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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2年第2期

用耳朵阅读(外一篇)

作者:莫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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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前,在台北的一次会议上,我与几位作家就“童年阅读经验”这样一个题目进行了座谈。参加对谈的作家,除了我之外都是早慧的天才,他们有的五岁时就看了《三国演义》、《西游记》,有的六岁时就开始阅读《红楼梦》,这让我既感到吃惊又感到惭愧,与他们相比,我实在是个没有文化的人。轮到我发言时,我说:当你们饱览群书时,我也在阅读;但你们阅读是用眼睛,我用的是耳朵。
  当然,我也必须承认,在我的童年时期,我也是用眼睛读过几本书的,但那时我所在的农村,能找到的书很少,我用出卖劳动力的方式,把那几本书换到手读完之后,就错误地认为,我已经把世界上的书全部读完了。后来,我有机会进了一个图书馆,才知道自己当年是多么样的可笑。
  我十岁的时候,就辍学回家当了农民,当时我最关心的是我放牧的那几头牛羊的饥饱,以及我偷偷地饲养着的几只小鸟会不会被蚂蚁吃掉。当时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几十年后,我竟然成了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人。这样的人在我的童年印象中,是像神灵一样崇高伟大的。当然,在我成了作家之后,我知道了作家既不崇高也不伟大,有时候甚至比一般人还要卑鄙和渺小。
  我在农村度过了漫长的青少年时期,如前所述,在这期间,我把周围几个村子里那几本书读完之后,就与书本脱离了关系。我的知识基本上是用耳朵听来的。就像诸多作家都有一个会讲故事的老祖母—-样,就像诸多作家都从老祖母讲述的故事里汲取了最初的文学灵感一样,我也有一个很会讲故事的祖母,我也从我的祖母的故事里汲取了文学的营养。但我更可以骄傲的是,我除了有一个会讲故事的老祖母之外,还有一个会讲故事的爷爷,还有一个比我的爷爷更会讲故事的大爷爷——我爷爷的哥哥。除了我的爷爷奶奶大爷爷之外,村子里凡是上了点岁数的人,都是满肚子的故事,我在与他们相处的几十年里,从他们嘴里听说过的故事实在是难以计数。
  他们讲述的故事神秘恐怖,但十分迷人。在他们的故事里,死人与活人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动物、植物之间也没有明确的界限,甚至许多物品,譬如一把扫地的笤帚,一根头发,一颗脱落的牙齿,都可以借助某种机会成为精灵。在他们的故事里,死去的人其实并没有远去,而是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他们一直在暗中注视着我们,保佑着我们,当然也监督着我们。这使我少年时期少干了许多坏事,因为我怕受到暗中监督着我的死去的祖先的惩罚。当然也使我多干了很多好事,因为我相信我干过的好事迟早会受到奖赏。在他们的故事里,大部分动物都能够变化成人形,与人交往,甚至恋爱、结婚、生子。譬如我的祖母就讲述过一个公鸡与人恋爱的故事。她说一户人家有一个待字闺中的美丽姑娘,许多人来给这个姑娘说媒,但她死活也不嫁,并说自己已经有了如意的郎君。