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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03年第3期

安乐死(小说)

作者:陆 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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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证明我以后会过得很好,就像我到现在为止从来没哭过一样。我才不哭呢。所有的原因都在我和那个叫王强的哥哥身上。虽然我没跟他说过几句话,可我觉得我很了解他。我开始悄悄地搜集和王强有关的一切消息。王强的父母是妈妈学校食堂的厨子,他们因为王强和我的事不得已离开了学校。他们离开学校那天,妈妈穿了新衣服,和同事打招呼也敢抬起头来了。其实王强的父母不过是到校门口的饭馆去帮忙。他们连家都没搬。王强初中毕业,没有工作,在家里混饭吃,以前他常在学校里溜达来溜达去。这是赵艳红告诉我的。后来他父母叫他去学校对面的厂子当工人,每天在流水线上数零件。
  换了个学校后,我的日子好过多了。虽然依然有风言风语,但我觉得自己长大了,长大了就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干很多事。小学毕业的暑假,我终于迎来了他们说的例假,所以我觉得我没什么可以羞愧的了。其实,还没来例假我已经暗恋上了同班的一个男生,他长得有点像外国人,皮肤很白,头发发红,鼻子周围布满了雀斑,像童话书中的人物。同学们都叫他“法国人”。我喜欢“法国人”。“法国人”也爱跟我说话,我们下课总是一起回家。有一天他告诉了我一个秘密,他说他知道他们家的床底下藏着一块金砖,叫我去看。于是一天我偷偷摸摸地溜进了他家。我们钻到床底下,打开金砖外面的报纸,和一般的红砖没什么两样,可我们都认定这是一块金砖,在床底下激动了好一会儿。我突然想把我的秘密告诉他。我说,我也有个秘密。他兴奋极了,问我是不是藏着一个外星人或者小人国里的小人,我说不是。而且听他这么说,我觉得他太小了。我要跟他说的他根本就听不懂。这时候我宁愿身边的是王强。我甚至能看到王强站在身边,像真的一样。
  你们一定厌倦了,说了半天我还没有说到我和我丈夫的事,别着急,我很快会说到,你们的好奇心也一定会得到满足。活了这么大,我明白了人都是这么一步步过来的,如果你遇上什么让你不痛快的事,你一定要对自己说,会过去的,总会过去的。那么它必然会过去。其实不管说不说,事情也是这样的,因为时间必然会过去,你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等到过去以后,你甚至愿意回味一下曾经有过的刺痛的或者悲伤的感觉。我觉得人就是这么一种自虐的动物,一个人要总是快乐他一定会发疯,如果他不故意找一点不快乐的话。人就是在一种不快乐的隐含着绝望的感情中度过自己的一生,当最后的时刻来临,很多人宁愿被送到水牢里,让蛆虫爬满了每一寸皮肤,也不想安然地死去,不知道我理解得对不对。
  不过,我设想了一下,我可能是个例外,安乐死挺好,我早就做好了准备。
  人生中最快乐的事也许就是谈恋爱。像我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我也需要恋爱,你明白这个与众不同的含义。可不管怎么样,恋爱只是恋爱,是前奏。有个小孩写了首诗,大意是说,当我想起姐姐,我就躺在床上吃东西。是的,从十岁以后,我染上了暴食的恶习。虽然我没飞过海洛因,但我知道食物也比海洛因差不了多少,一样东西只要上瘾,它就在你的身体里扎下了根,它挤掉你身体里所有器官的位置,最后你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巧克力或者冰淇淋——我愿意自己是种漂亮点的食物。
  上初中,在学校的图书馆,我翻到了一本农村赤脚医生手册,那里有一幅巨大的插图,像一朵邪恶的花。后来在平克弗罗依德乐队那个叫THE WALL的MTV里,我终于亲眼看到了那朵活色生香的花,它张牙舞爪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吞下去。我知道有种叫猪笼草的稀奇植物,它能分泌又香又甜的蜜汁,边缘十分光滑,因此昆虫总是自投罗网。我对那种草十分神往,但愿它有个好听的名字。
