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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胡适红学论争

作者:陈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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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元培对于《红楼梦》的研究兴趣,受到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中所述其师徐时栋观点的启发。蔡元培开始作《红楼梦》疏证,是于1898年之前。他在是年日记中曾有如下记述:“前曾刺康熙朝士轶事,疏证《石头记》,十得四、五,近又有所闻,杂志左方,以资引证。”如“林黛玉(朱竹垞)、薛宝钗(高澹人)……宝玉(纳兰容若)、刘姥姥(安三)……”〔1〕此时蔡元培正在清朝翰林院任职。此后,他又陆续查阅清人《乘光舍笔记》等多种书籍,其中关于《红楼梦》小说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的说法,使他感到“尤与鄙见相合”。循此思路,蔡元培在十余年的时间里又陆续考证出十余则。1915年蔡元培在法国将积累多年的《红楼梦疏证》(《石头记索隐》初名)基本定稿之后,上海商务印书馆便驰函建议他加一结束语,尽快发表。
  蔡元培所撰《石头记索隐》首次面世是1916年1月至6月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出版者特辟“名著”一栏,以示重视。按照蔡氏原来的想法,刊载后并不急于将此稿结集出书,而愿进一步润修增补,以成全璧,至少在内容上要更加充实。
  蔡元培于1916年10月2日离欧归国,12月22日抵北京,于次年1月4日到北大就职。当时报界有如此报道:“大风雪中,来此学界泰斗,如晦雾之时,忽睹一颗明星也。”〔2〕此时,上海出版界已刊出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一书之发行广告。故此,张元济函劝蔡元培:“若大著此时不即出版,恐将来销路必为所占。且驾既回国,料亦未必再有余闲加以润饰,似不如即时出版为便。”〔3〕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遂于1917年9月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印行单行本。蔡元培作为民国名人,在学界有很高地位,他加入到红学研究的行列,自然颇受世人关注。《石头记索隐》自1917年初至1930年已出至第十版,可见其影响非同一般。
  蔡元培从事《红楼梦》疏证的十余年间,正是“排满”之声四起,民族主义激情高涨之时,这种时代氛围,对于曾投身反清革命的蔡氏显然有深刻影响。《石头记索隐》开篇即写道: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以上加以数层障幕,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看成峰之状况。……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甄士隐即真事隐,贾雨村即假语存,尽人皆知,然作者深信正统之说,而斥清室为伪统,所谓贾府即伪朝也。〔4〕
  
  从这段文字可推知:蔡元培视《红楼梦》为政治小说,寄寓有相当社会现实深义,其考证疏解之目的出于民族主义思想。
  蔡元培在主观上是力图追求比较严谨的治学方法,与那种游文戏笔的《红楼梦》研究文章有所不同。蔡元培广泛征引了大量史籍记载的相关史料,采用对比的方法,与小说情节相互比附,以支持自身的观点:《红楼梦》中主要人物及若干小说情节皆影射康熙朝的知名人士及时事。贾宝玉,即传国玉玺之义也,乃影康熙时的废太子胤祁;林黛玉,影朱竹垞也,绛珠影其氏也,居潇湘馆,影其竹垞之号也。竹垞生于秀水,故绛珠草生于灵河岸上;薛宝钗,影高江村。薛者,雪也。林和靖《吟梅》有曰:“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用薛字以影高江村之姓名也,即高士奇。王熙凤,余国柱也。探春,影冒辟疆。刘姥姥,影汤潜庵。蔡元培认为:“所证明,虽不及百之一二,然《石头记》之为政治小说,绝非牵强附会,已可概见。触类旁通,以意逆志,一切怡红快绿之文,春恨秋悲之迹,皆作二百年前之因话录、旧闻记读可也”〔5〕。
  蔡氏《石头记索隐》将发端于清徐时栋的“康熙朝政治状态说”齐集完备,汇于一说,比较细密而又全面系统地对《红楼梦》进行了索隐,可谓索隐派理论的典范之作〔6〕。因而,蔡元培被视为索隐派红学的集大成者。
  五四时期,当蔡元培、胡适共同任职于北京大学,关系融谐之际,两人在《红楼梦》的研究上却发生意见对立,进而公开辩论。这场震动全国学术界的大论争,在红学史上确定了新旧红学的界限。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是在整理国故的背景下进行的。胡适于1919年11月在《新思潮的意义》一文中指出,对于旧有的学术思想,反对盲从,积极的主张为“整理国故”,“要用科学的方法,作精确的考证”〔7〕。从1920年起,胡适陆续对十二部传统小说进行了考证性的研究,写了三十万字的文章,其中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是对《红楼梦》的考证。与蔡元培孤立考索《红楼梦》的这种治学方式不同,胡适对古典小说的整理工作,有其一套较为明确的方法与文化启蒙之用意。
  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里曾自白:
  
