词”而兼及诗,当无疑义。
  《旧唐书·李白传》云:“玄宗度曲,欲造乐府新词,亟召白,白已卧于酒肆矣。召入,以水洒面,即令秉笔,顷之成十余章,帝颇嘉之。”这里提及李白所造之“十余章”新词,似应包括人所熟知的“云想衣裳花想容”等七言绝句《清平调》三首;而所谓“乐府新词”,指的是供廷音乐机构乐府(梨园)演唱的新诗歌(歌词)了。此即《全唐诗》卷438所收白居易《读李杜诗集,因题卷后》诗中所说的“文场供秀句,乐府待新词”。这类“新词”又称“乐府新歌”、“乐府新辞”,此为常识,不赘。而刘禹锡、白居易等所称所写的“新词”,则是为民间曲调(民歌)所填写的“歌词”,体裁还是五言或七言的诗,而不是长短句的词。
  回到黄裳《演山居士新词》来。四川大学古籍研究所编纂之《宋集珍本丛刊·演山先生文集》提要云:“黄裳平生所为诗文词自编、自序数集,主要有《演山集》、《言意文集》、《长乐诗集》、《演山居士新词》等。……《长乐诗集》乃徽宗政和五年‘以长乐所为词章书刻于石’。《演山居士新词》乃闲居无事时所为长短篇及五七言。”该《提要》所据所引,为黄裳自序中语。黄氏《演山居士新词·自序》所称“演山居士闲居无事,多逸思,自适于诗酒间,或为长短篇及五七言,或协以声而歌之,吟咏以舒其情……”正清楚地表明该“新词”集所收之内容包括“长短篇”的词及“五七言”的诗,而且与刘禹锡、白居易一样也是为“协以声而歌之,吟咏以舒其情”而填写的“新(诗歌)词”。至于《提要》所称“以长乐所为词章书刻于石”之《长乐诗集》中的“词章”,更清楚地表明“诗(集)”乃至“诗文(集)”均可以称之为“词章”。与“词”搭配所组成的可以泛指诗词文的语词还有许多,有兴趣者可以自行查阅有关工具书。
  顺便提及,韩立平先生说到:“清人编《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宋人别集凡一百三十部,其中附词者四十四部。但这些附词的别集,从现存资料看,并非皆作者身前自编”。何谓“并非皆”?这一未定之辞表明韩先生也拿不定是否还有那么数部不能排除其为“作者身前自编”,怎么接着又自相矛盾武断地说“唯有陆游《渭南文集》可以确定为其晚年手定”呢!看来行文遣字还是多推敲一下好,以免犯史料或语词上的常识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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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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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谈“自编词集”与“编词入集”——与金文明先生商榷》一文中,韩立平先生以黄裳《演山居士新词·自序》之“集”名中有“新词”,便认为“就可以知道这绝不是诗词合编。‘新词’这个概念是不包括诗的,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宋人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金文明的这一推断以及将‘新词’概念涵盖诗、词,实在古今未有、闻所未闻”。
  笔者向来安贫乐道,对专家学者提出的“古今未有、闻所未闻”之常识性问题,自然不愿意卷入来这一混水。我觉得做学问的常识是,要下一个结论,尤其是否定他人说法的结论,至少首先必须查一下工具书,或者上网检索一下,以避免自己在常识性问题上犯错误。其实,《汉语大词典》第六册(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第1075页即收有“新词”条,第一个义项便是“新作的诗词”,单以诗,便引用了唐刘禹锡《踏歌词(四首)》之一、清吴伟业《题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和民国鲁迅《赠人(二首)》之一等三处诗句例子;倒是词,却只引用了辛弃疾《丑奴儿》一个例子。原书俱在,读者自可查阅。
  这里再举几个另外的例子。刘禹锡《踏歌词(四首)》之三:“新词婉转递相传,振袖倾鬟风露前。”薛能《杨柳枝》:“数首新词带恨成,柳丝牵我我伤情。”以上均见《全唐诗》卷28《杂曲歌辞》。该卷及《全唐诗》卷441还收有白居易五言《小曲新词》二首;另《全唐诗》卷457又收录白居易七言《长洲曲新词》一首。宋元以降毋论,清吴嵩梁之《挽姬绿春》诗亦有“定情诗扇教随殉,谁诵新词遍九泉”语,可见“新词”并非专指“词”而兼及诗,当无疑义。
  《旧唐书·李白传》云:“玄宗度曲,欲造乐府新词,亟召白,白已卧于酒肆矣。召入,以水洒面,即令秉笔,顷之成十余章,帝颇嘉之。”这里提及李白所造之“十余章”新词,似应包括人所熟知的“云想衣裳花想容”等七言绝句《清平调》三首;而所谓“乐府新词”,指的是供廷音乐机构乐府(梨园)演唱的新诗歌(歌词)了。此即《全唐诗》卷438所收白居易《读李杜诗集,因题卷后》诗中所说的“文场供秀句,乐府待新词”。这类“新词”又称“乐府新歌”、“乐府新辞”,此为常识,不赘。而刘禹锡、白居易等所称所写的“新词”,则是为民间曲调(民歌)所填写的“歌词”,体裁还是五言或七言的诗,而不是长短句的词。
  回到黄裳《演山居士新词》来。四川大学古籍研究所编纂之《宋集珍本丛刊·演山先生文集》提要云:“黄裳平生所为诗文词自编、自序数集,主要有《演山集》、《言意文集》、《长乐诗集》、《演山居士新词》等。……《长乐诗集》乃徽宗政和五年‘以长乐所为词章书刻于石’。《演山居士新词》乃闲居无事时所为长短篇及五七言。”该《提要》所据所引,为黄裳自序中语。黄氏《演山居士新词·自序》所称“演山居士闲居无事,多逸思,自适于诗酒间,或为长短篇及五七言,或协以声而歌之,吟咏以舒其情……”正清楚地表明该“新词”集所收之内容包括“长短篇”的词及“五七言”的诗,而且与刘禹锡、白居易一样也是为“协以声而歌之,吟咏以舒其情”而填写的“新(诗歌)词”。至于《提要》所称“以长乐所为词章书刻于石”之《长乐诗集》中的“词章”,更清楚地表明“诗(集)”乃至“诗文(集)”均可以称之为“词章”。与“词”搭配所组成的可以泛指诗词文的语词还有许多,有兴趣者可以自行查阅有关工具书。
  顺便提及,韩立平先生说到:“清人编《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宋人别集凡一百三十部,其中附词者四十四部。但这些附词的别集,从现存资料看,并非皆作者身前自编”。何谓“并非皆”?这一未定之辞表明韩先生也拿不定是否还有那么数部不能排除其为“作者身前自编”,怎么接着又自相矛盾武断地说“唯有陆游《渭南文集》可以确定为其晚年手定”呢!看来行文遣字还是多推敲一下好,以免犯史料或语词上的常识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