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何分轩轾?

作者:韩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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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屋》杂志今年第一期有一篇谈书法的文章《书法艺术与心灵自由》。读后有些想法,仅供商榷。先摘录原文:“书法艺术是中国艺术中‘艺术中的艺术’”,“可以说中国的视觉艺术——绘画、雕塑、舞蹈无不以书法为造型基础”。
  为了进一步地说明这一点,该文中又有如下一段:
  
  任何视觉艺术都是空间性的,因为艺术的中介物都占据空间,但书法之不同于一般视觉艺术在于它还具有时间性。一个绘画或雕塑作品的完成固然需要时间,但一个完整的绘画或雕塑作品是它的整体性进入你的眼帘,没有如音乐那样有一个时间的开始和结束;一个音乐作品不是指写在纸上的音符,而是通过乐器演奏出的声音,但声音是随着时间发生并消失,并不像绘画那样留下痕迹。但书法艺术既有绘画的空间性又有音乐的时间性,一件书法作品是由一连串的汉字组成,欣赏书法就需要像欣赏音乐那样有一个开始和结束,这是它的时间性;而它又比音乐多了空间性,就是它的过程是以可见的线条来完成,而线条是在纸上的空间表达出来的,不是如声音那样会在空间中消失。书法艺术这种独具的空间性与时间性的结合就使书法的表现力超越了空间性的绘画和时间性的音乐的表现力。
  
  大意是说:绘画作为视觉艺术是“空间性”的,而同是视觉艺术的书法即具有“空间性”与“时间性”。为何有此差别?是因为“一件书法作品是由一连串的汉字组成,欣赏书法就需要像欣赏音乐那样有一个开始和结束,这是它的时间性;而它又比音乐多了空间性,就是它的过程是以可见的线条来完成,而线条是在纸上的空间表达出来的,不是如声音那样会在空间中消失”。
  从整体叙述来看,似乎该文作者将“空间”与“时间”看成是彼此孤立的了,也就是说空间就是空间,时间就是时间。果真如是么?且引两句成语。
  一句与音乐有关,“绕梁三日”。这话是描述声音之美,给人印象至深。既然“声音是随着时间发生并消失”,为何还能绕梁三日?这表明声音还没消失。为何没有消失?因为听声类形(如《琵琶行》之“大珠小珠”“银瓶乍破”),因其萦绕在人的记忆里之故,这“类形”不亦是“空间性”?“三日”当然是“时间性”了。
  再一句与绘画有关,即“元气淋漓”。此出自杜甫《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一诗中,原句为“元气淋漓障犹湿”。“元气”是天地自然之气,亦即画障中显露出的充沛之气,它既为杜甫感到看到,当然是“空间性”;可这“元气”又在连绵不断地“淋漓”着,这不亦即“时间性”?
  《庄子》中有一句话:“留动而生物。”意思是说天地万物之生成莫不基于“留动”。“留”是停留、静止(空间性),“动”是变化、运动(时间性)。静是相对的,动是绝对的。两者又是合二而一,即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时中有空,空中有时。静、动、时、空互为因果相互转化。“留动而生物”,艺术亦为物,以《庄子》的“留动观”审视艺术亦如是。
  还应提到的一点,是艺术作品的最后完成均有赖于观众或听众的参与,有赖于观众或听众的生活经验以及欣赏活动中的“通感”。这就出现了两种动、静、时、空。一是物理上的;一是意识中的。
  比如绘画,它只能描摹具象的某一刹那的静止状态,这是物理上的空间存在。可是它又能够调动起人们的情感和想象,从而产生出意识中的时间延伸,如画中的柳树能唤起人们的柳条正在反复摆动的感觉。这就是由见(空间)而感(时间),也就是画中有诗。
  语言的诗,是由不同的概念、比、兴交互组成,在表述上有时间的延续性,这是物理上的时间存在。可是它能调动人的“通感”及生活经验,从而使之如睹其状,产生出意识中的空间。这就是由感(时间)而见(空间),也就是诗中有画。
  艺术门类不同,其体现从物理上到意识中的时、空、动、静之相互转化各有其自身特点,如音乐是旋律(动)与节拍(静),书法是气(空间)与势(时间),绘画是形(空间)与神(时间)。
  该文谓“可以说中国的视觉艺术——绘画、雕塑、舞蹈无不以书法为造型基础”。这似乎说得有点绝对了。且举一例,唐代大书家张旭,世号张颠又称草圣,“旭自言始见公主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意。观公孙大娘舞剑器,得其神。”(《中国美术家人名辞典》)。恰恰相反,张旭的书法之笔法与神是得之于音乐与舞蹈。
  俗云“书法入画”,似乎是绘画“以书法为造型基础”的佐证了。可蒋士铨题郑板桥画兰诗云:“板桥作字如写兰,波磔奇古形翩翻;板桥写兰如作字,秀叶疏花见姿致。”他从郑板桥的书画里既看到了作画间以书法(书法入画);也看到了作书间以画法。
  “书法入画”也好,蒋士铨的诗也好,只能从两相互补的角度去理解。如从实践看就不这么简单了。单就线条来说,虽然两者都追求线的“意味”,可书法是由形(结体)而求线之美,绘画是由线而求形之美。着眼点不同,其切入之途径也不同。世上固然有书画皆佳的书画家,但更多的是书佳而画不佳的书家或画佳而书不佳的画家。此现象无足怪,盖因“方圆画不俱成,左右视不并见”也。
  古有“理一分殊”之说,所谓“理一”,就是说天下只有一理,或谓之共同规律。再具体一点说就是动、静、时、空之理。而“分殊”则是天下万物各以其自身形态遵循与体现这共同之理。就这意义上来说,艺术也是万物之一种,书法也好绘画也好,音乐、舞蹈也好,也是由各自不同的“技”进于同一的“道”。它们之间是互相启发借鉴,彼此触类旁通。无有先后,不分轩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