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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

作者:葛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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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在世,可能总有敢怒不敢言的情形。在张士敏《我参与修改样板戏〈海港〉始末》(见《书屋》2006年第8期)一文中说,学习创作多年,从没有感觉写“样板戏”是如此的费时和艰难。文革初期的那一阵子,天天“泡在上海京剧团里”,“反反复复,没完没了改了又改。每个戏都花好几年,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
  张先生写《海港》的上世纪六十年代,我还是一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正是学文化、喜娱乐的好年纪。可那时不光三国、水浒、西游记在书店里买不到,就是扑克、象棋这些东西在商场里也见不到了,原先柜台上陈列摆设这些物件的地方,全叫“毛选”、“红宝书”给占据了。十五岁参加工作后,厂里一次又一次地给发电影票,叫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去看“样板戏”电影,光看了还不行,还得写观后感交给团支部。只有多看、多写、多交思想体会,才算得上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我们不想多看,还不能不看,纵然有情绪也是“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
  读了张先生的回忆录,方才醒悟到那个年月“样板戏”的作者与观众是一样的遭罪。作为看戏的,艺术欣赏的自由被强制当属不幸;作为编戏的,艺术创作的自由被强制更属不幸!“创作需要的灵感、诗意和激情,在此完全不存在,像木匠打家具,完全根据老板和客户的意见行事,你说长我锯短一些,你说毛糙我刨刨光,就这样磨呀刨呀”的制造着“样板”,“其酸甜苦辣难以言说”。
  不错,三十多年前的非常岁月,大家都是“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的!可三十多年后的昌明时代,我最想问一问张先生的是:当您的文章,给他人造成人格上的轻侮、伤害、不尊重的时候,您的心里会作何感想呢?
  且看这一段描述:“于会泳是山东人,和江青同乡。此人虽说是音乐家却缺少音乐家的风度和气质,一张大黑脸上长满疙疙瘩瘩,像个拉板车的,人们背后喊他于大麻子。这个于大麻子眼里不仅没有徐老三,连张老大也未必放在心上,他直通江青。”
  瞧瞧这些称呼人的用语吧:“张老大”、“徐老三”、“于大麻子”……
  这究竟是在称呼当时的政府官员呢?还是在称呼黑社会里的成员呢?除此之外,文章中还以“头头”、“军师”、“狗头军师”、“哼哈二将”之类明显带有嘲弄、讥讽、甚至谩骂色彩的言词来称述张春桥、李丽芳、徐景贤、绳树珊等文革中的政府官员——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写文章,合适不合适呢?当年胡适曾告诫文人们“吾辈不当乱骂人,乱骂人实在无益于事”。我们对世事议论风生,其目的只能限于廓清观念上的是非对错,恐怕不应该对当事者构成人格上的诋訾吧?
  张先生的文章说,“张春桥是‘四人帮’的核心人物、狗头军师,”这“狗头军师”的称呼当然不是您的创造,郭沫若的《水调歌头》里便有:“大快人心事∕揪出四人帮∕政治流氓文痞∕狗头军师张”的诗句。问题在于郭沫若的大作写于三十年前,您张士敏的文章写于三十年后,文革期间那种气势汹汹、口诛笔伐、随意叫骂的文风,是不是也应随着文革的结束而结束呢?如果只是继承了郭沫若的“狗头军师”倒也罢了,您还称呼张春桥为“张老大”,这又是从何说起?从哪个角度、哪个排行,张春桥能算得上“老大”呢?如果张春桥看到这样的定性,他会不会觉得很冤枉呢?
  张先生的文章还说,于会泳“是音乐家却缺少音乐家的风度和气质”——这见仁见智的问题,你说的也许对吧,但特意强调人家“一张大黑脸上长满疙疙瘩瘩”——这是啥意思呢?还说人家“像个拉板车的”——这“拉板车的”又怎么啦?您的文章里,高喊“于大麻子”的地方一共有六七处,难道不可以将这六七个“于大麻子”换成六七个“于会泳”的名字来说事情吗?
  历史,无非就是一些事件的组合体。无论是谁,一生所做的事情,不可能都是尽善的,也不可能都是尽错的。悔不当初的痛苦人人皆有,但岁月不能倒退重新来一次!评论往事,我们应该用一种真诚的态度就事说事,议是论非,绝不应该对当事人进行人格上的侵凌!侮辱性的言词,在伤害了对方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伤害了人文环境。如果这个世界上的人开口言语都带刺的话,这个地球上还能叫人居住吗?