  我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消极方面,我要教人怀疑王梦阮、徐柳泉一班人的谬说。在积极方面,我要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我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少年朋友们,莫把这些小说考证看作我教你们读小说的文字。这些都只是思想学问的方法的一些例子。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我这里千言万语,也只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8〕
  
  显然,胡适研究《红楼梦》之目的是教人独立思考,敢于怀疑,重视实证,打破蒙蔽与教条,追求真理,从而在思想习惯与方法上达到思想启蒙之目的。
  红学家潘重规说:“我认为自从民国六年,蔡元培先生刊行了《石头记索隐》一书,引起和胡适之先生的论战。胡先生写的《红楼梦考证》,的确和清儒治学方法非常相似。而且经论战以后,引起全世界学人的重视。因此不断地搜求新材料,发掘新问题,造成了红学辉煌的时代。所以我认为真正的红学,应该从蔡、胡两先生开始。”〔9〕此一论断基本得到学界认可。
  胡适对“索隐红学”的抨击,是切中要害的。1921年9月下旬,胡适将《红楼梦考证》一文送给蔡元培一份,蔡元培阅后复信说:“《考证》已读过。所考曹雪芹家世及高兰墅轶事等,甚佩。然于索隐一派,概以‘附会’二字抹杀之,弟尚未能赞同。弟以为此派之谨严者,必与先生所用之考证法并行不悖。稍缓当详写奉告。”〔10〕可知,蔡元培一方面赞许胡适考证《红楼梦》作者的方法,另一方面不接受胡适对索隐派的评判,并表示了自辩和讨论的意愿。胡适对此在日记中写道:“此老也不能忘情于此,可见人各有所蔽,虽蔡元生亦不能免。”〔11〕这是蔡元培、胡适就《红楼梦》研究展开争议之前的各自态度。
  翌年1月30日,蔡元培发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副题为“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对胡适的批评提出“商榷”。他首先阐明了自己进行《红楼梦》疏证的起因和取用的方法:“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之《红楼梦考证》,列拙著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迷’,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殊不敢承认。”〔12〕接着,他从几个方面与胡适展开商榷,他写道:胡适先生考证出作者的生平和家世,固有功于红学研究,但“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内容,即胡先生所谓‘情节’者,绝非无考证之价值”〔13〕。蔡元培详细列举中外文学研究中的许多实例,证明考证情节不能一概视为附会而加以排斥。而后,蔡元培指出:“胡先生谓拙著中刘姥姥所得之八两及二十两有了下落,而第四十二回王夫人所送之一百两,没有下落;谓之‘这种完全任意的去取,实在没有道理’。案《石头记》凡百二十回,而余之索隐,不过数十则;有下落者记之,未有者故阙之,此正余之审慎也。”〔14〕最后,蔡元培仍坚持认为:“《石头记》原本,必为康熙朝政治小说,为亲见高、徐、余、姜诸人者所草。后经曹雪芹增删,或亦许插入曹家故事。要么可以全书属之曹氏也。”〔15〕对于蔡元培的这篇驳论性“自序”,胡适颇不以为然,他在日记中写道:“蔡先生对于此事,做得不很漂亮。我想再作一个跋,和他讨论一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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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胡适红学论争

