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恶人张大户

作者:石定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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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金莲死得很难看,不管人们写了多少文章和搞了多少花样为这女子翻案,至今仍然不会有哪个华裔女性会自喻为潘金莲,也不会有人拿着潘金莲三个字当高帽子送。不过如果人们愿意感同身受潘金莲,就会发现虽然她解决与武大的婚姻问题的手段很不高明,但在那个年代似乎也难找到一个既符合风化礼教、又能有效终结苦海的办法。私奔?想想那个为丈夫守了十八年活寡的王宝钏,我们对她这一稀里糊涂做法的高调炒作就证明这一着也不会让这潘姓妮子被见容。学习今天还被一些男性奉为至善至明的策略:维持家中红旗和外面彩旗同时飘扬?武大不同意了,因为武二叔叔已经来到清河衙门了,就是武大愿意也不行,我们很多游戏规则是为男性设计的,女性不能这样玩。所以在潘金莲那个时代,没有妇联为她撑腰,没有法律救助能帮她独立,又没有一点好的武功可以走进绿林,还偏偏不甘心守着枕边一个既无外在美也无内在美的男人过一生,不像她那样做还能如何?我们今天吟诵唐琬的《钗头凤》,翻读朱淑真的《断肠集》,可以尽情满足审美需求,但那些字里行间的无奈和痛苦是没有人愿意真正承受的。
  从《金瓶梅》里看,潘金莲的人生之所以会这么一塌糊涂和一个姓张的人有很大关系。没有这位姓张的,潘金莲不见得会嫁给武大这么个人。不嫁给武大这么个人,潘金莲不会那么守不住妇道,至少有那贼心也没那贼胆,就不会惹出人命案来。所以,这笔账最后要算到这位姓张的身上来。
  姓张的这人在《金瓶梅》和《水浒传》都是在交代武大和潘金莲姻缘时作为药引子各使了一回,两书的作者没怎么肯把笔墨花在他身上。不过,和《水浒传》一书相比(这人在该书中连姓名都无,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详见《水浒全传》第二十四回),在《金瓶梅》中,他还算是有了个姓氏,名字仍不详。大户相当于一个表示尊敬的title,指这一张姓人物虽无官无职,但有钱(“有万贯家产,百间房屋”),比如今天老板一词的社会交际功能一样,能表示在一定圈里相互的尊重,也是对被称呼人经济实力的一种介绍。在《水浒传》一书中,这人造的孽要少点:“……(大户由于不能勾引得手)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在《金瓶梅》一书中,他就多占了几行,而且显然比《水浒全传》中的更坏。据《金瓶梅》一书,张大户时已年过六旬,却无子女。张太太很厉害,不但丈夫不能娶小生养,连家中的使女但凡长得清秀点都不肯用。这不免让张大户很沮丧,书中交代:“只因大户时常拍胸叹气道‘我许大年纪,又无儿女,虽有几贯家财,终合大用。’”这样的话说多了,太太也不忍了。依照当时习俗,当太太的如未生养,丈夫娶妾大有人在。余氏大概觉得有点理亏,为了向丈夫表示安抚,便请了媒人买了两个使女,早晚习学弹唱,服侍大户。潘金莲就是这两个中的一个。潘金莲进张府是使女身份,当年也不过十五岁。不过潘金莲自九岁就被生母卖到大户人家习学弹唱,书中说她“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红针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子衫,做张做致,乔模乔样”。那么到十五岁就更多些心眼,也更多些娇美了。
