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转入地上工作五十九年

作者:张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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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沧海横流之际,虽是极少数、甚至个别真正共产党人无私无畏、坚持真理的实践,在群众中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1968年后期,工宣队、军宣队进驻西大。这两支宣传队本来是为了暂时稳定“文革”的混乱局面、进而推动它的更加混乱服务的。但是他们一进校,也就不能不听取(至少是其中比较有正义感的队员)一些群众的呼声。由于中文系以闫琦、杨均正为首的几个学生和个别其他系学生向工、军宣队反映了揪斗我的残酷情况和我的顽强态度,引起两宣队的注意。工宣队在1969年初成立了一个“张宣专案组”,派人到北京、兰州、四川等地调查我的历史,特别是在北京中央档案馆查出了1951年5月西北局批准西北民院教学方案的原始记录,证明我没有违反西北局的“决议”,而是西北局“诬陷”我。这一年我照例是在造反派监督下在咸阳、兴平等地农村劳动,到这年冬,有同学来告诉我:“专案组调查结果证明你是对的,正写报告,主张重新处理你的问题。”
  不过,在那个时代,做好事总是很难的。“毛主席最亲密的战友”制造战争恐怖气氛,发出了“第一号令”,随即展开“一打三反”运动。这个运动的重点是“打击翻案风”,于是,以李唐民同志为首的工宣队“张宣专案组”犯了大忌,勒令撤销;李唐民等“右倾”,由派出单位调回。新来的工、军宣队接着把我从劳动地点召回,准备狠斗我这个一贯翻案的首恶。但是,我主动向这些新队员们表明我的态度,甚至说明我将怎样应对他们,我等着再来一场恶斗。等了一个月,宣传队不说斗了,又命令我参加校内劳动,搞绿化,打土坯,砌窑烧砖,修防空洞。这应该算是经过不屈的斗争换来相对的和平时期。
  这里还应该说说“文革”浩劫中我的妹妹和弟弟所遭受的痛苦折磨。小我四岁的妹妹本鸿,十七岁参加革命,奔赴延安,转战华北和东北,“文革”开始时在北京任一机部电工局副局长,被打成“走资派”、“苏修特务”、“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长期被批斗,戴高帽、挂黑牌,一家七口人(鸿妹和我妹丈沈敏三女二子)被分置六处,不得相聚。本鸿是一个热情、单纯、顺从、轻信领导、从无任何过犯的干部,这场浩劫给她造成了痛失爱女的深刻创伤,却也磨炼得她更坚强、更清醒老练,能够区分马列主义和极左的假货了,她早已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比我小十岁的弟弟本昉,“文革”时在陕西建工局工作,也被揪成“走资派”,还因有我这个“大右派”哥哥而加重罪孽,被该单位一个造反派抓去做人质,正拉上汽车时,另一个造反派从后面向他开了枪,子弹从腰部射入,打断三根胁骨后从心肺旁边穿出,这是他遭到的比我更加严重的“血光之灾”。在去年他被查出患肺癌时,X光片上显出,癌瘤就长在枪眼处。本昉比我和他姐多才多艺,他学的是建筑专业,一生从事地方和军队的建筑工程,却写出两百首好诗好词,又能书善画,能登台唱歌、唱京剧,在他退休后居住的军人干休所里,他在党支部工作,又是文艺方面的台柱子。当他2002年2月16日逝世时,不但亲人哀痛,而且知交都非常痛惜。他的遗体火化后,骨灰安放在烈士陵园,本昉享年七十四岁。他和弟媳黄世春有三个女儿,都已成家,有外孙三人。
  林彪自我毁灭后,周恩来总理下令,允许从事体力劳动多年的干部和知识分子返回机关学校工作。1972年秋我被召回西大中文系资料室。两年后,西大“革委会”借口数学系学生姚羞(一个正直青年,1968年曾写大字报主张重新调查我的历史)和他的一个朋友常本宽有联名呼吁保护老干部(陕西省革委会认定这是“现行反革命活动”)之嫌,便牵连到我,认为我不适宜在校内工作。1975年初,勒令我到大荔县沙苑农场(原是陕西省劳改农场,现归西大占有一部分作为劳动基地)报到,仍由干部监督劳动改造。这是我从1959年以来劳改十年之后的又一次长达三年的劳改。直到粉碎“四人帮”一年多的1977年底,我才被召回“等待处理”,这时我已满六十二岁了。