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我很喜欢它

  罗斯福的朋友帕金丝就相信这一点,她写道:“罗斯福在他得病的那几年里经历了一场精神上的变化。我注意到,当他回来时,多年的痛苦与折磨扫除了他得病前有时表现出来的不太严重的傲气。他变得非常热心,精神很谦卑,思想很深沉。因为他经受了巨大的苦难,他变得更能理解苦难中的人……他相信神圣的上帝把他从彻底瘫痪、绝望和死亡中拯救了出来。”

  坚韧是克服困难的利器

  凯瑟林·罗琳,这个女人离婚、生了孩子的时候,却失业了。她穷困潦倒,受尽轻蔑,在孤独绝望中感知人情淡薄。为了逃避公寓的寒冷,她经常推着婴儿车到低档咖啡厅取暖。然而也就是这个女人,后来写成《哈利·波特》,一下子轰动了全球,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畅销书作家。

  凯瑟林·罗琳,1965年7月31日出生于英格兰西南部的温特伯恩市。父亲是一名退休的机场管理人员,母亲是一位实验室技术员。

  罗琳喜欢读书,从小,罗琳家里就有许多书可读。她的姨妈常常隔几个月就给他们家寄一大箱子书来。中学时的罗琳是一个安静又害羞的女孩。她擅长编故事,同好朋友在一起时,她经常讲故事给她们听,而故事中的主人公往往就是她的这些好朋友们。这些故事让朋友们听得很着迷。

  罗琳读中学时,老师摩根太太是一位严厉而又古怪的更年期的妇女,罗琳和同学们都害怕她。摩根太太每接到一个有35~40人的新的班级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分出聪明和迟钝的学生。在开学的第一天上午,她就叫学生做一张叫做“日常10题”的算术卷子,包括智力测验题和小数知识,考卷上都是罗琳还没学过的东西。

  这次罗琳考试得了50分,被摩根太太安排到她认为愚钝的那一排。罗琳没有哭。后来她回忆道,这种糟糕的教学方法所带来的精神创伤要比身体上的处罚大得多。

  中学毕业时,罗琳参加了牛津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她被列入了后备录取名单里,但最后还是没能被录取,据说是因为她上的中学没有名气。罗琳后来就读的是离家很近、只有两小时车程的埃克塞大学。她主修法语,但也学过一段时间的希腊文和罗马文。在大学期间,她读到了由牛津大学中世纪文学教授托尔金写的著名幻想小说《指环王》。她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传奇故事,1000多页的书在几年内甚至给翻破了。

  大学毕业后,罗琳在伦敦有过一段漂泊的日子。当时她靠打零工糊口,一份工作做完后,不知道下周会在哪儿工作。其中有一份工作是给出版商处理退稿通知,在这期间,她学会了快速打字,这项技术对于日后成为作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她还养成了在咖啡厅和酒吧里写文章的习惯。

  罗琳在大学时的男朋友去了曼彻斯特,她决定去那儿找他。这次旅行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罗琳在曼彻斯特花了很多时间找房子,却没有找到,只好乘火车返回伦敦。在火车上,她很不开心,40分钟的路程,她一直望着窗外一成不变的英格兰乡村发呆、幻想。罗琳总是一个爱幻想的人,当她看着窗外那些可怜的黑白花奶牛时,她想到的是一辆火车载着一个男孩去一所巫师寄宿学校的情景,她说:“突然,哈利的形象浮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是由什么引发的。但我很清晰地意识到,我有一个哈利和魔法学校的想法。我突然有了一个基本的思路:一个小男孩,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得到魔法学校的邀请以前,也不知道自己是个巫师。我从没因为一种想法而如此兴奋过。”

  很可惜,在火车上的那个晚上她既没带笔也没带纸。罗琳很失望,只好闭上眼睛把浮现在脑海中的每个想法都记住。回到房间以后,她迅速潦草地把她在车上想到的写在了一个廉价的小笔记本上——这就是《哈利·波特》的首稿。此时距罗琳第一次读《指环王》已经有5年了。很快,罗琳写的关于《哈利·波特》的短笺就装满了一个鞋盒。罗琳这时就已决定,她将写成7本书,也许这对于一个还没有出版过作品的作家来说,未免有点自大。但她的决定是很合理的:每本书分别记述哈利在霍格沃茨的每一年。她也确定了主人公的名字,“哈利一直是我最喜欢的男孩名字,我很喜欢它,所以就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