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改革的而立之年

作者:曹东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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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08年注定是一个能够让人浮想联翩的年份,中国的改革步入了而立之年。
  执政党的正式文献将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发起的改革定位为一次伟大的“历史转折”、一场新的“革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就叫做《我们把改革当作一种革命》,其时正值改革从农村转向城市,小平言道:
  
  中国现在发生的变化主要是从1978年底开始的,我指的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那次全会总结了历史经验,决定了一系列拨乱反正的政策。其实,拨乱反正在1975年就开始了。那时我主持中央党政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整顿措施,每整顿一项就立即见效,非常见效。这些整顿实际上是同“文化大革命”唱反调,触怒了“四人帮”。他们又一次把我轰下了台。粉碎“四人帮”以后还有两年徘徊,因为当时中央主要领导人搞“两个凡是”,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才真正发生变化,到现在快六年了。这六年来发生的变化,确实比预料的要好。我们首先解决农村政策问题,搞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多种经营,提倡科学种田,农民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这些政策很见效,三年农村就发生了显著变化。1978年开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过几天我们要开十二届三中全会,这将是一次很有特色的全会。前一次三中全会重点在农村改革,这一次三中全会则要转到城市改革,包括工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改革,可以说是全面的改革……虽然城市改革比农村复杂,但是有了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我们对城市改革很有信心。农村改革三年见效,城市改革时间要长一些,三年五载也会见效。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公布后,人们就会看到我们全面改革的雄心壮志。我们把改革当作一种革命,当然不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革命。
  
  把改革解读为一种特殊的革命,这是在虽然已经进入1980年代,但意识形态领域浓厚的革命学说仍在流行时的习惯说法。表面看,这场改革的发起者是党内一群曾经靠边站或被迫害的官员群体的创举,实际上,这场改革完全是一种僵化的全权计划体制走到尽头的必然转向,是一列疯狂的火车在即将出轨一瞬的戛然而止,而这种转向和停顿背后的民意支撑,在“文革”后期就已多次爆炸性地展示其强大力量——比如1976年的“四五运动”。
  改革是政治系统的一种变迁方式,往往是自上而下的,以从根本上更好地巩固政权为要旨;革命也是政治系统变迁的可选择路径之一,往往是自下而上的,以推翻既存秩序为目的。改革的目的之一恰是为了防范社会的剧烈革命。而之所以会出现革命的征兆,是由于既有政治系统中政权合法性的消蚀。合法性是任何形式的政权都必须时刻放在心上的一个要件,它是执政者进行统治的合法权利,以及这种权利在人们内心的一种心理认同。当一个国家的大多数人对其执政集团合法性本身产生动摇时,各种麻烦就来了。在现代国家制度中,合法性的取得与执政时间的长短、与历史资源的直接联系已然松弛,在政治游戏的现代规则中,不思进取,坐吃政治资本的“原始股”而永续分红是不可想象的。现代国家中执政集团的合法性主要在于政治结构是否具有普遍的代表性,以及执政集团是否能够展示良好的政绩——这主要体现在提供安全保障、确保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维护公民权利等等。合法性基础越稳固,则所需要的高压手段等就越少。
  任何改革者都不是天使,当然有自己的筹算。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改革。从经济学的公共选择学派或新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说,那就是改革者、政治家采取行动的目的是实现效用的最大化。他们有理性,有自己的偏好——偏好更多而不是更少的权力,偏好继续执政而不是失去政权,偏好连续当选而不是选举失败,偏好发挥影响而不是无足轻重。政治家、改革者为了永续巩固自己的权力,必须重视公民的利益。即便在第三世界的一些没有完善选举制度的国家,他们也要为了安全需要(防止革命和暴乱)而不断满足人民的欲求,警惕合法性危机。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中国的执政党在“文革”后期,显然遭遇了严重的合法性危机,面临着忧患频仍的严峻局面。就政治结构的代表性而言,表面看来是经由大鸣、大放、大字报实现了一场大民主,实现了造反夺权,实际不过是更高权力导演的玩偶剧。在二十几年的经济实践中,又长期无法使自己的人民摆脱贫困,1973年6月,周恩来总理重返延安,看到老乡们家徒四壁,他十分沉重地垂泪自责。
  1978年那一场改革就是在这样一个历史和逻辑的起点上起步的,在自下而上的不满与自上而下的改革动机恰巧对冲的时刻,开始了这场可称之为顺天应人的伟大历史转折。如此理解,也可说是改革及时地化解了一场潜在的危机。
  
