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何谓“霸权主义”?

作者:邓晓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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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近些年来,“霸权主义”这个词在书籍和文章中频频出现,“文化霸权主义”、“西方霸权主义”、“贸易霸权主义“、“话语霸权”、“知识霸权”、“军事霸权”、“金融霸权”……不一而足。然而,到底什么是“霸权”,什么是“霸权主义”,什么意义上的权力或权利才叫做霸权,对这些问题却很少有人过问。这些用语更多地表达了一种情绪化的倾向,一种不满和愤慨,但又说不出什么理由,就说对方是“霸权主义”,几乎相当于一句骂人的话。当然,我并不否认有些权力的确可以恰当地称之为“霸权”或“霸权主义”,尤其是军事霸权和政治霸权,在我们这个仍然奉行“丛林法则”的世界上,“落后就要挨打”、“弱国无外交”的“物竞天择”规律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一切敌不过人家的事都归之于人家在搞“霸权主义”,并由此激发起中国人素来最容易来劲的扶弱锄强的“侠义”之气,这却并不是一种聪明的做法。当年武松在快活林醉打蒋门神,打掉了蒋的霸权,却树立了自己的霸权。他替施恩出口恶气,只不过是因为得了人家的好处,谈不上什么正义之举。《水浒传》以及金庸武侠小说中大量的都是这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式的扁平人物,使人疑心这些人脑子里都灌了水,只凭冲动,不会思考,永远都只配被政客们的机心所利用。我们今天高谈“反对霸权主义”的人,有不少都是看多了金庸小说的人。本文试图对这一概念作一番学理上的分析,严格限定它使用的范围,以免被一些本身有霸权心态的人用来充当自己文过饰非、不讲道理的心理上的支柱。
  
  (二)
  
