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天理”、“人欲”辨

作者:陈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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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屋》第九期刊文《作家学者化确实不容易》(以下简称“文章”),批评王蒙对宋儒说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解有误。文章引了王蒙先生的话:“宋儒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而且人欲要彻底地灭,这是混账之极的学说……”文章作者先是看到郑也夫先生的一篇评论,对王说感到“震惊”。郑先生十分认真,便向一位“大儒”请教,大儒也很认真,打开“一本本线装书”,引证了朱夫子几段语录,以示王蒙之误;据说这些话在《朱子语类》中“俯拾皆是”。于是文章作者认为“朱熹并没有把天理与人欲说成两个东西,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者的区别十分细微……”还说“天理”里包括了“人欲”,甚至以为“朱熹语涉时弊,更是真正的思想道德建设……”云云。
  这个故事有趣。老朽不才,自从青年时接受了些“新思想”起便一直认定,宋儒的有关伦理道德的这一套(不谈宋儒在形而上方面的学说)于世道人心具有维护封建道统、压抑和戕害人性的作用,流毒所至,绵延未绝。几十年过去,难道原来竟搞错了么?
  这个故事,涉及相互关联的两个问题,一是对这句话怎样理解;二是这类旧礼教思想对社会、对人心起了怎样的作用。我谫陋不学,没有去查“一本本线装书”,只在书架子上找出两三本书来,也抄录几段如下:
  
  须知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1〕(按,“人欲”不在内)
  
  况天理人欲,决不两立。须得全在天理上行,方见人欲消尽。〔2〕
  
  又说:天理、人欲,此长彼必短,此短彼必长。〔3〕
  
  孔子之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人千言万语,只是教人存天理,灭人欲。〔4〕
  
  人欲云者,正天理之反耳。〔5〕
  
  以上几段话,说明朱熹不打“马虎眼”,言之凿凿,说“天理”和“人欲”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是“此长彼短,此短彼长”,“决不两立”的。
  更重要的,还在于这一套道学、封建礼教几百年来所造成的对人的精神和心灵的毒害,任你怎样解释,这才是问题的要害。胡适在1925年写了一篇《戴东原的哲学》长文,借戴震的分析,说宋儒的“天理”、“人欲”之说是“绝对的二元论”,其结果便是“极端地排斥人欲”。接下来,胡适讲了这样一段话:
  
  ……他们以为“去人欲”即是“存天理”的唯一方法。这种排斥人欲的哲学在七八百年中逐渐造成了一个不近人情,冷酷残忍的礼教。戴震是反抗这种排斥人欲的礼教的第一个人。他大声疾呼地喊道:“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乎合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他很大胆地说,“理者,情之不爽失者也”;“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6〕
  
  戴震生于清雍乾年代,对于“理、欲”之辨颇多振聋发聩之语,说“理者,存乎欲者也”〔7〕。“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8〕在吃人的礼教盛行之时,在三百年前即所谓“康乾盛世”之时发此惊人之语,所以胡适才说“戴震是反抗这种排斥人欲的礼教的第一个人”。我认为胡适完全说得对,我这个年龄的人虽然没有赶上近百年前的五四,却深受那个时期反礼教的影响,对于“存天理灭人欲”之类造成的有形无形的祸害,从不作第二种解释。今天王蒙斥“存天理灭人欲”为“混账之极的学说”,有何不可?
  郑也夫先生见于报刊上的许多演讲和文章,颇多卓见,令人佩服;惟于此道,却少了些历史和宏观的深究。
  这篇文章对我也有启发,尤其是文题《作家学者化确实不容易》。不过,且不说作家学者化不容易,当今之世,学者“学者化”又何尝容易?所以,要多读书的劝告,是完全正确的意见。鄙人忝列学界,能不慎欤!
  如今,五四之声式微,“国学热”大盛,祭孔、搞孔子的“标准像”、到处办“孔子学院”,连“大款们”也竞相出高价去高等学府补“国学”的课,等等,不一而足。因怕不认识了今天的时代,故本文亦是因联想有感而发。
  
  注释:
  〔1〕〔2〕〔3〕《宋元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528、1531、1534页。
  〔4〕转引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918页。
  〔5〕〔6〕〔7〕〔8〕《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031~1032、1031~1032、1032、10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