作者:陈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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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元培对于《红楼梦》的研究兴趣,受到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中所述其师徐时栋观点的启发。蔡元培开始作《红楼梦》疏证,是于1898年之前。他在是年日记中曾有如下记述:“前曾刺康熙朝士轶事,疏证《石头记》,十得四、五,近又有所闻,杂志左方,以资引证。”如“林黛玉(朱竹垞)、薛宝钗(高澹人)……宝玉(纳兰容若)、刘姥姥(安三)……”〔1〕此时蔡元培正在清朝翰林院任职。此后,他又陆续查阅清人《乘光舍笔记》等多种书籍,其中关于《红楼梦》小说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的说法,使他感到“尤与鄙见相合”。循此思路,蔡元培在十余年的时间里又陆续考证出十余则。1915年蔡元培在法国将积累多年的《红楼梦疏证》(《石头记索隐》初名)基本定稿之后,上海商务印书馆便驰函建议他加一结束语,尽快发表。
  蔡元培所撰《石头记索隐》首次面世是1916年1月至6月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出版者特辟“名著”一栏,以示重视。按照蔡氏原来的想法,刊载后并不急于将此稿结集出书,而愿进一步润修增补,以成全璧,至少在内容上要更加充实。
  蔡元培于1916年10月2日离欧归国,12月22日抵北京,于次年1月4日到北大就职。当时报界有如此报道:“大风雪中,来此学界泰斗,如晦雾之时,忽睹一颗明星也。”〔2〕此时,上海出版界已刊出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一书之发行广告。故此,张元济函劝蔡元培:“若大著此时不即出版,恐将来销路必为所占。且驾既回国,料亦未必再有余闲加以润饰,似不如即时出版为便。”〔3〕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遂于1917年9月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印行单行本。蔡元培作为民国名人,在学界有很高地位,他加入到红学研究的行列,自然颇受世人关注。《石头记索隐》自1917年初至1930年已出至第十版,可见其影响非同一般。
  蔡元培从事《红楼梦》疏证的十余年间,正是“排满”之声四起,民族主义激情高涨之时,这种时代氛围,对于曾投身反清革命的蔡氏显然有深刻影响。《石头记索隐》开篇即写道:
  
  《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当时既虑触文网,又欲别开生面,特于本事以上加以数层障幕,使读者有横看成岭侧看成峰之状况。……书中红字多影朱字。朱者明也,汉也。宝玉有爱红之癖,言以满人而爱汉族文化也;好吃人口上胭脂,言拾汉人唾余也。……甄士隐即真事隐,贾雨村即假语存,尽人皆知,然作者深信正统之说,而斥清室为伪统,所谓贾府即伪朝也。〔4〕
  
  从这段文字可推知:蔡元培视《红楼梦》为政治小说,寄寓有相当社会现实深义,其考证疏解之目的出于民族主义思想。
  蔡元培在主观上是力图追求比较严谨的治学方法,与那种游文戏笔的《红楼梦》研究文章有所不同。蔡元培广泛征引了大量史籍记载的相关史料,采用对比的方法,与小说情节相互比附,以支持自身的观点:《红楼梦》中主要人物及若干小说情节皆影射康熙朝的知名人士及时事。贾宝玉,即传国玉玺之义也,乃影康熙时的废太子胤祁;林黛玉,影朱竹垞也,绛珠影其氏也,居潇湘馆,影其竹垞之号也。竹垞生于秀水,故绛珠草生于灵河岸上;薛宝钗,影高江村。薛者,雪也。林和靖《吟梅》有曰:“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用薛字以影高江村之姓名也,即高士奇。王熙凤,余国柱也。探春,影冒辟疆。刘姥姥,影汤潜庵。蔡元培认为:“所证明,虽不及百之一二,然《石头记》之为政治小说,绝非牵强附会,已可概见。触类旁通,以意逆志,一切怡红快绿之文,春恨秋悲之迹,皆作二百年前之因话录、旧闻记读可也”〔5〕。
  蔡氏《石头记索隐》将发端于清徐时栋的“康熙朝政治状态说”齐集完备,汇于一说,比较细密而又全面系统地对《红楼梦》进行了索隐,可谓索隐派理论的典范之作〔6〕。因而,蔡元培被视为索隐派红学的集大成者。
  五四时期,当蔡元培、胡适共同任职于北京大学,关系融谐之际,两人在《红楼梦》的研究上却发生意见对立,进而公开辩论。这场震动全国学术界的大论争,在红学史上确定了新旧红学的界限。
  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是在整理国故的背景下进行的。胡适于1919年11月在《新思潮的意义》一文中指出,对于旧有的学术思想,反对盲从,积极的主张为“整理国故”,“要用科学的方法,作精确的考证”〔7〕。从1920年起,胡适陆续对十二部传统小说进行了考证性的研究,写了三十万字的文章,其中最重要、影响最大的是对《红楼梦》的考证。与蔡元培孤立考索《红楼梦》的这种治学方式不同,胡适对古典小说的整理工作,有其一套较为明确的方法与文化启蒙之用意。
  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里曾自白:
  
