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高教收费政策不宜大动

作者:裴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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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择的艰难
  
  较长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对高校扩招和收费政策颇多微词,可谓众说纷纭,反对之声不绝于耳。现在,已到评估这项公共政策的时候了。
  首先,我并不同意“教育产业化”(以商业经营为价值指导)的总体定位,不同意将公益性很强的教育办成惟利是求的商业性操作模式。但是,我们必须面对严峻的现实国情:人多底薄经济太差、教育整体水平太弱,资金缺口巨大。“希望工程”历时二十年,所募助教善款仅二十亿(只够修三公里地铁)。因此,中国教育的发展只能筑基于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没有经济的实质支撑,仅靠道德的呼喊,无论如何是空洞乏力的。
  要求政府拿出办教育的所有经费,视教育为慈善,这一思路仍走在“万能政府”的老路上,以为政府能够解决一切,能够包办一切。教育确实不能产业化,但也无法慈善化,尤其高等教育,不可能再搞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的包办制。实事求是地说,接受高等教育毕竟是个人追求发展的一种需要。在普遍贫弱的现实国情下,要求完全由政府或社会承担高等教育费用,是不现实的。而且,政府或社会从哪来钱?当然,政府应该削减政费军费、削减基建投资、增大教育投入。这些年,政府投入较低确为事实,2005年教育总支出不足四千亿,仅占GDP总额百分之二点一六,低于2004年百分之二点七九与2002年的百分之三点四一。世界各国均值百分之五点二,高收入国家在百分之五点五以上,低收入国家平均也达百分之三点六,中国人均财政教育经费仅相当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倒数第八位〔1〕。但是,政府再加大投入、再怎么从其他地方挪补也是有限度的,较之教育经费之大缺口,也是一下子填不满的,这是必须承认的事实,即现实国情。
  就是中小学初级教育,1990年代的十年间,全国对农民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和各种“教育集资”,最保守的估计也在一千五百亿元。没了这一笔钱,连中小学教育都撑不下来的。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说:“2006年以前,我们的义务教育没有成为公共财政保障的教育,财政只保障一半,有一半要靠社会筹措。”〔2〕
  就是相对富裕的东部沿海地区,各地政府仍无力承担教育所需全部资金,托举不起这只大盘。相对富裕省、县能够保证辖境内九年义务制教育所需经费,已经阿弥陀佛了。吃饭生存、发展经济、医疗保健、教育投资……谁都重要,谁都要钱,谁都得带着拽着,款额又只有这一点,蛋糕本身就小,不考虑现实平衡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必须承认,任何选择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来自理想与现实的双重掣肘,任何稍有偏重的选择都会遭到其他方面的谴责,都会听到“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的各种诉求,而不同时期有所偏重又是无法避免的。
  更重要的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我国用于教育的公共开支尚不足世界教育开支总量的百分之三。再据1990年代末统计,我国各类在校生为二亿八千三百一十六万,约占世界受教育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2006年3月3日,教育部长周济在人大会议期间记者招待会上说:解决了百分之九十五学龄人口的义务教育。必须承认:我们是在以极其微弱的财力承办全球规模最大的教育,其中艰难可想而知。研究者指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有效地使用公共教育开支,同时必须鼓励增加私人和社会的教育投资。国家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所有的教育和受教育人口大包大揽。”而且根据发展中国家教育投资的社会收益率,小学教育为百分之二十七,初高中为百分之十六,大学为百分之十三,因此“作为人口众多的最大发展中国家,我国政府必须全额资助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大学教育理应增加私人投资。”〔2〕再以小学与高校生均经费投入来看,1998年小学生人均经费三百七十点七九元,高校生人均经费则为六千七百七十五点一九元,相差十八点三倍。此前差距还要大〔3〕。再说大学生,上海财大生人均经费一万五千元/年,北大生人均经费两万五千元/年,学生所缴纳每年五千元学费,只是负担了三分之一至五分之一〔5〕。显然,以国家目前财力,实在无法包办高等教育。按目前执行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五”,正规院校(尤其重点高校)大致控制在这一比例之内。
  还有一则资料。清华、上海交大、浙大,1991年总经费仅为一至一点五亿元,而同期美国康乃尔大学六点八六亿美元,麻省理工十四点零二亿美元,伯克利加州大学七点七亿美元。世界一流大学的经费是我国名牌大学的六十倍之巨。仅仅一所麻省理工所拥有的经费就是我国1991年三十六所委属高校总经费的六倍〔6〕。
  据最新资料,目前全国教育部属七十二所院校总负债三百六十亿元,平均每所部属院校负债五亿。之所以欠债如此之高,原因即在于高校招生规模急遽扩大,从十年前招生不足百万发展到目前五百万/年。全国大学也从十年前的一千所左右发展到今天的两千所〔7〕。
  众所周知,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不可能没有一点负面效应,尤其在“没钱也要办事”(或钱少也要办事)的中国,任何政策选择都是十分艰难的。关键在于利弊相权之下的理性权重与科学把握,在于各种因素之间尽可能的精准调配。优先发展高教的思路,既因较之中教小教,高教总盘子最小,所需资金绝对数最少,更为关键的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如果教育界龙头老大高校教师的收入持平于中小学教员,那么知识的优越性便无从体现,社会成员自觉追求知识化就会失去现实激励。毕竟,高校教师所需知识积累量要大大超出中小学教师。
  
  二、高教收费的可行性
  
  2006年3月4日,北大张维迎教授在某一内部研讨会上说:“我过去讲过一句话,也是挨骂最多一句——为什么穷人上不起大学,因为学费太低。什么意思?世行研究,欧洲也研究,我们用低学费的办法都是补贴,但不是补给穷人。我们如果规定学费多少用于穷人助学金,这一问题就可以很好的解决。不要按计划经济统一的标准,就像病人,有钱人和没有钱的人看一个医生,这样是走不通的。”张维迎的意思是用高收费之策进行贫富调节,使学校补贴真正的贫困生,而不是通过降低学费这一普惠制使非贫困生均沾利益,致使学校失去补助贫困生的能力。降低学费,学校失去财政能力,不仅无助于救助贫困生,而且教学质量必然下降——优秀师资外流。
  据统计,全国高校生均学费1989年为两百元左右,1995年八百元左右,近年四千至五千元左右,十八年间确实上涨了二十至二十五倍〔8〕。同期职工工资从两百元以下涨至二千至三千元左右,当然职级、行业、地区之间的差距很大,但十八年间全国职工收入增幅至少在十五倍左右,农民平均收入达不到十五倍。从这一角度,学费涨幅高于收入涨幅,存在相对的不合理性。但这一倾斜性收费政策,即通过高中、高校收费,引导国民收入汇聚教育,从整体上支持教育发展,真正体现了教育优先的发展思路。
  中国高校为什么不能合理吸纳社会资金?为什么不能执行“谁得益谁支付”的原则?更重要的是:如果以慈善性代替价值规律,便会打破目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价值理念与现实平衡,便会重见那一系列熟悉之至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旧弊旧症。至于城乡贫困家庭子弟无力缴纳学费,则可通过各种补助性质的“绿色通道”予以解决,总不能在收费政策比照“缺口效应”——以最低收入者为基准。因为少数贫困家庭无力纳费,便从整体上否定收费政策或指责收费过高,实际上是破坏整体平衡,否定“教育优先”。所谓“优先”,其实质就在于必须保证经费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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