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专制集权主义:中国的文化基因

作者:应克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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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没有民主的自然生长,除了社会结构还有更深刻的原因,那就是文化基因,或者如李慎之所论的“文化传统”。“基因”具有稳定、单一、顽强的遗传性,是生物体发展的根脉,将之移植到文化领域,称“文化基因”,以解释一国一民族的历史面貌,也许更为确当。
  中国的文化基因即专制主义,恰好也奠定于秦代。所以秦始皇实际上修筑了“两条长城”,一条是有形的,以抵御异族入侵;另一条是无形的,那就是从制度框架到意识形态的专制主义,它既扼制本民族的人身与思想自由,也排斥外来的进步文化,以独霸的一元文化形态主导中国历史,其作用至今未消。中国要建立现代民主,必须清除这条延续两千余年之久的专制主义“长城”。
  
  文化的“一元”与“多元”
  
  人类的文化从根本上说应是一元的。这是因为人性(无论何种族、何民族、何阶级)是共通的,大家都谋求幸福,崇尚自由,反抗奴役与压迫。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由于人们总是在政治国家的统治下生活,人性常常受到扭曲,在这种条件下,被统治者或统治者从自身利害出发,提出尊重人性或扼杀人性的不同学说,从而产生了多元的文化价值。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诸子百家很能说明这一点。如孔子的“仁”的学说,主张“礼治”,就是以人性“善”为出发的。荀子则主张性“恶”说,是对儒家学说的一大修正,因而认为仅礼不足以治天下,须以法辅之。法家则更笃信性“恶”说,故反礼治而主法治。管子认为,“赏罚以为君”,君主应以赏罚作为治国的基本方法。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为即将兴起的专制国家提供了完备的法治理论(此点下述),对中国后世政治文化影响深远。老子对人性别有一番深刻的理解,虽然他不明言人性是“善”还是“恶”。他的核心思想是“无为”,这几乎是一种空想。因为一国之君怎能以“无为”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呢?但是,好好体会老子的思想,他实在可称是中国乃至人类自由主义的思想鼻祖。比如他认为,“我(此“我”大概是指国君吧——笔者)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他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有为,反“不足以治天下”。故“政苛者民乱。上多欲,即下多诈;上多求,即下交争”。而“圣人事省而治,求寡而赡,不施而仁,不言而信,不求而得,不为而成”。他的箴言便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矣。他要求人们懂得,“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所谓“道”,“先天地生”,“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人类必须遵循这一自然规律。庄子则更带有极端自由主义倾向,认为人皆各得尽其性而天下安矣。法天道之自然,尚无为以致治,是其思想之中心。春秋战国时期诸子各派的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多元文化的格局,造就了古代中国多元的文化基因。当时,没有哪一派学说独占鳌头,是主流意识形态,被钦定为各派的指导思想。但这多元的文化基因都衍生于人性之母,所以,文化价值从本质上看是一元的,都是从人性出发,又为了人性的实现,只是人性的实现太艰难了。
  可是,一元论的文化价值并非只有一种,可以有张扬人性的一元论,如自由主义;也可以有反人性的一元论,如专制主义。前者是自然的一元论,后者是以国家强力为背景的一元论。中国从公元前221年秦帝国建立专制集权国家起便进入了以反人性为主旋律的一元论时代,这是人性遭受扭曲的漫长时代。尽管1911年辛亥革命革除帝制,创建民国,但专制主义与集权体制却在新的名义下延续了下来。“民国”只是时装而已。因此,中国自秦以来的两千余年是以皇权为载体的专制集权主义时代,其主流、独霸的文化价值是专制集权主义,形成了反人性的一元文化传统,沉淀为主导民族的文化基因。
  这里有一个基本的历史概念需要纠正,那就是秦以来是封建社会之说。此说约定成俗,广为流传,以讹传讹,这是对中国历史的一大曲解。事实是,秦始皇“废封建,立郡县”,所建立的是皇权一统之下的专制集权社会。现在,把“专制”、“暴政”、“迷信”等罪名都冠之以“封建”,诸如“封建专制”、“封建暴政”、“封建迷信”,实在名不副实。中国封建社会存在于先秦的西周时代。周天子将国家领土分封给各诸侯,各诸侯便是分封领土上的国君,所谓“封土建国”;各国君承认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在经济、政治、法律上享有自主权,其王权世袭。这同秦统一之后所实行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有着本质的差别,这是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与两个不同的历史概念。因此,秦一统中国之后社会发生了质变,即由封建社会转变为专制社会,秦以来的文化传统也由专制主义取代了封建主义。当然,从社会经济形态来看,秦以来的专制社会与此前的封建社会都是农业社会。
  
