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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胡适张爱玲相逢1955

作者:姜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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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淡而近自然”
  
  1955年的大年初二(1月25日),纽约曼哈顿区八十街一座普通的公寓内,六十岁的胡适在这个全球最富庶的城市读着一本关于饥饿的故事。这已经是第二遍在看了,他看得非常仔细,不时为之动容。
  故事描绘的是1951年上海附近的某个乡村农民金根一家在新年前的一二个月的生活:金根是个二十多岁的农民,刚刚分到了土地,不久前还被评为劳动模范。在上海做女佣已经三年的妻子月香为此回到了家乡,却发现丰收的粮食都交了公粮,农村家家户户都吃不饱。年底到了,上级要求农民每家每户都要“自动”献猪肉和年糕。自家都没有吃的金根不满这种强派,与干部王同志争论起来,结果饥饿的农民在粮仓前与上级发生冲突。绝望的月香放火烧掉了粮仓,自己也死于大火。新年到了,饥肠辘辘的农民被组织起来,唱着秧歌给军属送粮。“呛呛砌呛砌!呛呛砌呛砌!”秧歌声声,“在那庞大的天空下,那锣声就像是用布蒙着似的,声音发不出来,听上去异常微弱”……
  1955年,正是大陆大规模开展批判胡适思想运动的高潮期。胡适那些在香港和曼谷的朋友们零零碎碎地为他剪寄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刊登的清算俞平伯和胡适思想的资料。他的脑海里几乎天天都在上演着这连台三幕的洗脑戏,小说《秧歌》里的某种政治倾向似乎很符合彼时胡适对大陆的想象。
  小说作者的文笔是那样的细腻,人情烘托竟每每使人泪盈于睫。当写那忍不得饿的顾先生,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又怕给别人看见时,作者如此描绘他的心理:“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咵嗤咵嗤,响得那么厉害”,这真是让苦涩的人也忍不住地笑出声来。在此之前,胡适好像还没有读到过这样无微不至的小说。在当天的日记里,他真诚地写道:“我读了这本小说,觉得很好。后来又读了一遍,更觉得作者确已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近年所出中国小说,这本小说可算是最好的了。”这本小说名叫《秧歌》,作者就是张爱玲。
  对于张爱玲,胡适还很陌生。但是,《秧歌》里面的社会形势,却让他感到熟悉。他很想知道《秧歌》出版后,得到些什么评论,很想介绍给一些朋友看看。尤其是读了张爱玲去年10月25日写给他的首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了不少益处”,胡适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秧歌》,非常欣慰而高兴。他给张爱玲回信写道:“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止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他为此非常想知道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
  张爱玲在2月20日回了信。遵照胡适的意思,寄上了五本《秧歌》,小说集《传奇》(1945年写成,1954年在香港再版),香港盗印版的《流言》,还有一本《赤地之恋》的英文本。
  这年深秋,胡适就在纽约自家公寓的客厅里见到了这个不凡的女子,她与一位名叫炎樱的女友同来。胡适没有料到张爱玲的寡言多思,她天然地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贵气质,反倒那个锡兰女孩子,甚是活泼,胡适与江冬秀都很喜欢她,竟至于聊得很开心。
  很明显,《秧歌》给胡适的印象比作者本人给他的印象要深刻得多。他的日记里根本无暇出现张爱玲的这次初访。
  出于礼貌,胡适在11月10日回访了张爱玲。这次他竟有一个意外地发现,于是,有了下面的日记:
  
  1955年11月10日
  Called on Miss Eileen Chang \[拜访张爱玲女士\]。张爱玲,“author of”《秧歌》\[《秧歌》的作者\]。
  始知她是丰润张幼樵的孙女。
  张幼樵(佩纶)在光绪七年(1881)作书介绍先父(胡传,字铁花)去见吴愙斋(大)。此是先父后来事功的开始。
  幼樵贬谪时,日记中曾记先父远道寄函并寄银二百两。幼樵似甚感动,故日记特书此事。(《涧于日记》有石印本)。
  幼樵遗集中竟收此介绍一个老秀才的信——我曾见之——可见他在当时亦不是轻易写此信也。
  《涧于全集》刻在一九二四,二十卷。
  