  (二)
  
  相比于其他国家,我们的危机感与转折意识虽已迟缓,但毕竟是觉醒过来了。改革在经济上的成效迅速修复了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特别是改革的前十年中几乎是完全的帕累托改进,这里需要注意三点: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大幅提高。无论从收入的绝对数还是相对指数来看,抑或通过观测描绘居民消费结构而间接体现居民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来看,三十年来城乡居民的纯收入都呈上升态势、生活水平也在显著提高。这表明,改革对于促进城乡居民各自财富积累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正面影响。第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农村居民。第三,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几个时间拐点:在1978-1985年间,农村改革极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高度重视也导致农民增收幅度较大,城乡收入差距直线下降,城乡居民收入比一度降至两倍以下,呈弥合趋势;1984年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启动,经济发动机的中心重新回归到城镇,直到1994年,这十年间城乡差距再次逐年拉大,在这期间粮食产量先跌再涨,但由于政府的反调节行为而使得粮价即便上涨也未能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1994-1997年三年间,中央政府采取高强度宏观调控措施促使经济软着陆,通胀率从两位数降至一位数,与此同时出台了不顾及政府财政支出能力的保护价政策,即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尽管这一高强度的保护性政策使得粮食系统政策性财政挂账逾千亿元,但农民的确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收入增长,城乡差距再度呈缓慢下降态势;1997年以后,运行了三年的保护价政策的效率急转直下,政府对农民的贴补由于经过价格传导机制进行,被层层盘剥后无法直接收到效果,而此时政府的重心又放到国有企业改革与金融危机的防范上,因此三农问题暂时搁置,几年下来,城乡差距又扩大到改革开放前的状态;2004年以来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在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方面诚然贡献卓著,但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这就是改革中内生出的风险,经济的变革和不均衡的发展更强地激发了人们的焦躁情绪。人们对未来不断上升的预期永无餍足,理想与现实间的缺口正在张大。但这种风险并不是最大的。最大的是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后所带来的种种负面效应。改革在经济上颠覆着传统的社会结构,它日益把一个传统社会推入现代化的嬗变轨道。而因袭于旧的政治体制的权力运作在形势稍好时便生产出某些新的特权阶层和特权行业,他们依靠权力来攫取经济领域新增的产出。这是改革中的最大缺失,究其原因,也正是由于对旧体制改革的滞后和不彻底。改变这种局面,非有“壮士断腕”之决心不能为之。
  要实现财富的极大涌流,必须依靠市场;市场来了,必然要求法治。但是需要看到的是,市场过程尽管能够促动法治精神的萌发,但并不必然能够内生出法治,因此需要规则、制度的建构,需要宪政运动的保驾护航。思想言论领域的宽容、开放、自由和公共政治领域的民主、公开、透明对法治环境的形成至为重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甚至非法行为,与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有着显著的相关性,同时也极大地影响民众对于市场化改革的评价。近年来社会上存在的反市场化倾向的背后,其实是对分配领域中出现的失范和非法现象表达的强烈不满。不排除社会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仇富”意识,但人们对于改革后因脑体劳动差别而导致的财富分层的怨气并不大,而对凭借历史禀赋特别是转轨时期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导致的财富和利益格局的变动深恶痛绝,“仇腐”远甚于“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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