姑娘的母亲就留心观察,果然发现,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听到从女儿的房间里传出一个男子的声音。这个声音十分地迷人。母亲白天就盘问女儿,那个男子是谁,是从哪里进去的。女儿就说这个青年男子每天夜里都会出现在她的身边,天亮之前就悄悄地消失。女儿还说,这个男子每次来时,都穿着一件非常华丽的衣服。母亲就告诉女儿,让她下次把那男子的衣服藏起来。等到夜里,那个男子又来了,女儿就把他的衣服藏到柜子里。天亮前,那个男子又要走,但衣服找不到了。男子苦苦哀求姑娘将衣服还他,但姑娘不还。等到村子里的鸡开始啼鸣时,那男子只好赤裸裸地走了。天明之后,母亲打开鸡窝,发现从鸡窝里钻出了一只浑身赤裸的大公鸡。让女儿打开柜子一看,哪里有什么衣服?柜子里面全是鸡毛。——这是我少年时代听过的印象最深的故事之一,后来,每当我看到羽毛华丽的公鸡和英俊的青年,心中就产生异样的感觉,我感到他们之间有一种神秘的联系,不是公鸡变成了青年,就是青年变成了公鸡。离我的家乡三百里路,就是中国最会写鬼故事的作家蒲松龄的故乡。当我成了作家之后,我开始读他的书,我发现书上的许多故事我小时候都听说过。我不知道是蒲松龄听了我的祖先们讲述的故事写成了他的书,还是我的祖先们看了他的书后才开始讲故事。现在我当然明白了他的书与我听说过的故事之间的关系。
  爷爷奶奶一辈的老人讲述的故事基本上是鬼怪和妖精,父亲一辈的人讲述的故事大部分是历史,当然他们讲述的历史是传奇化了的历史,与教科书上的历史大相径庭。在民间口述的历史中,没有阶级观念,也没有阶级斗争,但充满了英雄崇拜和命运感,只有那些有非凡意志和非凡体力的人才能进入民间口述历史并被不断地传诵,而且在流传的过程中被不断地加工提高。在他们的历史传奇故事里,甚至没有明确的是非观念,一个人,哪怕是技艺高超的盗贼、胆大包天的土匪、容貌绝伦的娼妓,都可以进入他们的故事,而讲述者在讲述这些坏人的故事时,总是使用着赞赏的语气,脸上总是洋溢着心驰神往的表情。
  十几年前,我在写作《红高梁》时已经认识到:官方编写的历史教科书固然不可信,民间口口相传的历史同样不可信。官方歪曲历史是政治的需要,民间把历史传奇化、神秘化是心灵的需要,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我当然更愿意向民间的历史传奇靠拢并从那里汲取营养。因为一部文学作品要想激动人心,必须讲述出惊心动魄的故事,必须在讲述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的过程中塑造出性格鲜明、非同一般的人物,而这样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存在,但在我父亲他们讲述的故事里比比皆是。譬如我父亲就讲过,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一次吃丁半头牛、五十张大饼;当然,他的能吃与他的力大无穷紧密相连。父亲说这个人能把一辆马车连同拉车的马扛起来走十里路。我知道我家根本就没有这样—-·个远房亲戚,我父亲这样说,是为了增强故事的可信性,这其实是一种讲故事的技巧。后来创作小说《红高粱》时我借用了这种技巧。《红高粱》开篇我就说:“我父亲这个土匪种,跟随着我爷爷余占鳌的队伍去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其实我爷爷是个手艺高超的木匠,我父亲是个老实得连鸡都不敢杀害的农民。当我的小说发表之后,我父亲很不高兴,说我诬蔑他。我就说,写小说其实就是讲故事,你不是说咱家那个远房亲戚一次能吃半头牛吗?我父亲听了我的解释后,明白了,并且一言就点破了小说的奥秘:原来写小说就是胡编乱造啊!