  张先生的文章还说,1967年4月,上海的大街小巷贴满了炮打张春桥的大标语和大字报,您骑自行车上班时只不过停下来稍微看了一会儿,就被人写成“内参”密告上去说,“停下剧本创作,上街看大字报”,“对无产阶级司令部思想动摇”。遭此猜忌,您深沉地喟叹:“这多卑鄙、多可怕啊!”——可今天您这种称呼人的模式一旦蔚然成风,是不是更可怕呢?诚如张先生所言“于会泳服毒自杀”了,如果健在,看到您一口一个“于大麻子”的喊他;如果张春桥梦醒,听到您一口一个“张老大”的叫他;真不知道要做何感想?有鉴于自己在文革中所做的那些事情,只怕他们看了您的文章之后,也同三十年前的张士敏一样,真真是“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啊!曾有报道,一位德国士官挨了外交顾问的酒后谩骂,认为骂得无理,立即上告申诉部门,结果迫使这名施罗德总理的顾问辞了职。此事关乎维权意识、人格尊严和政治文明。可见在一个法制的国度里,保证每一个国民不受窘、不受侮辱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人权。
  当年,张士敏先生对“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可是深恶痛绝的,难道今天不乐意此等情形早日寿终正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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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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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在世,可能总有敢怒不敢言的情形。在张士敏《我参与修改样板戏〈海港〉始末》(见《书屋》2006年第8期)一文中说,学习创作多年,从没有感觉写“样板戏”是如此的费时和艰难。文革初期的那一阵子,天天“泡在上海京剧团里”,“反反复复,没完没了改了又改。每个戏都花好几年,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
  张先生写《海港》的上世纪六十年代,我还是一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正是学文化、喜娱乐的好年纪。可那时不光三国、水浒、西游记在书店里买不到,就是扑克、象棋这些东西在商场里也见不到了,原先柜台上陈列摆设这些物件的地方,全叫“毛选”、“红宝书”给占据了。十五岁参加工作后,厂里一次又一次地给发电影票,叫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去看“样板戏”电影,光看了还不行,还得写观后感交给团支部。只有多看、多写、多交思想体会,才算得上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我们不想多看,还不能不看,纵然有情绪也是“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
  读了张先生的回忆录,方才醒悟到那个年月“样板戏”的作者与观众是一样的遭罪。作为看戏的,艺术欣赏的自由被强制当属不幸;作为编戏的,艺术创作的自由被强制更属不幸!“创作需要的灵感、诗意和激情,在此完全不存在,像木匠打家具,完全根据老板和客户的意见行事,你说长我锯短一些,你说毛糙我刨刨光,就这样磨呀刨呀”的制造着“样板”,“其酸甜苦辣难以言说”。
  不错,三十多年前的非常岁月,大家都是“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的!可三十多年后的昌明时代,我最想问一问张先生的是:当您的文章,给他人造成人格上的轻侮、伤害、不尊重的时候,您的心里会作何感想呢?
  且看这一段描述:“于会泳是山东人,和江青同乡。此人虽说是音乐家却缺少音乐家的风度和气质,一张大黑脸上长满疙疙瘩瘩,像个拉板车的,人们背后喊他于大麻子。这个于大麻子眼里不仅没有徐老三,连张老大也未必放在心上,他直通江青。”
  瞧瞧这些称呼人的用语吧:“张老大”、“徐老三”、“于大麻子”……
  这究竟是在称呼当时的政府官员呢?还是在称呼黑社会里的成员呢?除此之外,文章中还以“头头”、“军师”、“狗头军师”、“哼哈二将”之类明显带有嘲弄、讥讽、甚至谩骂色彩的言词来称述张春桥、李丽芳、徐景贤、绳树珊等文革中的政府官员——用这样的口气说话写文章,合适不合适呢?当年胡适曾告诫文人们“吾辈不当乱骂人,乱骂人实在无益于事”。我们对世事议论风生,其目的只能限于廓清观念上的是非对错,恐怕不应该对当事者构成人格上的诋訾吧?
  张先生的文章说,“张春桥是‘四人帮’的核心人物、狗头军师,”这“狗头军师”的称呼当然不是您的创造,郭沫若的《水调歌头》里便有:“大快人心事∕揪出四人帮∕政治流氓文痞∕狗头军师张”的诗句。问题在于郭沫若的大作写于三十年前,您张士敏的文章写于三十年后,文革期间那种气势汹汹、口诛笔伐、随意叫骂的文风,是不是也应随着文革的结束而结束呢?如果只是继承了郭沫若的“狗头军师”倒也罢了,您还称呼张春桥为“张老大”,这又是从何说起?从哪个角度、哪个排行,张春桥能算得上“老大”呢?如果张春桥看到这样的定性,他会不会觉得很冤枉呢?
  张先生的文章还说,于会泳“是音乐家却缺少音乐家的风度和气质”——这见仁见智的问题,你说的也许对吧,但特意强调人家“一张大黑脸上长满疙疙瘩瘩”——这是啥意思呢?还说人家“像个拉板车的”——这“拉板车的”又怎么啦?您的文章里,高喊“于大麻子”的地方一共有六七处,难道不可以将这六七个“于大麻子”换成六七个“于会泳”的名字来说事情吗?
  历史,无非就是一些事件的组合体。无论是谁,一生所做的事情,不可能都是尽善的,也不可能都是尽错的。悔不当初的痛苦人人皆有,但岁月不能倒退重新来一次!评论往事,我们应该用一种真诚的态度就事说事,议是论非,绝不应该对当事人进行人格上的侵凌!侮辱性的言词,在伤害了对方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伤害了人文环境。如果这个世界上的人开口言语都带刺的话,这个地球上还能叫人居住吗?
  张先生的文章还说,1967年4月,上海的大街小巷贴满了炮打张春桥的大标语和大字报,您骑自行车上班时只不过停下来稍微看了一会儿,就被人写成“内参”密告上去说,“停下剧本创作,上街看大字报”,“对无产阶级司令部思想动摇”。遭此猜忌,您深沉地喟叹:“这多卑鄙、多可怕啊!”——可今天您这种称呼人的模式一旦蔚然成风,是不是更可怕呢?诚如张先生所言“于会泳服毒自杀”了,如果健在,看到您一口一个“于大麻子”的喊他;如果张春桥梦醒,听到您一口一个“张老大”的叫他;真不知道要做何感想?有鉴于自己在文革中所做的那些事情,只怕他们看了您的文章之后,也同三十年前的张士敏一样,真真是“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啊!曾有报道,一位德国士官挨了外交顾问的酒后谩骂,认为骂得无理,立即上告申诉部门,结果迫使这名施罗德总理的顾问辞了职。此事关乎维权意识、人格尊严和政治文明。可见在一个法制的国度里,保证每一个国民不受窘、不受侮辱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人权。
  当年,张士敏先生对“心里不悦嘴里不敢说”可是深恶痛绝的,难道今天不乐意此等情形早日寿终正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