  “霸权主义”,英文hegemonism,来自于hegemony(支配权、统治权、霸权),源出希腊文ηγεμων(领袖、统帅、向导),原为“走在前面的首领”之义。与此类似,在古汉语里,“霸”字最初意为每月初始之新月,《说文》曰:“霸,月始生霸然也”,由此引申为政治上的“诸侯之长”。郑玄说:“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春秋时期,王道衰,霸道兴,霸与王是相对的,所谓“霸道”是“指国君凭借武力、刑罚、权势等进行统治”,因而又转义为“行事横蛮”,具有了贬义。历史上最后一个以“霸道”自命的是“西楚霸王”项羽,他最终败于标举王道的刘邦之手。儒家以王道为正道,《洪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这样的太平世道与霸道相对,而被描绘为“王道乐土”的理想社会。儒家讲“内圣外王”,没有人讲“内圣外霸”。当然,历代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总是采取“王霸之道杂之”的方式,把儒家的理想和法家的统治术结合起来,并行不悖,否则一个王朝是无法达到稳定的。然而,不论是在士大夫心目中还是在老百姓眼里,霸道总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属于不得已而为之,王道则永远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甚至成为一个歌功颂德、阿谀谄媚的专门用语。不过,对于实有霸权者,人们常默认和容忍其霸道,承认他有资格为之,例如人们常常对某人的行为斥之以“霸道”,但不说皇上的意志和行为“霸道”,因为那是应该的,不可缺少的,叫做“圣旨”、“王法”。只有当一个人有了堪与皇帝争雄的实力时,才敢于将最高权力者斥之为“霸道”,而自命为“王道”。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中国历史上,霸道或霸权主义总是与一定的实力优势、主要是军事力量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的。而军事力量一方面要以经济实力为后盾,另方面又表现为政治权力,但经济力量和政治权力本身还不能称之为霸权,只有加上军事力量才能称之为霸权。例如历史上论经济实力,不论是北宋还是南宋都远远强于北方的蒙古部落,清兵入关时也谈不上什么经济上的优势,只有二十万训练有素的骑兵,靠掳掠来补充军需。至于政治权力如果没有一定的军事力量作保障,那就不过是一个虚名,如同春秋战国时期的周天子。这早已是传统中国政治圈中的常识,毛泽东将它总结为一句话:“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反过来,这一点一经成立,则经济和政治也都有可能成为霸权主义的直接体现。例如在传统社会中,经济上的弱国也不可能成为军事上的强国,所以一个贤明的君主必须“富国强兵”、“高筑墙、广积粮、缓称霸”,才能最终达到称霸天下的目的。而有了经济和军事上的雄厚实力,在政治上也就可以先声夺人甚至蛮不讲理,拥有了予夺生杀的大权。否则就只能“韬光养晦”和俯首称臣了。总而言之,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就是无数的人在各种不同层次上争当霸主的历史,公理和正义都只不过是霸权主义的遮羞布,这也造成了我们今天看待任何事情都习惯于用权力斗争的眼光来分析问题的思维定式。
  的确,这种思维方式也并不是中国人所独有,西方自古以来也有霸权思维的一个粗大的传统。希波战争中,希腊联军击败了拥有雄厚军事实力的波斯霸权,随之而来的就是以雅典为霸主的提洛同盟,再接着是连绵二十多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即雅典和斯巴达两败俱伤的争霸战。不过,西方霸权思维在罗马时代晚期以及中世纪基督教世界中却有了某种微妙的变化,这就是加入了一种不同于世俗霸权争夺的超验正义的原则。早期基督教并不是靠军事实力和政治经济力量而登上意识形态宝座的,它虽然屡遭迫害,甚至从肉体上被大量消灭,却反而日益深入人心。从教义上说,基督教与世无争,“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现实社会是一个没有正义的霸权世界,只有来世才是上帝的正义审判的世界。所以基督教徒在掌握霸权的人对他们残酷迫害时并不反抗,而是表现出罕有的忍耐和顺从,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正义只在天上,他们只聆听上帝的声音。到公元四世纪君士坦丁大帝将基督教立为国教,实际上并不是迫于基督教的军事力量,也不是经济和政治上的妥协,而只是为了笼络人心。公元325年,君士坦丁召开尼西亚宗教大会,罢斥了阿里安派(阿里乌斯主义)关于基督具有人性的异端之说,表明基督教正统教义正式地把正义的绝对标准从世俗人间剥离出来,置于超越世俗之上的天国,任何现实的人哪怕是皇帝都不能僭越。从此以后,西方历史中虽然仍然免不了霸权纷争,但任何霸权都无权自命为绝对正义,因而都有一层无形的力量在对世俗力量加以制约。“君权神授”的桂冠不是皇帝能够自行加冕的,而是要由代表另一势力的神职人员来承认并施行仪式,而这一势力并无一兵一卒,全凭精神上的号召力。
  当然,这并不否认西方教权与俗权之争后面仍然隐含有世俗利益和权力的争夺,在世俗社会中,任何一种力量,哪怕是宗教的精神上的控制力,一旦成形都免不了卷入世俗政治和经济的关系。而当教会卷入世俗利益太深时,宗教改革的呼声就越来越强了。但不管怎样,相对于世俗权力而言,教会毕竟代表一种精神力量而不是物质力量,而这种精神力量之强大,有时竟然会盖过物质力量甚至军事力量。1075年,教皇格里哥利七世由君权神授问题与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发生冲突,皇帝宣布废黜教皇,教皇则宣布破门律,将皇帝驱逐出教,导致皇帝众叛亲离,不得不于1077年亲自到意大利谢罪,在教皇门外雪地里跪求三天,才获准恢复教籍。这一事件充分表明,哪怕在中世纪那样野蛮的时期,西方社会单凭军事武力来达到政治统治也往往是行不通的,军事霸权有时要服从某种意识形态的抽象正义原则。由于这一点,西方传统文化中除了仍然具有霸权主义的显性要素外,还有一种超越霸权主义的倾向,它在中世纪主要是体现为基督教的超验正义,而在近代则体现为某些人类普世价值。因而像中国历史中那种占主导地位的“成王败寇”的现实法则,在西方要淡得多。虽然中国也有“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一说,帝王也害怕在历史上留下骂名,但他们通常可以运用自己对意识形态和知识分子的控制力,以隐瞒真相、篡改历史的方式逃避这一结局,士大夫们在这方面更多地成为了共谋,自身加入政治霸权中为虎作伥。西方基督教会和后来的大学独立的近代学术体制则形成了一个置身于权力范围之外的价值评价体系,由世俗皇帝一手遮天的情况在西方基本上不可能发生。这就造成了西方人在看待社会历史和政治关系时有可能淡化霸权思维的色彩,而从客观的公正、永恒正义的标准来对事物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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