  其实也不仅仅是上了岁数的人才开始讲故事,有时候年轻人甚至小孩子也讲故事。我十几岁时听邻居家一个五岁的小男孩讲过的一个故事至今难忘,他对我说:马戏团的狗熊对马戏团的猴子说:我要逃跑了。猴子问:这里很好,你为什么要逃跑?狗熊说:你当然好,主人喜欢你,每天喂给你吃苹果、香蕉,而我每天吃糠咽菜,脖子上还拴着铁链子,主人动不动就用皮鞭子打我。这样的日子我实在是过够了,所以我要逃跑‘)·。我当时问他:狗熊跑了没有?他说:没有。我问他:为什么?他说:猴子去跟主人说了。
  在我用耳朵阅读的漫长生涯中,民间戏曲、尤其是我的故乡那个名叫“猫腔”的小剧种给了我深刻的影响。“猫腔”唱腔委婉凄切,表演独特,简直就是高密东北乡人民苦难生活的写照。“猫腔”的旋律伴随着我度过了青少年时期,在农闲的季节里,村子里搭班子唱戏时,我也曾经登台演出,当然我扮演的都是那些插科打诨的丑角,连化装都不用。“猫腔”是高密东北乡人民的开放的学校,是民间的狂欢节,也是感情宣泄的渠道。民间戏曲通俗晓畅、充满了浓郁生活气息的戏文,有可能使已经贵族化的小说语言获得一种新质,我新近完成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就是借助于“猫腔”的戏文对小说语言的一次变革尝试。
  当然,除了聆听从人的嘴巴里发出的声音,我还聆听了大自然的声音,譬如洪水泛滥的声音,植物生长的声音,动物呜叫的声音……在动物呜叫的声音里,最让我难忘的是成千上万只青蛙聚集在一起呜叫的声音,那是真正的大合唱,声音洪亮,震耳欲聋,青蛙绿色的脊背和腮边时收时缩的气囊,把水面都遮没了。那情景让人不寒而栗,浮想联翩。我虽然没有文化,但通过聆听,这种用耳朵的阅读,为日后的写作做好了准备。我想,我在用耳朵阅读的二十多年里,培养起了我与大自然的亲密联系,培养起了我的历史观念、道德观念,更重要的是培养起了我的想象能力和保持不懈的童心。我相信,想象力是贫困生活和闭塞环境的产物,在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人们可以获得知识,但很难获得想象力,尤其是难以获得与文学、艺术相关的想象力。我之所以能成为一个这样的作家,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写作,写出这样的作品,是与我的二十年用耳朵的阅读密切相关的;我之所以能持续不断地写作,并且始终充满着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自信,也是依赖着用耳朵阅读得来的丰富资源。
  关于用鼻子写作,其实应该是另外一次演讲的题目,今天只能简单地说说。所谓用鼻子写作,并不是说我要在鼻子里插上两只鹅毛笔,而是说我在写作时,刚开始时是无意地、后来是有意识地调动起了自己的对于气味的回忆和想象,从而使我在写作时如同身临其境,从而使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也身临其境。其实,在写作的过程中,作家所调动的不仅仅是对于气味的回忆和想象,而且还应该调动起自己的视觉、听觉、味觉、触觉等等全部的感受以及与此相关的全部想象力。要让自己的作品充满色彩和画面、声音与旋律、苦辣与酸甜、软硬与凉热等等丰富的可感受的描写,当然这一切都是借助于准确而优美的语言来实现的。好的小说,能让读者在阅读时产生仿佛进入了一个村庄、一个集市、一个非常具体的家庭的感受,好的小说能使痴心的读者把自己混同于其中的人物,为之爱,为之恨,为之生,为之死。
  这样的小说要写出来很不容易,我正在不懈地努力。
  (本文为作者2001年大学的演讲)
  
  小说的气味
  
  拿破仑曾经说过,哪怕蒙上他的眼睛,凭借着嗅觉,他也可以回到他的故乡科西嘉岛。因为科西嘉岛上有一种植物,风里有这种植物的独特的气味。
  苏联作家肖洛霍夫在他的小说《静静的顿河》里,也向我们展示丁他的特别发达的嗅觉。他描写了顿河河水的气味,他描写了草原的青草味、干草味、腐草味,还有马匹身上的汗味,当然还有哥萨克男人和女人们身上的气味。他在他的小说的卷首语里说:哎呀,静静的顿河,我们的父亲!顿河的气味,哥萨克草原的气味,其实就是他的故乡的气味。