  秦皇朝的专制集权主义遗产
  
  秦王朝虽十五年而亡,但其历史影响逾两千年而不衰。
  (一)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为历代皇朝所传承,正所谓“百代多行秦政制”。“秦政制”即集权制,概而言之,是双层次专制主义的全能国家体制:皇帝对于统治阶级的专制主义;统治阶级对于人民的专制主义。帝王掌控大臣与地方重臣的生、杀、富、贫、贵、贱等“六柄”之权。中央牢牢控制地方,地方完全听命中央,服从帝王旨意。如柳宗元所言,“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从制”。总之,郡县制使地方之权集中于中央,中央之权受控于帝王。
  (二)君主专制之“术”为历代帝王所效仿。所谓“术”,即君主制御群臣之权术,以免独专的大权旁落他人,这是君主专制的核心。君主要驾驭国家,对文武大臣、宗室妻妾既要用之,又须防之。因为君臣之间有利益相同的一面,也有利益不同乃至冲突的一面。君王的危险恰恰是来自爱臣、宠妾与兄弟。“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重臣也”(韩非《八经》)。“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所以,“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也”(韩非《备内》)。作为君王,应“尽敌之”;“尽敌之,无患也”。统统不可信,统统的加以防备,才可防患于未然。
  至于御臣之“术”,韩非所论也颇为周到。大致为:第一,御臣之辔在赏罚。臣下的生杀予夺、富贵贫贱都应独操于君王,用赏罚制导群臣,控制全国。第二,君王务必保持自己至高、至贵、至尊、至重、至隆的地位。若有人臣威势过盛,能与君王抗衡,应迅速改变,杜绝“一栖两雄”。对于难于控制的人臣则“除之”;“除”分“阴除”与“显除”。臣民的言论必尊君利上。若“为人臣常誉先王德厚而愿之,是诽谤其君者也”。若借古非今,则更是大逆不道。第三,“备内”,即防备家内之乱。“虽有亲父,安知不为虎?虽有亲兄,安知不为狼?”第四,君王要经常砍削、调整人臣与左右的权势。“为人君者,数披其木,毋使木枝扶疏”,“毋使枝大本小”,“厚者亏之,薄者靡之,亏靡有度”。第五,严禁朋党结私。“朋党相和,臣下得欲,则人主孤;群臣公举(检举),下不相和,则人主明”。任何朋党的雏形都必须解散,所谓“必伐其聚”。第六,官再大,也不能以其所辖地盘成其势位,不能征税,不能拥兵,不得互相私传文书,等等。此外,君王之“术”都要绝对秘密,“言通事泄,则术不行”;同时,人主使术要“若雷若电”。仅以上简单所列,我们可知韩非堪称是举世无双的君主专制理论家,他所提出的一套不为任何道德束缚的、系统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使马基雅维里(1469—1527)的《君主论》相形见绌。
  (三)滥用专制皇权的先河。中央集权政体加上帝王专制的权术,使皇权为所欲为,滥用无忌。
  第一,滥用民力。秦灭六国,无年不战,无岁不征。交战规模少则役众数十万,多则一两百万。统一后不让人民休养生息,急忙大兴土木,修宫建殿,“治驰道,兴游观”,建国头五年出巡三次。之后,公元前215年到210年间,发兵三十万北击胡,五十万人屯守五岭,令二十万人筑长城,驱七十余万人修阿房建坟墓,共征民力兵力一百六十余万。秦皇为实施宏伟计划,增大赋税,加重徭役,使民众实在活不下去。陈胜、吴广铤而走险,揭竿而起,是暴虐无道的统治者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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