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被宣布摘掉双料“右派”帽子,次年“改正错划”。然后我到中央组织部,在胡耀邦同志亲自干预、习仲勋等同志大力支持下,1980年3月新的陕西省委作出决定,平反了我的“原罪”,即1952年西北局诬我为“反党分子”一案。从此,二十八年(不算1942年到1945年的那一场)来我所蒙受的侮辱和冤屈都彻底洗清了,苦难的二十八年过去了,我和我的一家人这才熬到尽头,重新沐浴在以邓小平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阳光下。二十多年中,我以被专政之身,被搞臭之名,不但一些亲友,就是自己亲爱的儿女都不敢亲近我。但是,他们却和他们的妈妈一样,因我的冤案受了很多令他们伤心的委屈。而我长年在外劳改,孩子们的生活和教养就全靠玉英一人承担。在“文革”所造成的黑染缸里,我们的儿女或下乡插队,或进厂当童工,但都没有染上不良习惯,却能力求上进。在我欢庆平反之日,我特别高兴的是四个孩子都身心健康,特别感谢的是玉英独力支撑家庭、教育儿女所付出的巨大心血。
  平反后,我有机会参加中央党校第五期学习半年(1980年8月至1981年1月),在学习期内还有机会参加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讨论稿)》的扩大讨论。在讨论中,我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功绩和严重错误,写了《封建遗毒和左倾顽症》等文,受到党校领导的支持和广大学员的赞同。但在我毕业回陕后,省委某些人却诬告我“反对毛泽东思想”,拒不执行平反决定上关于给我“分配适当工作”的规定,长期拖延,不给我工作。这对于我这个盼望为党工作已经二十多年的共产党员来说是非常残酷的。直到这年冬天,国家民委主任杨静仁同志把我叫到北京,诚恳要求我再次回到西北民院去“救火”,即整顿那里的混乱局面,特别要抓好教学。他说,我虽离开民院已久,但民院干部还是想念我的,认为只有我才能解救那里的“燃眉之急”。我急盼工作,更不能拒绝工作,尽管离家独自西去是有困难的,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任务。中央统战部和组织部决定:我担任民院院长兼党委书记。1982年5月,在国家民委秘书长陶泊陪同下,我到任了。
  重回久别的民族学院,我受到许多老教师、老职工的真心欢迎。但是,甘肃省委有人不欢迎我去,民院内的帮派分子更是对我凶相毕露。尽管我仍然任劳任怨,鞠躬尽瘁地工作,但仅仅干了一年之后,于1983年5月奉命离休了。
  我被处理“光荣离休”了。脱离了这个使我无法工作,甚至危及生存的环境,脱离了使我这个肩负“消防”使命的人不但无法救火,甚至无法自救的境地,这样的离休虽未必“光荣”,却也是当时唯一的选择了。遗憾之至的是,我在获得平反的鼓舞下,曾发宏愿,要把我本应为党工作的二十八年至少补回十年。现在,党中央“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正确方针,使我国走在了空前光明的路上,而我这六十七岁的人,却已经无权工作。离休后,我只有“易地安置”,回到西安与妻儿守在一起,尔来十七个年头了。
  “但我真是要如此闲过一生,对党、对人生交白卷吗?”
  我渐渐觉悟到,正还有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我去为党、为人民、为历史承担起来,而且是责无旁贷的。这就是写回忆录:利用我还不坏的记忆力,利用我长期积累的资料(文件、日记、笔记等)把以革命战争和建国以来的大事件为背景的我这多难、多彩、多曲折的一生记录下来,向党、人民和历史汇报,以资来者鉴戒。许多可以承担这个任务的同志,或已辞世,或抱伤病,力不从心。我还有一个比较健康的身体,应当把我的经历所反映的党和国家的一些经验教训存留下来。否则,我就真是白活一世,辜负了人民,特别是辜负了广大同世遭难者的热望。
  我们的两儿两女和四个孙子的表现都令我满意,我的老年生活受到国家和人民的关怀优遇,在此大背景下,我的家庭如此和美,我年过九十岁仍能每日写作,所以,写这个回忆录对我不但是最严肃的任务,而且是一件从未有过的神圣和快乐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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