  我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消极方面,我要教人怀疑王梦阮、徐柳泉一班人的谬说。在积极方面,我要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我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少年朋友们,莫把这些小说考证看作我教你们读小说的文字。这些都只是思想学问的方法的一些例子。在这些文字里,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我这里千言万语,也只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8〕
  
  显然,胡适研究《红楼梦》之目的是教人独立思考,敢于怀疑,重视实证,打破蒙蔽与教条,追求真理,从而在思想习惯与方法上达到思想启蒙之目的。
  红学家潘重规说:“我认为自从民国六年,蔡元培先生刊行了《石头记索隐》一书,引起和胡适之先生的论战。胡先生写的《红楼梦考证》,的确和清儒治学方法非常相似。而且经论战以后,引起全世界学人的重视。因此不断地搜求新材料,发掘新问题,造成了红学辉煌的时代。所以我认为真正的红学,应该从蔡、胡两先生开始。”〔9〕此一论断基本得到学界认可。
  胡适对“索隐红学”的抨击,是切中要害的。1921年9月下旬,胡适将《红楼梦考证》一文送给蔡元培一份,蔡元培阅后复信说:“《考证》已读过。所考曹雪芹家世及高兰墅轶事等,甚佩。然于索隐一派,概以‘附会’二字抹杀之,弟尚未能赞同。弟以为此派之谨严者,必与先生所用之考证法并行不悖。稍缓当详写奉告。”〔10〕可知,蔡元培一方面赞许胡适考证《红楼梦》作者的方法,另一方面不接受胡适对索隐派的评判,并表示了自辩和讨论的意愿。胡适对此在日记中写道:“此老也不能忘情于此,可见人各有所蔽,虽蔡元生亦不能免。”〔11〕这是蔡元培、胡适就《红楼梦》研究展开争议之前的各自态度。
  翌年1月30日,蔡元培发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副题为“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对胡适的批评提出“商榷”。他首先阐明了自己进行《红楼梦》疏证的起因和取用的方法:“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之《红楼梦考证》,列拙著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迷’,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殊不敢承认。”〔12〕接着,他从几个方面与胡适展开商榷,他写道:胡适先生考证出作者的生平和家世,固有功于红学研究,但“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内容,即胡先生所谓‘情节’者,绝非无考证之价值”〔13〕。蔡元培详细列举中外文学研究中的许多实例,证明考证情节不能一概视为附会而加以排斥。而后,蔡元培指出:“胡先生谓拙著中刘姥姥所得之八两及二十两有了下落,而第四十二回王夫人所送之一百两,没有下落;谓之‘这种完全任意的去取,实在没有道理’。案《石头记》凡百二十回,而余之索隐,不过数十则;有下落者记之,未有者故阙之,此正余之审慎也。”〔14〕最后,蔡元培仍坚持认为:“《石头记》原本,必为康熙朝政治小说,为亲见高、徐、余、姜诸人者所草。后经曹雪芹增删,或亦许插入曹家故事。要么可以全书属之曹氏也。”〔15〕对于蔡元培的这篇驳论性“自序”,胡适颇不以为然,他在日记中写道:“蔡先生对于此事,做得不很漂亮。我想再作一个跋,和他讨论一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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