  后来关于那朵花的插图,我问了朋友李娟娟,李娟娟不能够确定,但她觉得连我都不能确定真是太奇怪了。好像我生下来就该长大。就该无所不知。
  从那以后,我开始疯狂地谈恋爱,就像一首歌中写的,恋爱的季节到了,每个人都该出去走走,到动物园,到山岗上……在动物园里,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我揪下树枝喂给长颈鹿,看它吐出灰色的舌头,它的舌头简直比我的胳膊还要长。它的口水粘稠,淌在我的脸上,我的男朋友就过来舔我。我觉得那是长颈鹿在舔我,它扫把一样的眼睫毛扎痛了我的脸。
  我简直再也离不开男生,为了不断档,我储备着一群男生,如果失恋了我马上会找下一个。如果李娟娟和张小玉需要的话,我会毫无保留地发给她们。可她们总是吃吃笑着往后躲,好像男生是件多么危险的事物。
  高中时,我爱在操场边上看男生打球。学校的排球队队长蓝斌是运动场上最引人注目的人物,他高大健硕,充满了活力。许多女生都借着当啦啦队员的机会向他献殷勤。李娟娟和张小玉私下里老是谈论他,诉说对他的爱慕之情。我怂恿她们主动示爱,她们却问我为什么不去。为什么呢?似乎毫无理由。蓝斌球打得好,我看他打球看得着了迷——他弹跳力非凡,在空中挥起的拳头,能把空气打穿。可我对他本人怎么也提不起兴趣。回想了一下从前的男友,我自问是不是不喜欢这么阳光的男生。我这才发现每当我想起一个男的,总有王强的阴影在他身后晃动,而王强是苍白阴郁的。
  因为恋爱过于频繁,我在学校里忍受着流言蜚语。可我依然考第一名,我知道只要每次考试都是第一,我就要比别人的机会多。我知道事情总会过去。因为男生,我戒掉了暴食的毛病,我感谢他们,我的爸爸妈妈也该感谢他们,我的老师们也该感谢他们。我在各种代表学校的比赛中不断获奖,我的奖状被老师们收走,直接挂在学校的会议室。每当有领导来视察,他们就把我从班级里叫出去。他们一边在会议室里亲切交谈,一边历数我为学校争得的无上荣誉。
  现在来看,我应该算是个有争议的人物,我为一中赢得的荣誉持续至今。我的一个晚恋早婚的朋友已经在为孩子的将来考虑,她的首选目标是一中,她竟然在事隔多少年后还听说了有关我的传奇。她说,我要让孩子成为你这样的人物。
  后来我就长大了。事情总是这样,后来我就长大了。确切地说,是男人们伴我成长。我早就对男生不屑一顾了。我想等我到了四十岁我会重新对小男生产生好感,但是现在我不。当然,说到现在,我结婚了,有个丈夫,我对他还满意,是他平服了我,或者说把我搞定。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王强。世界上有很多叫王强的人,他不是别的什么王强,就是那个我刚才提过的王强。我是在一个酒吧里遇见他的。当时,大家正在围观一个女孩喝酒,她像是跟什么人打了赌,她豪爽的把头仰着,握着酒瓶子的样子就像握着阴茎。舞台上正有演出,一道红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脖子上,仿佛那里被割开了一道口子。因为喝得太猛,酒不停地从嘴角流下来,顺着脖子淌下去,这使她自戕的形象更加逼真。显然,她单薄的身体里已经装了太多酒精,最后,不管她倒进去多少酒就有多少酒从她嘴里流出来。这时,我看见王强从一个角落里冲上去,夺去她手中的瓶子。
  这一幕有点像梦境,我不是一个喜欢做梦的人,即使在梦中,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我都要问自己,究竟是不是在做梦,然后强迫自己从梦中醒过来。有时是真醒了,有时又跌落到另一个梦境,为此我常常迷惑,因此我睡觉从来不拉窗帘。我找了个简单的判断方法。对我来说,星斗意味着梦,阳光意味着现实。
  可能我喝了点酒,天光放亮时,我的身边躺着王强。显然最开始,他并没有认出我。已经过了多少年了啊。当时,我想起一首歌,叫《归去来兮》:归去来兮,田园将芜,是多少年来的等待,它究竟苍白了多少年,是多少年来的等待,它究竟颤抖了多少年……我觉得我跟他是那么熟悉。他的气息还是十几年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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