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孙中山的公仆意识

作者:黄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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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统、总长、官吏是什么?孙中山一言以蔽之:“公仆”。人民是主人,总统及各级官吏都是人民的公仆。1906年12月,在《民报》召开的创立周年庆祝大会上,孙中山发表演说时明确表示:“平等自由原是国民的权利,但官吏确是国民公仆。”
  孙中山经常宣传民主思想,在演讲时常借用比喻手法,将自己及官吏们比做人民的车夫、木匠、裁缝、厨子、医生等。当有言论针对人民知识程度低,提出中国不适于民主政治时,孙中山再借譬喻说:“譬如坐汽车的与开汽车的,坐汽车的是主人,他有的是权,不必有能,他只要说得出要到的地方,就可以到要到的地方,不必知道汽车如何开法;开汽车的是雇员,他有的是能,他能摇动机关左右进退迟速行止,但是他并没有开到哪里的权。行使坐车人的权,取用开车人的能,汽车便会很顺利地到目的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只要能指出一个目标来,像坐汽车的一般。至于如何做法,自有有技能各种专门人才在……”
  孙中山不是只把“民主”放在口头上。在担任临时大总统期间,曾有一位扬州老人来总统府找他。孙中山得知后马上接见,那位老人一见到他就赶紧跪下磕头,孙中山将老人扶起与他握手说:“总统在职一天,就是国家的公仆,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谈话后,孙中山亲自将老人送出总统府,老人激动地说:“今天我总算见到民主了。”
  孙中山把“民”放在第一位,早在同盟会成立之时,他将以“民”为主体的“三民主义”,作为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及社会理想。“三民主义”即民有、民治、民享。
  要想深入地理解孙中山的“公仆”意识,我们需要来看一下他与基督教的关系,因为在四十年的革命生涯中,孙中山始终与基督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孙中山十二岁时,就跟从美国传教士克尔学习英文。十四岁那年,他跟随母亲至檀香山,开始正式系统地接受西方教育。从1879至1892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和香港所受十四年学校教育中,除中央书院外,均属于教会主办的学校。在香港拔萃书院就读期间,孙中山接受洗礼。1886年,毕业后,他曾一度想攻读神学,献身传教事业。无奈当时香港与广州均未开设神学院,后在喜嘉里牧师推荐下,入广州博济医院读医科。1887年,再转入何启在伦敦布道会协助下创办的香港西医学院。
  据庄政在《国民革命与洪门会党》一书所记:兴中会成立时,孙中山“率先宣誓,将左手置于开卷的《圣经》上,高举右手,恳求上帝明鉴,以示矢志革命,卒底于成”。
  辛亥革命成功后,卢祺沃牧师的父亲要为孙中山设宴,他谦辞再三,提议只吃一碗面,并谢饭祷告说:“革命之成功,乃在仰赖上帝之恩助。”在北京基督教欢迎会上,孙中山再次将荣耀归给上帝:“兄弟数年前,提倡革命,奔走呼号,始终如一,而知革命之真理者,大半由教会所得来。今日中华民国成立,非兄弟之力,乃教会之功。”
  临终前一日,孙中山还自证他是基督徒:“我是基督徒,上帝派我为我国人民去同罪恶奋斗,耶稣是革命家,我也一样。”
  像孙中山这样一个从小接受基督教的洗礼,在各种基督教活动长期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基督徒,他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宗教感情,是建立在《圣经》的话语上,不会轻易改变的。他听从《圣经》话语,效法耶稣,既是革命家又做人民“公仆”。
  《圣经》记载耶稣曾为他的门徒洗脚,来教导门徒们,领袖是一个谦卑服侍人的角色。因为当时想做头的愿望一直困扰着众门徒,耶稣想让他们看到:渴望为头,渴望凌驾于别人之上的想法与自己的心意是何等格格不入。在《马太福音》中,耶稣教导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做你们的佣人;谁愿为首,就必做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此外,在另三卷福音书中,亦可找到类似的教导。
  孙中山曾自称“我不属于教堂的基督教徒,但属于耶稣的基督教徒”。他的确活出了基督的样式,既是一位伟大的革命家,又是一位为民服务、为民牺牲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