  出生在中俄界河乌苏里江里的大马哈鱼,在大海深处长成大鱼,在它们进入产卵期时,能够洄游万里,冲破重重险阻,回到它们的出生地繁殖后代。对鱼类这种不可思议的能力,我们不得其解。近年来,鱼类学家找到了问题的答案:鱼类尽管没有我们这样的突出的鼻子,但有十分发达的嗅觉和对于气味的记忆能力。就是凭借着这种能力,凭借着对它们出生的母河的气味的记忆,它们才能战胜大海的惊涛骇浪,逆流 而上,不怕牺牲,沿途减员,剩下的带着满身的 伤痕,回到了它们的故乡,完成了繁殖后代的任 务后,就无忧无怨地死去。母河的气味,不但为 它们指引了方向,也是它们战胜苦难的力量。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马哈鱼的一生,与作家的一生很是相似。作家的创作,其实也是一个凭借着对故乡气味的回忆,寻找故乡的过程。
  在有了录音机、录像机、互联网的今天,小说的状物写景、描图画色的功能,已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你的文笔无论如何优美准确,也写不过摄像机的镜头了。但唯有气味,摄像机还没法子表现出来。这是我们这些当代小说家最后的领地,但我估计好景不长,因为用不了多久,那些可怕的科学家就会把录味机发明出来。能够散发出气味的电影和电视也用不了多久就会问世。趁着这些机器还没有发明出来之前,我们应该赶快地写出洋溢着丰富气味的小说。
  我喜欢阅读那些有气味的小说。我认为有气味的小说是好的小说。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是最好的小说。能让自己的书充满气味的作家是好的作家,能让自己的书充满独特气味的作家是最好的作家。
  一个作家也许需要一个灵敏的鼻子,但仅有灵敏的鼻子的人不一定是作家。猎狗的鼻子是最灵敏的,但猎狗不是作家。许多好作家其实患有严重的鼻炎,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写出有独特气味的小说。我的意思是,一个作家应该有关于气味的丰富的想象力。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好作家,在写作时,应该让自己的笔下的人物和景物,放出自己的气味。即便是没有气味的物体,也要用想象力给它们制造出气味。这样的例子很多:
  德国作家聚斯金德在他的小说《香水》中,写了一个具有超凡的嗅觉的怪人,他是搜寻气味、制造香水的天才,这样的天才只能诞生在巴黎。这个残酷的天才脑袋里储存了世界上所有物体的气味。他反复比较了所有的气味后,认为世界上最美好的气味是青春少女的气味,于是他依靠着他的超人的嗅觉,杀死了二十四个美丽的少女,把她们身上的气味萃取出来,然后制造出了一种香水。当他把这种神奇的香水洒到自己身上时,人们都忘记了他的丑陋,都对他产生了深深的爱意。尽管有确凿的证据,但人们都不愿意相信他就是凶残的杀手。连被害少女的父亲,也对他产生了爱意,爱他甚至胜过于自己的女儿。这个超常的怪人坚定不移地认为,谁控制了人类的嗅觉,谁就占有了世界。
  马尔克斯小说《百年孤独》中的人物,放出的臭屁能把花朵熏得枯萎,能够在黑暗的夜晚,凭借着嗅觉,拐弯抹角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女人。
  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里的一个人物,能嗅到寒冷的气味。其实寒冷是投有气味的,但是福克纳这样写了,我们也并不感到他写得过分,反而感到印象深刻,十分逼真。因为这个能嗅到寒冷的气味的人物是一个白痴。
  通过上述的例子和简单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小说中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气味,或者说小说中的气味实际上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用写实的笔法,根据作家的生活经验、尤其是故乡的经验,赋予他描写的物体以气味,或者说是用气味来表现他要描写的物体。另一种写法就是借助于作家的想象力,给没有气味的物体以气味,给有气味的物体以别的气味。寒冷是没有气味的,因为寒冷根本就不是物体。但福克纳大胆地给了寒冷气味。死亡也不是物体,死亡也没有气味,但马尔克斯让他的人物能够嗅到死亡的气味。