  随着中唐以后城市化的进程,带动市井平民文化发达兴旺。从那时起,市民商务活动中心就在一种叫瓦子(又叫瓦市)的地方进行(所谓瓦子或瓦市相当于今天的综合贸易市场,游人看客来来往往,来时如同瓦合,散时如同瓦解,因此得名)。在瓦市中设有勾栏,即四周用栏杆围起的演出专门地点,也叫做乐棚。当时的艺人也越来越凸现其专业性,有专门玩杂耍的专门说书的,还有专门演唱的。到宋朝时,演唱就可分好几种,有“小唱”、“嘌唱”、“弹唱”等等。有两种人会买些穷人家小孩在家调教,成为家里的文艺演出队,因为中产人家不屑去瓦市勾栏和人家挤进挤出,被臭脚臭汗的味道熏死,有些学问的文人也要喜欢有些格调。买唱曲的在家是当时一种风气,就像咱们很多人有了闲钱会买电视、DVD或卡拉OK在家自娱自乐一样。潘金莲进张家就是做这种使女,不做家务粗活,是专门给主人唱曲弹琵琶、哄主人开心的家庭娱乐DJ。这种使女往往被主人收房,未被收房就在成年后被主人放出择嫁。但女主人余氏不容张大户下手,直到潘十八岁那年,一天,余氏去赴一个邻居的饭局,一顿饭的功夫,潘金莲就被张大户收用了。可是她的苦日子也就此开始,在此之前余氏对这个使女甚是抬举(“与他金银首饰装束身子”等等)。但知道自己老公和潘金莲有那么一回事后,她就翻了脸,将怨气、妒气都撒在处于弱势地位的潘使女身上(“与大户嚷骂了数日,将金莲百般苦打”)。张大户见了很心疼,只好倒赔些房奁忍痛将潘嫁了武大。
  张大户为潘金莲安排这段婚姻时,如意算盘打得很好:三方都是受益方,而且三方都相对能在各自最匮乏的方面获得最大受益,为这段三角关系持续提供了保证。事实上,在某种层面上看来的确如此。
  潘金莲无论从情感需求还是生存需要都要一个丈夫,一个家,可以名正言顺逃脱张太太的虐待。张家呆不下去了,回到生母身边不知又会被卖往哪里,出嫁是潘金莲最好的出路。她幼年丧父,又被生母两次卖掉,亲情于她是“稀缺资源”,所以她渴望有个自己的家,得到护佑,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她的生活能有保障。
  武大本是个婚姻困难户,无貌(绰号三寸丁谷树皮)、无才(虽然会蒸馒头,但按今天人力资源师的眼光看,如果找工作,他不能进人才市场,只能进劳务市场)、无钱(卖馒头的本钱都折了)、无房(住的是张大户家的房子,以劳务抵房租),还无情趣(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喝酒)。现在不但娶到老婆,还是二九佳人(比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只大六岁),长得漂亮还有才艺,堪称尤物。更妙的是,这个老婆还是真正的财神婆,她带来陪嫁,还有以后张大户不断的接济,有这等好事,他也应该满意了。我想他听到张大户提亲时除说了表示“我愿意”一类的话,还对张大户说了很多感激的话。
  张大户当然是最大的受益者。第一,悍妻没有理由再发作,他的耳边清静了;第二,潘金莲其实离他不远,就住在他临街的房子里,见面很方便,省了他时间气力;第三,搭上一些钱财就把武大这样一个孱头搞定,等于敲定一桩买卖。张挑中了武大不是因为他长得难看,而是看中武大的性格窝囊。张对武大那么帮衬,因为名义上潘金莲嫁给了张家房客武大,实际上是被寄放到武大屋里,人还是他张大户的。武大拿了人家银子也就谈不上什么骨气,明明晓得张大户和自己妻子不干净,却也会讨乖巧,一味装聋作哑,主动回避,直到张大户过世,这段孽缘才算了结。
  张大户这样做很不地道,他利用潘金莲当时的无知和无助,武大的困窘、贪心和外表丑陋,安排下这么一段令当事人很快就会觉得并无愉悦可言、只有羞辱和不堪的婚事,为后来的悲剧、丑剧播下种子。
  看过《红楼梦》或《金瓶梅》的读者往往会有一个错觉,以为古时的汉族男子和今天北非沙漠上的贝都因男子一样,个个都尽享齐人之福。其实,一夫一妻制实际上并未因纳妾习俗的存在而边缘化,经典的家庭观或婚姻观仍然认为一夫一妻是合乎天理的。“妻”这个字在古文从女从贵,潘光旦先生说贵在这里指有意义,《说文》中这样解释:妻者,妇与夫齐者也。我引用这些不是想扮演风化警察在这里对张大户做什么道学层面的批评,只是想说张大户年轻气盛时都忍得住,能自觉遵守主流的婚姻价值,到老了竟敢和老婆叫回板,可能还不只是因为想要孩子或被潘金莲迷住了。他活到六十多了,这个年纪的人一般来说真的没什么造反精神了,他这些年来在余氏监督下都过了,实践了和老婆一起“慢慢变老”,怎么现在就不能再这么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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