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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孝弟力田”述评

作者:曹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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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弟力田”,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十二《职役》引李贤注《后汉书》,定为“乡官”。其职能是“劝导乡里,助成教化”。《汉书·高后纪》载:高后元年(前187年)“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人。”二千石,俸禄是很高的,故颜师古注云,置官而尊其秩,是想劝导天下,各敦行务本。徐天麟《西汉会要》卷四十五《选举下》,有“孝弟力田”一科。揆之二书,“孝弟力田”当为各方选出来的乡官,以教化—乡为目的。西汉有六千六百二十二乡,[1]就如马端临所考,“未必各乡皆设有其人,则置之耳”;这个“孝弟力田”官员,也不在少数。汉代机构的设置,官员人数,都以精简为要,远不像后来如宋那样机构臃肿,冗官成串。为什么西汉设这么多“孝弟力田”官,而且职位虽低,俸禄却远比县令、县长都高,与郡太守、太子太傅、少傅齐。[2]这就值得探讨了。
  首先选出并奖挹“孝弟力田”者是惠帝刘盈。《汉书·惠帝纪》载其四年(前191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由皇帝发出诏令,足见重视的程度;二是“孝弟力田”并举,说明惠帝既重视以“孝弟”为中心的教化,也重视以农为本的经济发展。“复其身”者,免除他们的租税及徭役也。之前,其父刘邦置“三老”,也有劝孝弟之意。《汉书·高帝纪》载其三年(前204年)二月:“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以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三老之制源于西周的“三老五更”。《礼记·文王世子》:“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郑注云:“天子以父兄事之,示天下之孝悌也”。
  文帝登基,又下诏书,把孝弟力田作为根本。其十二年(前168年)三月下诏:“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导)民焉”,并赐三老、孝者帛五匹,悌者、力田帛二匹。文帝死前的遗诏中,还赏赐孝弟力田钱帛。文帝“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3]。景帝谨存祖、父之业,短短五六十年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4],成了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
  汉武雄材大略,虽对外不断用兵,但仍不忘以“孝弟力田”劝导臣民。他在建元元年(前140年)下诏说:“扶世导民,莫善于德”,要子孙率妻妾供养老人;元狩元年(前122年),又下诏说:“朕嘉孝弟力田”,并派遣使者巡行天下,加以问候并赏赐。时“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5]
  汉昭帝元凤元年(前80年)三月,下诏说:“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教乡里,令郡县常以正月赐羊酒。”[6]
  维护孝弟,汉宣帝又有新的举措。汉宣帝地节三年(前67年)十一月,下诏曰:“念虑万方,不忘元元……《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7]元康四年(前62年)三月,又加赐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甘露三年(前51年),凤鸟集新蔡,下诏赏赐汝南太守、新蔡长吏、三老、孝弟力田。
  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赐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四年,下诏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永光二年(前42年),又赐三老、孝弟力田帛。
  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赐三老、孝弟力田钱帛,各有差;三年二月,赐孝弟力田爵二级。河平四年(前25年),“赐孝弟力田爵二级”;阳朔四年(前21年),下诏重农、劝农,并说:“先帝劝农,令与孝弟同科。”绥和元年(前8年)二月,成帝立太子,因其“慈仁孝顺,可以承天序,继祭祀”,并赐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8]绥和二年,太子即皇帝位,赐三老、孝弟力田帛。
  西汉统治者不仅对“孝弟力田”赏赐钱帛、爵位,还采取其他强有力的措施,维护孝弟。其方法有四:一是举孝弟突出,又有一定从政能力者,请出来为官、为师。二是皇帝诏令郡守、县令举孝。三是劝民守孝,告诫各级官吏对孝子尽孝道,要开绿灯。四是枉法护孝。为了不触动孝弟这根中枢神经,汉代统治者不惜枉法,甚至于改变法律。据《汉书·刑法志》载,文帝时,齐太仓令有罪;按当时刑律,当判死刑。其小女缇萦上书文帝为其辩冤,并要求自己“没入官婢,以赎父刑罪”。其孝感动文帝,为此下诏令,减刑罚,除肉刑。
  由此可知,西汉皇帝首创“孝弟力田”一科,作为安邦治国的方略,是有政治远见及行之有效的;因为它抓住了生存治理的根本。人要吃饭,穿衣,才能生存。我国古代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力田”,便是解决生存问题的。故西汉统治者或发诏令劝农,或给钱帛,奖励那些农业搞得好的乡官。从农民自身来说,搞好农业、发展经济,也是生存的需要。故“力田”的提倡,容易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汉统治者创“孝弟力田”,不仅有远见,而且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首先,具有广泛性,从传说的伏羲创立八卦,确定夫妇关系起,人们就渐渐明白父母与子女的亲密血缘关系。而且,这种关系不受朝代更替的影响,代代相传,人们已形成了心理习惯。从现实看,谁不是父母所生所养?人们可以无妻、无子,但绝不可能无父母。爱敬父母,报答其生养之恩,自然属于天经地义。同时,在人生的旅途上,大都要经过孙、子、父(母)、祖父(母)的历程;今天你爱敬父母,你的子女也爱敬你。这适合民众的普遍心理。故汉文帝称这是“大顺”,顺天下民心,一旦提倡便能普遍响应。
  其次,简约性。“孝弟力田”,不管识字与否都能明白:孝爱父母,尊敬兄长,搞好农业,便得政府奖赏,何乐而不为?
  第三,可操作性。“孝弟”的口号虽不及墨子的“兼爱”漂亮,但从可行性及实践的角度看,前者的可操作性强。它有爱敬的具体对象:父兄;有爱敬的原因:恩义;有实施爱敬的环境:人的一生与父母兄弟相处的时间多多。而“兼爱”却不具备这些优势。汉代最高统治者选择“孝弟”作为切入点,在日常生活中培养以“仁爱”为中心的各种美德,绝不会落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吾老”是基础、是根本;“以及人之老”,是爱敬推广、升华。而爱敬父兄,是在日常生活及生、老、病、死中体现出来,人们容易做到。
  第四,连续性。孝弟本身具有连续性,代代相传,不受朝代更替的影响,是仁爱、道德的本源,是王道统治的根基。要到达王道社会的彼岸,必须借助孝弟这个桥梁,故始终维护、强固这个桥梁。西汉十三个皇帝取得了共识。后来的王朝亦大多如此。从刘邦“置三老”,“示天下之孝弟”,惠帝赐孝弟力田钱帛,高后正式置官起,后来的皇帝都坚决地维护,强化。“孝弟力田”这一重大举措,遂深入民心,逐渐形成风俗、习惯。
  注释:
  [1]参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2]参见《西汉会要·职官》。
  [3]《汉书·文帝纪》。
  [4]《汉书·景帝纪》。
  [5]《汉书·武帝纪》。
  [6]《汉书·昭帝纪》。
  [7]《汉书·宣帝纪》。
  [8]《汉书·成帝纪》。
  作者;四川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西华大学人文学院(成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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