  当然,仅仅有气味还构不成一部小说。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你的味觉、你的视觉、你的听觉、你的触觉,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觉之外的其它神奇感觉。这样,你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它不再是一堆没有生命力的文字,而是一个有气味、有声音、有温度、有形状、有感情的生命活体。我们在初学写作时常常陷入这样的困境,即许多在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故事,本身已经十分曲折、感人,但当我们如实地把它们写成小说后,读起来却感到十分虚假,丝毫没有打动人心的力量。而许多优秀的小说,我们明明知道是作家的虚构,但却能使我们深深地受到感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在记述生活中的真实故事时,忘记了我们是创造者,没有把我们的嗅觉、视觉、听觉等全部的感觉调动起来。而那些伟大作家的虚构作品,之所以让我们感到真实,就在于他们写作时调动了自己的全部的感觉,并且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创造出了许多奇异的感觉。这就是我们明明知道人不可能变成甲虫,但我们却被卡夫卡的《变形记》中人变成了甲虫的故事打动的根本原因。
  自从电影问世之后,人们就对小说的前途满怀着忧虑。五十年前,中国就有了小说即将灭亡的预言,但小说至今还活着。电视机走进千家万户后,小说的命运似乎更不美妙,尽管小说的读者的确被电视机拉走了许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在读小说,小说的死期短时间也不会来临。互联网的开通似乎更使小说受到了挑战,但我认为互联网仅仅是提供了一种另类的写作方式与区别于传统图书的传播方式而已。
  作为一个除了写小说别无它能的人,即便我已经看到了小说的绝境,我也不愿意承认;何况我认为,小说其实是任何别的艺术或是技术形式无法取代的。即便是发明了录味机也无法代替。因为录味机只能录下世界上存在的气味,而不能录出世界上不存在的气味。就像录像机只能录下现实中存在的物体,不可能录出不存在的物体。但作家的想象力却可以无中生有。作家借助于无所不能的想象力,可以创作出不存在的气味,可以创造出不存在的事物。这是我们这个职业永垂不朽的根据。
  当年,德国作家托马斯·曼曾经把一本卡夫卡的小说送给爱因斯坦,但是爱因斯坦第二天就把小说还给丁托马斯,曼。他说:人脑没有这样复杂。我们的卡夫卡战胜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科学家,这是我们这个行当的骄傲。
  那就让我们胆大包天地把我们的感觉调动起来,来制造一篇篇有呼吸、有气味、有温度、有声音、当然也有神奇的思想的小说吧。
  当然,作家必须用语言来写作自己的作品,气味、色彩、温度、形状,都要用语言营造或者说考试的人,把自己的文章拿来让和尚嗅。和尚嗅到坏文章时就要大声地呕吐,他说坏文章散发着一股臭气。但是后来,那些惹得他呕吐的文章,却都中了榜,而那些被他认为是香气扑鼻的好文章,却全部落榜。
  台湾的布农族流传着一个故事,说在一个村庄的地下,居住着一个嗅觉特别发达的部落。这个部落的人善于烹调,能够制作出气味芬芳的食物。但他们不吃,他们做好了食物之后就摆放在一个平台上,然后,全部落的人就围着食物,不断地抽动鼻子。他们靠气味就可以维持生命。地上的人们,经常潜人地下,把嗅味部落的人嗅过的食物偷走。我已经把这个故事写成了一部短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经常下到地下去偷食物的小孩子。小说发表之后,我感到很后悔,我想我应该站在嗅味部落的立场上来写作,而不是站在常人的立场上来写作。如果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嗅味部落的孩子,那这篇小说,必然会十分神奇。
  (本丈为作者2001年12月14日下午在巴黎法国国家图书馆的演讲)
  莫言,作家,现居北京。主要著作有《红高梁》、《酒国》、《檀香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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