  胡适想不出,作为晚辈的张爱玲来拜访他有何用意,她好像没有明确的目的,丝毫不擅社交辞令,甚至连这段完全可以将之与胡家列为世交的家庭背景,她压根儿就没想到要提起。她似乎并不需要一个漂泊中的倚靠。实际上,那时主要靠演讲、稿费和积蓄维持生计的胡适也无法给予对方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当张爱玲第二次来到胡适家,端坐在他的书房中,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胡适的思维触角尝试性地探向这颗不可捉摸的心灵,他打算热心地由大陆谈起。
  然而,张爱玲明显地对大陆的政治话题不感兴趣。她独自坐在那儿,本身就是那么的“平淡而近自然”。她并不随声附和,哪怕是一个晚辈出于对景仰者的礼节性的心境迎合也没有,这让胡适稍感尴尬。他猛然想起,她在信中似曾说过,国内对《秧歌》的批评都是由“反共”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却并不怎样注意。
  被“清算胡适幽灵”运动刺激着的胡适,似乎失去了“五四”时期品评文艺作品那种超然的眼光。他无奈地意识到这一点,自谦自己对《秧歌》的批评“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
  无论如何,胡适还是要尽最大的努力,关怀这个柔弱的女子。11月24日,感恩节到了,他怕张爱玲一个人寂寞,主动打电话邀请她出来吃中餐,哪知对方跟炎樱刚从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回来,说是“一顿烤鸭子吃到天黑”。回来的路上,二人许是很高兴纽约的夜景像极了晶莹可爱的上海,在新寒之中说说笑笑,不曾想吹了风,刚回到家里,张爱玲就吐了。
  胡适一听,知道张爱玲对美国的基督教文化还是不甚了了,美国人在感恩节是一定要吃火鸡的,怎会吃烤鸭这种中餐。既然如此,也就作罢。
  饭局如果赴成,胡适大概会极力在自己的友人圈子中,引荐这位对于美国文化界还很陌生的大陆才女作家吧。但上帝安排了这段颇有意味的空白,使张爱玲对胡适始终保持仰望的视角,使胡适对张爱玲始终保持初见的陌生。
  后来,胡适听说张爱玲住进了八十七街救世军办的职业女子宿舍,便前去探望。救世军是以军队形式组织管理的慈善公益组织,宣传基督教信仰。管事的老姑娘都称中尉、少校。里面收容了一些打算终老的胖太太、醉鬼流浪汉、病恹恹的老人,还有初来乍到只认识胡适的张爱玲。
  胡适在张爱玲的引导下,走进黑洞洞的客厅,这是个足有学校礼堂那么大的客厅,因为没什么人而显得十分空旷。前方有个讲台,讲台上有架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
  胡适一路四面看着,竟然满口说好,很真诚的样子,不像是敷衍,因为毫无虚荣心的张爱玲并不需要客套话。
  救世军标榜“以爱心代替枪炮的军队”,这非常契合胡适演讲中的博爱主题。抗日战争初期,他为不战日本而斡旋,倡导和平主义;做驻美大使期间,他宣扬“和比战难”、“苦撑待变”的外交理念,无不与此观念相关。为此,胡适根本没有注意到张爱玲住处那简陋的陈设和物质的寒酸,他止不住地连连叹好,直到起身告辞,仍沉浸在这种渺远的博爱氛围中。
  大门开启,胡适在台阶上站了会儿。隆冬的纽约,天寒地冻,呼啸的北风,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强劲地吹过来。胡适望着街口显露出的灰蒙蒙的河面,忽然想起了少年时代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时,也是这么孤独地望着赫贞江,写下了白话尝试诗《蝴蝶》。他不由得看怔住了。那个时候尽管寂寞,但是与同窗好友互相切磋文学革命的热情是多么高涨啊,而今暮年已至,为之捍卫一生的某些东西,却是如此的脆弱,这灰蒙蒙的赫贞江多么像他此刻苍凉的心情,他并没有留意,这种苍凉恰是张爱玲小说中最常见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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